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哲学新理论
2021-10-30孙昌忠
摘要:首先创立了统一物质场的基本理论;并指出了相对论的谎谬之处和“奇点大爆炸诞生宇宙”的谬论;解释了“正反物质不对称”的根本原因和正反物质相互作用的基本原理;建立了多维时空的真实概念及其物理意义;揭示了量子纠缠的基本原理;从理论上完全证明了引力波速度无限大且具有加速度;解释了宇宙空洞和宇宙墙的成因;揭示了暗物质·暗能量的本质问题,并提出了黑洞的最新理论模型。
关键词:统一物质场;正反物质的秘密;多维时空全新概念;引力波速度无限大;暗物质和暗能量的本质;黑洞全新理论模型。
宇宙哲学,就是人们对于一些自然现象·自然宇宙的各种变化形式·变化规律及其表现,所提出的认识观·方法论及其相应的某些基本理论。宇宙哲学最重要的方面,就是在提出的各种理论认识·理论观点中,应当体现出自然变化·自然发展及其有关规律的真实情况;对于各种有关自然宇宙的变化及其表现所提出的相关理论·理论总结和理论抽象,应当反映和代表自然变化的客观性和规律性;在理论与客观上,千万不能相互矛盾,或者相互违背。也就是说,一切相应的自然哲学理论,都应当真实地反映客观的自然变化及其规律。如果我们所提出的一些认识论·方法论·基本思想和理论,与客观自然现象及其变化规律相矛盾或者相违背,那就充分说明,那种思想和理论一定存在错误。只有全面真实地反映客观自然变化及其规律的理论,才能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和历史的检验。
这里的宇宙哲学新理论,是本人对自然宇宙的现状·自然变化及其有关规律,在相应认识及其各种理论分析的基出上,所提出的全新理论观点及其理论认识和理论总结。由于每一种新的理论观点和理论认识,都有其独立的特点及其独立的内容。所以本人就以条列的形式,加以分门别类的阐释,然后呈现给大家。如果本文之中存在不当之处,敬请大家即时指出,本人定当虚心接受。
一.“统一物质场”的基本概念及其特征
(一),基本概念:统一物质场——是指由自然宇宙间的所有物质内容和全部运动系统以及全部时空内容共同构成的一种大统一全息系统。统一物质场所代表的是宇宙物质场(即整个宇宙),亦可简称:统一场。
(二),统一物质场具有五大特征:1.具有最高物质性和运动性相统一的特征(即是说,在宇宙间的任意某个范围,无论这一范围多么大或多么小,它都具有物质性和运动性)[注1:第一个特征说明,宇宙是无穷大的,根本就没有极限。只是由宏观物质体系所构成的宇宙星系,才可能是有限的];2.任何基本物质结构,都具有无限可分的特征;3.任何特定的物质体都携带着物质载波;4.具有多维时空的特征;5.具有处在多种时空维度的能量反应的特征。
根据统一物质场前面的四大特征,不难看出:在统一物质场中,并不存在完全静止和没有内部空间的绝对质点或物质实体;也不存在完全没有物质和运动的绝对空间。一切理论中所讲到的和现实中所出现的所谓:实体,质点,静止,空间等这样的概念,都是相对的。所有物质形态及其物质内容的自然变化,以及任何运动形式的自然变化和发展,都是离不开统一物质场的必然影响的。还有一条最重要的道理,那就是:在统一物质场(即宇宙)中,根本找不到“隔空影响事物”(不通过物质场影响事物)的道理。任何物质及其运动的自然变化,都是受到了统一场中的其它物质和运动的影响,或者说受到了统一场中各种相应能量或力场的影响。所以说,“时空的几何扭曲影响了物质动态”的这种理论是完全错误的。
虽然,我们也可以说,时空是会发生变化的;并且可能会影响到物质的状态。但这是指,处在各个不同维度的空间所发生的交替变化;以及构成相应维度空间的力场在各个维度空间之间所发生的变化。这样的变化,是完全能够影响到物质动态的。但这不是空间的几何扭曲影响了事物。
