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输配电价改革模式下的监管业务预算管控模式优化
2021-11-09蒋勇斌
蒋勇斌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金山供电公司,上海 202108)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核定2020—2022年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的通知》(简称“通知”),核定了省级电网第二监管周期输配电价、第二监管周期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并于2021 年初执行。第二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核定,积极运用降价空间,进一步理顺了输配电价与目录销售电价的关系,为扩大市场化交易规模创造了更好条件;进一步优化了输配电价结构,缩小了交叉补贴,为下一步相关政策完善奠定了基础。同时,充分考虑外送电省份实际情况,制定了合理的外送电输电价格,将有力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
电网企业的盈利模式已经发生重大变革,这给电网企业的投融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成本核算等财务管理领域带来重要影响。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水平直接影响电网企业的经营效益和投资能力。电网企业为满足改革要求,需要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夯实固定资产管理,同时研究新价格体制下的成本管理有效方法,积极为企业争取合理的电价政策。
1 输配电价改革对输配电成本核算的规定
输配电价改革的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1)输配电价的总收入监管,总收入核定以有效资产为基础。核定的总准许收入由基期准许成本、准许收益和价内税金这3部分构成。输配电价总水平等于输配电总准许收入除以总输配电量。
(2)输配电价的价格结构监管,价格结构以电压等级核定,以各电压等级输配电的合理成本为基础。价格结构分500,220,110,35,10 kV以及不满1 kV 这6个电压等级制定,各电压等级输配电价等于该电压等级回收的总准许收入除以该等级电网输送总电量。电网企业应对各电压等级的资产、费用、供输售电量、线变损率等逐步实行独立核算和独立计量。
输配电价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其计算公式:
A=(B+C+D)·(1+R)
(1)
式中A——总准许收入;B——基期准许成本;C——准许收益;D——价内税金;R——电力增值税税率。
准许成本由基期准许成本、预测新增准许成本和预测减少的准许成本构成。基期准许成本是经成本监审核定的历史成本:
B=B1+B2-B3
(2)
式中B1——历史准许成本;B2——预测新增准许成本;B3——预测减少的准许成本。
经成本监审核定的历史准许成本包含的费用项目主要是折旧费和运行维护费。运行维护费是维持电网企业正常运行的费用,包含材料费、修理费、职工薪酬和其他费用:
B1=折旧费+运行维护费=折旧费+
(材料费+修理费+职工薪酬+其他费用)
(3)
折旧费=规划新增输配电固定资产投资额×新增投资计入固定资产比率×定价折旧率
规划新增输配电固定资产投资额是按照政府主管部门预测的、符合电网投资计划的,并根据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相匹配的原则统筹核定。
新增投资计入固定资产比率,原则上参考电网企业输配电固定资产的历史转资情况,同时考虑今后经济发展需要等因素统筹核定。首个监管周期,新增投资计入固定资产比率按不超过75%计算。
定价折旧率,根据《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新增的输配电固定资产分类定价折旧年限和新增固定资产结构核定。
准许收益按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乘以准许收益率计算:
C=C1C2
(4)
式中C——准许收益;C1——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C2——准许收益率。
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是企业投资形成的,为提供输配电价服务所需的,允许计提一定回报的资产,不包括与省内共用网络输配电业务无关的资产;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不符合项目核准、招投标法等规定的投资;用户或政府无偿移交的非电网企业投资的资产以及其他不应计提收益的输配电资产等。
C1=C11+C12-C13
(5)
式中C1——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C11——历史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C12——预测新增有效资产;C13——预测减少有效资产。
价内税金包括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D=D1+D2+D3
(6)
式中D1——企业所得税;D2——城市维护建设税;D3——教育费附加。
最终的平均输配电价由核定的总准许收入和终端售电量计算得出:
I=A/Q
(7)
式中I——平均输配电价;A——总准许收入;Q——电力用户终端售电量。
应注意式(7)计算出的输配电价是总输配电价,不区分电压等级和用电类别,这不利于实现电价的公平负担以及输配电价机制的形成。用户类别分类,是以现行销售电价分类为基础,原则上分为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居民用电和农业用电类别。
对于输配电价实际收入与按核定的准许收入之间的差额,通过建立平衡账户来调节。当该账户的盈亏占当年准许收入的比例大于6%时,将对核定的输配电价予以调整。监管周期内预测新增的固定资产,对与实际差异超过20%的部分,调节监管周期当年的准许收入;对于不超过20%的差异,在下一监管周期进行调整。方案中建立了激励机制,对于节约的输配电价成本,一半将留给电网企业作为节约激励,但是在下一监管年度将考虑节约的这部分从而调减输配电价;此外,发改委也会联合电力行业监管部门对电网企业的运行效率及服务质量进行相应的考核与激励。
2 输配电价改革对电网成本核算的影响
《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明确规定了关于输配电定价的构成、归集及主要的核定标准,规定的原则包括:合理归集、从严制定、新老分开、共同监管。
在进入输配电价监管周期后,电网公司盈利模式将从“购售电价差”转变为“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在这一模式下,政府不仅要核定平均输配电价,还需要核定各个电压等级和各用户类别的输配电价,而政府对分压输配电价的核定以及电网公司对分压输配电成本的后续管控,都需要电网公司依据不同电压等级、用户的用电特性和成本结构。电网企业需要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以更加明细和精确的方式进行成本核算和管控,在成本科目设置、确认、计量中,均需要加入电压等级这一维度,以满足分压管控和定价的新要求。
3 适应输配电价改革的成本费用预算管控优化
输配电价改革后,面对盈利模式转变、成本监审的压力,电网企业的业绩积累,将更多地来自于有效投资、资产管理和成本控制,这就对其资源配置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现行业务模式下,购电成本在电网企业成本中所占比例较大,是成本管理的重点。输配电价改革后,输配电资产折旧在总成本中所占比例较大,成为了企业成本管理的新重点内容。
预算管理作为电网企业对各类资源进行价值管理的核心手段,需要在传统预算管理体系的基础上,统筹考虑新的盈利模式和成本监审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即通过明确在新情境下,预算管理配置资源的目标、方式和方法,将成本监管约束纳入到预算管理体系内,在确保经营合规的同时,全面提高电网企业的投入产出效益,以支撑新盈利模式下持续发展的需要。
在成本控制方面,针对成本预算管理,开展思路是运用标准定额成本法,以动因分析为基础,建立成本定额标准体系,完善信息化预算系统,形成以“预算准入”为原则的全面预算管理。
在成本核算方面,针对成本费用的归集分摊,开展思路是首先明确分摊原则,分析各类成本的驱动因素,将驱动因素与电压等级进行匹配;然后根据匹配结果确定初次分摊和二次分摊范围;最后设计出初次分摊和二次分摊的具体规则。
输配电成本归集分摊方法设计思路如图1所示。
图1 输配电成本归集分摊方法设计思路
在全面预算管理的基础上,省级机构通过定额标准的计算核定各个核算单元的成本费用预算,进而实现成本的控制;同时在预算动态管理过程中,对各项成本费用的实际开支情况进行预算监控,对于超出成本定额标准的成本费用进行及时分析与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