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期待的法律援助法
2021-11-03马建红
马建红
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该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的法律援助事业将有法可依,因为在此之前,我国只有从2003年起施行的《法律援助条例》。“条例”虽然在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不过由于其位阶较低,同时还存在着援助机构设置不统一、不规范;经费保障、管理使用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因此“条例”的实施,还无法保证在司法实践中做到应援尽援,以满足经济困难公民及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需要。因此,我们期待法律援助法的制定与实施,将推动我国的法援事业更上层楼。
法律援助法开宗明义,即规定了“为了规范和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公民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立法宗旨,确立了“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和保障人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明确了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的内涵。
该法律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法律援助的对象和范围,并特别规定“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及“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中的当事人,在申请法律援助时,可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另外,该法还对法律援助的程序、实施、保障、监督及法律责任等做了明确规定,由此而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法律援助体系。
不过,法律的制定,只是法律援助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前提,我们可以预见,在实施过程中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而通观各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可知,其重点与难点就在于如何激发法援律师的积极性,使刑事被告人的辩护权得到切实保障。
在现代各国的法律中,几乎都规定了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有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这是因为,律师为当事人所作的忠实的、善意的支持与帮助,对司法权力行使中的公平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有经验又有精力的独立的律师,是司法系统中不可缺少的部分。然而,毫不夸张地说,律师的帮助权是一项比较奢侈的权利,如果被告人没有经济能力,请不起律师,那么他的权利就很难得到救济和保障。
法律援助制度能否有效发挥作用,与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法律工作的积极性有很大的关联。只有有责任心且业务能力强的律师的有效辩护,才能实现设立该制度的初衷。在刚刚颁布的《法律援助法》中,规定“法律援助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及时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这条规定,是对“免费的即是劣质的”说法的纠偏,也是对“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的落实。《法律援助法》,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