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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业的创新绩效
——一个有调节的中介效应模型

2021-10-24竣,张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财产保险因变量保险业

苏 竣,张 煜

(清华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北京100084)

一、引言

2020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从国家层面来看,最高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颁发,重大科技计划的实施,如863计划和973计划等,推出千人计划来引进海外科技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对科技创新的立项支持等。这些都反映了国家对科技进步产业的支持,对科技创新的鼓励。因此,提高科技创新绩效,增加科技创新产出,为社会各界所特别关注。但如何切实提高科技创新绩效,十分有必要来探究增加创新产出的工具和方法,以采取实际措施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绩效,有效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科技金融就是提升科技创新绩效的一种有效政策工具。风险投资、银行信贷和科创板等科技金融手段能够对科技创新发挥巨大的作用。在这方面,国外的科技金融发展相对成熟,拥有完善的科技金融制度体系,如美国的NASDAQ市场、硅谷的风险投资等。中国的科技金融也在不断发展中。2018年11月5日,在中国首届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国家主席习近平宣布将设立科创板。2019年7月22日,科创板正式开市。

然而,相对于火热的资本市场引人关注,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创新作用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认知。尤其是对涵盖众多财产类型,在科技创新过程中发挥着实际作用的财产保险业,研究鲜有涉及。而对于考察财产保险业对创新的影响机理,更较少有专门研究分析财产保险业如何对科技创新发挥作用。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数据,2007年,财产险保费收入只有1,997.74亿元;2018年,财产险保费收入已经高达10,770.08亿元。2007年,财产险赔款和给付支出仅为1,020.47亿元;2018年,财产险赔款和给付支出达到5,897.32亿元。①该自然段中所有数据均来源于EPS数据平台。经查证,数据库数据来源权威可靠。可见,财产保险业正在蓬勃发展,在国民经济中起到的作用也越来越大。财产保险业越发重要,对其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加以探究也更加有必要。

因此,本研究将专门分析科技金融中的财产保险业,对其创新绩效加以探究。通过深入挖掘财产保险业影响科技创新产出的作用机制,建立新的概念模型。本文采用面板数据,使用有调节的中介效应模型,对理论模型加以实证研究,深刻揭示财产保险业如何影响科技创新。这不仅有助于公众丰富和深化对财产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所起作用的认识,也为提高创新产出绩效提供了启示,有益于国家科技进步。

相较已有研究,本研究的创新有如下几点:第一,研究对象有新意。相对于火热的资本市场引人关注,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创新作用缺乏必要了解和认知。尤其是对涵盖众多财产类型,在科技创新过程中发挥着实际作用的财产保险业,研究鲜有涉及。而对于考察财产保险业对创新的影响机理,较少有研究专门分析财产保险业如何对科技创新发挥作用。本研究专门对财产保险业的创新绩效加以实证研究,实证探索财产保险业影响科技创新产出的作用机制。第二,本研究构建了新颖的理论模型,创新性地考虑了市场化程度的调节效应,提出五个假设,建立了以研发经费投入为中介变量的理论概念模型。第三,与原先设想作为市场化手段的财产保险作用发挥将得益于市场化改革不同,本研究发现:过度推进市场化改革会阻碍财产保险业促进科技创新作用的发挥,市场化程度在财产保险业和研发经费投入的关系中起负向调节作用。

二、文献回顾和理论假设

(一)科技金融作用研究

在科技创新的诸多影响因素中,金融因素往往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科技金融,包括风险投资、银行支持和科创板等,能够对科技创新发挥巨大的作用。国内外学者对此多有探究。Faria和Barbosa(2014)利用欧盟17个国家面板数据,在控制了风险投资与创新之间潜在的内生关系后,研究发现风险投资促进创新,但主要是在后期。[1]Bertoni和Tykvová(2015)研究发现政府风险资本投资者作为独立的投资者,对发明和创新无影响。然而,政府风险资本投资者促进了独立风险资本投资者对发明和创新的影响。[2]Benfratello等(2008)利用20世纪90年代大量意大利企业的创新数据,研究了当地银行业发展对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3]芦锋和韩尚容(2015)基于2003—2013年29个省份(西藏和新疆以及港澳台地区除外)的数据,运用面板模型分析了科技金融对科技创新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不同区域、不同阶段,科技金融对科技创新都发挥着不同的作用。[4]张玉喜和赵丽丽(2015)采用2004—2012年中国30个省份(西藏和港澳台地区除外)数据,运用静态和动态面板数据模型,实证分析了中国科技金融投入对科技创新的作用效果。[5]

在回顾科技金融工具的创新作用研究文献时,发现对保险业创新作用加以研究的国内外文献偏少,对涵盖众多财产类型,在科技创新过程中发挥着实际作用的财产保险业,研究更鲜有涉及。本研究将分析科技金融中的财产保险业,对其创新绩效加以探究。

