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出行指南
2021-11-09
驾驶人安全注意事项
驾驶机动车应取得牌证、合法驾驶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并且随身携带驾驶证,悬挂机动车号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无证驾驶,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路前应办齐机动车号牌和驾驶证,并购买保险,让出行更安全、安心。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驾驶证的,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一次记12分;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一次记1分。
驾乘系带 骑乘戴盔
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是很危险的行为。车辆发生碰撞、紧急制动或侧翻时,安全带能将驾乘人员固定在座椅上,有效减少事故伤害,关键时刻还能挽救生命。骑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则能够在发生事故时有效减少头部伤害。
统计数据显示,使用安全带可使驾驶人和前排乘客遭受伤害的风险降低40%~50%,使后排乘客的致命伤害风险降低25%~75%。佩戴安全头盔则能将死亡风险降低40%,将严重伤害风险降低40%以上。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否则将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一次记2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饮酒后 不开车
酒后驾车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饮酒会导致驾驶人触觉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引起视觉障碍和身体疲劳,轻者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人员发生剐蹭,重者危及他人和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而摩托车本身稳定性差,驾驶人饮酒后因注意力不集中、身体平衡感减弱等,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切记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
算算酒驾账
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醉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 100mL。
1.驾驶非运营机动车
饮酒驾驶直接成本: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1000~2000元罚款。
一次饮酒被处罚再次饮酒的: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直接成本: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2.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驾驶直接成本:处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直接成本: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直接成本: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中華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
客运车辆不超员
客车超员不仅影响车辆使用寿命,而且还会严重危及行车安全。客车超员后,轮胎负荷加重,制动距离延长,影响车辆转向性能与制动效能,严重超员还会因轮胎变形而爆胎。同时,超员客车一旦发生事故,会加重事故后果。
有些农民朋友经常驾驶微型面包车载亲朋好友集中出行。微型面包车车身结构强度不足,制动性能和侧倾稳定性差,若超员行驶,会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加之农村地区道路狭窄,陡坡、急弯较多,容易发生侧翻、制动失灵等问题,严重时会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事故。
摩托车使用方便,是农民朋友走亲访友、赶集购物的重要交通工具,往往会搭载一家老小或大量物品。由于摩托车行驶稳定性较差,若再超载人员或物品,将增大车辆负荷,改变车辆重心,加大驾驶人操控摩托车的难度,甚至出现摩托车前轮翘起、转弯困难等险情,严重威胁驾驶人、乘坐人及路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相關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校车严禁改装、超员
