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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天“套路贷”老人竟被“合法”赶出家门

2021-11-04警钟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21年10期
关键词:套路贷淑芳公证

警钟

老人用毕生积蓄买来的房子,却莫名其妙地变成了别人的财产,老人还被强行赶出家门,而这一切居然都是“合法”的?!北京警方近日破获了一起涉案74套房、案值3亿多元和间接导致两名老人死亡的案件。不法分子利用《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漏洞,将老人骗入“套路贷”,通过房产抵押和担保,故意制造违约,然后,“合法”地将老人的房产过户到别人名下,让老人无家可归……

“以房养老还有利息”

2018年9月底的一天上午,七八个壮汉忽然敲开北京朝阳区慈云寺北里张淑芳老人的家门:“老太太,你和老头马上搬出去,我们要清房了。”张淑芳大惊:“这是我们住了几十年的家,你们凭什么让我们搬出去?我们搬出去住哪儿?”

那些人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开始收拾东西:“那我们不管,房子是我们的了,你今天必须搬出去。”说着,他们开始往屋外扔东西,最后将张淑芳偏瘫的老伴连同轮椅一起抬了出去,然后开始换门锁。老人都急哭了:“这大白天的,你们简直就是土匪。”

邻居替老人报了警,警察赶到后查证房子确实已经过户到别人的名下了,那些人清房没有违法,只能居中调解,希望他们宽限老人几天。

68岁的张淑芳和老伴退休前都是建材研究院的职工,两人育有一子一女。本来这一家人生活幸福美满,谁知几年前老伴突发脑梗,虽然救回了一条命,但落下了偏瘫后遗症,从那以后再也离不开轮椅。儿女都已经成家立业,张淑芳一个人根本就照顾不了老伴,请保姆或送敬老院又消费不起,她只能咬牙自己照顾,还坚持给老伴做康复训练,希望老伴能做到生活自理。没想到康复训练那么烧钱,还看不到效果,医保也不能报销,向儿女要钱又张不开口,张淑芳十分为难。

这年6月初的一天,张淑芳到医院给老伴拿药,排队时遇到原来单位的老陈。两人一聊,老陈说他的妻子也得了脑梗偏瘫了。张淑芳感叹家有偏瘫病人开销太大,老陈却说:“刚开始我也觉得压力大,但自从我把家里的固定资产盘活后,轻松多了。”“可我们家没有固定资产。”“你们家的房子不就是固定资产吗?价值几百万的房子闲在那里也是闲着,这叫‘以房养老懂吗?”

老陈说,是朋友介绍的一家保健品公司,这个公司急于发展需要融资,他便拿房产证给他们抵押贷款投资。贷款的本息都有保健公司负责,投资者什么事都不用管,保健公司免费为投资者提供康复药品,每月还有投资额1%的利息回报,以后公司发展起来,还可以按股分红。

张淑芳首先考虑的是,这样做房子安全吗?老陈说,开始时他也有所顾虑,但后来他咨询了律师,还到公证处做了公正,没有任何问题,这才放心下来。

张淑芳心动了:老伴的用药是一笔很大的开支,能免费用药就太好了;每个月还有1%的利息回报,这下连给老伴做康复和请保姆的钱都有了。想到这儿,她便托老陈帮忙向那家保健品公司介绍自己去投资。第二天,老陈给张淑芳回话:“赶快带着你和老伴的身份证、结婚证和房产证来,人家要截止报名了。”张淑芳连忙找齐资料打上车去找老陈。

套路真深,強行霸占竟“合法”

张淑芳跟着老陈来到保健品公司一看,觉得这间公司挺正规,墙上挂着各种资质证件。工作人员和一家金融服务公司(即贷款公司)的放贷员跟她介绍了一下情况,张淑芳一边听一边点头,实际上听得稀里糊涂。