说到“隔空影响事物”(就是指时空的几何变化影响了物质动态)的理论,当然是指“相对论”。请人们不要再相信什么“相对论”。所谓的“相对论”,它的所有理论体系和理论基础,全部都是以人的错误感知所建立起来的。无论是“等效原理”.几种“思想实验”,或者是“速度越大”(接近光速或超光速)质量就会变得越大.尺度也会变得越小.时间也会变慢,等等,这些观点和理论,全部都是人的错觉。然而,利用人们的这种错误意识及其错误感知,所建立起来的理论,一定是错误理论。再一个最大的问题是,所谓的“引力场方程”,用一种物质及能量的关系与另外一种空间几何变化关系完全等同起来,这岂不是发天下之大讥。人们知道,在一个数理方程中,如果有三.四个或四.五个变量,那么,要解其中的一两个变量,则剩下的两三个变量就需要预先设置或约定(也就是假设);而变量越多,其每一种变量的取值范围就越宽泛,并且相应的假设也越多。從数理关系本身的角度来讲,一切数理关系,都能反映出一定的自然宇宙的变化关系。据说,广义相对论的场方程,总共包含着16个变量,不管它具体包含多少个变量,但是它的变量非常多,这是事实。这就说明,在自然宇宙间的各种变化,都可以采用许多的约定.预设.假设,从而来套取相应的解。这就从表面上体现出,“相对论”的一切东西都与事实相符。这就是顶尖伪科学的鬼把戏。
二.何来“奇点大爆炸”
“宇宙诞生于奇点大爆炸”,这是无稽之谈,慌谬绝伦。为什么这样说呢?首先,这样的“奇点”从何而来?不会是上帝搞来的吧。这里让我想起一种传说故事:据说牛顿晚年很相信上帝的存在,有人问他:地球是如何旋转起来的?其回答是:上帝敲了一棒。现在,我们总不能说是,那样的“奇点”是由上帝的绞屎棍给绞出来的吧。其实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密度无限大的奇点。因为物质的最大密度,不过就是物质内聚化或核体化的密度[注2:至于物质是如何“内聚化或核体化”的?这在我的《有关最新宇宙哲学原理的初步探讨》一文中,讲得很明白]。且任何致密的物质体,都存在其相应的内部空间[注3:不同物质结构层次分别具有的内部空间,就形成了多维空间——即多维宇宙时空就是这样形成的]。这是由统一物质场的前三大特征所决定的。
只要任何基本物质体都存在一定的内部空间,就不可能出现无限致密的状态,因为任何再小的空间都是有限的。由于物质内部存在有限空间,物质密度就不可能达到无限。所以,最多只能出现象暗物质,黑洞等这样类似的致密质点或质点集合体。那来什么“奇点大爆炸”.。
三.为何正反物质不对称
为什么在宇宙中只有宏观的正常物质,而没有宏观的反物质呢?这是由物质的类型及其物质性质所决定的。凡是正反物质的相互作用,都是发生在性质相反且均属同一类的物质身上。并且它们都具有第三类物质的物质特性。所以,一切正反物质的相互作用,都只能发生在第三种物质类型的物质身上。这也是因为,任何性质相反的两种物质,一定都是属于第三类物质(关于物质类型的划分,请参阅《有关“宇宙暗能量”的基本假说》一文)。因为只有第三类物质才具有负能载波;而只有负能载波中才会存在性质截然相反的两种载波,那就是电磁载波。又因为,物质载波的性质是由相应载波主体的性质所决定的(即只有性质相反的负能主体,才会产生性质相反的负能载波)。另一方面我们知道:凡是三类物质(即负能主体物质),它们都不具有约束力,而只有在强大的引力场或特殊影响圈的作用下,它们才可能成为被动的约束体。即是说:所有第三类物质体,它们都不可能形成物质集合体;而只能被一个个地束缚在较为特殊的影响圈内。否则,它们只能在相应的时空中游荡。因此,在宇宙中的绝大部分三类物质,都被第一和第二类物质给束缚住了。所以在宇宙的宏观物质领域,根本见不到它们的踪迹(即宏观世界中没有第三类物质)。当然,也就没有什么反物质了。因为宇宙中的绝大部分第三类物质都被第一和第二类物质给吸收住了。这就是“为什么正反物质不对称”的根本原因。
其实往往我们把正反物质的概念搞错了,我上面的回答也是出于无赖。因为现在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一切普通物质(即宏观物质)都存在反物质。这完全是一种错误认识和理解。因为在宏观物质领域根本就没有第三类物质的存在,而正反物质都是属于第三类物质。所以,在宏观物质领域正反物质都不存在,又何来反物质呢!
