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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范抑或常态:理解转型期体育文化及伦理信念失范的一个视角

2021-10-30王智慧

成都体育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伦理信念规范

王智慧

1 问题的提出

在塔尔克特·帕森斯(Talcott Parsons)看来,“失范”(anomie)是“少数几个真正社会学意义上的概念”[1]。但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失范”及其相关研究并没有得到社会学界的重视。从对“失范”研究介入的时序上来看,西方学者对于失范理论及其现象的研究介入较早。默顿(Robert King Merton)、涂尔干(Émile Durkheim)、迈克埃威(Robert Morrison MacIver)以及索罗尔(Leo Srole)等学者曾是这一研究主题的代表人物,从社会秩序等层面进行讨论曾经是他们研究的共同点。近年来,随着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作为社会学领域的专业术语“失范”逐渐引起了我国学者的重视,加之伴随着我国社会变迁与社会结构的转型,在实践中一些社会及文化“失范”现象开始出现,这更加引发了学术界的研究兴趣。体育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社会文化发展的镜像,社会转型时期的“失范”现象在体育领域也时有发生。在新的时代背景之下,要想加快推进体育事业的发展、实现体育强国的战略目标,须对我国体育发展过程中的风险和失范现象进行准确的把握,以探求规避和矫治之道。本文主要运用相关社会学理论剖析我国体育在社会转型期面临的危机与风险等“失范”现象,并提出规避与矫治策略。

2 转型期体育文化与体育伦理信念失范的分析框架及类型

2.1 体育文化与伦理信念失范的分析框架

2.1.1 体育文化失范的分析框架

社会规范的解组、个体以及群体在嵌入具体社会环境之中所表现出的越轨行为复杂性等,为我们理解失范在体育文化中的具体呈现造成了一定的难度。米歇尔·鲍曼(Michael Baurmann)所指出的“在反复出现的某种特定类型的情况下存在着有规律的行为决定因素,这就可以用同类因素对行为人的重复影响来解释行为规范”[2],因此通过对主导因素和反复出现的行为规律进行归纳、总结和类型分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揭示失范现象背后的运行机制,进而为我们控制和治理失范提供策略。体育是社会结构和社会文化的镜像,从失范发生的社会背景来看,可以将体育文化的失范嵌入转型期和常态时期两个不同的社会状态进行分析。由于所根植的社会背景不同,不同社会状态下的体育文化失范的范围和行为便表现为不同的类型。在常态社会背景之下的体育文化失范相对平和,引起的失范行为也相对单一并具有局限性和可控制性等特征;而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失范则具有多元化、复杂性、广泛性等特征。由于转型期的社会不仅存在“传统”与“现代”双重套嵌式的叠加风险,同时也兼具社会变迁和文化冲突等可能,在多重变量影响下,旧有的社会规范解组以及新的社会规范建立成为发展的必然,在体育文化领域所出现的规范解组和个体越轨也表现出普遍性和复杂性特征。此时的体育文化失范,从宏观上来看表现为转型期的体育文化价值与规范产生紊乱,进而使体育文化发展呈现无序化局面;从微观上来看则表现为个体无法认同当前规范所蕴含的体育伦理信念,进而产生行为与规范相背离的越轨现象。