孩子是国家和家庭的未来,孩子们的交通安全情系千家万户。农村地区道路条件差,农村校车更应严格按要求运送幼儿、儿童。
校车应按要求取得校车标牌,校车驾驶人须具备校车驾驶资格。非法改装接送学生的车辆或超员运行,将严重影响车辆行驶的稳定性及操控性能,易引发交通事故。加之农村地区道路等级低、路况差,路边水塘、坑洞较多,幼儿、儿童的自救能力较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往往十分惨重。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对驾驶人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对车辆所有人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将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并从重处罚。
货运车辆不超载
货运车辆超载,会导致轮胎因负荷过重而变形甚至爆裂,还容易使车辆转向困难、制动失灵,容易导致交通事故。货物超载还会导致车辆重心升高,翻车风险增大。因此,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勿超载运输货物。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记6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记3分。
通过路口减速避让行人
农村公路机动车与自行车、行人等混行,同时由于公路等级低,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不健全,弯道多,路面较窄,路口处直角死弯较多,并有树木、墙壁或其他杂物遮挡,驾驶人和行人的视线较差,影响行进时的判断,高速行驶易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通过农村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时,需提高警惕,仔细观察,减速慢行,谨慎行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行车。
事故案例
2014年1月15日,海南省定安县黄竹镇西埇村乡道上,72岁的吴某无证驾驶自家的一辆无牌无证摩托车到镇上喝茶,途经村口拐弯处时,由于车速过快,且路边有较高的草丛阻挡弯道视野,吴某未及时发现前面来车,躲闪不及撞上了对向行驶的一辆三轮摩托车,导致吴某倒地不省人事,经抢救无效死亡。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6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客货不得混装
客货混装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无论是货车还是客车,客货混装行驶都会严重影响行车安全,在运输过程中,易发生货物捆绑不牢、滑移等现象而挤伤人。一旦遇到紧急制动或者急转弯时,不仅易引发货物倾倒压伤乘车人员,还极易因货物滑移至一侧使车辆重心偏移,导致翻车等交通事故。
相關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记6分。
货车、农用车不得载人
三轮汽车、拖拉机和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都不是载人的交通工具,缺少对乘坐人的安全保护措施,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活动,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此类车辆在坑洼不平、陡坡等路况下行驶、转弯或掉头时,易发生侧翻,导致乘坐人员伤亡。农用车载人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由于缺乏防护措施,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
驾乘车辆不违法携带危险品
烟花爆竹、汽油、煤气罐等物品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运输时需要专业人员采取特定的保护装置或特定的运输车辆。将危险品放置在车辆的后备厢内或座椅上就如同在车上放置了一颗危险的炸弹。当车辆下坡、颠簸或被暴晒后,这些危险品极易引发自燃,尤其是在道路上被其他车辆追尾时,烟花爆竹等危险品极易发生爆炸,造成严重后果。
事故案例
2011年1月27日,在206高速蓬莱管理处黄城收费站,一辆刚出收费站的小汽车,突然传来鞭炮响声,车身被震得左摇右晃,随后车辆猛地停在了路边。驾驶人慌慌张张地从车上下来,打开后备厢,只见里面烟雾弥漫。原来驾驶人刘先生买了一些烟花爆竹,准备送给朋友,其中有三挂鞭炮包装破损了,就随手扔在后备厢里,由于车辆行驶过程中鞭炮摩擦引发自燃。所幸三挂鞭炮只有一挂爆炸且处理及时,没有造成车辆燃烧和人员伤亡的大事故。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一次记6分。