[注5:这里有个问题非常重要,必须解释一下,那就是:为什么两种性质相反的负能载波,在载波与载波的直接反应下而产生的是电磁引力;而在性质相同的两个负能载波的直接反应下所产生的是电磁斥力(关于这一点的解释,请参阅《有关最新宇宙哲学原理的初步探讨》一文);然而,我们现在讲到的两种性质相反的物质(即负能载波主体)之间所发生的相互作用,是一种毁灭性的物质解散作用,而不是物质的聚合作用。这究竟是为什么呢?这主要是由于,载波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直接作用和载波与载波之间的直接反应作用,这两种相互作用的关系和作用的物质内容不同,从而产生的效果也就不同。一个是主体与主体作用;另一个是载波与载波作用,所以说它们的作用关系不同;再一方面,形成载波的物质内容(指构成相应载波的能量物质)与构成载波主体的物质内容可能存在差异。不过从理论上讲,载波的性质是与主体的性质相一致的,,载波与载波作用和主体与主体作用这两者之间,其基本作用原理应当是一致的,当然作用的效果也应当一致才对。为什么在这里它们的作用结果完全不同呢?请看下文。
[注6:有关“物质载波”的理论,请参阅《有关“宇宙暗能量”的基本假说》一文]
四.正反物質相互作用的基本原理
首先我们要清楚,什么是正反物质。在前面已讲得比较明白,归纳起来可以这样讲:正反物质既是性质相反的两种物质;又是属于同一类的第三类物质(具有一定负能级的内部能量);这两种物质都具有负能主体的性质;并且都具有负能载波。虽然,正反物质同时也具有引力载波,但此时可以忽略引力载波的作用。这就是正反物质的本来面目。
这里有个问题非常值得注意,那就是:正反物质与普通物质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普通物质只具有引力载波[注7:这里是可以忽略普通物质所包含的第三类物质的作用,因为此时所含负能的影响极小,比较而言];而正反物质既具有引力载波,又具有负能载。这说明正反物质具有双重性,既具有普通物质主体的性质,又具有负能物质主体的性质。
在[注5]里已经讲到,当正反物质两者所携带的负能载波之间,直接发生反应作用时,所产生的是电磁引力。此时的这种电磁引力场,也就是由这两个负能载波之间直接发生反应而生成的电磁影响圈。然而,这种具有电磁引力场特性的载波影响圈(即载波反应圈),是如何反应形成的呢?也就是它们的基本作用原理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回答,请参阅《有关最新宇宙哲学原理的初步探讨》一文。简单的说,是它们之间(指两种性质相反的负能载波之间)发生了物质内聚化或核体化的基本物理反应过程而形成的。
那么,正反物质这两者之间,直接发生作用,会是什么情况呢?
上面我们已经说过,在正反物质两种负能载波之间会直接发生物质内聚化或核体化的反应过程(从而生成电磁引力场----即电磁载波影响圈)。而在正反物质之间直接发生的相互作用,所产生的是物质的分崩离析而湮灭的结果。从表面上看,这种作用的结果完全与二者的载波与载波之间所发生的反应结果不同,甚至可以说是相反。那么,这是为什么呢?
其实,只要我们从“两种正反物质(一正.一反)都具有双重物质性”和上述负能载波的反应过程,以及负能物质主体与普通物质主体之间的关系等等这些现象出发,作一个认真的分析研究和总结。就可以作出这样的结论:
即:正反物质在产生直接相互作用时,发生了连续且双重的链式反应物理过程。
那么这究竟是怎样的具体反应过程呢?
首先,它们的相互作用是从互相吸引(电磁引力作用)开始,直到互相发生碰撞,碰撞的即刻会最先发生这两个负能主体间的物质内聚化反应,且瞬间释放能量,并摧毁原有束缚负能主体的正常质量系统,从而出现整个原有物质系统的分崩离析,灰灰湮灭[注8:湮灭后剩下的部分是残余;至于有些反应中的残余粒子,是否是在反应过程中所生成的内聚化物质重新构建了新的粒子,这有待探讨]。这种负能主体与主体间所发生的物质内聚化反应过程,及其反应原理,是与这两种负能载波间的直接反应过程及其原理相一致的。(可参阅《有关最新宇宙哲学原理的初步探讨》一文)
上述的这种双重且连续的链式反应过程,是几乎在同一时间(时间差极小)发生在两种物质主体(一种负能主体,另一种正常质量系统----即普通物质主体)的身上。然而,从表面上看,任何正反物质(均属第三类物质)分别都具有一个整体性的概念,又怎么会出现两个主体的概念呢?。其实,我们只要从第三类物质的特性和正反物质的双重性质中,不难看出:单纯的负能主体是不能独立存在的。这是因为它本身不具有构成正常物质体系的能量;而它所具有的负能量则全部是用以释放的,根本无法形成物质体系。但另一方面,负能物质主体又真实存在,因为是它产生了负能载波。所以,负能物质主体只能存在或产生于正常的物质系统内。然而,负能主体所具有的性质及其能量转化的功能,完全与普通物质主体的性质和能量转化的功能不一样。因此,对于一个既具有负能主体构造,又具又普通主体构造这样一种整体性物质系统来说,它是一个具有一分为二的整体性结构。反过来说,这样一种整体性构造具有两个部分的组合结构。而正反物质都具备这样的物质构造形式。所以,才会发生象上述那样的双重链式反应。
五.多维时空的真实概念及其物理意义
(一)多维时空基本概念的形成