体育伦理信念是构成体育文化的核心要素也是体育文化价值的判定标准,同时更是建立体育价值理念和规范的基础。体育伦理信念是集体理性的产物,然而,体育伦理信念并不是单纯存在于集体或个体的意识之中,而是基于社会框架与个体的互构影响中:一方面,集体对体育伦理信念的认识是由分散在群体之中的个体意识构成的,而集体意识又在一定程度上引导了个体的行为取向,即涂尔干意义上的集体表征的形塑;另一方面,体育规范通过体育伦理信念得以建立,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道德和法律规范,进而对个体的行为加以控制。在既往的研究中,涂尔干和默顿都将失范的关注点集中在结构特征和个体所处失范情景的层面(比如:不可预见、不值得信任以及无动于衷等),涂尔干在其失范的论述中所提出的“集体意识匮乏或者道德真空状态”及默顿主张的“文化结构与社会结构无法匹配的状态”都倾向于对社会结构性的强制力量的关注。然而,结构性力量只是引起失范现象及越轨行为发生的因素之一,涂尔干和默顿失范理论建构的不足之处则在于对于个体的主观异化状态的关注不足(比如:无意义感、无权利感等)[3]。对个体主观异化关注的不足实际上倾向于对结构要素的强调,然而,个体是具备自我意识的社会行动者,能够服从于既有结构,但绝不是结构的傀儡。从这个层面上来看,对行动者越轨行为和社会失范之间的关联进行分析将会有重要的意义。中国学者朱力在总结涂尔干和默顿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价值-规范-行为”三维联动的失范分析框架[4]。借鉴此,本研究将失范在体育领域的呈现进一步细化,制定了“体育伦理信念-体育规范-体育参与行为”的分析框架体系。(见图1)

图1 体育文化失范的三维分析框架Figure 1 The three-dimensional analysis framework of of sports cultural anomie

体育伦理信念是体育价值观的内在反映,从行动者的实践参与角度来看,体育伦理信念能够主导体育参与者的“惯习”和实践,是内生于行动者身体之中,外化于实践之内的产物。伦理信念以一种独特的观念意识持久影响着体育参与者的行为和体育规范。在行为表现上,处于社会之中的个体不仅仅是单纯的任务执行者,更是有意识、有选择的行动者。在一定程度上,伦理信念主导着体育参与者的行为及其表现,对某一个具体的体育事件或者文化现象,人们都有基于观念价值的判定,这种基本的判定在某种程度上是基于个体或者集体意识而呈现的。当人们既有的伦理信念与具体现象或者规范发生矛盾的时候,由此产生的不认同将导致失范或越轨风险的发生。而规范作为人类广泛的社会文化需要,其是约束个体行为、抵制失范和预防越轨行为发生的具体手段和工具,不仅体现了更为广泛的集体意识,而且在演进中也表征了集体理性的凝聚。随着社会规范的不断完善和建立,规范在制约、引导行动者的思想和行为倾向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也日益突出。

2.1.2 体育伦理信念失范、体育规范解组与体育参与行为越轨

体育伦理信念与体育规范和体育参与行为形成了互为作用紧密依存的关系。体育伦理信念反映了体育道德建设的核心问题,是主导个人和社会伦理秩序的最为深层次的伦理原则,同时体育伦理信念也是体育在社会文化系统中运行的内在精神引擎。在我国由“为国争光”“金牌战略”,到由“体育大国”迈向“体育强国”战略的演进过程中,体育伦理信念始终与时代主题紧密契合,但伴随着市场经济以及体育全球化发展的进程加快,转型期的体育价值多元分化成为趋势,体育的伦理信念也随之出现波动。一些传统的体育伦理信念在改革开放的时代背景之下时常被视为包袱和羁绊,体育应有的精神价值以及实践发展趋向受到了一定的质疑,由此体育领域呈现出了“失范”现象。从社会的发展角度而言,体育伦理信念的失范必然会触及体育规范和体育参与者行为的失范。对于失范行为产生的原因,默顿认为在于文化目标而与制度性手段相脱节[5]。进而言之,默顿的解释中行动者所认同的社会文化价值目标以及采取的符合制度化的手段(行为)两个变量至关重要,默顿在这两个变量的基础上进行变量间的组合进而来解释各种形式的失范类型。默顿的理论为失范行为分析提供了一定的框架和视角,但其判定失范的标准是违反文化价值的,那其需要有一个基本假设,即社会文化价值的本身是合理而且正当的,但这一假设就很容易将人们的视角引入一个误区。在现实生活中,行动者对文化价值和态度与行为的认知具有复杂性,并不是单一绝对的,也不一定是完全合理正当的。有鉴于此,国内学者认为在两个变量之间还应该有一个过渡即“规范”,规范背后所体现的是文化价值理念,行动者出现失范行为的本质是对规范的不认同[4]。这一解释试图实现默顿意义上“文化目标与制度性手段”之间的过渡,由此,形成了思想偏离,行为越轨;思想偏离,行为不越轨;思想不偏离,被动越轨等解释路径(见表1)。

