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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燕:心系公益 一直在场

2021-11-03房佳佳

方圆 2021年18期
关键词:王燕办案检察机关

房佳佳

王燕,山东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从检18 年,承办指导了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全国首例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和全省首例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等大案要案。先后被评为“山东省检察业务专家”“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首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首批全省法律研究领军人物”。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被山东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当世界尽头的广阔冰层变成了一片汪洋大海,北极熊还能存活吗?环保纪录片《难以忽视的真相》,给出了一个悲伤的答案。

影片中,一只北极熊正在寻找可以立足的冰块,当它找到一块浮冰,刚刚踏上一只脚时,冰块无情地裂开了,当它试图再抓住一块薄冰时,那块冰也破裂了。看着眼前的景象,孤独的北极熊只能漫无目的地继续前行,直至耗尽了所有力气……

作为赫赫有名的“游泳健将”,溺死事件显然是对北极熊的“嘲弄”。可就是这一片段,让山东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王燕的心,被狠狠地震了一下。

在王燕的记忆里,她的生活中曾经有段时间是与雾霾相伴的。雾霾严重的时候,她感觉天空就像是点着一支永不熄灭的烟,大地也像盖上了一层土黄色的面纱。空气中总是漂浮着不可名状的东西,让她感到十分压抑。

每当听到收音机播报的雾霾指数,王燕就会想起纪录片中的那只北极熊,甚至觉得自己也在经历同样的事情,同样寻找着赖以生存的“冰块”。

“绿水青山、新鲜空气,这些我们曾经习以为常的东西,现在却变成了期待和憧憬。从小见到的满天繁星,如今只能对孩子说,星星真的是会眨眼睛的。”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一名检察官,她时常在想,自己能够为保护生态环境做点什么?

从监督污水治理开始

2014年,时任山东省检察院民行二处检察员的王燕在保护生态环境这件事上有一颗“干大事”的心,可现实情况却让她寸步难行。一起庆云县翔天化工公司(化名)涉嫌污水排放,造成水环境污染的案件让她很是头疼。

2014年10月,庆云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翔天化工公司自2008年以来,在没有通过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情况下,违法进行年产12000t环保型纸用染料项目的生产(主要产品为氨基C酸),还偷偷往灌溉河里排放工业废液,造成周边环境污染严重,小麦亩产减半。当地村民多次拨打市民热线举报,但污水排放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回忆起现场的情景,王燕内心深处只觉得悲凉。黑褐色的水面、刺鼻的气味,附近的村民也因为无法忍受而常年紧闭窗户……这条被污染的河道成了村民的心头大患。经鉴定,翔天化工公司排放的工业污水含硫酸、硫酸钠等成分,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的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12染料涂料废物,危险级别为T;不仅引发了刺鼻气味,对农作物也会造成一定损害。最让她无法忍受的是,对于这样一家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不到位、生产工艺落后、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的企业,即便当地环保部门多次作出了行政处罚,污染问题依然“涛声依旧”。

实际上,庆云县检察院已经向当地环保部门先后发出过两次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环保部门虽然回复称已经依法对翔天化工公司进行整改和查处,可没过几天,翔天化工公司又偷偷排放污水,而环保部门也没有采取进一步措施。

经常参加学习交流活动,对王燕(左一)来说是工作中的常态。(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村民的投诉举报接连不断,王燕也觉得事情很棘手。她说:“当时,检察建议对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性的法律效力,如果行政机关不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检察机关也没有后续措施,只能向上级机关或当地政府反映情况。”

正当王燕一筹莫展时,事情出现了转机。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包含山东省在内的13个省(区)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公益诉讼改革试点,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这也就意味着,检察机关参与公益诉讼的试点改革拿到了合法通行证。

看到这一消息后,王燕坐不住了,帶着案卷材料第一时间奔向庆云县。可万事开头难,如何在案件中找到突破口,怎样才能彻底解决污水排放问题,每一道关卡、每一次沟通交流、每一个环节都不能出现纰漏。