“时空·时空”,由于这种叫法太普遍·太常规;而且名称听起来比叫“空间”更好听。所以,我们也就不再避讳。实际上“时空”这一概念,在很多时候都只是体现的空间概念,并未包含什么时间在内。我们这里也不例外,除非有明确的说明。否则,我们一般所提到的“时空”都只表现空间概念。
首先我们讲,为什么存在多维时空。本来从严格意义上来讲,空间的本质含意是指:没有任何物质和运动的客观实在。但这样的空间是不存在的。因为,我们可以从统一物质场前面的第一大特征中看出:在宇宙间的任意某个范围,无论这一范围多么大或多么小,它都具有物质性和运动性。这说明宇宙中没有绝对的空间。因为宇宙中的任何范围都充满着物质和运动。反过来,宇宙中又不存在绝对实体或绝对质点;任何物质体系内都存在一定的空间。这种既不存在绝对空间,又处处都存在空间的这种关系,实际上是一种辩证的关系。说它没有绝对空间,是因为存在物质和运动;说它处处都存在空间,还是因为处处都存在运动(如果没有空间,如何运动)。
从上面的这种关系中不难看出:空间的概念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空间。关键是除了空间的相对性外,空间还具有多维性。这又怎么讲呢?首先我们应当从物质结构的内部讲起,我们知道,任何物质体系的构成,都是一种从低级向高级一个层次一个层次的结构形式逐步生化而产生的。反之,处在任何高级结构层次的物质体系,都可以从高级向低级一个层次一个层次地向下分。然而,在这种多级层次的构造形式中,其中的每一个结构层次中都存在相应的空间。而每一个结构层次的空间所包含的物质内容,与上一个或下一个层次空间所包含的物质内容,也是不相同的,或者说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这说明在不同结构层次之间,存在着相应时空所包含的物质内容有所不同的现象。即是说,在不同结构层次之间存在着不同内容的时空。为了区分这样的时空,于我们就用“不同维度”的概念来作区分。所以就产生了“多维时空”的概念。因此,我们说“时空”具有多维性,或者称“多维时空”,其本质涵意就是如此。既然,在物质体系的内部存在多维空间;诚然,在宏观世界的领域,也必然会存在时空的多维性(即宏观世界仍然存在多维时空)。这是因为,物质体系的内部空间与外部空间存在一.一相对应的关系。正是由于物质系统的内部空间与外部空间相一致及其统一的这种关系,统一物质场才具有了第四大特征,即多维时空的特征。
综上所述,“多维时空”的真实涵意就是:在具有不同维度的空间中,其相应空间所包含的物质内容也有所不同。即是说,不同维度的空间包含着不同的物质内容[注9:维度越高的空间,所包含的物质内容越细微]。
(二)多维时空的物理意义
由于不同时空维度的空间具有相应不同内容的物质系统,所以说,每一种相应维度的空间,就代表着存在相应维度的物质内容。又由于时空具有多维性,所以宇宙空间就包含着处在各个维度上的物质内容。这就是多维时空的本质概念。而处在任何某个维度的空间,都具有传导相应维度能量或者形成相应维度力场的性质。这种传导能量或者形成力场的动力源泉,当然只能来自于物质载波主体,及其处在各种能量场中的物质间的作用和反应。也就是说,不同维度的空间会传导相应不同维度的能量或者形成相应不同维度的力场。这就是多维时空的物理意义。
例如,1.在地球上由空气形成的相应维度空间,可以传导声波的能量;2.在电磁载波所处的维度空间,可以传导电磁幅射能量和电磁波,以及形成电磁斥力场和电磁引力场;3.在引力载波所处的维度空间,可以传导引力场能量或真实的“引力波”。当然,還一定存在许多不同维度的空间,只是有些我们没有发现,而另外有些人类永远都无法发现。
在这里我们必须详调,引力场与电磁场是完全处在两种不同维度空间的力场。并且,这两种力场的性质也完全不同。所以,真实的引力波,其传导的速度应当远远高于电磁波的传导速度。这主要是因为,引力载波所处的时空维度远高于电磁载波所处的时空维度。
对于时空维度高低的划分,可按常态(人们公认的基础维度:三维)的三维起,然后依次四维.五维...等。处于相对后面的维度,就称高维。
六.量子纠缠的基本原理
在探讨量子纠缠的问题之前,为了更好地理解量子纠缠的基本原理,我们首先要搞清楚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不能超光速?就是因为“相对论”的限制。速度越大质量就变越大;那超光速,质量就会变得无穷大。我们已经说了,这些都是人们的错觉。其实从理论上来讲,速度是不会受到光速限制的。之所以会受到光速限制,那是因为目前人类的科技有限。一方面,还不能达到超越光速的信息传播水平(也就是还不能利用象量子纠缠本身这样超快的能量传导方式);另一方面,还不能达到接近光速或超越光速的飞行技术。致于人类的科学技术究竟能发展到何种程度,可以达到怎样的水平,那是另外一件事。但在理论上,不仅是微观方面已经存在超光速现象;而且宏观方面超光速在理论上也是完全允许的。前面已经说了,真实引力波的传导速度,应当远远高于光速。这主要是因为引力载波所处的时空维度远远高于电磁载波所处的时空维度。可以说,引力载波几乎是处在最高时空维度的物质载波;其相应引力能量的传导速度也几乎处在最高。而量子纠缠,可能就是由于处在近似于引力场所处时空维度的能量场起了作用;或者正是引力场在起作用。那么它们如何起作用?