农村路口危险多 驶入公路要当心
驾车由村路驶向公路交叉口时,驾驶人如果不注意观察,驶入时机不当,很容易与公路上快速驶来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从村路驶入公路时一定要减速观察,避让正常行驶的车辆,选择无来车的时机驶入。在公路尤其是与村路相交叉的国道、省道路段上通行时,需提高警惕,谨慎驾驶。
事故案例
2015年9月的一天,沧州市沧县高川乡某村与272省道交叉口处,一位骑电动三轮车的村民在穿越272省道时,由于未及时观察,被一辆大货车撞倒并当场死亡,大货车由于紧急制动发生侧翻,冲出路口100多米,造成严重交通事故。
不驾驶报废车辆
报废车辆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械性能差、零部件老旧,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驾驶报废车辆上路,容易出现半路熄火、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爆胎等各种险情,危及驾驶人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农民朋友一定要到正规地点购买技术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千万不能图便宜,购置报废车辆。当自家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时,要严格按照报废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切勿驾驶报废车辆上路。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并对机动车进行强制报废。
遇到人群聚集地请绕行、慢行
驾驶机动车通过集市、庙会、学校等人群聚集路段时,要尽可能绕行。不能绕行的,要减速慢行,尽量不要鸣笛,多通过后视镜观察周边情况,密切关注人群行走动态,应特别注意老年人和小孩;要与行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避免因拥挤而剐蹭背包、背篓或行人的其他物件导致交通事故。通过人群密集的地方要控制好速度,尽量不要倒车,如确需倒车,要有人指挥,否则易发生剐蹭或碾压事故。
事故案例
2013年12月22日上午9时许,湘潭县云湖桥镇卢某驾驶轻型自卸货车沿蔡石公路由石潭向易俗河方向行驶,途经杨嘉桥镇西花村文家组地段的农村集市时,自翻至路边,驾驶人受伤,由于车辆没有及时绕行,同时造成赶集的8名行人受伤,1名行人死亡。
临近牲畜不鸣笛
在农村地区行车,经常会遇到马、牛、羊等牲畜或畜力车,如果驾车临近牲畜时鸣笛或突然加速,容易使牲畜受惊失控,引发事故。路遇牲畜或畜力车,千万不能急躁,应提前在较远处鸣笛并减速,并随时观察牲畜动态。发现牲畜两耳直立、行走犹豫或突然横穿、抢道时,应减速慢行或停车避让。在超越畜力车或转弯时,要与畜力车保持足够的横向间距,以防畜力车颠行、摇晃或失控而发生事故。
事故案例
2015年9月22日8时40分许,鲁某驾车欲右拐进入一小区,路口必须借由非机动车道通行。此时在车辆右前方的非机动车道上有一人牵着一匹马停在路上。此时,鲁某不停地按车喇叭,提醒马匹主人将马牵走。可没想到,马听到车喇叭声音后,受到惊吓,本能地用后蹄直接踢在车辆右前侧叶子板上,将叶子板踢出马蹄大小的凹痕。所幸马匹主人牢牢将马牵住,未造成人员受伤。
山区道路行车需减速慢行
山区道路坡陡、路窄、弯急、视线不佳,汛期易出现塌方,安全隐患突出。如果不熟悉道路情况,缺乏行车经验,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在山區道路行车要小心谨慎。下长坡要提前减挡,利用发动机牵阻作用控制车速,严禁空挡滑行。通过急弯、连续转弯路段或盲区大的弯道,要提前减速减挡,靠右侧行驶,并适当鸣笛,严禁在弯道内超速行驶或超车。
农村地区公路等级较低,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备。通过临水临崖、窄桥窄路、急弯陡坡等路段时,要提前减速,并适当鸣笛,与路侧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遇对向来车时,要减速慢行或停车,礼让车辆,让右侧临水临崖的一方先行。在雨天、夜间驾车时,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道路情况,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切莫超速、逆行或违法占道行驶。
发生交通事故勿逃逸
驾驶人驾驶车辆肇事后,切记不要逃逸,否则将造成严重危害:
(1)加重交通肇事后果。如果肇事逃逸,伤者得不到及时救治,容易致残或致死,加重事故后果。
(2)处罚加重。交通肇事属于过失犯罪,量刑较轻,如果肇事后逃逸,犯罪性质则变为主观故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量刑是3~7年有期徒刑。
(3)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秩序。肇事逃逸,交通事故现场得不到保护,事故不能及时妥善处理,会严重干扰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
乘车人员安全注意事项
乘车系好安全带