王燕喜欢这样的挑战,尤其是想到当地村民苦不堪言的情景,她更是决心要办好案子,一一攻破难题。在她看来,不仅要查清公共利益遭受了怎样的侵害,还要对行政机关的履职行为进行全面充分的调查核实,“当地环保部门履行了什么职责?是不是依法履行职责?”为此,王燕和市、县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展开调查,发现这其中存在着不少问题。

过去6年间,虽然环保部门履行了部分职责,但并未监管到位。2011年7月,环保部门直接收取了翔天化工公司缴纳的20万元罚款,这一行为违反了罚缴分离的相关规定。更令王燕费解的是,对于这家早应关停的公司,当地环保部门曾先后三次批复同意试生产,后又两次批复同意试生产延期。

对于试生产问题,王燕查阅了相关法律规定,但只找到一条“试生产最长不得超过1年”的规定,之后她向环保局了解试生产实践情况及细化规定,得到的却是“试生产规定较为原则,都是各地自行操作把握”的回复。面对这些模棱两可的答案,王燕又找到立法部门,咨询相关立法部门和专家学者,交流试生产的立法背景和目的,同时和同事一起翻看中国知网上所有涉及试生产的论文,最终找到了对案件论证有支撑作用的法律规定和相关案例。

当事实证据、法律依据都清楚之后,接下来就可以提起诉讼了。看似几句话就可以讲完的办案过程,其中背负的压力、遇到的曲折经历,王燕至今都难以忘怀。她说:“与我以往办理的案件不同,这次监督的对象是行政机关,毫无先例可循。比如怎么认定履职是否到位,是否符合提起诉讼条件,具体提哪些诉求,所提诉求是否有扎实的法律论证和事实依据。”

那段时间,王燕在桌前梳理每一条证据,推敲论证每一个诉求,对文书材料的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反复斟酌,写了改、改了删,删完觉得不对,又给敲回来,电脑的桌面也因频繁改动材料被塞得密密麻麻。终于在5个月后,庆云县检察院经最高检批复,首次作为公益诉讼人,在全国检察系统内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庆云县环保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确认其直接收取翔天化工公司罚款的行政行为及批准翔天化工公司试生产、试生产延期的行政行为违法。

诉讼期间,翔天化工公司因无法通过环保竣工验收被关停了,环保局也纠正了部分违法行政行为。2016年4月,庆云县检察院将诉讼请求变更为“确认庆云县环保局批准翔天化工公司进行试生产、试生产延期的行政行为涉嫌违法”。两个月后,该案公开宣判,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后来,这起案件作为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被评为2015年度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例之一,并入选《2015年中国法治白皮书》。

而更让王燕欣喜的是,办理该案件不仅解决了当地长期的污染问题,还向公众证明了公益诉讼制度在推动社会治理方面起到了实质性的作用和效果。要知道在这之前,行政机关对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重视不够,有的检察建议难以真正取得成效。如今,有了公益诉讼的刚性手段做保障,检察机关便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因此,一想到接下来的试点工作,王燕感到前所未有的兴奋。

画出维护公益的最大同心圆

2015年,根据《山东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青岛、烟台、日照等6个市级院及其所辖68个县区检察院将成为山东检察公益诉讼的试点,王燕除了负责全省公益诉讼的办案指导工作,还承担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会议的文件、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方案、情况分析等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

为了让自己能够游刃有余地工作,王燕把涉及公益诉讼的书籍几乎全部收入囊中,进行研读和思考。同时,她还与最高检、各地同行、专家教授展开沟通交流,研讨公益诉讼中遇到的棘手问题。

回忆起试点的那两年,王燕坦言,首战告捷并不意味着后续的试点工作就一帆风顺。摆在她面前的,是一道又一道的难题。

“试点之初,很多行政机关对检察机关的做法不理解,对我们的工作也有顾虑。有时我们发现了一些公益诉讼方面的线索和问题,想要和群众了解情况的时候,也会遇到不太配合的情况。”

