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绝不是“杀富济贫”
2021-10-27新望
文 新望
2021年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这无疑是一次重要的会议。众所周知,分配体制改革是一项滞后的改革,多年来一直在呼吁,一直在酝酿,但始终没有详细的一揽子政策。因为分配体制改革有其复杂性、艰巨性,是真正深水区的改革,统一认识、慎重决策、实践探索、分步推进是有必要的。
此次会议就促进共同富裕问题作出部署,可以看作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信号。分配制度改革时机已经逐渐成熟。
新华社对这次会议报道中有关共同富裕的内容,字字珠玑。
“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不管是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强调”,还是“会议指出”,都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这里的意思再明确不过:共同富裕的指导思想是以人民为中心,根本途径是高质量发展。
近些天网络上有大量文章解读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其中大多数是严肃、准确的,但也有不少文章对会议精神断章取义,取其一点,过度解读,甚至误读,造成了不必要的市场混乱,以及企业家的恐慌情绪。譬如网络上传阅量较大的一篇文章《817会议,把最高层未来10年要做的、想要的,一次性说完了!》。文中对“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社会”的解读是:“如何实现?从效率转向公平;所有的政策照顾大多数人;向少数的富人多征税,补贴下面的穷人。”对“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同配套”的解读是:“这次会议,重点提醒的是第三次分配,因为,前两个分配,已经很成熟了。再次强调:房产税、遗产税、资本利得税、富人税,一定会来,一个都不会少。”
以上解读不仅违反基本逻辑,文理不通,甚至将会议精神解读到了相反方向。817会议提出的橄榄型社会,重点不在于“向少数富人多征税,补贴下面的穷人”,而在于做大中间,壮大中等收入群体。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思路和操作手段。
凭什么判断初次分配、再分配“已经很成熟了”?通读会议通稿和相关领导讲话,均找不出这样的重大判断和结论。
还有的文章解读三次分配说:“用大白话讲就是去掉一个上面的最高分,加到下面的最低分,齐活,求平均数。”
这些都是严重的指鹿为马和以偏概全。问题是这样的错误解读还在蔓延。这样的解读既不符合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也不符合国家“十四五”规划中的要求。
“十四五”规划针对收入分配差距和共同富裕,做出了系列安排。规划要求,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增加中低收入群体的要素收入;完善再分配机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发展慈善事业。
这里的顺序是,一次分配增加要素收入,尤其劳动收入,二次分配托底保民生,三次分配富人帮穷人。最基础的是一次分配,即在高质量发展中谋求共同富裕。二次分配、三次分配的前提和基础是一次分配。一次分配效率优先,二次分配兼顾公平,三次分配彰显爱心。三者的关系是,一次分配是基础,二次分配是关键,三次分配是辅助。
我国有6亿人月均收入仅1000元,超2亿人月均收入不足500元。相关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的人均GDP会超过1.25万美元,但距离中等发达国家人均GDP4万~6万美元,差距不小。继续解放生产力要素,继续创造财富,仍是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
当然,如何进一步破除垄断,缩小行业差距;如何进一步反腐败,阻止非法收入;如何进一步发展民间经济,缩小地区差距;数字经济条件下,如何遏制收入不平等加剧,这些都还有待探讨,有待改进。
但是,在共同富裕目标下,如何激励全体人民焕发劳动热情,迸发创造力,如何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和就业环境,如何继续发挥好企业家的积极性,仍然是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
不想通过做加法,而只想通过做除法来实现平均富裕,只能是一场灾难。
“十四五”规划关于民生问题和共同富裕也有一系列重大举措。
在就业方面,将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就业容量,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在收入方面,将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保持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在教育方面,将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促进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
在健康方面,将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使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
在养老方面,将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等。
也就是说,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健康等都是政府职责,都需要通过二次分配优化提高。这将是“十四五”期间政府的重要工作。民生各项事宜不仅是共同富裕的重要表现和基本内容,也是对共同富裕的托底和保障。
基础民生的普惠性、平等性是国之所需,亦是民之所需,是新时期政府职能特别需要强化的部分。不能让民生问题成为所谓的“新三座大山”。当前可以从社保并轨、提高医疗报销比例、教育“双减”、抑制学区房涨价开始。
民生问题欠账较多,一方面与公共基础领域投资渠道不畅、机制不顺有关,另一方面,也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造成的。
共同富裕的标志是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收入结构。共同富裕示范区为什么选浙江?因为浙江中小微企业发达,城乡差距小,中等收入群体居多,家庭收入呈现出均富特征。相信这是中央将浙江设为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最初想法,也是真实想法。
浙江企业家完全没必要有任何劫富济贫的恐慌感,正如浙江省委书记袁家军所说,共同富裕是差别富裕,不是同等富裕、同步富裕,更不是杀富济贫。
但是,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这个目标不能动摇。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趋势,必须得到遏制。通过几十年民营企业的发展,我国就业率大大提高;通过十多年《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得到了保障;通过近几年精准扶贫,消灭了绝对贫困。这些都为共同富裕打下了坚实基础。
还必须看到,中国富人的第一桶金,有相当多经不起推敲。权钱交易,数额惊人。个别企业家国内卖卖卖,国外买买买,其示范效应很坏。“清理规范不合理收入,整顿收入分配秩序,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十分必要。
四十多年以来,一次分配通过改革开放,解放了生产力要素,人民的富裕程度大为提高,已经解决了大问题。
未来,要以人民为中心,加大劳动者在初次分配当中的比重,而企业是高质量发展的主体,做好企业就是为共富尽了本分,企业家不应有丝毫的懈怠;现在重点是强化二次分配,也就是说,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把政府职能缺位的民生短板通过再分配尽快补上。
在国民收入结构中,居民收入相对于财政收入、企业收入,比重仍然偏低。先富转向共富,二次分配的平衡作用十分关键;三次分配很有必要,需要加大舆论宣传,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但还不是当前工作重点。
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在市场之手不到位、政府之手缺位的情况下,指望道德之手,显然靠不住。
而且,三次分配,绝不是运动式的“打土豪、均贫富”。三次分配有赖于全体公民公益心的普遍觉悟,需要以开放、平等、自愿为原则的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慈善公益机制顶层设计。
做慈善家和做企业家一样,是一件专业的事,也需要懂经营、懂品牌、懂金融。做企业家难,做一个好的慈善家更难。状元张謇既是一位企业家,也是一位难得的慈善家,但他最后为什么轰然倒下?张謇的事迹,值得学习,也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