表1 行动者对文化价值的态度及其表现Table 1 Attitudes and manifestations of actors towards cultural values

显然,默顿所提出的失范理论解释模型较为适合对上表中“思想偏离,行为越轨”进行行为解释,而对“思想偏离,行为不越轨”和“思想不偏离,被动越轨”两种类型的失范解释则具有一定的局限性[4]。上表呈现的解释和分析路径为我们分析体育参与者的失范和越轨提供了参考,由此也进一步为“体育伦理信念”“体育参与行为”以及“体育规范”分析框架提供了补充。但需要注意的是,体育文化的发展是嵌入社会文化环境之下的子系统,体育的发展除了兼具社会文化环境的特征之外,也具有体育文化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由于体育失范和越轨行为的发生更多的是一种复杂社会因素的融合与叠加,在体育文化发展的实践过程中所出现的失范和越轨行为并不能完全用上述理论模型进行清晰的厘清和解释,这就需要我们在具体的体育文化失范分析中以辩证的视角看待和分析问题。

2.2 转型期体育文化与伦理信念失范的类型

2.2.1 体育的工具化与世俗化认知:体育伦理信念型失范

伦理信念在一定的程度上代表着具有真理性的价值取向,作为一种真理性的价值信念,它的判别和确认是以实践判断和理性知识为基础的。体育伦理信念作为人们对体育崇高价值目标的敬仰和追求,是对体育伦理观念和原则等正确性与价值性的深刻理解与内在笃信,其形成是长期的、渐进的、累积的。虽然体育伦理信念一旦形成便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持久性等特征,但在社会变迁和文化冲突过程中,体育伦理信念也会发生变异。如,改革开放以来,国人的体育伦理信念随着社会多元复杂的变化亦呈现出某些不平衡状态,在体育领域发生的部分权力型失范以及个体行为的“越轨”行为说明了这一点。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触发各种利益的解构和重组,体育在利益最大化的诱惑和驱使下有可能会沦为“获利工具”,体育伦理信念失范便会发生和出现。

体育伦理信念失范导致的具体行为是复杂的,在体育管理者以及参与者两个主体层面主要表现为:首先,由权力寻租而导致的权力失范。例如体育比赛中操控比赛、假球、黑哨等就是权力型失范的表现。其次,由交往工具化而导致的道德失范。交往工具化不仅表现在体育管理者层面,更广泛的体育参与者个体也会因为丧失正确的体育伦理信念而被植入“交往工具化”的畸形伦理价值认知。交往工具化强调“支出-效益”的个人利益最大化状态,这种状态所带来的社会影响可能会导致社会颓风、社会病态和社会犯罪等恶果。诸如运动员在场上辱骂或殴打裁判、在赛场之下参与黄赌毒,教练员收受贿赂等,均是个体体育伦理信念缺失或者发生变异的结果。除了个体失范,集体伦理信念的缺失也会导致失范和越轨行为的发生。在体育赛事和管理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权力资本联盟”和“腐败利益联盟”等等,便是在利益驱使下形成的集体失范,造成的社会影响非常恶劣。例如:上海中远足球俱乐部为了不被降级,就曾经以亿元资金换取了主场全胜,客场只赢一场的“奇迹”[6],概而言之,体育伦理信念失范是体育被工具化与世俗化的具体体现,是体育参与个体的精神世界呈现庸俗化和伦理信念动摇的结果,进而会表现为极端的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以及道德冷漠等现象。