王燕意识到,大家对于新生事物的接受都需要一定的过程,当务之急是要先消除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的误解。尤其是在办案过程中,如何和行政机关沟通成为一个需要去琢磨的艺术。后来,王燕在《这个社会会好吗》一书中得到了灵感,其中关于个体与社会关系的探讨让她深受启发,“我们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自己的人生”。对此,她向《方圆》记者解释道:“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维护的不是某个人的权益,而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和我们每个人都休戚相关。作为办案人,我们不仅仅要有重任在肩的使命感,更要有维护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尊荣感和成就感。所以,在和相关行政机关沟通的时候,我会让行政机关意识到他们处于维护公益第一序位,发挥着重要作用。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也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更不是在制约行政机关,挑他们毛病。共同促进问题的解决是关键,我们要画出维护公益的最大同心圆。”

2019年,王燕荣获“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王燕的这一番话慢慢改变了行政机关一开始不理解和不接受的态度,他们逐渐认可“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也愿意积极配合,主动纠错,及时依法履行职责。

解决了一些基本问题之后,王燕发现,由于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比较新,一些基层院办案数量比较少。而如果没有一定数量的案件作为支撑,就无法总结和归纳公益诉讼案件的特点和规律,也无法检验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试点情况。

王燕认为,导致起诉案件空白的原因有很多,最根本的還是办案人员实践经验不足,在调查核实、损害后果评估鉴定、因果关系判定等这些专业性强、举证要求高的环节“露了怯”。比如有的办案人员不具备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的专业知识,不知道如何调查取证;有的长期做幕后工作,没有出庭经验;还有的因为需要同时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很难腾出足够的精力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为了提高办案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能力、解决起诉案件空白等问题,王燕便开始了一个地市一个地市地跑,一个案子一个案子地指导,而她的电话也几乎没断过。一方面是来请教的人络绎不绝,另一方面是她太能唠了,经常就着一个案子聊个没完。

在王燕看来,授人鱼不如授人以渔,“所以在探讨案件的时候,我不会只给出可以立案或者不可以提起诉讼的结论,而是会回答为什么可以,要遵循什么原则,要从哪些方面切入开展调查取证等。这些可能是我回答了无数遍的内容,对于办案人员来说,都是第一次接触。当我说清楚、讲明白了,他们就好开展工作了”。

但王燕也承认,这样的沟通在前期其实耗时耗力,尤其是碰到自己也不懂的问题时,她需要自己先弄清楚,或向上级请示,再形成有指导性的意见,回复给对方。这样的答疑过程虽然耗时长,也比较“麻烦”,但是在王燕看来还是益处多多,办案人员不仅能更好地开展工作,还能把思路互相分享交流,最后大家的业务水平和能力都能得到提升。

自从投身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之后,王燕的手机几乎不离身,同事笑称她的电话就是“24小时公益诉讼热线”,领导更是提议:“点对点地沟通多累,要么干脆建个公益诉讼群吧。”就这样,一个公益诉讼群就这么张罗起来了。

“心系公益,关爱地球”,这是群名,也是王燕的初心。她希望通过这个名字让大家都意识到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官的使命和责任,“因为世界的改变从来不是少数人做了很多,而是每个人都做了一点点,不要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只是一枚小小螺丝钉,按部就班就完事。既然这份责任落到我们头上了,那就应该去做好,我们就要肩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才行”。

慢慢地,群里的人多了起来。作为群主,王燕每天都会第一时间分享全国各地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和专家观点,和大家共同交流探讨。从中,她也能看到各个基层院的能力和水平,发掘一些后起之秀。

让王燕没想到的是,即便到了深夜11点,有些同事还会在群里发案例,继续讨论办案中遇到的问题;有时候,突然冒出的新颖观点和深度见解更是让她眼前一亮。大家对公益诉讼的热情高涨,给了她更多前行的动力。从那以后,白天指导办案,晚上审查案件、整理文书、回复群消息,深夜读书学习,这样的节奏成了王燕的生活常态,她却乐此不疲。“当时我一点也不觉得累,反而觉得特别亢奋。”王燕说道。

