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一体化装备保障研究
2021-11-08安洪伟朱连军
安洪伟,朱连军
陆军装甲兵学院
随着科技日益进步和战争形态不断发展,包括无人装备在内的大量高新装备列装部队并用于实战,其保障工作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本文梳理当前无人装备保障工作的特点和当前装备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实战化条件下的装备保障工作,提出军民一体化装备保障体系建立思路,为相关单位开展无人装备保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提供参考,不断提高无人装备保障质量和效益。
无人装备在信息化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何为以无人装备为代表的高技术装备提供有力保障,是决定战局胜负的关键因素。现代信息化战争对装备保障的依赖性越来越大。装备保障必须先到位、后收场、全程用,而且要快速响应、全维参战、精确保障。要实现这一目标,仅靠军队自身的保障力量已不能满足现代战争对装备保障的需要,必须充分依托地方保障力量,实施军民一体化保障,切实提高装备保障效能。因此,构建军民一体化保障体系,有目的地引进民用资源和技术力量,探索实施军民一体化装备保障模式,对提高装备保障的军事效益,。
相关概念
装备(Equipment)是武器装备的简称。用于作战、作战保障及其他军事行动的武器、武器系统、电子信息系统、技术设备和器材等的统称,主要指武装力量编制内的船、舰、艇、飞行器、导弹、雷达、坦克、火炮、车辆和工程机械等,分为战斗装备、电子信息装备和保障装备等。
图1 军民一体化保障体系将增强部队整体保障能力。
无人装备(Unmanned Equipment)是指携带任务载荷,通过人员遥控或以自动驾驶方式逐行任务的平台。包括无人机、无人潜航器、无人船、无人艇和无人车等。军用无人装备主要担负侦察、监视、火力支援、通信中继、战场感知、警戒、机动保障、地面防空、布雷设障、水面或水下反潜、设障等任务。
装备保障(Equipment Support)是指军队为满足作战及其他任务的需要,而在装备调配、维修、经费等方面组织实施的保障。主要是指装备部署部队后,为发挥装备的作战使用性能,而开展的使用、维修、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和技术活动,可分为使用保障和维修保障。
装备保障力量(Equipment Support Forces)用于遂行装备保障任务的各种力量。由具体实施装备保障的机构、人员和保障装备、设施、设备、器材等构成。包括部队建制保障力量、预备役保障力量、高新技术装备支前保障力量等。
随着战争和装备的出现,装备保障应运而生,走过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从自我保障到专业保障的漫长发展之路。装备保障对战争的影响越来越大,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其发展的基本规律是随着科技进步、装备发展,以及战争形态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并与社会生产方式、技术发展水平与作战方式相适应。
无人装备保障的主要特点
与传统战争相比,现代信息化战争呈现了许多新特点,其中比较显著的特点包括武器装备信息化、战场对抗体系化、作战控制精确化、战场空间多维化等。具体表现是作战双方运用多种作战力量,依托战场网络信息系统,利用信息化武器装备在全维战场空间进行激烈对抗,这使得作战节奏明显加快、人员装备损伤严重,对装备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无人装备陆续列装部队并投入实战,无人装备保障除具备高技术装备保障的特点外,更加突出了信息主导、精准高效、全维立体、自动快速保障等特点。
一是保障需求信息化、精确化。随着科技不断进步和战争形态发生转变,未来信息化战争,要求对作战和保障进行一体化设计,无人装备保障行动同作战行动一样,须要充分利用智能传感器、现代通信、人工智能、大数据、神经网络和自动修复等现代高技术手段,实时掌握战场信息、装备信息和保障资源等,在状态监测、指挥决策、故障诊断、功能修复等所有装备保障环节,精准完成无人装备保障信息的采集、传输、处理、反馈等。
二是保障决策智能化、自主化。利用先进状态监控技术,对武器装备的类型、位置、数量、作战效能等实现自主感知、自主检测。在此基础上实现故障诊断智能化,对无人装备故障实施自动检测、分析、判别,并依托保障指挥信息化系统,自动生成适应战场实际需求的装备保障方案,自动发出装备保障行动指令,进而开展相关保障行动,恢复无人装备技术状态,保障作战行动顺利进行。
三是保障实施无人化、自动化。现代战争作战进程快、对抗激烈、消耗巨大,这要求无人装备保障工作要抓住稍纵即逝的有利时机而开展工作。传统人工保障模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代战争的需要。因此,在保障实施过程中,我们要在智能化保障决策基础上,开展无人化、自动化保障。利用智能机器人担负更多的装备保障任务,代替人工开展信息采集、故障诊断、损伤修复等工作。机器人在装备保障活动中的运用,不仅可以降低人员伤亡,而且能够在有毒、有害和不适合人类工作的环境下完成保障任务。
