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擅闯球场被撞法院判决自担风险
2021-10-27肖天存
文 肖天存
学生在校园里的球场打球,老太擅自闯入球场被球员撞伤,
老太受伤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的一纸判决认定球员和学校无责,
老太自行承担全部损失。
学生在校园球场打球老太擅闯球场被撞受伤
2019 年11 月3 日17时30分许,位于湖北省武汉市的某大学(以下简称“某大学”)校园内,学生赵一鸣与同学在篮球场自发组织篮球比赛时,恰逢时年68岁的邹文娣横穿篮球场。赵一鸣当时没有注意,在退步防守时,不慎将邹文娣撞倒在地。
邹文娣倒地受伤后,被送往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住院治疗17天,加上后期门诊复查,共计支付医疗费33882.12元,其中赵一鸣垫付6000元。
经邹文娣委托,湖北中真司法鉴定所于2020 年6月21 日出具鉴定意见书,认定:被鉴定人邹文娣的损伤不构成伤残;后期治疗费用3000 元;休养时间为伤后150 日,护理时间为伤后45日,营养时间为伤后45 日等。邹文娣为此支付鉴定费2000元,复印病历材料支付费用14元。
因双方后期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邹文娣于2020 年6月以赵一鸣及某大学为被告,向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
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其赔偿上述费用。
一审法院认定双方均有过错 各打“五十大板”
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本案中,赵一鸣在学校篮球场参加学生自发组织的篮球比赛,是以锻炼为目的的体育活动,有别于正式的比赛,且该篮球场未设置护栏,球场附近亦未设置安全标志,赵一鸣应能预见到可能有非比赛人员在此通行,对在此通行的非比赛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持谨慎注意的义务。但赵一鸣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导致其与在篮球场通行的邹文娣发生碰撞,造成邹文娣受伤,故应对邹文娣所受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邹文娣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篮球比赛作为一种激烈的对抗性竞技运动的危险性,自行横穿正在进行比赛的篮球场,忽视潜在的人身损害风险,疏忽了自身的安全注意义务,故也应当自行承担一定责任。某大学作为篮球场的管理人,在篮球场未设置安全护栏和安全标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根据案件事实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原因力大小等综合因素,一审法院各打“五十大板”,认定赵一鸣承担40%的责任,某大学承担10%的责任,邹文娣自行承担50%的责任。
一审法院判决:一、赵一鸣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邹文娣12903.07 元(此款已扣减赵一鸣前期垫付费用6000 元),二、某大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邹文娣4725.77 元,三、驳回邹文娣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认定学生及校方无过错无需承担责任
一审宣判后,赵一鸣及某大学均不服,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邹文娣的全部诉讼请求。赵一鸣及某大学上诉时称,赵一鸣在学校球场正常进行篮球比赛,对侵权结果没有任何过错。某大学篮球场系主要用于学生打球和比赛的场地,其主要用途是学生上课和活动地点,主要功能是用于学生打球和比赛,虽然是开放性场地,但常人都能知晓其功能,特别在打球和比赛期间,打篮球是一项剧烈的运动,身体具有强烈的对抗性,横穿赛场具有很大的危险性。球场场地具有专项使用性,在使用过程中,是禁止横穿球场的,球场具有明确的边界。某大学已经尽到了应尽的义务。相反,邹文娣在球场横穿捡瓶子是造成碰撞的主要原因,邹文娣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件事由邹文娣的故意行为造成,邹文娣应该承担全部的过错责任。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 年1 月22 日受理后,于3 月23 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二审法院经审理认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赵一鸣、某大学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行为,主要在于赵一鸣、某大学是否存在过错行为的问题。
从现场的监控视频可以清晰看到,邹文娣横穿球场时,赵一鸣在接球跑动过程中,其后背将邹文娣撞倒。篮球运动作为典型的群体性、对抗性体育运动,在剧烈运动中出现身体碰撞行为是正常现象。赵一鸣在篮球场上进行背身接球跑动,系篮球运动中的常规动作,即使与其他球员发生碰撞,亦不能视为其存在过错;更何况赵一鸣位于合理场地中,对行人横穿场地并无预见性,不能苛求其尽到对不可预见性行为的观察注意义务。因此,赵一鸣的行为已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并不存在主观过错。
二审法院认为,该场地作为专门的篮球运动场所,涂有绿色颜料,具有边界线,明显区别于一般通行道路,某大学对此亦尽到了合理的管理义务,不存在过错。反观邹文娣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篮球场明显区别于一般道路是明知的,对球场上有学生进行对抗性的篮球运动也是明知的,能够预见横穿球场面临的受伤风险,却仍然选择横穿球场,应当视其为自甘冒险的行为,所产生的损害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对于邹文娣的损害后果,赵一鸣、某大学并不存在故意和重大过失的情形,不构成侵权行为,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1 年4 月20 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一、撤销一审民事判决;二、驳回邹文娣的诉讼请求。(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