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查处》课程混合式教学模式探究
2021-10-30陈娴
陈娴
摘要:当前越来越多的高校将以慕课、微课、翻转课堂等为主导的网络课程应用到教学实践中,并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但公安专业课程的混合式教学模式并没有得到较多的运用。作为治安学专业的一门必修课,《治安案件查处》课程的教学也应顺应时代的要求,围绕治安学人才培养目标,利用互联网实现线上和线下教学的有机融合。
关键字:“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治安案件查处》课程
90年代末国外便开始了对混合式教学的研究,并已有了一定的成果,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在线学习平台、移动学习、移动设备以及社交网络等几个方面。自2013年后,混合式教学的概念进一步演变为“基于移动通信设备、网络学习环境与课堂讨论相结合的教学情境”。在此背景下,本文对J校的《治安案件查处》课程进行探究,旨在改革以教师为中心,以课堂讲述为主的传统教学模式。利用好互联网线上教学,结合好线下课堂教学,以学生为中心,提高《治安案件查处》课程教学质量。
一、《治安案件查处》课程教学现状
《治安案件查处》课程较强的实践性决定了教师在授课的过程中,必须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决定了课程的教学必须为公安实战服务。《治安案件查处》课程内容既包括实体的内容,又包括程序的内容,内容比较繁杂。涉及到日常中各种各样的具体案例,而这些典型的案例都来源于公安实际办案单位,同时教学的内容也和老百姓的基本权利息息相关。基于《治安案件查处》课程的以上特点,目前在教学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以下一些情况,需要通过教学模式的改革来解决相关的问题。
(一)主动学习积极性不高
因为《治安案件查处》课程内容多而杂,同时课时又有限,传统的教学模式往往是教师在上面讲,学生在下面听,教师主宰课堂。在以教师讲授为主的教学过程中,学生往往只是接受结论,不会去主动思考为什么要这么做。学生的学习属于被动式学习,获取知识的途径单一。例如在课堂上教师可能会花大部分时间在讲授主要的知识点上,没有预留足够的时间对案例进行分析与探讨,难以培养他们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同时也导致教师很难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内掌握学生学习的具体情况。
(二)师生缺乏有效的沟通
就传统思维来说,高校教学的对象是成年人,较之中小学生,无需给以大学生过多的关注。加之传统教学仍然是以灌输式的教学方式为主,师生之间除了单项课堂教学外,很少能有其他更多的交集。加之《治安案件查处》课程的开课时间只有一个学期,共48课时,而授课的学生往往有上百名,仅靠课堂上的时间,师生是无法开展有效的沟通和交流的。课后的话,学生在实践学习的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更是无法及时有效地解决。
(三)教学情境构建不足
《治安案件查处》课程内容的学习是为了让学生掌握治安案件查处实际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知识、能力和素质,与治安工作业务紧密结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很多案例都是在具体的情境中发生的,所以在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应该重视情境的分析。然而传统的教学方式往往只能虚构一些治安情境,而虚构的这些治安情境与具体的生活体验有一定的距离,很多学生在这样虚构的情境下对一些办案基本技能很难全面地掌握。而教学情境的全面构建仅仅依靠线下课堂是远远不够的。
二、《治安案件查处》课程混合式教学实施的思路
为了提高《治安案件查处》课程的教学质量,解决传统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笔者基于J校网络教学平台及超星学习通,探究本课程混合式教学实施的思路。通过该平台可以实现教学手段和教学形式的多样化,例如教师和学生可以利用手机、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完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活动。
(一)课前环节
课前教学活动的实施依赖于所需要的各种硬件准备和软件准备。具体包括教学需要的各种电子设备、学习通软件的下载、线上教学资源的建设、班级的导入、线上交流平台的创建、学情分析等等。前期准备做好后,就可以开始组织《治安案件查处》课前线上教学活动。教师可先在学习通平台发布预习任务并设置好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包括:观看线上教学视频、阅读相关的教材和文献资料、完成思考和讨论、完成小测试、提出问题等多项内容,引导学生进行自主探究式学习。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线上预习的情况,并根据学生的反馈及时有针对性地调整线下教学的计划和内容,从而进一步提升课程教学的效果。
(二)课中环节
在教学课中环节,教师可以结合学生课前线上学习反馈的对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学习的难点以及痛点等情况,针对本节课的难点和重点知识进行讲解和答疑,在课堂中实现线上与线下的转换。同时学生已经在课堂教學前进行了基础性知识的学习,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可以节约更多的时间以加强教师与学生的互动。因此,除了对一些难点、重点的讲授外,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还应利用案例教学法、情境教学法等多种方法将知识点与日常实际联系起来。同时教师应积极引导学生进行讨论,讨论可以根据教学内容而采取不同的形式,将学生始终置于学习的主体地位,最后教师进行点评、总结和知识迁移。此外,在课中教学环节,教师也可以充分利用学习通平台中的签到、主题讨论、投票、抢答、选人、测验等多项功能,不断优化教学效果,同时也能为课后的考核评价提供基础数据。
(三)课后环节
线下课堂结束后,学生仍可以继续访问线上资源,进行课后复习和知识的拓展,同时对于还没有弄懂的问题通过学习通平台与老师进行交流。教师则可以在学习通上布置课后作业包括思考题、主题讨论等以及发布课后测试,检查学生的学习效果。学习通上的统计分析是教师进行教学总结和教学评价的重要依据。教师根据线上反馈的数据分析学生还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督促和引导;同时通过对一个学期教学数据的统计分析,进行教学总结和反思,不管优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体系,提升教学的应用效果,从而促进《治安案件查处》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
三、结语
尽管利用学习通平台进行《治安案件查处》课程“线上+线下”的混合式教学较之传统教学具有不少的优点,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由于《治安案件查处》课程的特殊性和一定的保密性,超星资源库可以利用的资源并不多,课程教师团队引入的资源有限,几乎需要自己建设所有的课程资源,不能充分发挥网络丰富教学内容的功能。同时有的学生线上学习容易受到其他事情的干扰,可能视频在播放,但并没有去观看,学生线上学习的主动性和效果也难以保证。总之,要提升《治安案件查处》课程的教学质量,落实人才培养的目标,应该充分发挥“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的优势,不断革新教学理念、教学模式以及教学体系等,积极面对和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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