一次,王燕偶然读到《大数据》一书,其中的一个小故事让她深受启发:一名叫梅普儿的地铁巡警,在办公室墙上挂了几百幅地图,用不同颜色的大头针来追踪地铁抢劫案发生的时间和地点。长此以往,他摸索出了犯罪的规律,以此精准预测可能出事的时间和地点,部署和调配辖区警力,抢先一步到达现场。他的做法被称为“预测未来的图表”。王燕看完后很是欣喜,更是感受到了数据收集和信息分析的重要性和魅力,“公益诉讼办案也是一样的,通过类型化分析案件,把握住内在的规律,那么案件的指导和办理就会特别顺畅”。

王燕把类似的方法也融入到了工作中,她开始收集整理各地反映的疑难杂症,琢磨其中的办案环节,分析办案规律,再研究论证,提出有实践意义的方案。随后,她开设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实践思考》《行政公益诉讼调查取证和出庭应对》和《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剖析》等讲座,凭借着干货满满、条理清晰的内容,让大家收获满满。其中,《行政公益诉讼调查取证和出庭应对》和《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剖析》这两门课程分别被最高检、省院评为“精品课程”。

这一思路给王燕的指导办案工作带来了很大的突破。经过对某一类案件的归纳总结和分析提炼,她指导起类似案件就更加得心应手了。即便案件涉及全新的领域,她也能够找到关键要点,直击内核。

一次,在得到“某商场的洗手间设有刷脸免费取纸、扫码点餐可能侵害公益”这一条简单线索后,王燕先是到现场勘查,自行体验一遍扫码流程。在刷脸取纸、扫码找餐厅的过程中,她发现,尽管商家做出了隐私提示,但内容过于密集,提示字体也非常小,如果不仔细找是很难被发现的。于是,她迅速指出调查步骤“要全面了解刷脸取纸流程、了解商场顾客是否注意到以及仔细阅读隐私提示;同时调查刷脸后个人信息的储存、上传及后续处理,并核实是否存在泄露和二次销售个人信息等情况”。

经过王燕的点拨后,办案人员的思路顿时清晰,立马展开调查。还有一次在出差的路上,同行的办案人员向王燕请教检察建议书的写作方法及注意事项,王燕脱口而出,立马列举出建议应包括的内容、应注意的事项以及建议内容的精细要求。讲完之后,办案人员十分惊讶,“王燕姐,您这一番话都可以直接变成一篇指导性的文章了”。

试点的两年是王燕压力最大,也是全省试点检察院成长最快的时候。2017年6月,山东省参与试点的68个基层院全部解决公益诉讼起诉案件空白,提前完成了最高检交办的试点工作,一批批老百姓反映强烈、对生产生活影响严重的“老大难”问题也得到了解决。2017年7月,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正式施行,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推开,一个以检察机关为主体的公益诉讼新时代正式开启了。

给自己布置的一道新命题

2017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推开。随着社会认可度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问题得到了解决,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也日益常态化。如何站得更高,看得更远,在案件中不断推陈出新,加强与各方力量良性互动、协同作战,这成了王燕给自己布置的一道新命题。

2018年初,滨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某小区生活污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入秦皇河,严重影响了周边环境及居民生活。经环保部门检测,化学需氧量超标3.3倍,氨氮量超标8.51倍。随后,检察机关发出了检察建议,要求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解决污水排放问题。可在随后的跟进监督过程中,滨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发现,单纯封堵排污口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行政机关虽然已经整改,但环境污染依然存在。“这个案子是不是符合起诉条件?”办案人员向王燕请教道。

