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学中复仇主题的影响因子
2021-10-29罗艺吴晓棠
罗艺 吴晓棠
摘 要:复仇主题在文学中的历史已有千百年,不同国家、地域、民族的人民都在文学中对复仇这一主题进行过分析论述。文学作品中复仇主题的表现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其中主要的三个因子为社会制度的演变、法律道德的观念、不同性别的差异。对中外文学中具有代表性的作品的分析,认识这些文学中复仇主题的影响因子,从文学视角去观照考察人的本能和人性中的复杂,以期更好地理解把握文学复仇主题在当今仍然受到读者关注的深层原因。
关键词:文学作品 复仇主题 影响因子
复仇千百年来伴随着人性本能而延续至今,以复仇为核心形成的文学主题,也因其往往拥有悲惨可怜的起因、跌宕起伏的过程、振奋人心的高潮、令人唏嘘的结果而深深烙印在读者心中。西方古希腊神话或英雄史诗也好,中国古典戏剧小说也好,都有相当一部分内容与此相关。观其整体,相似中带着不同的内涵意蕴,本质则为不同制度、不同观念、不同性别的作用带来的效果不同,是它们或主要,或次要,或单纯,或综合的影响,造就了复仇主题的丰富多彩。从《阿伽门农》到《奠酒神》到《报仇神》中各项复仇因素的转变,正体现了社会制度必然经历的巨大变化;从《基督山伯爵》到如今复仇主题文学作品创作程度的有所限制,可以观测到对法律的重视、普及、完善对于非理性的复仇观念有着极强的抑制作用,对文学作品复仇主题的书写也有着必要的反思与疏解作用;从《高龙巴》到《水浒传》,不难看出性别不同的角色对复仇方式的选择往往有不同的倾向,在文学作品中就显示为复仇主题风格上的巨大差异。
一、社会制度的演变对复仇主题价值取向的影响
最能体现社会制度的演变对文学复仇主题的改变有重大影响的时代,正是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的古希腊时期。埃斯库罗斯创作的《俄瑞斯忒斯》分为《阿伽门农》《奠酒神》和《报仇神》三部曲,这一串联的故事将其中复仇是否合理的问题摆上台面。阿伽门农为了取得战争的胜利,依靠向神献祭自己的女儿伊菲革涅亚才得到了能渡海的风。他的行为虽是牺牲一人谋取国家战事的顺利,两者相比看似划算,但对于一个母亲来说失去女儿是致命的伤痛,对于女权社会来说牺牲女子助推男子也是挑衅现存制度的危险行为,阿伽门农的妻子克吕泰涅斯特拉便计划伙同奸夫向丈夫报女儿的仇。当阿伽门农回家洗澡时,真正将其杀害,此时故事的第一个复仇行为完成。故事进行到第二个阶段,从小被寄养在别人家的俄瑞斯忒斯在得知父亲去世后,于祭拜父亲的过程中同妹妹厄勒克特拉相认,两人约定一定要找到凶手完成复仇并制订了计划。俄瑞斯忒斯伪装成陌生人告知克吕泰涅斯特拉关于俄瑞斯忒斯已死的事,克吕泰涅斯特拉假作悲伤让其留在宫中,俄瑞斯忒斯趁机见到了母亲的奸夫埃癸斯托斯并将其杀死,在克吕泰涅斯特拉跪求其放过自己时,俄瑞斯忒斯还是狠心将其杀害,完成了第二桩复仇行为。这一行为结束后,就到了第三个复仇时段,复仇女神因俄瑞斯忒斯杀了他自己的母亲,按照以往的既定认知判断他犯了杀害血亲罪,追杀他以执行复仇惩罚。俄瑞斯忒斯遵照神谕请求雅典娜女神的庇护,雅典娜女神找到最正直的公民们,将他们组成一个最公正的审判法庭来审判俄瑞斯忒斯是否有罪,这就有了最关键的问题——母权制和父权制究竟何者在当时人们的认知里占据更重要的位置。在投票齐平的情况下,雅典娜女神做出了俄瑞斯忒斯无罪的选择,理由是她自己是从宙斯男神的身体里出生的,而非女神所生。