量子纠缠的基本原理
其实量子纠缠的道理很简单,之所以原先搞不懂,觉得非常神秘,是由于没有基本理论作支撑,并且又受到光速的限制。那么,现在我们知道超光速现象是一件非常平常的事情,并知道宇宙中存在多种时空维度的能量传导。要搞清楚量子纠缠的本来面目,就比较容易了。
其实,量子纠缠这种现象的出现,既有人为的因素,又具有能量场的反应。为什么这样说呢,首先,要使量子发生纠缠,必须要先有人为的因素,无论人们采用的是激光或者電流以及其它什么方式,对相应量子所进行干予.干涉或击打什么的,都是先有了人为的作用。正是由于人为的这种作用,激活了处在相应时空维度的能量场,从而形成能量波动的传导,并出现量子纠缠的现象。这就好比,我们在水中放了两张小纸片,无论这两张纸片相距多远,只要我们扔下一块石头,这两张纸片就会同时动起来。这就是所谓的纠缠。不过这种纠缠,也真实地体现了一种能量的传导方式,及其所能达到的速度。
经上所述,量子纠缠的基本原理就是:由于人为的干扰作用,激活了处在某个时空维度的能量场,从而泛起相应能量场的波动或震动,继而导致处在相应维度场内的一些量子同时发生了动态的变化,或者说同时出现了新的动态方式。
七.宇宙观测的最大问题
目前在宇宙观测中存在一个重大问题,就是有关物质运动和能量传导的问题。这一问题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就是对有关能量传导速度及其物体运动速度的认识问题。人们始终认为:“无论是在微观或者宏观领域,都不可能出现超越光速的现象”。这完全是一种错误的认识观念,也是受到了“相对论”这种魔法理论的限制。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至少在微观领域中已经出现了象量子纠缠这样超快(超光速)的能量传导形式。不仅事实如此,我们还能从理论上证明,真实的引力波速度(即引力载波的传导速度),实际上是远远高于光速的,否则,就无法维持整个宇宙的稳定。
理论证明:首先,在证明引力作用速度(即引力场的作用速度,亦即引力能量的传导速度)究竟有多大的时候,我们必须先搞清楚:引力载波所产生的引力速度究竟是匀速的,还是加速的?