王燕(中)和同事到案发现场进行调查。(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王燕(右二)经常和同事在一起讨论案件。(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要不要提起诉讼,不仅要从案件本身的法律关系分析,还要综合考量提起诉讼的后果,不能简单就案办案。”王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从行政机关的履行职责的情况和結果分析,涉案行政机关未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只是简单封堵排污口,公益遭受侵害的现状未得到解决,该案符合起诉条件。但这个案子的特殊点在于,该案污染问题并非一个职能部门就能解决,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发挥合力。再说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后期也需要相关部门配合才能顺利执行。为提高效率,我们可以尝试一下通过召开诉前会议的方式解决问题”。

循着这一思路,一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会议就这么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意代表、检察机关和相关行政机关坐在一起,共同制订秦皇河的排污治理方案。最终,公用事业部门牵头,在两个月的整改期内投入90余万元对秦皇河沿线雨污水管网进行了清淤、改造和装修。这是山东省检察机关开展诉前会议试点的首次成功实践。

在王燕看来,诉前会议有助于督促行政违法行为的整改落实,更高效地解决了社会治理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公益保护整体合力,这种做法可以大力推行。随后,她起草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会议实施办法》,“诉前会议”制度得以规范运行,并成为山东省检察公益诉讼的特色品牌,随后被逐渐推广开来。

对一个案件的探索,王燕觉得不仅要敏锐地捕捉到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点,而且还要以个案为杠杆,来撬动社会治理的强大力量。一个案件办完了,公共利益得到保护了,大家可能觉得就可以结束了。可王燕却是那个会不断问自己、问大家还能否再延伸案件效果的人。

自2013年10月以来,济南市某区某开发商没有履行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将居住小区内配套幼儿园设施无偿移交当地教育部门,而是私自出租、出让,导致国有财产流失,居住小区及周边群众也无法以国家政策享受公立或普惠性幼托服务。发现这一线索后,区检察院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了国土部门没有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导致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在履行诉前程序后,2020年7月,检察机关将该案诉至区法院。办案过程中,王燕也再三提醒办案人员,要继续加强与涉案各方积极沟通,从根本上解决好问题。

在王燕的指导下,办案人员与涉案各方释法说理,协同推进配套幼儿园设施的移交磋商工作,针对移交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逐一化解,最终完成了配套教育幼儿园设施的移交。在提出的诉讼请求实现后,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2020年12月,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的行政裁定。

通过该案,王燕意识到,以配建教育设施这一新视角为切入点,是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的一个创新。而这起案件正好为纠正配建教育设施未同步建设或建设后未同步移交的现象提供了很好的范本,可以进一步调查类似问题在更大的范围内是否普遍存在。王燕向领导提出了这一想法。

随后的调研结果证实了王燕的观点。于是她指导各级检察机关分别给市、区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的检察建议。2021年3月,济南市国土部门在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后,确定原本由住宅用地竞得人负责配建的教育设施,拟由济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有效解决了配套公益设施移交不畅的问题。

“下一步,我们希望针对这个现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调研活动,以检察公益诉讼推动城市建设社会治理能力,让老百姓切实地感受到公益诉讼的效果和福利。”王燕说道。

不断寻求法理情的最优解

重视案件的质量和效果,习惯于反思,似乎是王燕一贯的办案风格。也许是因为生性细腻,抑或是在基层检察院工作了近10年,王燕在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时候发现,自己会主动为老百姓多考虑一些,有时候甚至会投入过于强烈的感情,想为他们做更多的事情。如何精准拿捏合法与合情的关系,王燕一直在案件中寻求最优解。

2018年4月,家住烟台的徐某在网上发布恶意辱骂消防烈士的微博,引发公众一片谴责。为了消除事件的负面影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后的第20天,王燕率先指导烟台市检察院对徐某侵犯英烈名誉权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这起英烈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又是全国首例,同样没有先例遵循。但经验告诉王燕,这个案子不能等,其中有很多问题需要赶紧调查核实。同时,她也想知道,处于舆论中心的当事人现在怎么样了?是基于什么原因导致她恶意辱骂?于是她连夜赶往烟台,了解到当事人徐某年仅19岁,涉世未深,文化水平也不高,此次在网上发布的不当言论,一定程度上是与她自己感情受到伤害有关。