乘车时要养成上车系好安全带的习惯。很多人误以为车速慢时没有必要系安全带,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当汽车以40公里/时的速度行驶发生碰撞时,身体前冲的力量相当于一袋50公斤的水泥从4层楼上掉落地面时产生的力量。如果不系安全带,一旦车辆紧急制动或遭到猛烈撞击时,巨大的惯性会使乘车人瞬间脱离座位,猛烈撞击前方坚硬物件,甚至被甩出车外,危及生命。
车辆发生碰撞、紧急制动或侧翻时,安全带能将乘车人固定在座椅上,有效降低事故造成的伤害,甚至挽救生命。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否则将处警告或者20元到200元罚款。
不乘坐非法营运客车
非法营运车辆大都存在质量差、技术不达标、不符合安全检验及运行技术标准等问题,甚至是报废车辆,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驾驶人未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驾驶技能较差,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严重危险隐患。
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相关人员多数只注重经济效益,车辆往往超员运行。超员车辆的车厢内人员密集,部分乘客只能站立在车厢内,由于缺乏座椅和安全带的保护,在车辆急转弯或紧急制动时,很容易发生伤亡事故。
农民朋友出行时一定不要拦路搭载非法营运车辆,要到车站乘坐正规的客运车辆,安全出行,平安回家。
不违法携带危险品上车
烟花爆竹、汽油、油漆等物品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带上车容易引起爆炸和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一定不要携带危险品乘车。
事故案例
2011年7月22日3時43分许,山东威海市某交通运输集团驾驶人邹某驾驶大型卧铺客车(实载47人,核载35人),行驶至河南省信阳市境内京港澳高速公路938公里+115米处,因车厢内违法装载的易燃危险化学品突然发生爆燃,客车起火燃烧,造成41人死亡、6人受伤。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不乘坐农用车、货车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农用车等主要用于农村地区载货和农业生产。其安全技术性能不高,车体结构安全防护性能差,缺少安全防护设施,不适合人员乘坐,这些车辆在路面不平、陡坡等路况下行驶、转弯或掉头时,易侧翻,引发乘坐人坠落等交通事故。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时,由于车上缺少防护措施,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因此农民朋友千万不要乘坐这些车辆出行。
事故案例
2014年5月25日6时20分许,河南省尉氏县驾驶人王某驾驶重型普通货车,因超速且未保持安全距离与前方同方向高某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驾驶室内乘坐4人、车厢内载37人,均为务工人员)相撞,事故造成11人死亡,32人受伤。
到指定地点乘车
出门乘车时,一定要到指定的地点排队乘坐正规营运车辆,不要拥挤。家长还要看管好自己的小孩,不要在上车的地方追逐嬉闹,更不要在道路上随意上下车,以免被后方来车撞倒。如果车辆已经起步,切记不要追逐,也不要跑到道路上截停车辆。跟在车辆后方小跑,极易摔倒被碾压,酿成大祸;到道路上截停车辆,易造成车辆紧急制动,若驾驶人制动不及时,易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案例
2010年6月6日晚,南京一名男子在路口红绿灯处将一辆准备起动的公交车拦住,紧随公交车后的货车猝不及防直接撞在前方公交车上并因失控撞上另一车道的公交车。男子路口拦车,不仅导致连环车祸,使车辆损坏,还造成严重的道路交通拥堵。
不要把头、手伸出窗外
乘车出行时,一定不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以免与同向或对向车辆剐擦,或者与树木等路边物体碰撞。尤其是夜间行驶时,驾驶人由于视线不良,注意不到乘车人探出的身体部位,容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事故案例
2016年6月17日,贵阳32路公交车终点站发生一件惨案,坐在后排的一名男子将头伸出了窗外,两辆公交车并排行驶时,男子的头被两车车身夹住,导致该男子当场身亡。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行驶中,乘车人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不向车外扔杂物
乘车时随手向车外丢弃烟蒂、果皮、纸屑、塑料袋、易拉罐等垃圾或向车外吐痰都是不文明且危险的行为。这些行为不仅会破坏环境卫生,还会干扰其他车辆正常行驶,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车辆因躲避这些垃圾可能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如果车辆行驶速度较快,抛出的垃圾还可能会砸伤路人。