现在可以肯定地说——引力的作用速度一定是加速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重力具有加速度g;如果说重力加速度g,只是由引力场作用于物体的能量密度(即引力线作用密度)所引起的;那么,在位于同一空间位置的不同质量大小(或相同质量不同面积或不同体积)的两个物体,其相应的重力加速度(g的值),就会各不相同。然而事实是:处在同一空间位置的两个物体,无论在质量(或面积及体积)上,是否存在差异,这两个物体所产生的自由落体加速度,都是一样的(即g值相同)。这就充分说明:对自由落体产生加速度的原因,不是引力场所具有的能量密度(即引力线密度)所引起的;显然,这只能是由引力作用的加速度——即引力波加速度所造成的。所以说,引力的作用速度一定是加速的。这也充分说明,任何万有引力的作用速度,都是处在一种变化过程中的(即不断加速的过程)。就凭这一条“不断加速”,就能充分说明后面的论证结论是完全正确的。
对于重力F(即万有引力)在不同空间位置(即不同R值)所产生的大小变化,则是由引力场能量密度(即作用于物体的引力线密度)和引力波加速度这样两个方面的因素所产生的作用。即重力F的大小,既与作用于物体上的引力场能量密度(质量换数)有关,又与作用于物体的引力加速度有关。
因此,引力场强度(g=M*G/R^2),具有三个代表性:一是代表引力作用的加速度;二是代表作用于物体上的引力场能量密度,并且还代表引力场强度。即是说,g既代表引力波加速度,又代表作用于物体上的引力场能量密度,还代表引力场强度。
我们在分析引力波速度Ve与加速度g的变化关系之前,首先要引入时间t的概念,这是因为重力加速度g已经具有了时间t的因素;并且,任何速度和加速度的变化关系,都需要采用时间来描述。
一旦引入时间后,引力作用速度Ve(即引力载波的传导速度)的变化,就既与被作用的物体所处空间位置(R)的变化有关(因Ve=g*t,而g=M*G/R^2,所以Ve与R有关);又与时间t的变化有关。现在我们就来看,引力波速度Ve究竟是咱回事。
设:当R值一定时,引力的作用速度为Ve;经过单位时间t=1(非常小的单位1)后,其相应的引力速度V(e+1),应该为:
(注:由于时间单位1很小,在这个单位1时间的前后所具有的两个g值,完全可以看成是相等的,我们这里采用的是后一个g值)
此时由于t值很小,相应的g*t值也较小,并且我们可以设定t值小到使V(e+1)/Ve比值约等于1,[即V(e+1)/Ve=1];此时V(e+1)=Ve于是根据方程1可得
因上式中的分子项M*G*t的值是一个大于0(即M*G*t>0)的常量,所以只有当分母项(R-Ve*t)^2的值,趋近于无穷大时,上述方程才成立;而(R-Ve*t)^2中的R和t值都是大于0(即R>0,t>0)的常量,所以,只能是Ve的值趋近于无穷大。
这就充分说明:引力载波(万有引力)的传导速度Ve是无限大的。这样一来,量子纠缠现象就不足为奇了。
另外,如果不引入时间概念会更准确。因为引力加速度(g=M*G/R^2)的变化,只与距离R有关,而与时间无关。因此,引力速度Ve应对g进行积分后,再进行验证,这样仍然会有效地证明引力速度(Ve值)是无穷大的。在此就不必赘述。
实际上我们不需要任何数理方程的论证,就非常明白:引力波速度应当是无限大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只要我们知道引力波具有加速度,而这种加速度的变化是随着距离的变化而变化;再根据物质载波的基本原理,可以清楚地认识到,引力载波的影响距离R是可以达到无穷远的(没有发现任何限制引力传播距离的因素);那么,从任何一个无穷远处所产生的任何任意小的常量,经过无限次地不断增大和不断积累后,最终所达到的这个量,一定是个无限大的量。所以,引力波速度应当是个无限大。
综上所述,引力波速度不仅是无限大,而且还处在一种不断加速的过程中。
第二个方面·有关能量传导距离及传导时间的问题
虽然说引力的影响速度无穷大,并且可以影响到无穷远;但是,引力场强度g=M*G/R^2是随着距离R的不断增大而逐渐减弱(g值减小)的;一旦距离达到一定程度(即R值相对很大时),其相应的引力场强度就会变得很弱(即g值非常小)。也就是说,当物质主体(包括任何一个具有整体性的物质系统的主体)的质量一定时,它所产生的引力场场强的有效影响范围(即物质主体对其它物质的有效影响距离Rx值)就会受到一定的限制。这就是决定每一种结构层次的物质系统及其具有整体性的任何某种物质系统大小的根本原因。也正是由于这种原因,导致了在各个大的星系团之间的接壤部分,出现了宇宙空洞现象。因为在那样的部位,所处的引力场强度最弱,相应的时空维度也最高(都是相对而言);因此,在那里所包含的物质内容也就最少,所以出现宇宙的空洞现象。
再一个问题就是,从理论分析方面来看,任何扩散能量的传导,其传导的最大距离和传导的时间,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由于传导的距离受到限制,其相应的传导时间就会受到限制)。这是因为,任何形式的扩散能量,在其传导过程中,都会受到相应时空维度所具有的能量场中能量势能的阻扰;所以在其能量传导过程中就要消耗一定的动量[注10:不要认为,没有质量就不会有动量和能量,之所以没有质量,是因为无法测量和没有体现出它的量,这并不等于它就不存在]。因此,这样的能量传导的最大距离和传导的时间应该是有限的。致于电磁波及光的传导,它的速度(光速)相对于引力波的速度来讲,间直是太有限了;它的传播所能达到的最大距离究竟有多大?另一方面,所有电磁信号的来源,是否都是属于一种光速的传播?是否在各種信息的来源中,一定不存在引力波也参与了作用?这些问题还有待解开。