2.2.2 转型期的体育规范结构脆性与执行效力不足:体育规范解组型失范

规范是社会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的条件与保障,是社会行为活动的基本规则与界限。可以说,如果没有规范的存在,社会将无法运行,个体的行为选择也将存在为所欲为或无序的可能。体育规范作为保障体育文化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的条件与机制,在推动体育沿着既有目标和核心价值发展与演进的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旧有的体育规范已经不能够完全满足我国体育发展的实际需求,而新的体育运行规范又没有完全建立,一些体育规范之间的约束失效或者发生冲突、体育约束能力降低等便无法避免。转型期政府制定的政策对体育运行实践的介入便存在着缺位、越位和错位现象(表2)[7]。

表2 体育规范结构脆性及其表现Table 2 The fragility of sports norm structure and its manifestations

每一种规范的建立实际上都是一种权利和权力的再分配,一种规范的建立同时涉及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的博弈,而在博弈中所出现的劣质规范、规范之间的冲突、工具性规范以及规范的疏漏和虚置等则是规范结构脆性的表现。体育规范结构脆性作为造成体育规范解组型失范的原因之一,在实践中以政策导向型失范为主。如,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管理、传承与保护的过程中,政府的导向性政策在局部的族群环境中存在着“政府行为的随意性,政府组织行为的不协调性以及政府组织行为短期化”等可能[8]。除此之外,规范实施者的执行效力不足也是造成体育规范解组的重要原因。虽然一直以来我国在政策上始终高度重视发展“群众体育”以及“学校体育”,然而在科层结构管理实践中并未对其充分重视。在对“群众体育”和“学校体育”的实践操作中,特别是在“学校体育”的实践操作环节长期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而对这一现象进行深入分析可以发现,基层治理中的执行效力不足是导致政策执行与学校体育目标定位偏差的深层原因,也就是说当政策的基层执行者理性权衡的准则是价值关系理性优于科层理性,那么在学校体育治理的实践过程中选择性的制定与执行治理理念、治理目标、治理关系与治理过程等,便导致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所谓政策变通。