“如果对她直接提起诉讼,她是不是会承受更大的社会压力?”考虑到这点,王燕在取得领导支持后,认为有必要跟徐某进行深入的沟通,除了让对方能够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导致的后果,以及应该承担的责任之外,更重要的是,要让徐某拥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规范自己的行为。

在与徐某长达3个小时的交谈中,王燕不仅帮她分析了自身行为的违法行为性、恶意辱骂烈士的危害,还特别注重对她心理的辅导,她告诉徐某:“人都会犯错,但重要的是从中得到成长。你年纪还小,前途一片光明。平时可以多看看正能量的视频和文章,从中你会发现有的人虽然经历坎坷,但依旧勇敢面对,活得照样精彩。你还可以多学一些技能,给自己多点机会和选择。我相信你会有不一样的人生。”

正是王燕的这一番话,打动了徐某的心。徐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并诚恳地道歉,事后还特意发来信息对检察官的用心表示感谢。王燕回忆道:“当时我能感觉到她内心的触动,所以事后我也在反思,如果没有这次交谈,结果会如何?也许徐某一样会在法院判决后发表道歉声明,但对于徐某来说,她是否能从内心深处意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是否有正确的是非观,我们不得而知。通过这样的沟通,她能明白应该树立什么样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如何去给自己创造崭新的未来。”面对这样的年轻人,王燕希望在案子上做得更多一些,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对他们进行教育和引导,把他们稍微偏航的人生拨回来一点。

作为一名检察官,王燕也明白自己需要时刻保持客观公正,无论如何都不能以情代法,“合法和合情之间要有限度。尤其是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我们更需要多一份坚持,把握住處理案件的分寸。”

遇到问题时,王燕会仔细地查阅资料。(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王燕曾经参与过一起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讨论。当地村民为了保护果园,在田地私设粘网捕鸟,非法狩猎麻雀等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造成了生态资源的破坏。依据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及狩猎法规,这些村民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应当对其行为造成的公共利益损害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可在讨论是否应该提起诉讼时,有人提出了异议:“村民勤勤恳恳劳作,却因入侵的麻雀等动物导致收成受损,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生态资源损失的赔偿,我们这样是不是有点不近人情了?”

王燕顿了一顿,没有马上给出回答,而是抛出了另一个问题:规则制定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她说:“涉案村民明知使用粘网违法,但还是这么做了,而且他们所在的区域均为禁猎区,这种行为本身就已经对生态环境的平衡造成了危害。”

在面对这起案件时,王燕收起了自己“柔软”的一面,对这个案子继续分析道,“虽然村民是为了保护果园才使用的违禁捕猎工具,但是他们的行为的确给当地的生态资源造成了破坏。不起诉的做法看上去是减缓了他们承担赔偿的压力,但对这些村民来说不会有威慑力,他们有可能还会再犯。而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依法对这些村民的行为做出惩罚,这一做法看上去不讲人情,可从长远角度看来,却能对当地所有村民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并增强他们对生态资源保护的意识,戒除肆意捕杀的恶俗陋习。如果确实存在执行问题,可以通过劳务代偿等方式来解决”。

案子办得多了,王燕也慢慢认识到,给予当事人理解和同情、有强大的共情力是自己的天性,作为法律人,审慎、理性、严谨的法律素养也是底线。无论如何对待当事人、如何处理案件,必须要为多数人的公共利益考虑,客观公正的原则更是不能丢。

坚持做难而正确的事情

回顾过去6年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的状态,王燕觉得自己像一根蓄势待发的弹簧,又像弹开的汽水盖子,始终充满能量。

工作中的王燕性子比较急,案子来了,她就想赶紧办,还想办好。工作之余,她也不忘给自己学习充电。家人劝她注意身体,放缓工作节奏。可电话一响,任务一到,她又变成高速运转的“马达”,不知疲惫。