实际上,相对于寿险行业以人的身体健康作保险标的而言,财产保险业以各类国民财产作保险标的,这样,财产保险就能够弥补经济损失,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学者们对此多有论述。例如,胡旭耀(2019)选取2000年至2017年安徽省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发现财产保险业的发展能够影响安徽经济。[6]实际上,财产保险业涵盖险种众多。有些具体险种能够补偿研发创新过程中的经济损失,防止各种风险侵害,为创新过程中的各类资金经济活动提供保障,间接对创新产出发挥作用,如科技保险等。也有险种能够直接承保高技术产业中的风险,直接对创新产出发挥保障作用,如核保险、卫星保险等的各类特殊风险保险。此外,还有保障重大科技工程的工程保险等,也能够直接对创新产出发挥保障作用。

基于以上分析,这里提出假设:

H1:财产保险业能够直接或间接对科技创新产出发挥保障作用。

H1a:财产保险业能够直接对科技创新产出发挥保障作用。

H1b:财产保险业能够间接对科技创新产出发挥保障作用。

(二)创新投入产出研究

科技创新过程中,最核心的关系是创新投入产出关系。在创新投入产出关系中,一般认为研发投入有助于创新产出提升。众多学者对此进行了研究。王佳(2020)以我国沪深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2014—2018年面板数据为样本,研究了高管团队稳定性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并且发现研发投入起中介作用,有助于企业创新绩效提升。[7]王康和周孝(2017)以中关村海淀科技园企业微观数据为基础,实证研究了R&D投入对技术创新绩效产生非线性影响。[8]

众多创新因素最终都要通过创新投入产出链条这一渠道来发挥影响。例如,李梦雅和严太华(2019)基于2010—2016年在我国创业板上市的153家企业面板数据,运用PSM法分析风险投资对企业创新产出的具体作用机制。结果显示:在良好的地区制度环境下,风险投资引致的额外研发投入能够间接地增加企业的创新产出。[9]由此可见,科技创新过程中,创新投入产出关系非常重要,十分有必要加以深入探讨。

在研究过程中,国内外学者使用知识生产函数对创新投入产出关系加以描述和研究。如柳卸林和田凌飞(2019)运用比较优势理论、动态比较优势理论并考虑吸收能力的调节作用,构建知识产出函数分别探讨领先地区和追赶地区不同阶段内传统产业与高技术产业研发投入对于区域创新产出的影响。[10]

知识生产函数有众多形式,柯布道格拉斯函数就是其中一种形式。柯布道格拉斯函数中通常使用人力和资本两个生产要素,这给了研究者有益的启发:在创新投入产出关系中,创新投入可以分为R&D人员投入和R&D资本投入,国内外学者对此多有研究。Manzaneque等(2018)使用条件logistic回归,基于2006—2010年1027家西班牙制造企业的纵向样本,实证研究家族管理是否对R&D强度、R&D人员和社会资本与技术创新的关系起调节作用,该学者也对创新投入中R&D人员和资本投入进行了区分。[11]

本研究中也将探讨创新投入产出关系,并受柯布道格拉斯函数启发,采纳了经费投入和人力投入两个创新投入要素。故基于以上分析,这里提出假设:

H2:创新投入对创新产出能够发挥影响。

H2a:创新经费投入对创新产出有影响。

H2b:创新人力投入对创新产出有影响。

(三)经费投入的中介作用研究

正如前面所说,众多创新因素最终都要通过创新投入产出链条这一渠道来发挥影响。Calik和Calisir(2019)利用土耳其309家公司的数据进行结构方程建模,以检验创新投入、创新过程和创新产出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创新投入要素对创新过程有正向影响,创新过程对创新产出具有正向影响,在创新投入要素与创新产出之间的关系中起了中介作用。[12]

不同于上述研究中以创新过程为中介变量,事实上,在众多研究中,创新投入产出链条中经常起中介作用的变量是创新投入。很多影响因素通过对创新投入这一中介变量发挥影响,最终传导给创新产出。这方面的研究有很多。例如,胡志颖等(2014)基于社会网络理论,考察风险投资网络位置对创业板IPO公司成长性和创新投入的影响。研究发现,风险投资网络位置通过创新投入对企业的成长性提升起中介作用。[13]马嫣然等(2018)为研究风险投资对初创企业技术创新产出的影响,基于中介效应模型,结合数据包络分析方法和静态面板回归方法,对创业板上市公司样本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研发投入在风险投资与技术创新之间发挥部分中介作用。[14]

更有学者对研发投入加以细分,具体研究了人员或经费投入的中介作用。例如,罗明新等(2013)采用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2009—2011年数据,发现政治关联对技术创新绩效具有显著负向影响,研发投资在其中起完全中介作用。[15]祁特等(2020)利用深交所、上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官网披露的21家新能源汽车上市公司2010—2017年面板数据,定量分析了政府R&D补贴与企业创新绩效的关系,研究发现企业R&D支出部分在其中起中介作用。[16]

