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经济法的实施模式及其创新

2021-11-01陈春联

锦绣·中旬刊 2021年12期
关键词:经济法创新

摘要:经济法实施的过程中,主体对违法行为主动制止,使得社会经济秩序得到维护,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对经营者以及政府具有规制能力。司法权所存在的不足以及行政权所具备的优势对经济法实施体制的创新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这就需要将市场规制法实施体制建立起来,行政监督管理发挥主体作用,辅助以公益诉讼。本论文着重于研究经济法的实施模式及其创新。

关键词:经济法;实施模式;创新

引言

经济法的有效实施重在维护经济环境,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要保证经济法的有效实施,就要构建实施模式,并予以创新。

一、经济法的实施模式

(一) 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作是自律性组织,对于市场的缺陷能够克服,对于公共职能也具有承担责任。行业协会主要目标是获得更高的行业成员利益,与其他组织成员的行动保持一致性,避免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所以,按照经济法,行业协会是作为被规制的对象存在的[1] 。

1.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协会以及其他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均为社会组织,其主要的功能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组织是按照有关法律成立的,主要是对商品以及各项服务进行社会监督。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使消费者组织履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并且规定不得参与到商品经营以及营利性服务中,不能收取费用,更不能用谋取利益的方式将商品和服务推荐给消费者。

2.行政机关

市场规制法中对经营者进行规制的同时,还对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使其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其中还针对禁止性义务予以规定。比如,在《反垄断法》就有专门的一章,要求排除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或者对竞争予以限制。

(二) 创新市场规制法体制

没有出现经济法的时候,法院采用诉讼的方式实施法律,也就是以司法为途径实施。在进行司法实施的过程中,会存在被动性了,需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还要保持其独立性,突出其权威性。司法机关对法律适用权垄断,重在保障司法独立,对公权力以及个人权利予以保护[2] 。但是, 自从工业革命以后,经济活动会对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社会秩序造成威胁, 法律功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规制的时候就要采用强制的方式,司法权就变得软弱无力了,其中的主要原因是法官所具备的专业知识比较少,对于法律需要不能满足,法官持有被动消极的态度,程序也非常冗长复杂,对于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不能有效遏制。

(三) 采用市场监管的行政实施方式

其一,审查市场准入情况。市场规制法中,市场准入为重要内容,诸如《食品安全法》、《商业银行法》等中都针对经营活动的条件以及资质予以规定,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人有权力申请,市场监管机构按照法律进行审核,最终做出许可决定。

(四)对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对于经济秩序以及社会公共利益要有效维护,运行行政实施模式的售后,行政机关对于经营者是否守法有监督的权力和检查的权力,还有权力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3] 。比如,在《反垄断法》中,按照规定可以进入到营业场所中对经营者展开调查;在《商业银行法》中,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按照有关的法律检查和监督商业银行的的存款情况、贷款情况、结算情况等等。

(五)处罚

监管机关除了实施监督检查之外,还要出发经营者的违法行为,需要追究法律责任[4] 。比如,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具有法律裁决权,对垄断企业有权利作出罚金的处罚。中国的市场监管机构对违反法律的经营者都可以行使罚款的权利,并责令其禁止违法行为,对于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二、經济法实施模式的创新

(一)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

将各级监察委员会设立起来,对实施经济法具有重要的作用。针对市场监管和宏观调控部门的职权,经济法中已经有所规定,如果监督管理人员以及调控人员在行使权力的时候违反法律规定,诸如滥用职权、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利益输送等等,导致国家资财浪费,不仅难以实现监督管理,而且宏观调控不能达到目的,市场环境也会进一步恶化。监察委员会不是经济法实施的机构, 但其为独立于政府的机构,通过做好监督、调查工作,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严厉处置,以保证经济法的有效实施,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起到促进作用[5] 。

(二)对于法律问题通过法院裁判

经济法实施的过程中存在法律问题,需要通过法院裁判。比如,要使财政法有效实施, 德国将审计法院设立起来,同时还设立了财政法院。中国违反宏观调控法的案件有很多,所涵盖的内容包括违法举债、违法改变预算等等,这些案件都是在行政系统内部处理,不经过审判程序确认,也不按照法律程序追责,而是要让政府的宏观调控行为实现法治化,将司法的法治权威树立起来,就需要将相关的机构建立起来,执行相关的程序,通过运行司法程序对其违反行为予以认定,使其承担法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合理应用宏观调控法,对于经济法实施制度而言是重要的创新。

结束语:

通过上面的研究可以明确,对社会关系以及社会秩序需要通过法律调整并实施,否则,立法资源就会浪费,而且法律的权威也会受到损害,法律就会缺乏公信力。经济法所发挥的主要作用是对经济活动予以规范,这不仅关乎到市场主体权益,也关乎到市场经济秩序,经济法的实施模式与其他的部门法必然存在不同。

参考文献

[1] 薛克鹏. 经济法的实施模式及其创新[J]. 天津法学, 2019, 035(1):14-21.

[2] 陈诗书. 经济法中权力主体的经济法律责任[J]. 新商务周刊, 2019, 000(7):30-31.

[3] 谌爱群. 我国林纸一体化在经济法政策下的模式构建[J]. 林产工业, 2020, 057(4):100-102.

[4] 王珮珊. 经济法中权力主体的经济法律责任探析[J]. 法制博览, 2019, 000(6):165-166.

[5] 刘薇薇. 经济法中权力主体的经济法律责任[J]. 科学与财富, 2019, 000(21):204-205.

作者简介:陈春联(1977年1月30日)女,汉族,籍贯:黑龙江,工作单位:义乌市兰诚进出口有限公司

猜你喜欢

经济法创新
浅谈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经济法的互动
高职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思政教学实践探索
大数据时代经济法的完善路径探讨
经济法责任制度的缺陷及完善策略
大数据时代经济法的完善升级路径分析
经济法理论的反思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