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路径及经营模式
——来自山东的论证
2021-11-06吴昊俊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生
文|吴昊俊 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生
政府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路径
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是指为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为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提供各种服务的社会经济组织。经过30余年的发展,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专业组织已超过90万家,服务面积达16亿亩,服务农户7000余万户,已初步形成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是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的重要主体,政府经过多年的培育和扶持,促进了其近几年的高速增长,从山东省的发展经验来看,培育模式主要有以下几 种:
(一)以项目撬动企业资本构建市场化主体
这种模式主要是撬动涉农企业资本,利用与农业相关联的资源优势,扶持其发展为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涉农企业本身就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可以弥补政府、社会组织等在专业性上的不足,现有涉农企业尚未形成完整的农业服务体系,政府可以通过项目招标、财政补贴等形式,促进涉农企业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并利用现有优势,形成专业化、标准化的市场服务主体。
如山东省通过标准化试点项目,促进山东省某农药公司依托高科技的植保技术和安全环保稳定的农药生产技术,设立了某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与附近15家农机植保专业合作社建立了长期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关系,以专业化、标准化为目标,为农户提供农业生产服务,并于2018年率先通过了山东省省级标准化试验项目验收。公司现有员工378人,季节性用工1000人,配有植保、耕种、收获等农业机械设备496台套,耕播日作业能力 2000 亩以上,植保日防治能力达到3万亩以上。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对种植大户、种植合作社和整村制的农户进行代耕、代播、代管、代收及培训的全方位农业服务。高质量的服务受到了农户的一致好评,目前接受服务的农户有3.3万户,服务面积达到28万亩。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离不开市场的力量,在引导市场力量创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时,政府可以通过项目招标的方式促进市场力量的发展,但在这一过程中,合同的订立与执行是其发展的基础。由于政府、企业、服务对象三方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等、地位不平等的现象,最终会导致风险分担不均衡、监督缺位等问题,从而降低农业服务社会化的成效。
(二)政策扶持社会力量形成社会化主体
这种模式主要是通过各种政策扶持如专项资金、定点扶持、项目招标等特殊形式,推进形成各种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是由有意愿、有需求的农民社员自愿联合、自我发展,通过全体社员按照“民办、民管、民收益”的原则,发展起来的一类服务队伍,围绕社员在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提供专业化的专项服务和全方位的综合服务,实现了抱团滚动式发展。“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田”是全国各地农业发展的真实写照。散户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这也导致了企业提供的标准化、专业化服务无法同时满足众多散户的个性化需求,而具有地方特色的合作社则能较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满足散户的生产经营需求。
例如,大黄乡甄桥农机服务合作社的创始人就是在看到村内散户年轻劳动力流失严重、村民缺乏专业技术知识等问题后,自发创立专业合作社。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合作社发挥主体作用,对各类经营主体和小散农户开展全程托管服务或“菜单式”托管服务。在不流转经营权的前提下,有效地整合了小散农户的土地,实现规模经营、规模效益。周边村庄群众纷纷把土地交给齐河县金穗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托管。2020年,齐河县获批11万余亩700多万元的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托管补助资金项目,由已列入齐河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入库名单的7家合作社共同实施。通过招投标参与政府采购服务,合作社得到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与现有针对小散农户的政府购买项目相比,合作社因能提供更为多样化的生产服务、地理位置较近等因素而获得优势。合作社服务对象以小散农户为主,占到全部社员的90%以上,少的有两三亩地,多的八九亩。在服务措施上,产前,每村选定1名种地能手作为服务站长,及时反馈农户需求;产中,根据农户需求,统一提供深耕整地、宽幅种肥同播、病虫害统防统治、节水灌溉等服务,当好贴心“保姆”、生产管家;产后,对接农产品加工企业、良种公司,多元化拓宽销售渠道,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有效缓解了小散农户种地难、成本高、收益低等实际问题。
(三)基层党组织为主体形成服务型主 体
该模式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强有力的凝聚力、向心力作用,以党支部引领,把小农户、零散土地集中起来,整合机械装备、劳动力,统一采购生产资料、统一种植管理、统一销售农产品,在农业提质增效的同时,实现了村集体增收。这一模式的公益性最强,在社会化力量还不够强势的大部分农村,可以通过调动基层党组织的服务积极性,认领合办合作社,为本村成员提供农业生产服务。这种模式可以解决当前社会化服务覆盖范围不够的问题,一定程度上缓解部分实力不足村落的社会化主体,通过党支部领导赋予组织公信力、领导力,使得这种类型的合作社更容易扩大会员规模,形成规模效益。
比如,刘桥镇西杨村年丰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就是典型代表。合作社成立于 2013 年 9 月,由 37 名成员发起并组成,建社初期发展社员 77 人,入社土地818 亩。经过 1 年的发展,2014 年入社户数达 312 户,入社土地 3306 亩,全村入社率达 100%。党支部发展实体合作社,利用的是党支部的公信力,支部挑头,企业信任,农户信任,企业与农户、农户与企业不直接打交道;利用支部的凝聚力创办合作社,形成规模化效益,改变原来群众单打独斗的情况,引得来企业、抓得住政策,最终受益的是企业和农户双方,集体从中获得收益,结果是三赢的局面;村集体有收入了、农户得到实惠了、企业放心了,最终提高了党支部的影响力、公信力,凝聚了人心,有利于党支部开展工作,形成了一个良性的循环,有利于促进村庄的快速发展。通过合作社的运营,全村每年收入达 124.4 万元。
基层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在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前期是十分重要的发展手段之一,但这种培育模式的可持续性有待验证,党组织可以在合作社的发展和领导中起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社会化服务的主体应当是社会。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在未来要转变党支部职能,由维持组织运作转为组织运行方向的指导和监督。
农业社会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
(一)公司+合作社+农户
这种模式主要是农户通过合作社进行服务需求整合,根据农户需求,制定个性化服务清单,通过统一采购生产资料、统一实施机械化作业等环节的服务,有效降低了农户的生产成本。公司一般在与合作社和农户签订完服务合同后,对种植大户、种植合作社和整村制的农户进行代耕、代播、代管、代收及培训的全方位农业服务。企业是服务主体,负责生产过程中围绕生产资料采购、植保、耕种等关键环节的服务;合作社充当中介组织,负责整合农户服务需求和监督;农户作为被服务对象,主要承担监督责任以及生产中的其他环节。
(二)党支部+企业+合作社+农户
这种模式是由党支部引领,合作社发挥主体作用,企业负责提供服务,在合作社的运营下,实现统一技术指导和服务、统一良种供应服务、统一测土配肥供应服务、统一药品有机肥供应服务、统一深耕服务、统一播种服务、统一机收服务、统一病虫草害防治服务的“八统一”,形成从种到收的链条模式。
(三)村两委+合作社+农户
这种模式是由村两委组织农户带地入社,由合作社出资组织生产经营。在生产管理上,由合作社进行土地整合、成方连片、满足大型机械作业条件,统一制定生产计划,统一机械作业,统一采购生产资料,统一进行产品销售,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社员收入。在收益分配上,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扣除前期合作社垫付的各项生产成本后,按照 6:94 比例进行分配,将净利润的6%用作土地管理服务费,其余94%作为社员分红,形成了合作社与入社群众的利益共同体。
以上三种模式存在着不同的优势和劣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