与上述研究类似,本研究将探讨财产保险业的创新绩效。而假设H1b认为财产保险中有些具体险种,如科技保险等,能够弥补研发过程中的经济损失,这样就间接对创新产出发挥作用。本文将揭示财产保险业对科技创新产出的这种间接影响机制,深刻洞悉财产保险业对科技创新的作用机制。由以上分析可知,财产保险业能够补偿创新过程中的经济损失,通过稳定的保障研发经费投入来最终作用于创新产出。故这里提出假设:

H3:财产保险业能够对研发经费投入起保障作用。

H4:研发经费投入在财产保险与创新产出的关系中起中介作用。

(四)市场化程度的调节作用研究

创新经费投入的中介作用H4假设,强调了科技创新中经费投入的作用。经费投入,必然涉及市场与政府的资金投入比例问题,即经费投入结构会反映出市场化程度。这种经费投入结构的市场化程度必然会对经费投入的中介作用发挥产生影响。事实上,市场化程度的确在科技创新投入产出过程中起一定作用。在这方面,国内外学者多有探讨。Genc等(2019)测试了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235家中小企业。发现新兴市场中小企业国际化程度对创新绩效有积极影响,且完全由中小企业的市场导向和创业导向所中介。[17]刘伟等(2020)基于2010—2016年522家中国制造业民营上市公司数据,采用面板模型实证检验政治关联对企业技术创新绩效的影响机制。结果表明:在二者关系中,研发投入具有中介效应,市场化程度起正向调节作用。[18]严若森等(2019)以2012—2016年中国沪深两市A股上市家族企业为研究样本,探讨家族股权涉入、家族董事会涉入和家族管理涉入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以及市场化程度与政治关联对此影响的调节作用。研究结果表明:市场化程度起负向调节作用。[19]由此可以看出,大多数学者均认为市场化程度在科技创新过程中起调节作用。本研究将在对财产保险业的创新绩效加以分析时,充分考虑市场化程度的调节效应。

由于财产保险是一种市场化手段,是来自保险企业和投保人互利共赢的市场化行为。通常认为,市场化程度越高,财产保险业就越能充分发挥经济补偿和稳定社会的作用。在过去大包大揽的计划经济下,政府包揽一切,财产保险的作用将被抑制,不便于发挥。故假设H3中认为财产保险业能够起到对研发经费投入的保障作用,是以市场经济为前提的,这种保障作用的发挥与市场化程度正相关。由于本研究中采用财政依赖度来衡量市场化程度,财政依赖度越高,市场化程度越低。故换句话说,财产保险保障作用的发挥与财政依赖度负相关。

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假设:

H5:财政依赖度在财产保险业对研发经费投入的保障作用中起负向调节作用。

H5假设与该假设等价:市场化程度在财产保险业对研发经费投入的保障作用中起正向调节作用。

综上,本研究最终构建概念模型如图1所示。

图1 理论概念模型

图1 中创新性地考虑了市场化程度的调节效应,提出了五个假设,建立了以研发经费投入为中介变量的新颖的理论概念模型。图1中,财产保险业影响创新产出存在两条路径:财产保险业既能直接影响创新产出,也能通过影响创新经费投入这一中介变量最终对创新产出发挥间接作用。财政依赖度则对财产保险业与研发经费投入的关系起调节作用。通过建立图1中的因果概念模型,厘清了因果逻辑关系,阐明了因果链条,理论模型充分揭示了财产保险业影响科技创新产出的因果作用机制。下文中将使用实际数据,采用参数估计和统计推断方法,具体使用有调节的中介效应模型,对理论概念模型进行实证探究,更充分地揭示了财产保险业影响科技创新产出的因果作用机制。

本研究将采用图1中新颖的理论概念模型,使用有调节的中介效应模型实证研究财产保险业的创新绩效,揭示财产保险业影响创新产出的作用机制,对概念模型的五个理论假设H1、H2、H3、H4和H5进行假设检验。

三、研究设计

(一)变量选取

研究中所使用的各变量符号、变量用途、定义指标、数据来源及说明,具体见表1。表1中共10个变量。其中,T和I分别为面板数据的时间和个体维度。

表1 各变量的定义及说明

因变量:采用发明专利Y作为衡量创新产出的主要指标。相比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专利技术含量更高,更能代表科技创新(苏竣,2014)。[20]由于科技论文更多是基础科学创新,而且多是由高等学校产出,产出机构的覆盖面相对较小,故《科学引文索引》收录数Z(即SCI数目)不适宜作为衡量全社会科技创新产出的主要指标。本研究仅在稳健性检验时,采用SCI数目作为科技创新产出。