这三次复仇,不是单纯的情感发泄问题,而是直接投射到了社会制度的事实上的演变以及人们思维观念事实上的更新。阿伽门农献祭亲生女儿导致女儿的死亡,在克吕泰涅斯特拉眼里是无法饶恕的,在母权制社会也是无法宽恕的,这一桩复仇的合理性并无异议。克吕泰涅斯特拉认为自己与阿伽门农只是没有血缘的夫妻关系,远远够不上杀害血亲的罪名,除了情感上的亏欠,并不存在实际上需要偿还的代价,这一点在复仇女神的眼里和过往传统的观念里是一致的。但俄瑞斯忒斯杀害母亲到底算不算犯了杀害血亲罪,是报父親的仇更重要还是母亲的生命更重要,是父权更重要还是母权更重要,成为审判法庭票决的核心问题。从审判庭人类的投票不相上下可以看出,新旧观念的支持程度已经近乎相等,有一半的人类思维里已经走向了更为先进的父权制度,而带领人类走向未来的雅典娜女神也选择了父权制,承认报父亲的仇比母亲的生命权利更加重要,俄瑞斯忒斯的行为并不构成杀害血亲罪,可视之为合理的正义之举。是因为深层的社会制度演变规律,父权制逐渐取代母权制,复仇行为的合理性判断才出现了跟以往相反的走向,进而改变了文学作品中渗透的价值取向,使得复仇主题文学有了新的判断与思考,越来越多地将为父权制度说话的选择纳入文学的教育宣传之中。
二、法律道德观念的更新对复仇主题的反思
众所周知,上帝的作用在西方社会并不只是一个彼岸的梦想那样简单,上帝身为完美的、庄严的化身,对于上帝的祈求和向往约束着人们内心的道德圣地。17世纪兴起了宗教改革,特别是法国宗教改革学家加尔文的学说《基督教原理》对当时产生了重大影响,该学说认为,人们在世间是接受着上帝预先给定的命运,社会、法律体现的是上帝意志,基督徒贯彻上帝法律不是消极盲从,而是运用之以体现上帝的意志。《基督山伯爵》里邓蒂斯最后的反省和克制正说明了这样的法律道德观念限制着人类复仇行为的程度。邓蒂斯在被害入狱后遇到了巨富的狱友,加上十四年间自身容貌的极大改变,他拥有了换取新身份且利用财富、法律规律向仇人复仇的机会。他机关算尽,就是为了让仇人们饱受精神折磨,绝不能轻易死去。对三个人他都有相对应的报复计划:对富翁马瑟夫是将其卖主丑史公开,使其迫于舆论而自杀;对检察官维尔福是利用其夫人争夺遗产的贪欲,透露制毒秘方使之在阴谋败露后母子双亡,维尔福也惊吓发疯;对银行家邓格拉司则诱以假信息,使其公债投机失败,同时揭露其妻隐私,妻女离去,将其变成了穷人。金钱使邓蒂斯得到了仇人们的信任,并得到机会介入仇人家族矛盾中,法律的运用更帮助了他将仇人弄得声名狼藉。尤其是对贝尼台多的“指控和供认”,完全是在合乎法律程序下进行的。在邓蒂斯的观念里,法律和复仇不再是非黑即白的对立关系,在复仇的必要时刻,法律也成为复仇的有效途径。在他施行完这些复仇行为后,他看着维尔福夫人以及儿子的尸体时,顿时“脸色变得惨白;他明白 ,他刚才已经把报仇的权利用过了;他明白他已经不能再说这句话了‘天主是站在我的一边的,他和我同在。”当他明白已经无法将孩子复生也无法阻止仇人发疯时,邓蒂斯深感内疚、恐惧,并决定停止报复:“天主希望我别做得太过分了?”上帝的召唤使他明白他的复仇行为实施应当控制在一定的范畴之内,不能超过人间法律和宗教约束的限度,无止境的报复反而会失去控制和意义。法律道德观念在邓蒂斯时代的人脑海里已经有了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本能的杀戮和复仇欲望得到了遏制,复仇行为的实施得到了实际上的控制,复仇主题的书写也多了一份反思和克制。