因此,乘坐车辆时,要爱护环境,尊重他人,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安全文明出行,不向车外乱扔垃圾、吐痰,共建和谐社会。
事故案例
2015年5月14日11时51分许,连霍高速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由于前方车辆突然抛物,紧随其后的小汽车为了躲避,与一辆大货车相撞,导致小汽车内5人被困,经过救援,其中2人受伤,3人死亡。
下车时先观察
下车时,应等车辆靠边停车后从右侧下车,下车前先观察周围的道路交通状况,不要拥挤,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开关车门。特别是乘坐小汽车的朋友,下车时不要一把推开车门,应先通过后车窗玻璃观察后方来车情况再开车门,或先开一条缝观察路况,并提醒路过的行人和骑车人,以免撞上经过车边的其他车辆、行人或骑车人。若看到有骑车人、行人经过时,应该耐心等待至其经过后再开车门。如果开车门后发现有车辆驶来等情况,应立即关上车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骑行人员安全注意事项
骑车上路须符合年龄要求
12周岁以下儿童缺乏行为控制能力,其应急反应、协调性等方面都不成熟,对交通知识了解少,骑车上路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潜藏着很多安全隐患,遇到突发事件时难以做出正确判断。12周岁以下的儿童头部重量较大,而胸背部活动范围相对较小,骑自行车时由于车身倾斜、颠簸或急刹车,难免头向前俯冲摔倒。因此交通规则从保障少年儿童的安全出发,规定12周岁以下儿童不准骑车上路。
电动自行车的车速远高于脚踏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其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等条件均不适合骑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 周岁才能骑电动自行车。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骑车要双手握把、不攀扶骑行
自行车稳定性差,骑车时应双手扶把靠路边行驶。骑车时一手握把一手提物,骑车人容易因失去平衡而摔倒或驶入道路中央与机动车发生碰撞。若骑车人双手撒把骑车,则极易导致行车失控摔倒或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碰撞。
骑车攀扶机动车,是非常危险的行为。遇逆风、上坡或骑车吃力时,即便行驶速度很慢的机动车也不能攀扶。攀扶时自行车受机动车牵制,一旦机动车速度、方向发生变化,会造成骑车人慌乱,导致自行车失控,发生事故。
事故案例
2015年6月8日9时50分许,绍兴市中兴南路环城南路口,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女子在雨中一手握车把,一手打伞,因单手握把控制方向不稳,自行车撞在路边的隔离护栏上,该女子重重摔倒在地,当场昏迷。
骑自行车不要负载重物或载人
农村道路路面较窄,骑车载人或载物过重时,整体重心后移,车把会出现轻飘感,稳定性变差,同时惯性增大,制动距离加长,控制车的难度随之增大。载物越重,危险性越高。为了出行安全,骑车尽量不要搭载过重的物体。需要载物时,要考虑自行车负重后的安全性能,注意自我保护。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騎电动自行车不要超速
电动自行车设计时速一般不超过15公里,其制动系统与设计时速相匹配。如果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并超速行驶,一旦遇到突发情况,无法及时制动、规避危险。同时,电动自行车没有任何防护装置,如果与机动车发生碰撞,会对骑车人造成严重伤害。骑电动自行车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最高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时,同时还要注意避让其他非机动车和行人。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15公里。
行人安全注意事项
了解汽车灯光语言
在道路上行走,如果认识汽车灯光语言,就可以提前预判车辆的行驶轨迹,主动避让车辆,避免受到伤害。车辆停放在路边,左转向灯亮起时,说明车辆要起动;车辆行驶过程中左(右)转向灯闪烁时说明车辆要向左(右)转弯;车辆尾灯亮起,车速减慢,说明车辆要减速、停车或倒车;车辆前后灯同时闪烁,说明车辆出现故障或要临时停车。
事故案例
2015年6月9日晚10时50分许,在重庆市沙滨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位小伙子因戴耳机,注意力不集中,未及时发现后方行驶的小汽车鸣笛和变换远近光灯警示而被撞倒,导致该小伙当场昏迷。
注意机动车内轮差和盲区
机动车在转弯时,转弯一侧的前后轮不在一条轨迹上。前内轮转弯半径与后内轮转弯半径之差就是机动车的内轮差。大型车的内轮差要比小型车的内轮差大得多。在路口遇到机动车转弯时,要远离机动车,千万不要认为前轮没有碰到自己,后轮就一定不会碰到。行人若忽视内轮差,不及时采取躲避措施,很容易被车轮碾压。