2.2.3 体育文化呈现世俗化、过度娱乐化与低俗化倾向:体育文化异化型失范

体育作为特殊的文化现象,其传播与普及始终与现代化的进程密切相关。近现代以来,诞生于西方工业文明背景之下的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与工业化进程同步在全世界范围内迅速普及。从宏观上来讲,人类在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体育成果实则都隶属体育文化的范畴,本研究所指的体育文化也正是指广义上的体育文化概念,包括体育项目形式、赛事、符号传播以及体育参与者的行为特征等。伴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体育文化传播领域的失范也显得多样复杂,具体表现为:第一,新媒介背景下的体育文化传播失范。在体育文化传播进程中,媒介作为影响体育文化发展方向的关键要素之一,在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YouTube、Facebook、微信、微博、抖音等APP 的普及应用昭示着自媒体时代的来临,体育文化传播也随新媒介的嵌入融合而呈现出新转向:一方面,新媒介丰富了体育文化传播的叙事方式、拓展了文化认同边界、营造了体育文化审美场景、引领了体育文化发展方向[9];但另一方面,新媒介也带来了体育文化传播的危机,表现为:(一)在新媒介背景之下,更有效的商业信息安全保障以及信息事故防控等给相关部门的体育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二)不同类型文化产品的爆炸式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众对体育文化的关注度。工业化背景下的资本化、标准化、“麦当劳化”的文化生产模式或多或少扼杀了体育文化的人文性和公益性、降低了体育文化的品位。正如马克斯·霍克海默和西奥多·阿多诺所指出的“工业化的生产思路同样会渗透到文化领域,追求批量化、规模化和速度与总量的神话,既非原来在时间长河的打磨下孕育而出,也非因独创性、原创性、稀缺性的艺术‘灵韵'脱颖而出,文化产品就像工厂里堆积的小山”[10]。(三)新媒介容易成为大众逞口舌之快、蹭热度和恶搞的温床,进而影响和破坏正确的体育伦理信念形成。第二,急功近利的社会心理导致体育赛事文化失范。具体表现为体育赛事呈现“泛滥化”趋势,一些体育赛事成为商业运作和甚至敛财的工具。如2014年国务院出台第46 号文件,国家体育总局开放对商业赛事和民间赛事的审批之后,各种体育赛事无论在数量、频次上还是规模上都取得了长足发展。以马拉松为例,从2015年的134 场到2017年的1 102 场,再到2019年已经增长到了1 828 场。但2021年5月23日发生在甘肃白银山地马拉松比赛的事故,造成21 名选手遇难,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暴露了在赛事组织上存在急功近利、保障不足、监管制度不完善等弊端。体育赛事对推动全民健身、繁荣体育文化有积极促进作用,但不容忽视的是,体育赛事的举办往往离不开资本的支持,一旦赛事以利益为核心推进时,良莠不齐的赛事中便可能会出现诸如破坏环境、交通瘫痪、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体育赛事文化失范现象。第三,体育教育功能弱化,体育文化传播内涵与精神道德缺失。我国的体育发展经历了一段“金牌战略”时期,其间取得了傲人的竞技成绩,但或多或少滋生了体育教育功能弱化等失范现象,具体表现为,一方面因过于强调运动员竞技技能提升而忽视了运动员的综合素质的培养;另一方面在体育文化的功利性传播语境之中体育的教育价值被忽视,进而导致国民的体育认知不全面进而影响了体育的整体发展。此外,在体育传播的实践过程中体育文化的内涵性下降也是当代体育文化传播失范的事实,例如一些文化传播者和媒介为了博取“关注度”和“点击率”而采取庸俗化的“别具一格”的报道。第四,体育报道虚假新闻事件时有发生,过度娱乐化、低俗化与暴力化倾向严重。如2015年某专业报纸先后刊登了标题为《“中国足球改革领导小组”成立——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任组长、蔡振华任办公室主任》及《总局批复足协机构改革方案》的两篇报道,后经证实该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另一方面,体育文化的传播也同样存在过度娱乐化倾向,比如:某报头条以《张继科复出首战告捷,未见景甜但有迷妹,烈日下苦等不嫌累》为标题,将严肃的赛事娱乐化[11],此外,在体育文化的传播中,“对战”“厮杀”“某某大战”“狭路相逢”等暴力和具有导向性的语言充斥。综上,体育文化型失范虽并不能一时间击垮体育文化的“机体”,但其持续不断便会消磨体育文化“机体”的机能,最终则导致“机体”的崩溃。揽言之,转型期的体育文化与伦理信念失范,整体呈现为体育政策中的权力失范、体育公共领域内执行力量弱态化、多元体育文化在资本推动下加剧发展,并表现在体育参与者的越轨行为中。

