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农民创业教育成效提升的对策研究
2021-10-25陈寅儿李苗苗
陈寅儿 李苗苗
摘要:农民创业教育既是完成攻坚扶贫任务的重要抓手、又是实现乡村振兴目标的重要载体,本研究以宁波为例,针对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民创业教育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之处,就如何最大程度地提升农民创业教育的效能、效率、效益和效绩,有针对性地提出四个方面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宁波 农民 创业教育 成效
一、前言
农民创业教育工作是实现精准扶贫的重要途径之一,2020年中央1号文件多处强调,要通过农民创业教育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创业教育在扶贫攻坚阶段,作为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帮助一大批农民实现脱贫致富,也因此在乡村振兴阶段也被寄予厚望。在新时期下办好农民创业教育,关键在于以务实的精神、求实的态度,实事求是做好各阶段工作,争取实效的产出。
二、问题的提出
宁波高度重视农民创业教育工作,在这一领域取得很好的成绩,2019年,宁波就已培训新型职业农民超过3000人,培养一大批农创客,任务完成率位居全省第一。根据《宁波市乡村振兴人才发展规划2019-2022年》,到2022年,宁波计划新增三农实用人才3万人,全市将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大力推进农民创业教育,将通过教育实践培养一大批三农领军人才、科技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农创客等优秀人才。
随着攻坚扶贫任务完成,乡村振兴对农民创业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相对更高的要求而言,宁波农民创业教育尚未全面发挥智力优势、亦未充分展现教育潜能,且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内容非农化”、“模式简单化”和“运行低效化”等问题。为此,需要深化促进农民创业教育的路径及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結构合理、层次分明、内容实用的农创教育体系,进一步提升农民素质能力及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为乡村振兴提供多的基层双创动力。
三、提升宁波农民创业教育成效的对策
(一)农民创业教育中“加法效应”的体现
应在农民创业教育中积极发挥加法效应,以前期取得的试点经验为基础,将教育系统牵头或参与的一些成功经验融入,更好地丰富试点经验库,给予创业农户更多经验选择,还应当积极参与试点经验的梳理、整理、传播上积极作为,运用多媒体、乡语化等多种方式,将试点经验在更大面积、更多农户中推广,同时积极加强创业教育培训后期的指导、扶助工作,不断提供市场分析、管理辅导等“加餐”服务,最大程度提升创业教育的效能。
(二)农民创业教育中“减法效应”的体现
应在农民创业教育中积极发挥减法效应,对前期农创教育取得的试点经验进行分析梳理,针对不同教育主体所重点服务的区域产业基础、农户实际情况,给出最适合不同区域、不同农户的参考经验及运行模式,通过分类传播、精准传播,教创业农户所想学、领创业农户所想从,特别要注意不要“千篇一律”、“眉毛胡子一把抓”,在教学实践中应该有的放矢地对接好区域优势产业、利用好本地要素禀赋,以最大程度提升农民创业教育的效率。
(三)农民创业教育中乘法效应的体现
应在农民创业教育中积极发挥乘法效应,应发挥教育系统特别是高等教育系统综合学科优势,将试点经验所涉及的农业技术、农业管理、农业推广等多领域经验进行整合,凝练试点经验的学理价值、提升新农科教育的“接地性”,积极协助搭建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产业园等平台载体,构建“政产学研农”五位一体的返乡创业孵化联动机制,积极提供配套服务,帮助降低创业成本,以最大程度提升农创教育的效益。
(四)农民创业教育中除法效应的体现
应在农民创业教育中积极发挥除法效应,农民创业牵涉部门广、涉及环节多,教育系统应充分发挥建言献策的积极作用,帮助破除陈旧制度障碍、排除拮抗政策困扰、将复杂程序简单化、简单工作批量化的成功模式积极在地推介,特别要聚焦用地难、融资难、引才难等痛点、难点问题,积极出谋划策、共同强化返乡创业要素支持,更好地提升农民创业教育的效绩。
本文是2020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提升宁波农民创业教育成效对策研究”G20-ZX32的阶段成果。
作者简介:陈寅儿(1979.04-),女,汉,浙江省宁波市,研究生,职称和研究方向:副高,农村区域发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