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王燕:未来是“全民公益”的时代
2021-11-03房佳佳
房佳佳
《方圆》:你是什么时候开始从事检察工作的,是如何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结缘的?
王燕:2003年,我考入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检察院,开始从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在这期间,通过倾听老百姓的心声,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我有一种被需要的价值感和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成就感。随着对检察工作的深入了解和学习,我越来越觉得关注民生,保护老百姓的权益就是我的职责和使命。
2009年,最高检在山东省开展关于督促起诉和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研讨会,我被要求做主题发言。在准备发言内容时,我突然关注到一些有关国外公益诉讼的实践和探索性的文章,这激发了我对公益保护的兴趣和热情。
我国当时还没有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社会公益组织的力量也比较有限。于是,我对这项制度也有了一些憧憬和创想。后来得知自己会负责这项工作时,内心很激动,我也下定决心,要把这项新的检察工作做好。
《方圆》:对于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你认为最重要的是什么?
王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包含线索摸排、立案、调查取证、制发检察建议、跟进监督、提起诉讼、上诉抗诉等多个环节,我认为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应贯穿案件办理的始终。办案检察官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把握住案件處理的分寸,这样才能在法律层面上站得住脚,为人所信服,在更大的社会层面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在遵循客观公正原则的基础上,办案检察官还要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通过诉前会议、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效应,通过听证制度的方式,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从而优化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方圆》: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公益诉讼检察官,你有哪些经验可以分享给检察新手?
王燕:一是要去了解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本源,明确自己的使命初心。我国的经济发展已经达到了一定水平,需要我们更多地去关注群众的幸福感,以及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应运而生。那么解决公益损害的问题,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便是我们的使命。对于公益诉讼检察新手来说,我觉得要先把这些问题搞清楚,才能更好地激发工作动力,发挥个人价值。
二是要不断学习和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提高监督能力和业务水平。公益诉讼涵盖的范围特别广,除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法定领域外,还有当下老百姓关心的个人信息保护、妇女权益和残疾人权益保护、金融等领域。这些领域所涉及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非常庞杂,考验的是办案检察官的学习能力。另外,结合自身办理案件的经验来说,从发现线索,到调查取证,再到法律分析、诉讼设计、庭审应对,办案检察官样样要管,样样要懂,样样要会,这十分考验办案检察官的综合能力。
三是要注重办案智慧,在每一起案件中去精进办案技巧。这项工作需要打交道的部门和人员是特别多的,需要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比如和行政机关磋商的时候,我们要怎么让行政机关信服,督促他们积极依法履行职责,又要如何和党委、人大、政协汇报工作情况,获取他们的支持。后续的出庭应对和执行监督环节,我们要怎么样和审判机关打交道,确保公共利益得到及时维护等,这其中的方式、方法和时间节点都要注意,特别考验检察官的办案能力和办案智慧。
总的来说,公益诉讼检察官不仅要眼到、手到,还要心到。眼到就是把相关法律依据找全,把相关证据依法调查全面,把相关事实固定好。手到就是结合你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做出法律分析,写好检察建议书、起诉书等法律文书。心到就是在办案过中要始终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将解决公益损害问题,促进社会治理的目的落到实处。
《方圆》:在下一步工作中,你对自己提出了哪些要求?
王燕:首先是多办理一些群众“急难愁盼”的案子。除了法定领域,我们还会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损害问题,积极开展新领域探索,以此为抓手,打造出更多重大有影响的精品案件,以点到面,去推动社会治理的进程。
其次是加强对案件质量的审查,实现从数量到质量的转变。在最高检强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解决的情况下,办案检察官除了提高自身的沟通协调能力之外,更应该把前期工作做到位,把案子办扎实。只有当办案检察官把事实调查清楚,把法律依据分析到位以后,和行政机关磋商解决时才具有权威性,行政机关才会更加信服。那么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对案件质量的审查,并给予充分的指导。
最后是要不断反思和总结,将实践经验成果化。这些年我在理论研究方面的成果不多,研究有待加深加宽,所以接下来我希望自己能够多出一些成果。同时多挖掘和培养我省公益诉讼检察队伍,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更好地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一起做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促进法律的立、改、废。
《方圆》: 对于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未来,你有怎样的期待呢?
王燕:自2017年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全面推开后,检察机关在维护公共利益、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相比之下,我国关于公益诉讼的立法相对薄弱,法律条文相对原则,缺乏统一明晰的公益诉讼规范体系,难以满足实践的需要。因此我希望通过实践推动,我国能够尽快制定出一部专门的公益诉讼法,以基本法形式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的顺利推进和实现。这对于检察机关职责的发挥、社会的公益保护将会是一个很大的推动作用。
未来是“全民公益”的时代,我希望公益诉讼能产生更大的影响力,不仅让越来越多的人感受到这项制度带来的效果和福利,而且让他们真正地相信这项制度,知道当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时,他们能够借助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通过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形成保护公益的大格局,让老百姓离期待的美好生活越来越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