正是由于上述这种能量传导的局限性,决定了任何一个具有整体性的物质系统,它所产生的任何扩散能量的传导,一旦到达了某个边界,就会自然地停下来;从而在这样的边界就会相应的出现一些残余能量的积累,最后形成相应时空维度的物质壁垒。这样,在各大星系团相互接壤的部位,就既出现了前面所说的宇宙空洞,同时又出现了宇宙墙。正是由宇宙空洞的存在,就更加体现了宇宙墙的存在;也正是由于宇宙墙的存在,就更加地表现出宇宙空洞的存在。宇宙空洞和宇宙墙,一个是洞,一个是壁。
八.暗物质·暗能量及其相关内容
1.暗物质
提到暗物质,这里我们首先要解释一下前面有一个隐藏着的问题,那就是:引力波为什么会形成加速度?因为根据物质载波产生万有引力的基本原理,及其引力线作用的过程,根本找不到创造引力加速的条件。那这是怎么回事呢?这正是由于暗物质在宇宙中的分布状态的变化所造成的。因为暗物质在宇宙中的分布状态,要受到引力场强度(注意:除了引力加速度外,引力线密度就是决定引力场强度的因素)的影响;即引力场强度(可以仍然由g=M*G/R^2来代表)的变化,直接决定了暗物质分布状态的变化。引力场强度越弱(即g值越小),暗物质分布密度就越小;反之,引力场强度越强(即g值越大),暗物质分布密度就越大。而暗物质分布密度的这种变化,就直接决定了引力波需要加速(因为暗物质密度越大,引力就越大)。这也直接证明了:暗物质——它必须存在(如果没有暗物质,引力加速度又从何而来)。
暗物质主要是经过物质内聚化或核体化的基本物理反应过程所形成的。它应当是可以成为某些新的微量子的核体。并且有些暗物质,它可能就是某些量子或微量子的核体。暗物质很有可能是在三类物质的互相转化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的物质。这种转化主要体现在,从第一·第二类物质转化到第三类物质;或者从第三类物质转化到第一和第二类物质。当然,这只有在微观物质领域才会出现;因为宏观领域没有第三类物质。暗物质除了经过物质内聚化的作用新产生的外,有些暗物质在很大程度上它可能就是一些处于基态的正常物质(一·二类物质)的核体,在经过某种作用后被脱离了出来;而脱离核体后的原有正常物质,就转变成为了负能物质;相应来说,一旦负能物质被暗物质填满它的负能空间,且不离不弃,其相应的负能物质就转变成了正常物质。
暗物质相对于处在同一时空维度的其它物质来说,它的质量及其所达到的物质密度应当是最大的。而暗物质为什么不能结成较大团状的物质体系?除非,它被具有巨大引力场能量的物质主体所吸收。从表面上看,暗物质密度大,其相应的引力比较强,似乎可以结成团。其实不然,因为任何物质都是处在运动当中的,要结成团,就必须要有足够的引力强度;另一方面,即使暂时结成团,后续还要维持整个系统的运动稳定性;况且,这样的系统随时都将受到处在相应时空维度的殊多能量的作用。之所以有的能够结成团的核体结构(如象原子核及夸克的组合),是因为这样的核体本身具有产生载波特殊影响圈的能力,从而形成相应时空维度的有效力场,将它们束缚在一起。而暗物质不具备产生载波特殊影响圈的能力。总之一条,暗物质单靠自身的引力作用,是无法相互聚成团的。但它可以成为处在相应结构层次的物质主体;正如前面所说,暗物质还可以成为某种基态物质的核体。
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大量的暗物质都分布在宇宙时空中,而没有被那么多的宏观物质体系给吸收掉?从表面上看,虽然暗物质不能聚成团,但它完全可以被宏观物质体系给吞掉呀!为什么它们会大量弥漫在宇宙空间里?
其实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可从两个方面来思考:一方面·主要是由于暗物质的量太多,即使能被宏观物质体系吸收一部分,那也是极少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在一般正常物质系统里(除开负能物质的一切物质),没有暗物质存在的空间和位置。因为暗物质已经是一种高度核体化的物质,一旦它要进入正常物质系统内,只有取代原有物质系统的核体,或者进入到原有核体的更深层[注11:这样可能会摧毁原有核体,或挤掉原有核体;一旦挤掉了原有核体,而暗物质又无法填补空缺,这样就会即时出现负能空间,继而出现新的负能物质主体。如象中子衰变成质子,或者其它中性粒子衰变成带电粒子一样,就是这样一种过程]。所以说,在一般物质系统内没有容纳暗物质的空间和位置;即使它有可能取代一些原有核体,甚至可以取代一些负能主体(即暗物质占居负能空间)。但这必定是少量,机会也相对较小。所以,根据前面的分析,暗物质只能大量地弥漫在宇宙时空里。
2.暗能量
以前人们都只是推测,导致宇宙膨胀的顽凶应当就是暗能量;但由于还存在其他有关膨胀方面的理论解释,所以就搞不清楚暗能量究竟是个什么东西。说实在的,在此之前,即在分析暗物质的整个过程之前,对于暗能量的认识,在我脑子里仍然是一团雾水。暗能量着实隐藏得很深!很深!