图2 无人装备保障更加突出信息主导、精准高效、全维立体、自动快速等特点。
四是保障资源通用化、模块化。为进一步提高保障效益,须对保障资源进行通用化、模块化设计。一方面要按照“军民融合、平战结合、专业组合、资源整合、任务统筹、力量统用、手段统建、装备统管”的思路,同步进行人员专业组合、维修保障设施集约化建设、保障设备综合集成和信息资源共享。另一方面要将模块化方案引入无人装备保障领域,对无人装备保障力量进行模块化组织结构设计,使部队无人装备保障力量更具适应性和灵活性,不断提升无人装备保障能力和保障效益。
装备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装备保障工作地位日益重要,但一段时期以来,装备保障工作与现代战争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装备保障能力与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作战要求存在差距。传统装备保障,大都以各军兵种自我保障为主,保障层级多、体系复杂、手段落后,伴随保障和精确保障能力弱。信息化条件下的联合作战,是体系的对抗,要求装备体系必须兼容、协调、优化,不但要解决配套、协调问题,还须要解决装备保障一体化建设、一体化运用问题,从而大幅度提高保障能力和保障效益。另外,我军信息化水平不高,智能化刚刚起步,与现代作战与保障相关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二是装备保障体系建设与军队改革要求不相适应。一方面,传统装备保障体系建设与“军种主建、集中统管”要求不相适应。分兵种、按专业并以平时为主的分散建设模式无法满足当前合成部队全域机动、精确伴随保障需求;另一方面,旅营体制改革完成后,要强化营连自主性,提高自我保障能力。再加之无人装备列装时间较短,相关作战运用和保障问题研究还不够深入。
三是装备保障方式与装备发展不相匹配。长期以来,我军装备保障能力建设相对滞后于装备建设,装备保障性设计存在缺陷,综合保障体系不健全,对装备使用和保障造成了较大影响。以平时固定设施为主的传统保障方式已不符合伴随保障和野战条件下的快速抢救抢修需求。随着大量先进装备陆续列装部队,对保障人员、保障理论、保障技术等提出了更高要求。但装备保障主体工作由部队完成,工业部门目前只从事辅助性工作,保障能力建设滞后,精确保障能力与现实需求有较大差距。
四是装备保障军民融合式发展深度不够。随着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在装备建设领域,更多民营企业陆续参与装备配套产品的研制生产。但装备保障工作大多还是沿用传统的体制,没有利用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装备保障体制和运行机制还存在装备保障分工不明晰、融合层次较低、融合范围窄、成果转化不及时等问题。
五是装备保障能力建设质量和效益还不够高。随着无人装备集成的先进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其使用和保障费用不断上升,已超过采购费用。特别是近年来大量新装备陆续装备部队,对保障费用的需求进一步提高,保障费用供需矛盾进一步突出,迫切须要改革保障观念、模式、方式、手段,进一步提高装备保障质量和效益。
加强军民一体化保障体系建设的意义
新形势下装备保障要向部队战斗力生成聚焦、向一体化联合作战体系保障拓展、向装备全寿命周期保障延伸、向平战一体军民融合保障靠拢,加强军民一体化装备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为战导向,支撑备战谋打赢和部队战斗力生成的迫切要求。在新形势下,部队作战和装备运用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军队调整改革、部队转型建设和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对装备保障提出了新要求。着眼新体制下部队使命任务、作战特点和规律,一方面要解决部队装备保障难题,深化研究装备保障作战运用,综合运用军民领域的先进技术,立足装备体系运用、体系对抗、体系保障,促进战术和技术的深度融合;另一方面,要结合无人装备和其他先进装备的配备和使用,积极创新作战和保障理论,探索新战法、保法和训法,提升武器装备整体作战效能,解决一体化综合保障等难题。
二是突出全系统、全生命、全要素,构建新型装备保障模式。随着军队编制体制改革特别是陆军转型建设不断深入,装备保障体制机制、作战运用发生了巨大变化。以陆军为例,保障对象上,从军械、装甲、通信、工程等主体装备保障,转向所有兵种专业,确保成系统成建制形成作战和保障能力。在保障范畴层面,既应重视装备“优生”,更要重视装备“优育”,系统研究装备全寿命周期保障需求,为形成保障能力提供理论、方法与技术支撑。在保障要素层面,从“管、修、供、训、战”等传统业务,拓展到以实战化训练为主体的平战一体化装备保障。