接下来,工作人员带着张淑芳到区不动产交易大厅办理了房产抵押:“按规定,房产抵押可以贷到房产价值的70%,你们家房产估价580万,可以贷款400万元。”张淑芳害怕万一有什么风险,不想投那么多,只想贷100万元,这样的话,每个月有一万元的利息收入,基本够用了。但工作人员不答应,反复做张淑芳的工作,再加上老陈在旁边鼓动:“投得多,你得的利息也多,以后分红更多,难道你怕钱多了咬手?”张淑芳步步退让,一直退到270万元时,她再也不愿意退了。最后,她用房子作抵押,签了270万元的贷款合同。

之后,工作人员又带张淑芳去某公证处做了公证,“现场他们拿出好几份文件,加起来厚厚一叠,我当时头脑是懵的,根本就看不过来,加上人家在一旁老是催,说快要下班了。我心里想反正这是为了保证房子的安全,后来连看都没有看,就按他们的指点在上面签了字。”

按照约定,因为贷款在张淑芳名下,所以每个月的贷款利息由保健公司按时打给张淑芳,她再转给贷款公司。前两个月,情况都很好,张淑芳除了可以到保健品公司给老伴领取免费康复药外,会按时收到保健品公司打来的要转给贷款公司的利息,还有另外支付给她的投资利息2.7万元。

老伴吃药不要钱了,每个月还多了2.7万元的收入,这让张淑芳轻松了很多。她以每个月6000元的价格请了一个保姆,另外还花9800元给老伴做康复。她还再三打电话给老陈表示感谢,要请他吃饭。

不料,到了第3个月,当张淑芳要将当月的利息打给贷款公司放贷员时,那个放贷员的电话却联系不上了,短信也不回。从来不欠别人钱的张淑芳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又不知道贷款公司在哪里,打电话给保健品公司,对方回答说:“我们已经把利息打给了你,怎么还利息、还不还利息都是你们之间的事,我们管不了。”

张淑芳没办法,只能打电话问老陈。老陈说:“别提了,我也遇到同样的问题,联系不上放贷员了,正急着呢!不过,我觉得他的电话打不通,责任应该不在我们吧?”张淑芳也是这么想的,又不是我不愿还利息,联系不上你们,难道怪我?

可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四五天后,忽然有几名膀大腰圆的壮汉敲开了张淑芳的家门:“这套房子是我们的了,限你们三天之内赶紧搬走,不然我们就不客气了!”对方还拿出不动产权证书说:“有人刚刚把这房子卖给了我们,这是证书,我们是合法清房。”

张淑芳连忙去找保健品公司,对方解释说:“是你们没有按时还贷款利息,违约了,所以贷款公司按照合同把你们的房子卖了,我们也没办法。”张淑芳急了:“联系不上放贷员,难道怪我们?”“这我们就不清楚了。你可以到法院打官司。不过,打官司你们也赢不了,因为合同上白纸黑字写得明白,你们违约在先……”

张淑芳傻了,还不敢告诉女儿。两天后,先是有人把她家的水断了,然后又有几个人闯进家,发生了不小的冲突。“我老伴因病说话不利索,但心里有数,连吓带气,当天晚上就发起了高烧。”

后来,在警方的调解下,清房者答应让张淑芳和老伴再在家里住几天,找到房子住再说。但在这件事的折腾下,张淑芳的老伴半个月内两次发病,最终去世了。

相比张淑芳,老陈的情况也好不了多少。他“违约”后也坚持住在自己的房子里不搬,但贷款公司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而他的房產被放到网络司法平台竞拍,最终以565万元成交,卖了。

两位老人这才明白,自己签字并经过公证的那几份文件,包括抵押贷款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全权售房委托公证和解押抵押公证,其中甚至还有一张“自愿放弃屋内家具、电器等所有物品”的承诺书。这样一来,即使他们不出面,人家都可以“合法”并随意地处置他们的房产和室内物品了。

就这样,一套原本属于老人的房屋,通过虚假诉讼变现,让老人连家都没有了。

“套路贷”背后有“高人”