首先要说的是,暗能量与暗物质完全脱不了关系。可以说,没有暗物质就没有暗能量。所以,我们还得再将暗物质的本来面目揭穿个彻底。
我们已经知道暗物质是一种经过高度核体化的物质,它应当是属于典型的第一类物质,即吸收能量大于释放能量,且自身质量逐渐增大。正是由于暗物质的这种特性,增加了它随时爆发的可能性。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暗物质是高度核体化的物质,所以,在暗物质的体系内,既存在高维度的空间;又存在间隙最小的空间(即暗物质所包含的空间量最少)。因此,一旦暗物质吸收的能量达到或超过某种极限,就会将整个暗物质体系胀爆。这样一来,暗物质随时都处在一种爆发的状态。那么,暗物质爆发的这种反应,就会在整个宇宙时空中开花,从而产生巨大无比的暗能量。
暗物质爆发所产生的这种扩散能量即暗能量,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负能量,因为它在整个宇宙中所产生的是与引力线指向相反的斥力线,即在宇宙中形成斥力场。
对于宇宙膨胀来说,如果膨胀速度真是超光速,那也是十分正常的一件事。因为在暗能量的作用下,宇宙的扩张运动不仅有暗能量助推,还有暗能量在前面开道,可以避开一切时空维度能量的阻扰,所向劈靡。如果人类能够有效利用暗能量的这种作用机制,搞出一个什么“负能空间创”的东西(即负能引擎),就能达到穿越时空的效果,从而实现人类梦想!
3.有关黑洞的推论
从理论分析方面来看,宇宙间的绝大多数黑洞都应当是来之于原初黑洞;而由恒星演变塌缩成的黑洞,应当是极少数。虽然恒星演变成黑洞与暗物质形成黑洞的基本原理是一样的,都是由物质内聚化的作用形成暗物质,继而形成黑洞;但形成原初黑洞的自然条件十分充足,形成的过程也比较容易;而由恒星演变成黑洞(特别是巨大黑洞)的条件非常有限,演变过程也极其缓慢。因为恒星演变成黑洞,是从基本物质形态演变到恒星,再从恒星的变化回到基本物质形态的这样一种过程。那么,原初黑洞是怎样形成的?绝大多数黑洞究竟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
现在用一种最简单的方式描述原初黑洞的形成过程,应当是这样的:在最早期的两大星云团产生对流交汇的时候,就形成一种具有两臂缠绕并成整体性旋转的螺旋星系;继而在星系的中心产生巨大窝流,由于窝流旋轉运动的作用,使得中心的几乎全部物质都逐渐分离开来,而最后在中心留下的就是密度最大引力最强的暗物质。这样,黑洞的最初模型是:一个星系中心的空洞,而在空洞的中心有一个暗物质聚集体。
再根据各方面的综合分析,得到黑洞的最终模型:黑洞是一个具有直通的两个开口的空洞,空洞中是个负能空间,且空洞的中心是个巨大的暗物质球体。黑洞的两个开口具有一进一出的能量通道作用。凡是被黑洞吸入的物质,都要经过巨大的负能物质场(它包涵着暗物质的反应作用)进行消化,并从出口方向释放相应的能量。
由此说明,黑洞内部具有两种潜在型式的负能量。一种是由空间的因素形成的;另一种则是由暗物质的剧烈反应所产生的。而这两种负能量,都给黑洞创造了巨大的吸引力。因为前一种负能量形成了内外压差,迫使外部能量及其物质被吸入,就象龙卷风卷走一切物质一样;而后一种负能量,由于消耗了大量的暗物质,就极需要得到补充,再加上洞中的暗物质体具有巨大的引力,又加上被吸入的暗物质流也具有较强的引力作用。这样一来,黑洞就由几个巨大的吸引力作用叠加起来,而成为宇宙中超强的引力霸王。
参考文献
[1]孙昌忠.关于“宇宙暗能量”的基本假说[J].科学中国人,2014(22):80-82+84.
[2]孙昌忠.关于最新宇宙哲学原理的初步探讨[J].科学中国人,2017(24):132-138+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