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人们对复仇主题进行了反思,专门书写复仇主题的小说就少了很多,会以复仇为题材的小说也多是天马行空的网络小说,更加关注复仇主题能够带来的强烈的戏剧效果以及商业价值。对复仇的理性认知普遍存在人们的心里,人们明确这种行为是不值得鼓励的,所以文学中的管束也更加明显,即使是出现了针对复仇主题的特意书写,也是采取不鼓励的明确态度的。但就人性而论,人们对复仇的联想是很难被断绝的,于是人们将这种现实世界已经不允许实施的行为,放进了江湖文学的虚幻世界,仅仅作为一个江湖梦而存在。不论是金庸、古龙的传统武侠世界,还是如今的新武侠,都使强烈的正义感与快意恩仇的洒脱灌输在读者心中,让人们既能正视人性的善恶,又能发泄对不公的不满。
法律道德观念的更新让人们对私人复仇的行为产生了反思和质疑,对社会公理审判的道路多了一份信心,这一点在文学作品中也有很明显的体现,关键就在于文学人物复仇行为的实施多了一些理性的思考,甚至是选择通过更加合理合法的方式去达成目的,或者干脆放弃了复仇。复仇主题对复仇本身的反思和疏解是值得尊重和探究的。
三、不同性别的差异对复仇主题的影响
男性和女性因为一些天赋的情感倾向以及思维方式的不同,再加上社会后天赋予他们的人设形象不同,他们在复仇路径的选择上会有所不同,文学中复仇主题展现出来的风格也截然不同。这里所指出的性别角色区分,同上述的父权、母权制度问题有所不同,两性制度的出现和形成主流存在先后顺序问题,它们是被整个社会所集体选择的、事关社会结构的重要变革,而男女性复仇的不同表现是基于父权社会已经形成的基础上展开的,是在一种已经塑造了相对稳定的两性社会形象的情况下进行比较的。
女性身份在习俗下虽然是弱势的,但女性形象本身该含有的娇弱在碰到血仇時所迸发出来的闪耀的反差力量感却是最具震撼力的,女性也有女性的方式,无法直取,便选择智取,借刀杀人未尝不可。法国知名剧作家及短篇小说大师梅里美的作品《高龙巴》便是一个跟复仇紧密相关的故事。法国的科西嘉海岛,尽管也有法律,但岛上的人们保留着更加古朴原始的作风,按照最本能的愿望行事,这就是他们一直以来遵循的“愤达他”,意思为“复仇”。这种复仇并不是一人对一人的简单复仇,而是涉及近亲的多人复仇,即近亲也有报复的义务和被报复的可能。高龙巴的父亲雷皮阿在某天被暗害,尽管有证据证明他是被山匪杀害的,但聪明机敏的高龙巴并不相信,她认定是巴里岂尼家族的人杀害了父亲并且伪造证据嫁祸他人,于是她编唱了一首挽歌,并当众指出凶手,发誓定要为父报仇。可当地却有另有习俗规定——一个女子不能与她的仇人血刃相见。这是父权社会里对女性的限制与压制,这样的规矩使高龙巴不得不放弃自己亲手复仇,而将希望寄托于哥哥奥索身上。因为陈旧的社会性别歧视,剥夺了高龙巴本应该履行的自己在当时科西嘉“社会”里被认定为具有合理性的复仇权利,她的转嫁希望于男性角色以及之后的激怒诱导计划,已经是她当下能够做出的最好的选择。哥哥奥索是一个受过文明社会长期浸染的人,他本来并不相信是巴里岂尼家族杀害了父亲,还听进去了心爱少女的劝告,并不沉溺于复仇的欲望中。但高龙巴设计了种种场合,拿出了证据证明父亲死亡的真相并不像哥哥所想那般,而是确有隐情,一场女性力量带来的特有的悲情激愤的发言彻底搅乱了他的心智,让他心里滋生出了复仇的萌芽,再经历巴里岂尼家族的人的埋伏之后才选择直接结果他们的性命,完成了高龙巴处心积虑谋划的未亲自染血的复仇。而在中国文学中,也存在很多女性角色复仇的例子,比如唐人《闻奇录》中所载崔氏携幼子不得已委身贼人,待其子长大后据实相告,后报官府捉拿继父归案;又如《后水浒传》中孙本之妻许蕙娘对着媒婆怒骂:“只因孤儿无托,故坚韧偷生,以待长成,手刃此二贼。”……她们同样受制于体力体型或者习俗伦理障碍无法亲自完成复仇,基本都选择了利用自己的性别和身份便利,为人妻、为人母,去培养能够代替自己复仇的丈夫或者儿子,经过多年的灌输和筹谋,费尽心力达成自己的复仇愿望。事物都有两面性,女性在父权社会的劣势有时也会转化为另一种优势。这样的复仇方式的选择,展现了反差极大、曲折多变、时间跨度长的女性复仇文学主题的独特风格。
