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标准初探
2021-10-25杨军吴畅
杨军 吴畅
摘要:在当前混合式教学逐渐普及的趋势下,教师如何客观、公正地对学生的学习成效进行评价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在这样的背景下,根据混合式教学方式的特点、超星学习通系统的功能、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探索。
关键词:混合式;学生学习成效;评价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传统的高校教育模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我院作为一所司法警院,开始引进超星学习通系统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符合高校教育的发展方向,对于促进教学内容的全面性和时效性、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推进人才培养无疑具有重要的价值。
在当前混合式教学逐渐普及的趋势下,我院大力推广超星学习通系统开展混合式教学,但尚没有建立一个有指导意义的混合式教学质量评价标准,特别是教师如何客观、公正地对学生进行学习成效的评价成为一个混合式教学亟待解决的难题。在这样的背景下,我结合自身进行混合式教学的实践经验,根据混合式教学方式的特点、超星学习通系统的功能、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对如何对学生进行混合式教学成效的质量评价进行了探索。
一、构建混合式教学学生质量考核评价标准的基本原则
为此,我们将在对混合式教学模式原理进行探究和对教学过程、教学效果所涉及的关键控制点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相关理论和实践做法,构建一套尽可能适合我院当前高职教学特点的针对学生学习成效的混合式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并付诸实践逐步完善。在构建混合式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过程中,应该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1.评价方式的多元化。传统的教学评价只单一的体现在学生们的期末考试成绩上,很难客观且全面的评价学生,单一的评价模式对学生学习过程缺少监督,进而影响其学习兴趣。混合式教学模式主要是线上线下的组合教学形式,两者缺一不可。所以,在实际教学质量评价中不仅要体现出结果评价,同时还需要重视过程评价。
2.评价内容的全面化。混合式教学模式不仅强调课堂讲授过程进行评价,更注重对课前准备、课前预习、课后强化和测试的评价,评价的节点更加全面。同时,混合式教学模式还注重对学生线上学习积极性与效果、团队协作、问题参与度、师生互动等方面的评价,所涵盖的评价内容更加具体、全面。
3.定性與定量评价相结合。混合式教学模式质量评价中不仅要涉及大量的指标间权重的分配、指标值计算、具体的评价算法,更涉及评价指标的选取,以及对评价结果的分析与反馈。由于我院开设课程复杂,混合式教学模式在具体运用过程中,也应因地制宜,因此,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显得尤为必要。这样既能体现定量评价的客观性、准确性,又能凸显定性评价的灵活性、适应性,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二、构建混合式教学学生质量考核评价标准拟解决的若干问题
我院主要有公共基础学习领域、专业学习领域、专业拓展领域课三大类型,如何根据以上类型课程的特点,构建一套尽可能适合我院当前高职教学特点的针对学生学习成效的混合式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一)研发框架——混合式教学学生质量评价体系构建
以我主持的院级精品课程“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为例,一直坚持混合式教学的基本思路,将线上课程与线下课堂打通,将每一章的教学过程区分为紧密衔接的四个步骤:第一步,由学生提前预习指定教材和学习通中的学前导读和法条链接,了解本章的内容框架和基本知识;第二步,由学生自主通过学习通学习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课件和观看教学视频,实现核心知识的提前传递,使学生理解和掌握本次课的难点、要点,并参与线上讨论,形成一些疑点或争鸣点;第三步,在线下课堂上,我不再重复讲授基础知识,而是侧重解答疑点、剖析争点、阐释重点,引导学生在讨论、分析问题中巩固知识技能,并将公平正义、明德重法等思政元素有机融入教学过程;第四步,学生在课后通过完成线上章节测验、学习拓展资源强化对重点知识的理解。
结合以上混合式教学模式的特点,遵循混合式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我们拟构建了包含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模型。过程性评价主要针对课前学习、课堂学习、课后学习这样三个主要评价节点。结果性评价主要是期末对学习效果进行评价。而评价指标的选取主要是针对各个主要评价节点,分别选取和确定大量的可评价的指标体系。同时,我们将对各评价指标进行信度与效度检验,以增强该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信服力。保证所构建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客观、公正。
(二) 混合式教学学生质量评价体系指标的选取
混合式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构建的关键是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还是以我主持的院级精品课程“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为例,《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课程按照遵循知识和技能相统一,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采用过程性评价(平时成绩)和终结性考核(期末成绩)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方式,针对在校学生和社会学习者采用不同的考核方法(下面着重谈对在校学生的考核)。
将以上过程性考核与期末考核的实际得分,按照相应的比例折算,得分大于或等于60分,视为完成该门课程的学习,取得相应的6学分。在校学生本课程总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两部分组成(具体比例老师可根据学校自身情况调整,我校一般为3:7,也有4:6),过程性评价(平时成绩)是对学生日常学习过程中的表现、所反映态度、所取得的成果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做出的评价,一般占总成绩的30%,结果性评价(期末成绩一般占总成绩的70%)
三、构建混合式教学学生质量考核评价标准遇到的若干问题
在构建混合式教学学生质量考核评价标准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在下一步研究中需进一步解决。
1.目前我们主要探讨的是混合式教学学生质量考核评价标准,但其实学生质量的考核和对教师的教学考核是不可分离的,如何考核一名教师在混合式教学中的课程教学质量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2.由于各方面原因,学生过程性评价占总成绩的比例还是过低,如何科学确定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的比例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3.学生的登陆次数和在线时长,不能完全真实反映学生学习情况,只能从量的方面进行初步衡量,如何真实考察学生线下学习情况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4.组织专题讨论需要较多的时间,本课程教学课时又相对比较紧张,如何优化教学内容,结合专题讨论,需要教师精心组织。另一方面学生课后网上问题的答疑,也是一个比较耗时的问题,需要教师们额外的付出时间和精力。这需要发挥教学团队的作用,及时进行答疑解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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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赵晓莉,徐德福,管益东,刘凤玲,徐慧,薛艳.混合式教学过程教学考核体系的构建[J].中国校外教育(下旬),2020(2).
作者简介:杨军 (1973-),男,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系教师,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刑事法律;吴畅(1982-),男,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系主任,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