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创新决策制定中科技风险防范的思考
2021-11-05李海娜张宝其张翔宇聂凤丹李茗
李海娜 张宝其 张翔宇 聂凤丹 李茗
[摘 要]文章从地方政府创新决策制定过程、创新决策制定的垂直精神传承、政府平行决策矛盾的风险性进行分析,认为科学决策的制定过程分为科学型创新决策制定与科技重大风险规避、粗旷型创新决策制定与风险防范、错误型创新决策制定与风险把控三种,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域科技风险防范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及时发现科技创新工作中出现的风险苗头和工作“短板”,及时查漏补缺,从而为地方政府规避科技风险提供借鉴意义。
[关键词]地方政府创新决策;科技风险;垂直决策;平行决策
[DOI]10.13939/j.cnki.zgsc.2021.30.006
决策是指人们对多种备选方案作出评价,并选择其中一种予以实施的行为方式。决策是人类活动中智力活动的重要表现,大到国家,小到个人,以及各行各业都会涉及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新时代,决策环境的复杂性和海量数据的庞杂性要求我国政府决策范围的扩大化和步骤的精准化,这就对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随着科技创新环境的日益开放,政府决策的引导和扶持对科技创新也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就对政府科技创新决策的制定过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科技决策的制定也面临各种风险。
2019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各级政府必须增强科技安全意识,以科技安全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是今后的必然趋势和必然选择;不仅要看到科技创新工作取得的成绩,还要居安思危,从目前决策中存在的不足着手,补短板、促发展,努力化解制约科技发展的各种不利因素,推动科技创新工作向更好方向发展。
1 地方政府科技决策制定过程与伴随科技风险的三种认识
我国政府许多决策的提出是由问题倒逼产生的,当政府或者决策研究者等群体发现问题时,政府委派决策研究机构或者人员进行调查研究,随后呈现研究报告,提出解决方案,政府采纳建议,制定相关决策,最后付诸实施。决策的制定相对宏观和理想化,但是决策落实是比较微观和现实化的,所以不同的决策落实往往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即使同一决策在不同的地区实施也会因各种因素而产生相异的结果。科技决策的制定过程大致分为以下三种。
1.1 科学型创新决策制定与科技重大风险规避
科学型科技创新决策制定会持续带来正面效应,能持久实施。当然,决策的制定具有时代性的特征,是在某一特定环境下的特定产物。随着时间的推移,决策的时代性决定了它与后续时期的不相适应性,新问题再次出现,这就需要决策者或者决策研究者等群体再次发现新问题,这也是决策创新的过程。决策创新的过程就是从问题提出、问题深入调研、决策科学制定、决策合理实施及决策精准反馈、再决策的循环往复的调试发展的过程,这一过程是螺旋式上升的发展过程。决策创新也不是孤立产生的,是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背景下,依据中央顶层设计和上级决策的引导,并根据当地域情产生的。
科学型创新决策制定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目的性,其制定过程符合实体公正和程序合法,不是领导的主观臆断,是由民众充分参与和专家充分论证的结果,并且是适应时代发展和民众需求的决策。这样的决策制定已经充分考虑如何预防科技风险的发生,所以风险系数极低。
1.2 粗犷型创新决策制定与风险防范
粗犷型创新决策制定会带来正面效应,但同时也因决策的模糊性还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这就需要进一步细化决策方案,提出精准制定过程。粗犷型创新决策的引导方向正确,但是决策的内容不够细化。例如:若某地区在制定省级技术创新中心认定标准时没有系统化分析,没有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那么制定的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就是粗犷型决策,认定的技术创新中心的科技创新能力就没有预期的效果,就会产生科技风险,影响当地科技创新体系的发展。粗犷型科技决策的制定不是领导的主观臆断,也是经过调查研究和论证的,但其决策实施方案不够细化,导致行政机构执行过程中对执行的决策值具有不确定性和模糊性,从而导致执行行为流于形式,虽然浪费了人力、物力和财力,但是执行结果效果不佳,这就加大了科技风险系数。这就需要进一步加强决策细化流程,更精准地防范科技风险。
1.3 错误型创新决策制定与风险把控
错误型科技创新决策最大的特点是不符合域情和民意,违背事物发展规律,对国家、社会和人民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错误型决策往往是决策者意气用事和主观意识太强的结果,缺乏全面的调查研究过程,缺失科学的竞争情报工作。若科技创新决策仍然放任甚至支持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的企业自由发展,虽然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但是对当地可持续发展有严重影响,这样的错误决策应马上制止,必须重新研究符合民意、符合当地现状的决策方案,再付诸实施。
错误型创新决策制定的风险系数极大,因为其制定过程没有进行专家论证和民众参与,主要是根据行政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的主观臆断而制定,与当今科技发展状况不相适应,从而严重影响当地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为规避科技风险,地方政府制定创新决策必须严格按照合法、科学的步骤和程序;必须严格按照科学论证程序进行决策,而不是根据领导决策者的主观操控进行决策。科技创新决策者在决策过程中必须要规避错误型决策,减少对社会的负面影响,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
2 我国政府科技决策制定的垂直精神传承与科技风险防范
2.1 创新决策制定研究者的垂直精神传承对科技风险防范的影响
政府创新决策制定研究者在地区决策研究过程中,应当根据中央顶层设计精神和上级决策思想引导,并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教训,还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给情报用户(中央、省、市、县、乡政府等)提供更切合当地发展、具有本地特色和具体化的区域性决策。例如:党的十九大提出要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河北省委省政府根据党的十九大的上述精神,并根据本省省情,决定于2018年在全省开展“双创双服”活动(大力推进创新创业,切实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石家庄市市委在贯彻党的十九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精神和河北省“双创双服”活动思想的情况下,在对市情科学研判的基础上,在市委十届四次全会上提出了加快构建“4+4”现代产业格局的战略决策;鹿泉区也是在根据上级的战略决策和本地现状的情况下,提出構建“1+3”产业格局(休闲旅游一业引领,电子信息、绿色食品、智能制造三足鼎立),争创两个国家级示范区(全域旅游、转型升级),全力推动绿色发展、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地区决策往往是在中央顶层设计的精神贯彻和本级对上级决策精神传承的背景下,并根据当地发展现状制定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