区别于女性复仇的间接曲折,男性角色往往有能力采取更加直接爽利的复仇行为,形成的复仇主题风格也更为坦率直接、血性方刚。中国古典文学中,能让读者直接联系到快意恩仇、命如草芥、复仇报恩的小说,《水浒传》当仁不让。林冲本是老实本分的官家人,身为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一直兢兢业业、不敢懈怠。皆因当朝权奸高衙内欲夺林妻,林冲本人也被高衙内的亲信设计陷害误入白虎堂此等军机重地,随后被刺配沧州。在沧州牢城时,因柴进的信得以看守天王堂,几经周折又被安排去看守草料场。本以为日子就这样过下去,在看守过程中,又遭遇了陆谦、富安的放火暗算。恰巧因大雪压塌住处得以入庙暂住一宿,才侥幸活下来。之后听得两人以及牢城管营在门外的对话,才算是明白了这一切的缘由,复仇的欲望便在激情下发生了。他无法直接报复高衙内,在场的几人就成了复仇的对象,林冲当即提枪戳死了三人,复仇行为就此完成,毫不拖泥带水。林冲的复仇无须假手他人,是因为其体力、武力都足以让他亲自完成这些行动,且社会并无规定男性的复仇有什么限制性习俗,也不为性别所累,林冲的复仇行为除了本身触犯官家不得害人性命的王法之外,于舆论上并无损害和贬斥。同时,眼光放于杨志、石秀、宋江等人,他们的复仇行为都具有直截了当、利己主义的特点,与女性角色的复仇方式天差地别,这便是天赋以及社会长期发展形成的特定性别观念带来的影响,这样的影响逐渐将男性复仇文学主题的风格展现与女性的拉开差距并展现出来。
四、结语
复仇源自人的本能,往往跟杀戮、掠夺有直接的关联,但有时也可能源于人类最纯粹、最高尚、最向往的爱。从落后文明向高级文明发展的过程中,始终都伴随着它的影子,每一个时间段的文学也无可避免地都有所涉及。文学作品中的复仇主题该如何书写、如何看待,与很多因素相关,其中最重要的三点就是社会制度的演变、法律道德观念的更新、不同性别的差异,因为社会制度的演变会促进复仇主题价值取向的变更,法律道德观念的更新会导致复仇主题书写的反思与疏解,不同性别的差异会影响复仇主题风格的展现。但不管社会制度最终会走向什么方向、法律道德的素质会达到什么样的层次、性别的区别会不会越来越小,复仇都会一直存在于人内心的深处,会一直存在于形式不一的文学作品,等待一代又一代的读者对它进行开掘与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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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罗艺,伊犁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艺学;吴晓棠,硕士生导师,伊犁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教授,研究方向:文学理论及文学批评。
编 辑: 赵红玉 E-mail: zhaohongyu6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