经过北京警方的深入侦查,一起专门针对老年人、金额高达3亿多元的“套路贷”犯罪团伙露出了冰山的一角。令人愤怒的是,涉案人员中还有多名本该维护正义的警察、律师和公证员。

这起“套路贷”背后的“操盘手”叫林国彬,36岁,北京顺义人。此前,他曾经在多家房产中介公司当过业务员。2016年,他凭借对房产中介业务的熟悉,拉起了一支队伍,成立了金融服务外包(北京)有限公司、保健品公司等6家空壳公司。他们懂房产过户手续、精通公证委托,甚至还会针对老年人相关知识的贫乏,通过虚假诉讼拿到法院判决结果。

案发后,林国彬等人交代,他们的套路贷诈骗手段一般按八步走。

第一步,精挑细选物色目标。他们的下手对象主要以有房产的老年人为主。为了稳妥,林国彬吸纳了东城分局巡查支队原警长庞笑天,用警察内部“电子钥匙”摸清老年人的家庭底细,特别避开家中有公务员和公检法人员的家庭。

第二步,抛出诱饵引诱老人入套。针对很多老年人年纪大、头脑不灵光、不懂相关法律等情况,给他们一点甜头,引诱他们在房产抵押材料上签字。

第三步,获取公证委托书。林国彬还吸纳了一名国家公证员入股公司,这名公证员明知相关公证风险大、漏洞百出,却照样出具相关文件。其他公证员也明知这样的公证显失公正,为了拿业绩提成,照样办理。

第四步,设置套中套转走借款。他们以“融资发展”以及公司背负利息为借口,将老人的房产抵押贷款后,立即转走。

第五步,故意制造“违约”,为转移房产铺路。因为老人签的合同中约定了一但违约,房产便可有贷款房全权处理,所以林国彬等人一旦拿到合同后就会故意制造各种让老人“违约”的行为,准备将房产过户到自己人的名下。

第六步,过户房产。因为质押方“违约”了,根据合同、公证书和授权委托书,林国彬等人便有了“合法”处理老人房产的权利。

第七步,暴力清房。因为他们已经将老人的房产过户到自己人的名下,清房就有了“合法”依据。因此在众多受骗老人痛失房产、露宿街头、悲痛绝望的时候,林国彬团伙却在享受着攫取老人房产之后的狂欢。

最后一步就是出卖房产变现,获得暴利。

令人震惊的是,北京某公证处公证员王纯、王俊杰等人签字认证的公证书,其中的各项条文竟然是林国彬等人事先修改过的。面对落入骗子圈套的老人,他们明知道林国彬等人在实施诈骗犯罪,不但没有制止和给老人警示,反而为虎作伥,给林国彬等人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此外,林国彬等人之所以屡屡得手,还因为其团伙中有一个专业“军师”——律师李春杰担任法律顾问。为了利益,李春杰运用法律知识,挖空心思、出谋划策,帮助林国彬等人逃避法律制裁。

这些家伙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先后诈骗了72位老人的74套房产,案值3亿多元,导致数十位老人流离失所,有的不得不租了民房,有的甚至住进了桥洞,并有两名重病老人经不住此事的打击和折腾而去世。林国彬团伙的所为可以说是丧尽天良。

2019年12月30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首犯林国彬无期徒刑,并处没收全部财产。其他如李春杰、庞笑天等51名涉案人员也都受到了相应的惩处。

办理此案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钟欣表示,最近几年,像林国彬团伙这样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专门针对老年人实施诈骗的案件多次发生。

对这样情况,法官建议,老年人对社会上所谓的以房养老、各种投资等一定要慎重,最好做到不听不信、不参与,对于一些亲朋好友所说的“借钱过桥”、用房子抵押贷款等筹钱方式,千万不要轻易答应,如果确实有资金需求,最好征询一下子女意见,到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办理。

最后,在签署文书的时候,老年人一定要慎重,特别是与钱有关的合同、协议,一定要看清楚、搞明白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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