3 体育文化与体育伦理信念失范的社会结构因素及发生机制

社会失范是社会演进和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理论上的无失范社会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失范所表现出来的特征也是不同的,传统社会中失范行为与现象相对平缓,而处于社会急剧转型时期的社会失范更普遍且呈高发状态。可以说,社会转型期的失范是一种大规模的失范,具有普遍性特征,转型期体育文化的失范也是如此。当个体或者集团在体育参与利益的诱惑之下采取失范手段来获取利益,而相关越轨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矫治或惩罚,那么这种失范则可能会在社会互动过程中演变为一种反规范的亚文化,并在畸形的体育文化与伦理价值作用下引起群体效仿,进而衍生普遍的体育失范现象与行为。当下,社会变迁引发体育失范现象与行为,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社会变迁所带来的现代化发展,改变了传统的体育伦理价值观念。社会变迁通常是指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的改变,其所表现出来的“现代性”指向是多元的,不仅反映在宏观社会结构以及公共领域的变革层面,还反映在社会成员个体的伦理信念和行为选择层面。社会变迁使不同群体成员的社会和经济地位发生了巨大变化,从而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社会结构失衡、贫富差距增大、社会成员的“不公平感”“被剥夺感”以及安全感缺乏等加剧。在社会变迁过程中,虽然体育文化不断进行着“发明、积累、传播和调适”、新体育文化与传统体育文化也在冲突与融合中不断发展,但是在体育文化演进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各种社会现象及行为实则已经远远超出体育本身的范畴。新的体育文化现象衍生与重组的背后兼具复杂的社会文化结构特征,现代化背景之下的体育文化失范既有对传统的体育秩序的“破坏”,也有对新的体育规范以及体育制度的挑战。正如塞缪尔·P·亨延顿所言“作为一种社会动员力量,社会现代化所带来的一系列变化最终转化为一种新的社会需求,这些需求对既有秩序构成挑战,而应对办法就是提高制度化水平”[12]。作为一种社会变革,现代性的本身就表征着社会变迁的本质,同时也是社会转型的标志。可以说社会变迁导致一方面不断涌现的体育文化行为现象给治理机制和治理体系带来了新的挑战;另一方面在体育文化领域不断涌现的新事物与新现象改变了传统的体育伦理信念认知。二者的共同作用使体育伦理价值观念也随之发生改变。

第二,亚文化与反规范互构形成的“社会思潮”影响了个人体育价值理念和行为选择。在体育文化发展过程中,虽然在整体上看,主流意识形态在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并被社会上多数人所接受,但亚文化现象与反规范行为同样存在,亚文化作为某一群体或者部分社会成员所特有的文化同样具有生存空间。从表面上来看,亚文化一般不会与主文化发生直接冲突,但当亚文化中的群体行为规范和潜规则与主文化存在出入且未能得到有效规训时,那么越轨行为便会产生。比如:虽然《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13]明确指出“严禁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各地各校要大力推动足球、篮球、冰雪运动等项目,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校园活动时间”,但是在部分学校中仍存在为了提高升学率而取消或者挤占体育课、进行文化课教育的现象。当人们对规范的遵守能够换来正能量的回报,人们就会心甘情愿的遵守规范以获取公平、正义的赢利,反之,当少部分人破坏了规范而又没有及时被约束,也就是说遵守规范并没有给遵守者带来直接或者间接地收益时,那么亚文化和反规范的负面思潮就会产生,进而引发普遍性的失范行为或现象,这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4 失范与矫治:体育文化与体育伦理信念失范的社会控制与矫治策略

4.1 重构体育伦理信念,提升体育参与职业群体的道德水准

体育伦理信念的变异和体育参与职业群体道德水平的下滑是体育文化领域失范的具体表现,其是体育文化与社会文化双重“作用”的结果:一方面,体育文化自身的“堕距”是导致失范的内因。从文化演进的基本规律来看,文化不是一成不变的,其遵循着发明、积累、传播和调适的基本过程,体育文化的演进同样如此。体育文化要想适应时代发展就必须与时俱进,在后工业化时代(信息与网络社会)的今天,如果我们仍然运用固有的思维去看待和发展传统体育文化必然会出现“文化震惊”,当前的传统体育文化领域所表现的失范就印证了这一点。另一方面,社会变迁是导致文化失范的外因。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来看,社会变迁给中国社会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不仅经济利益格局发生了改变,也出现了由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治理机制的不完善所导致的社会成员焦虑情绪也随之扩大。在新旧规范和秩序交替的社会转型时期,体育文化的失范在上述两种因素的互构作用之下生成有一定的必然性,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体育伦理信念失范的矫治,其关键在于重构体育伦理信念、提升体育参与职业群体的道德水准。具体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树立正确的“奥林匹克”价值观,推进更广阔范围内的体育道德认知与行为的知行合一。突破以往的“竞技优先”“锦标主义”以及功利化、工具化的思维束缚,让体育回归教育,使体育发展的成果普惠于民。同时,促使追求和平、平等、道德、进取、参与责任感和公平竞争的奥林匹克价值在更广的范围内普及,强化和重塑体育伦理信念。第二,从精英与“平民”双重方向激发道德的示范力量。在社会精英群体和大众群体中树立体育伦理道德与体育参与实践的楷模,对体育参与者进行潜移默化的引领。第三,建立不同体育参与职业群体的道德规范以规避体育领域失范行为的发生。基于业缘关系建立的体育参与职业群体道德是对个体失范的有效遏制。正如涂尔干所指出的“在职业群体内,我们尤能看到一种道德的力量,它遏制了个人利己主义的膨胀,培植了劳动者的劳动热情”[14]。职业群体的道德规范建设隶属于社会规范,也是社会规范框架结构体系的一部分,从体育参与群体的道德规范建设入手可以有效规避体育领域的失范行为。