机动车驾驶人在车内看不到的区域称为机动车的盲区。处在机动车盲区里的行人或骑行人不易被驾驶人察觉,很容易被剐碰。因此一定不要在机动车的盲区内步行或骑行,尤其遇到大型车辆时,更要小心谨慎,因为它的盲区范围更大。
上下学路上莫随意穿行公路
中小学生天性活泼好动,上下学路上经常出现相互追逐打闹、不靠边走路、随意横穿道路等危险行为,容易被机动车碰撞、剐擦,严重威胁人身安全。家长一定要以身作则,多叮咛孩子遵守交通法规,让孩子不要随意横穿道路,横穿道路时先向左看,确定没有车辆时再穿行,过了道路中心线要向右看,确定没有车辆时再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在道路上行走要靠边
为了保证自身安全,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自觉靠路边行走或骑行。在道路中间步行或骑行,不仅妨碍道路交通的通畅,也会给自身安全带来隐患。尤其在夜间,乡村道路照明条件较差,容易出现视觉盲区,对向驶来车辆的车灯也容易使驾驶人注意不到道路上的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极易酿成车祸。学生上下学经常要穿行公路,老师和家长也要告诫孩子上学、放学时要靠路边行走,注意观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主动避让机动车。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不要在公路上晒粮、摆摊
农村公路较为狭窄,在公路上晒粮或摆摊会妨碍道路上的车辆通行,导致交通不畅,同时晾晒的粮食也容易使经过的车辆打滑,造成交通事故。晒粮的过程中,农民朋友注意力集中在眼前的工作上,容易忽视快速驶来的机动车,严重危及自身安全。摆摊售卖农产品时,在摊位前停留的顾客容易被来往车辆剐碰。为了大家的人身安全,请农民朋友不要在公路上晒粮或摆摊。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有管理和保护公路的責任,有权检查、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违反本法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要让儿童在路边玩耍
儿童交通安全意识较弱,缺乏应变能力,意识不到周围的险情。儿童在道路或铁路边踢球、嬉戏打闹、坐卧停留,不仅妨碍车辆通行,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也对自身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一旦发生事故,会给整个家庭带来巨大伤痛。
请家长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孩子,时常教育孩子,不在公路或铁路边玩耍、嬉戏或坐卧停留,不随意穿行公路或铁路,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则追悔莫及。
事故案例
2013年3月17日晚9时10分许,在宁海西店镇某村道路上,一名14岁的女孩小某跟同伴走在机动车道上,一边聊天一边玩耍嬉闹。不料,一辆小汽车快速驶来,小某避让不及被小汽车撞飞并导致颅脑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不要追车、扒车
儿童好奇心强又活泼好动,喜欢追车、扒车、向汽车扔石子,这些都是十分危险的行为。追车和扒车过程中,车辆急转弯、紧急制动或遇颠簸时极易造成儿童伤亡,家长应当经常教育子女,杜绝此类行为。
事故案例
2009年冬,某小学一年级7岁小男孩刘某,在上学途中遇到一辆大货车缓慢行驶。为搭便车,刘某与另外一名同学一起扒吊在大货车的脚踏板上。当车辆驶到校门口时,两人准备跳下车去上学。不料,刘某被大货车的后轮碾压,经抢救无效死亡。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不要在道路中央赶放牲口
在道路中央赶放牲畜时,由于牲畜行进缓慢,大群牲畜聚在路中央容易堵塞道路,严重妨碍交通。若遇机动车驶近或鸣笛,牲畜容易受到惊吓而无法控制,在道路上四散奔逃,不仅易导致交通事故,还会给农民朋友带来经济损失。而追赶牲畜时,农民朋友易忽视交通环境,被来往车辆撞倒,出现人身伤亡。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不要在公路边乘凉
农村道路路面较窄,在道路上乘凉,会占去部分路面,使路面更窄,影响交通。同时,农村夜晚路面灯光条件较差,驾驶人视线不良,容易出现视觉“盲区”,村民乘凉时不太留意道路及周边环境,若避让不及,易导致事故发生。在路边乘凉时,车辆噪声、尾气及扬起的尘土均不利于身体健康,请大家为安全和健康考虑,不要在道路边乘凉。
事故案例
2012年8月13日晚8时50分许,浙江省台州市路桥蓬街花门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五六位村民在自家附近的路边乘凉时被一辆突然冲向人群的小型四轮货车撞倒,导致一名村民当场死亡。因为事发突然,现场路灯昏暗,在场村民没有看清小型四轮货车的驾驶人,也没记住车牌号码,增大了案件破获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