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普陀:“一场变革”之后
2021-10-27张立军
张立军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海滨
社会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近年来,舟山市普陀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建制度、育组织、强服务”理念,整合社会资源、激发社会活力,不断探索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路径。
普陀是海岛县区,常住人口39万余。当前,普陀共有登记注册社会组织338家、社区备案类社会组织1138家,志愿者人数达57530人,共建共治共享成为新常态。
普陀通过厘清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因地制宜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有力推动了社会治理更上一层楼。
现实困境
在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发展背景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深度广度持续提升,对构建和谐社会产生积极影响。但当前各地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从宏观层面来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法律法规仍不健全、组织基础不牢固,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基本政策扶持仍然不够。
同时,社会组织自治能力较弱,缺乏有效引领,部分单位和镇街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社会组织内部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意识不强,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从组织结构来看,实行备案制后,社区社会组织大量涌现,但多数规模小、发展无序,服务呈现过密化、同质化。
以普陀区为例,社会组织一定程度上存在弱、小、散的情况,各领域发展不均衡,1138家社区社会组织,社区服务类675家,社区文体类217家,矛盾调解类144家,其他类102家,公益性、互助性的社会组织较少,代表社会治理创新方向的自治性、治理型社会组织短缺。
在要素保障方面,我国社会组织收入来源有限。政府主导的社会组织靠扶持,协会靠会费,民非靠服务,其他社会组织则普遍存在资金困境。
就普陀區而言,社会组织正式登记注册比例较低,未登记注册的组织,无法获取法人地位、没有对公账户,不能接受政府部门资助和社会捐赠,获取社会资源的能力较差。同时,还存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资金分散于各职能部门,导致重复购买社会服务的情况。
在专业能力方面,社会组织在结构设计及队伍培养方面没有合理规划,从业人员流动性强、薪酬待遇低、专业人才缺乏等情况较为普遍。不少社会组织运营思维较落后,习惯行政思维,缺乏社会化、市场化能力,资源动员、协调互动、公共服务能力欠缺。
总的来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仍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参与社会治理能力依然不足,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治理权利的诉求。
7月28日,入驻普陀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中心的社会组织参与全民清洁日活动
普陀实践
近年来,普陀针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共性问题和自身发展个性问题,坚持党建引领、健全体系、规范标准、多元培育,不断探索推进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新路径。
首先,强化“一个核心”,规范社会组织运营建设。
普陀区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出台《关于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实施办法》,并制定《普陀区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标准体系》,明确党组织主要职责、组织设置、队伍建设、工作保障等内容。
建成区域化党建共同体,推动社会组织到街道、社区进行“双报到”,实现三方“契约化”共建。推行社会组织“兼合式”党建模式,开展小区“兼合式”党建结对活动,发动社会组织党员参与小区治理、志愿服务等各项工作,形成党支部引领下的“社会组织、物业公司、居民群众”多方参与的小区治理体系。
在全市率先建成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中心,中心建筑面积达3000余平方米,向全区社会组织免费开放。
目前,全区登记注册社会组织已建立45个党组织,其中单独党组织33个、联合党组织12个,党员人数达1500余人。民政、教育、渔业、文广旅体、卫健、党群、产业服务、工商等八个系统部门分别设立了社会组织党总支。
其次,完善“一套体系”,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结构。
一方面,加强政策指引和支持,强化资源配置,形成“1+7+X”的社会组织培育服务模式。“1”即打造一个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中心,“7”即在所辖7个镇、街道成立社会组织促进会,“X”即在社区成立社工服务站。
6月1日,入驻普陀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中心的蓝天救援队组织开展逃生演练
目前,普陀区率先在全市实现镇(街道)“枢纽型”社会组织平台全覆盖,30个城市社区建成28个社工服务站。
另一方面,强化分类管理,打造多元化社会治理共同体。
对团委、妇联、行业协会等枢纽型社会组织,加快改革步伐,发挥培育、孵化、纽带等作用,对其工作效果进行全面管理;对于公益类、服务类社会组织,通过加强合作、购买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等,为其营造发展良好环境。对于一些“草根”型基层社会组织,加强引导,促使其积极参与社会公共服务与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