4.2 建立协同治理机制,提高体育制度供给和制度执行效力

对于体育领域所表现出来的失范现象及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矫治至关重要,否则就会出现“破窗效应”,即如果个别的失范行为没有得到有效制止,那么可能会演变成社会成员普遍效仿的群体失范,并由此导致较为严重的管理危机[15]。在体育发展过程中,时有发生的操纵比赛、假球黑哨、私改年龄、球迷言语过失以及利益至上等表现,都与“破窗”出现之后没有得到及时制止和惩治有着直接的联系。鉴于社会转型期的复杂性,对期间所出现的体育失范现象进行有效分析与治理以规避大规模的“破窗效应”,对我国体育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例如,在体育发展实践过程中,面对东西方体育的冲突与融合,诸多研究者在分析传统体育文化保护机制常常忽略传统体育文化失范背后的社会结构变迁,影响了体育失范治理的针对性。正如我们所知,在传统的乡土中国社会结构体系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依靠“差序格局”来维系,但费孝通先生所提出的差序格局的背景是一个封闭的、人口几乎不流动、经济自给自足并带有一定排外性场域的乡土社会[16]。随着社会变迁、商品经济以及利益分配格局的转变,不仅差序格局呈现出“工具性差序格局”的新特征,而且社会结构呈现了“伞式社会结构”和“蜂窝式社会结构”的新趋向。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之下,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出现变异。如果不考虑这种新的社会结构特征,那么探讨传统体育文化失范的矫治必然存在缺憾,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探求体育文化的治理机制和体系必须注意到传统的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再如,在过去的体育治理实践中,即便政府主导的管理模式提高了有限资源的利用率,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体育发展,但也出现了能力不足、人手不够、应接不暇等问题。面对这一状况,新的公共管理领域所提出的由政府管理到“协同治理”(from government to governance)为我们提供了思路。“协同治理”是我国体育治理体系的方向性目标,即组建体育治理的多主体共同参与、共管共治,实现政府与社会力量通过合作方式共同组成体育管理体系,实现良好的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相互依托的管理体制。基于对“协同治理”的思考,笔者认为在宏观层面上建立新的治理制度是保障体育规范运行的关键,具体策略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在治理机制和治理模式的建立上突出“制度保障观念,观念体现价值”的逻辑关系。虽然“制度保障观念,观念体现价值”是顶层设计对底层价值伦理的调控逻辑,但考虑到治理并非只是单向度的“自上而下”,我们也可以通过底层体育参与个体的体育伦理价值认知推断制度的调控效应,在顶层设计与底层回应的互构中促进体育规范运行。第二,建立体育制度和体育政策执行的监督机制,确保执行效力。体育制度与规范的建立须与时俱进,更重要的是要重视体育制度所嵌入的基层社会环境,建立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确保体育制度和政策在基层社会环境中的执行效力。第三,要想实现我国体育治理由政府管理向协同治理的方向转变,必须要打破政府一元供给的模式,建立多元复合的体育制度供给模式。

