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科研经费管理机制 激活科技创新内生动力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
2021-10-25
◎ 本刊记者 周 詹
管理学认为,以人为中心,充分授权并让人有参与感和获得感,才能更好地完成组织目标或个人成就。科技创新也是如此。实现高水平的科技自立自强,首先要有高水平的科技管理机制。
8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7方面提出25条举措,为创新“松绑”,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管理自主权,增强科研人员在科技创新征程中的参与感,激活科技创新内生动力。
解决科研人员“无米之炊”窘境,有力保障科研项目顺利推进
科研活动是一项耗时且艰辛的工作,科研工作者默默无闻探究科学原理,扎扎实实攻克技术难题,倾注了大量心血和汗水,为国家和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良好的激励机制既可以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推动科研项目进展,又能营造健康的创新生态,促进科技事业的蓬勃发展。
虽然我国现有的激励机制仍存在部分不尽如人意之处,但近年来我国一直在积极推进科技创新激励改革,不少科研人员获得了真金白银的奖励,科研生态环境逐年向好。例如重“硬件”而轻“软件”,即偏重加大实验设备和实验经费的投入,而忽略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再如重“广度”而轻“精度”,即对科研人员进行激励时,眉毛胡子一把抓,无法突出重点等问题。归根结底,这是一个指向性和精细化的问题。此次重要文件的出台,剑锋直指这一症结。
首先,《意见》提出简化预算编制,进一步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下放预算调剂权,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不再由项目管理部门审批其预算调增。除设备费外的其他费用调剂权全部由项目承担单位下放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毫无疑问,这种全新的管理方式,可以有力保障科研项目顺利推进,彻底解决科研人员因“无米之炊”而束手无策甚至功败垂成的窘境。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军称,简化预算、不得将预算编制细致程度作为评审预算的因素,大大减轻了科研人员的工作量,也有利于预算的顺利执行。他说,以往的预算编制过细过碎,在具体编制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为“争经费”而“编”预算的情况,既造成国家财政的浪费,又不可避免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买酱油的钱花不完,买醋的钱又不够”这种影响科研工作开展的困境。简化预算的做法,更合乎国际规则。“我每年都帮助欧洲一些发达国家评审有关科研项目,其预算非常简洁,很高兴看到我国的科研项目管理在往这个方向靠近,目前依然有差距,但发展态势令人鼓舞。”周天军称,只有科研人员才真正了解自身的实际科研需求,权利的下放才有利于确保真正“把钱花在刀刃上”,既推动科研工作的开展,又能够杜绝不必要的因为执行预算而花钱所造成的浪费,可谓“双赢”。北京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副所长袁汝兵说,此前,科研经费的“预算”制存在科目设置过细、预算申报过严、预算调剂过繁等突出问题:如科目设置过细。以前,科研经费中的劳务费和咨询费严格区分,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互相独立;实际需要的间接费用不可列支或比例过低。经费的科目设置过细,管得太多,“打酱油的钱不能打醋”。
其次,《意见》提出“提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例”“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还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提出“间接费用比例可提高到60%”。在此机制下,科研人员可以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合理收入,这将更加高效地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周天军称,当前科研工作的突出问题是“有钱打仗,无钱养兵”,新政策解决了科研人员绩效工资的出处问题,这对于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团队尤为重要,有利于稳定我国的基础研究队伍。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的预算管理制度,该比例可以进一步提高。
《意见》提出,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前沿科技领域,遴选全球顶尖的领衔科学家,给予持续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在确定的重点方向、重点领域、重点任务范围内,由领衔科学家自主确定研究课题,自主选聘科研团队,自主安排科研经费使用。“这有利于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创新能力的一流的科学家队伍,同时为后续改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周天军说。
此次《意见》的出台,科学地处理了科研活动的不确定性与科研人员参与性、经费自主权的关系,真正实现以科研人员为中心,以科研项目为主线,将目标激励、典型激励与信任激励有机融合,体现出高度的人性化和科学性,将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从根本上稳固科技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营造良好的科研生态。
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更灵活,“打酱油的钱可以买醋了”
曾几何时,科研人员在课题还未开始就要对将来可能产生的支出进行详细测算,并编制不同科目的预算明细。然而,科学研究是一个探索的过程,科研项目执行过程中,随着研究的深入,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优化和调整。如果依照此前的管理,调整经费使用程序非常繁琐,既耗时又耗力。久而久之,这将严重影响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开拓性。
我们常常提出要鼓励科技人员自由探索,给科研人员更多自主的空间。如果他们连一定程度灵活支配项目经费都要受到限制,又如何能够心无旁骛地在荆棘丛生的科研道路上进行更大胆的探索?只有破除一切制约科技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才能切实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更灵活,“打酱油的钱可以买醋了”。此次发布的《意见》),使一直以来令广大科研人员如鲠在喉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前路终于明朗。《意见》以问题为导向,破解固有顽疾,树立新的范式,给科研经费管理“松绑”,是广大科研人员的“及时雨”。在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方面,明确要求要简化预算编制,进一步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无需提供明细。
与此同时,下放预算调剂权,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不再由项目管理部门审批其预算调增;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
可以想象,政策的深入实施将有效调动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产出更多高质量科技成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并不等于彻底不管。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既要信任,也要预防与惩治并举、自律与监督并重。要不断完善和巩固多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科研诚信建设良好工作格局,让“松绑”之后的科研工作能够走得更稳、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