三是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推动装备保障效益提升。充分利用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抓住机遇,解放思想,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推广等方面创新发展,提升装备保障效益。要创新装备保障军民融合发展模式,系统设计军民融合发展机制,为推进军民深度融合的装备保障发展提供支撑。加强已有成果的转化,积极探索成果应用的新领域、新模式、新途径。根据人才培养任务的调整,加强不同类型装备保障人才培养,满足各层面人才培养需要。
构建军民一体化装备保障体系的初步设想
军民一体化装备保障体系是指为充分发挥、保持和恢复装备的性能,由军队、地方政府和工业部门共同承担装备保障工作,建立精干、高效和经济的工作体系或系统。
军民一体化装备保障体系的构成
按照信息化战争对装备保障工作的要求,须建立以军为主、以民为辅、军民结合、责任清晰、整体协调、管理规范、资源共享、科学高效的军民一体化装备保障体系,全面提升部队的战斗力和保障能力。保障体系由保障资源要素和管理要素组成。保障资源主要包括人员、保障设施和设备、备件、消耗品、各种资料、计算机资源保障等,保障资源要实现有机组合、协调配合,必须通过有效的管理,由保障体系统一指挥、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因此,要结合军队改革实际要求,构建纵向包含中央军委机关、国务院相关部委、战区各军兵种机关、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一线部队、相关企业,横向包含各战区、军兵种、武警部队、省军区系统、地方政府、军工集团和一线企业在内的组织和管理体系,促进装备保障工作协调、高效、规范运行。
军民一体化装备保障体系建设原则
一是军民融合,军方主导。牢固树立军民一体化保障观念,摒弃自我封闭思想,促进军地双方资源共享,使军队和地方在顶层规划、任务区分、制度机制等相互协调;二是统一协调,集中管控。提高保障资源的模块化、标准化、通用化程度,为一体化保障提供支持;三是平战结合,着眼实战。既要兼顾平时保障效益,更要注重战时保障能力,以平时建设支撑战时保障,以战时需求牵引平时建设,将平时与战时保障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四是注重效益,兼顾利益。妥善处理军队效益与地方利益之间的矛盾,坚持注重效益、兼顾利益的原则。
推进军民一体化装备保障体系建设须把握的问题
一是建立管理组织架构。要从顶层建立管理组织结构,对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管理层负责制定方针政策、规划管理、资源配置及任务划分,领导和协调处理军队与地方的关系,负责军民一体化装备保障管理工作;在战区、军兵种、地方政府和工业部门设立相关机构,按照分工,组织所属单位开展军民一体化装备保障工作;在部队、企业设立具体执行部门,承办具体保障工作。
二是完善法规和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等法律规定,构建军民一体化装备保障法规和制度体系。明确和规范机构设置、工作职责、管理制度、配套政策等。制定并完善市场准入、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保障在军民一体化装备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各责任主体权益。根据军队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保障需求和有关企业生产能力,明确装备生产、保障、供应等事项。
三是创新保障模式。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保障需求、保障资源等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建设与共享。在具体保障任务中,根据任务特点、保障现状、装备类型、保障阶段和保障需求,灵活选择保障方式。可以采取军队独立保障、军地联合保障、承制企业保障和第三方保障等模式。依托专家系统、人工智能技术、大数据技术、可视化技术等理论和前沿技术,不断提高装备保障自动化程度,实现精确保障、智能保障。
四是加强人才培养。军民一体化装备保障体系人才队伍建设是实施装备保障建设、管理和保障活动的主体和骨干力量,是保障工作中的决定性因素,也是影响保障效益的关键性因素。要不断拓宽保障人才培养途径,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保障人才队伍管理。实行“选、训、管、用”一体化人才管理体系,使装备保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走上法制化、正规化轨道,创造拴心留人的工作环境。
结束语
随着装备发展和军队改革的持续推进,传统装备保障理念和保障体系已经不再适合新形势下的装备保障工作。因此,我们要在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指引下,利用社会资源,依托市场竞争,打造军民一体化装备保障体系。充分利用军队改革和调整的有利时机,加强探索论证,从思想观念、组织机构、制度机制、运行模式和人才队伍等方面深入推进军民一体化装备保障体系建设工作,以满足信息化战争对装备保障工作提出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