在山东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王浩的印象中,王燕是一个典型的工作狂,他开玩笑地说,自己最不愿意的就是和王燕一起出差,理由很简单:“三餐不准点,经常把我饿得前胸贴后背。记得上次做询问笔录,直到下午1点多才结束。”可即便如此,他也很佩服王燕在办案时的那股拼劲儿,她的热情能够带动整个团队的积极性。

这些年,王燕已经养成了一个改不掉的职业习惯:时刻关注动态,寻找线索。和家人外出旅游,除了欣赏沿途风景,她也在观察哪里有没有遭受侵害、古树古文物有没有受到保护。有一次在去莱芜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的途中,大家都在欣赏窗外的美景时,突然有个人指着窗外一处说,“看,那里有一片建筑垃圾”。话音刚落,王燕赶紧掏出手机拍下来,把线索移交给当地检察机关。

“干公益诉讼的人都是有情怀的。大家聚在一起,三句不离公益诉讼,越聊越起劲。”王燕说,这样的氛围滋养了她,让她得以保持长久的激情。尤其是公益诉讼群,更是给了她很多鼓舞和感动。2018年,王燕在评选CCTV2018年度法治人物的时候,群里的同事都在自发地为王燕投票,某市检察院的副检察长还让他家中80多岁的老母亲給王燕投上一票。王燕知道后特别感动,她说:“一路走来,大家给了我太多的信任和关爱,只因曾是为公益诉讼试点并肩作战。所以即便自己手上的事情再多,我也会优先解决基层和市院同志们遇到的问题,给予他们最大的支持。”

曾经也有人劝王燕,工作上不要那么拼,可以休假的时候就抓紧时间好好休息一下。可王燕听到后很是激动,“案子就摆在眼前,我也不能安心休假啊。”正是对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王燕对工作始终充满热情,也让她时刻牵挂着案件中的老百姓。这种性格在王燕开始从事检察工作时,就已经在她身上牢牢地体现出来了。

有一起民事纠纷的案子,事情起因比较简单,村委和村民互相欠钱,村委就把7名村民起诉到法院。在庭上,村民提到村委的欠款,请求互相抵销,却被法院驳回。村民们不服,庭审结束后跑来王燕的办公室,申请监督。不到20平方米的办公室挤满了人,领头的村民嘴里一直囔囔:“法院让我们还钱,可村委还欠我们钱呢,这还有说理的地方不?”

看着村民着急无助的样子,王燕脑海里只有一个声音:一定要帮助这些老百姓解决好问题。“如果法律监督这一环节缺失,村民还能再去找谁?可如果再起诉,不仅浪费司法资源,村民需要交起诉费,还耽误农活。那有没有其他方法可以解决呢?”一番思考之后,她想到也许可以运用法定抵销权来为村民解决问题。那时,我国合同法虽对法定抵销权有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运用的却并不多。于是王燕就以该案作分析和领导及专家学者请教探讨,和法院沟通交流。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村民的问题也得到彻底解决。

事情虽小,但从那以后,王燕的内心坚定了自己司法为民的使命。现在,她更是跟公益诉讼牢牢地绑定在了一起。王燕感觉,如果时间重回到2015年,她依然会选择公益诉讼这条路,带头破冰、奔赴各地调查取证、指导梳理案件线索、接听电话、答疑解惑、再顺路带回几个线索……原因很简单,“这条路难走,但十分有价值和意义。最重要的是我喜欢这种投身其中和心无旁骛的感觉”。

9月15日,这天一如往常,王燕刚结束南四湖专案的研讨会议,正准备学习最高检发布的文件。当她看到临朐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时,内心百感交集。她说亲历公益诉讼制度从无到有,就像看到一个孩子从呱呱落地到蹒跚学步,从咿呀学语到长大成人……如今,公益诉讼检察队伍越来越壮大,制度越来越完善,她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这项制度能为美好生活增添更多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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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与检察办案“两不误”——河北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无接触”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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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钱的破绽
浅议检察机关会计司法鉴定的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