4.3 树立风险意识,建立体育文化与伦理道德失范的舆情预警监测机制

当前,体育文化已经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身体竞技行为,而是一种整合了科技、传媒、产业与经济等诸多领域为一体的复杂文化现象。随着全球化与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体育文化所面临的失范和解组风险亦呈趋高之势,甚至可以说风险无处不在。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认为现代社会是“风险社会”,“‘工业社会'或者‘阶级社会'在马克思和韦伯的意义上所围绕的一个中心论题是:在一个资源相对匮乏的社会中,社会生产出来的财富怎样以一种社会性的不平等并以‘合法'的方式被分配的;而‘风险社会'则是建立在‘作为现代化的一部分的系统性地生产出来的风险和危害怎样才能被避免、最小化或引导?'”[17]。风险社会文化具有“交融化、文化驱动资本化、文化趋向差异化、文化生产个性化以及文化风险聚集化”等发展特征[18]。在现代社会中,体育文化不仅要面对由社会主流文化中体育伦理信念的稳固性与正确性、亚文化传播的影响性与威胁性等互构的风险和危机,同时要面对体育文化传播的世俗化、低俗化以及暴力化倾向对体育参与者和受众的体育观念认知产生消极影响的风险。如果这种认知偏差未被及时矫治和治理,极会出现普遍性的失范以及越轨行为,而体育文化作为国家文化安全的一部分,由体育领域的失范所引起的“破窗效应”的影响力应引起高度重视。为此,对体育领域的失范建立预警机制、对体育伦理道德和舆情走向进行监控和实时预警意义重大,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利用大数据对体育参与者的失范和越轨行为进行统计跟踪,设定预警阈值并针对背后的社会动因进行分析,建立矫治和长效治理机制;第二,针对群体性集群行为高发的球迷群体和体育参与者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实施动态预警;第三,及时矫治和惩处体育领域交往工具化的权力和道德失范,避免“破窗”现象的发生;第四,针对体育文化传播的媒体要宏观引导、具体管控。要避免过去的“媒体曝光”“危机立法”“反腐风暴”等“运动式执法”的方法解决社会失范[4]。要从根源上建立体育文化失范的规避机制,建立“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协同动员治理机制,形成良性发展的制度保障体系[19]。

总之,面对转型期新旧秩序与管理策略的交替,体育领域出现失范有一定的必然性,如何减少或者避免普遍的失范现象的发生将成为体育正向发展的关键,而对于体育文化与伦理信念失范的防控与矫治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5 结语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仅仅用了四十多年的时间就实现了现代化的跨越,期间取得了卓越的发展成就,但也面临着急剧社会转型所带来的诸多挑战[20]。在社会转型时期,新旧秩序与制度规范的交替为社会失范造成了生成间隙,而作为社会发展需付出的“代价”,体育领域的失范也有一定的必然性。虽然中国社会转型中所面临的失范现象与西方国家相应进程存在重大差异,但不容否认的是,西方失范研究的相关理论为我国社会转型期体育失范的研究也提供了思考,笔者认为体育领域的失范研究未来需要聚焦于两个方面:第一,在以体育领域的失范逻辑进行深入剖析时,应从更深层的“从实求知”揭示转型期体育失范中的社会力量、社会机制等多面向机制与倾向,提炼和创新相关研究理论,进而超越关于失范研究的西方理论范式。第二,探究体育失范的协同治理机制,特别是对矫治或规避体育失范的协同治理模式、创新建构组织机制等进行深入系统研究。西方失范研究的相关理论只是为解释体育领域失范提供了一种工具性的分析框架,建立新型的理论范式不仅需要对中国社会转型的独特性进行准确把握,更需要对中国体育发展的特殊性做出深入理解和贴切的理论解释,同时还要对研究结论的普遍性进行更多的经验研究与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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