核心自变量:选择财产保险赔付支出X,用于表示财产保险业。由于财产保险实际发挥损失弥补、稳定社会的作用,主要是通过理赔环节,通过赔付支出直接作用于受损财产,起到实际保障作用。因此,为了研究财产保险对科技创新的实际作用,宜选用财产保险赔付支出X作为核心自变量,来表示实际的财产保险保障。而财产保险保费收入,仅作为稳健性检验使用。

调节变量:按照假设H5,选择财政依赖度W,用于反向衡量市场化程度。该指标经计算而得。选择中国科技数据库-年度数据(分地区)中的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内部支出(万元)作为分母,并选择该项目下按资金来源项下的政府资金(万元)作为分子。按公式“财政依赖度=政府资金/研发经费投入”,二者相除即得该指标。

中介变量:按照假设H4,选择经费投入M作为中介变量。具体指标则选用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内部支出。

控制变量:研发人力投入L和地区经济水平E。

H2假设中创新投入可以分为经费投入和人力投入。在选择经费投入M作为中介变量的同时,与之相对,根据H2b假设,选取人力投入L作为经费投入影响创新产出路径上的控制变量。具体指标选取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全时当量作为对人力投入的衡量。

与H3假设路径相对,除了财产保险业影响经费投入之外,区域经济水平作为经济基础,从整体环境上影响着一切地区经济活动,是当地政府和企业资金投入的根本源泉,同样影响着经费投入。因此,在H3路径上,选择地区经济水平E来控制财产保险业X对经费投入M的影响。具体指标选取地区生产总值作为对区域经济水平的衡量。

(二)样本采集

限于数据可得性,表1中共有9个变量选取了2009—2018年中国31省份共10年的面板数据①变量Z仅选取2009—2017年共9年的面板数据。因变量Y替换为Z作稳健性检验时,需调整所有样本的时间区间,将时间范围统一为2009—2017年(9年)。。补全数据缺失值则采用线性插值法,即中间数是左右两端数的均值(陈强,2014)。[21]

样本采集的数据来源详见表1。样本数据的描述性统计分析,详见表2。表中中国科技数据库的数据来源:中国科技统计年鉴、科技统计资料汇编、中国主要科技指标数据库,由中国科技部、中国国家统计局提供;中国保险数据库的数据来源:中国金融年鉴,由中国保监会提供;中国区域经济数据库的数据来源: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由中国国家统计局提供。

表2 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本研究中所采集的所有数据库样本数据均来自EPS数据平台。经核验,数据来源可靠。

(三)模型设定

本研究采纳图1中的理论模型,建立有调节的中介效应模型,实证研究财产保险业对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揭示财产保险业影响创新产出的作用机制。

以Y为因变量,X为核心自变量的基准模型,其待估方程形式如下:

(1)式中,m为中介变量,W为调节变量;XW为交叉项,表示变量X与W的交互,能反映出W的调节效应;e和l为图1中不同路径上的控制变量。(1)式用方程形式完整地描述了图1中的理论概念模型。

(1)式中在给定W的条件下,X对Y的条件间接效应=b1(a1+a3w),X对Y的直接效应为b2。

稳健性检验采用两种方法进行。一是将(1)式中的X替换为K。二是将(1)式中的Y替换为Z,同时调整所有样本时间区间,统一样本时间范围为2009—2017年,共9年。

接下来,研究将采纳(1)式中的有调节的中介效应模型,使用Stata 16软件进行实证研究。

四、实证分析

(一)基准回归分析

(1)式中有调节的中介效应模型的回归结果,本研究将以该回归结果为基准展开分析。

基准回归结果中,大部分的变量都很显著。只有因变量为Y的部分中W和WX不显著:P值较大,Z值较小。这说明:W作为调节变量,对图1中H2a路径影响很小,对创新投入转化为产出环节不起调节作用。这与图1中的概念模型相一致。

基准回归结果中,X对m的影响和m对Y的影响均显著,Z值分别高达2.71和14.98。这说明X通过M这一中介变量对Y有显著间接影响。即假设H1b、H2a、H3和H4正确。因变量为Y的部分中,X对Y有显著影响,Z值高达5.73。这说明:X对Y也有显著直接影响。假设H1a也得到了证实。综上可知,财产保险保障能够通过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共同影响创新产出,假设H1正确。这也说明:中介变量M在财产保险保障和创新产出之间起部分中介作用。

基准回归结果同时显示:X对m的影响和m对Y的影响均为正,系数估计值分别为正的89.22329和0.0018136。这说明:财产保险X对中介变量M和中介变量M对创新产出Y的影响均为正。此外,因变量为Y的部分中,X对Y的直接影响也为正值,系数值为0.2828798。综上可知:图1中,财产保险直接和间接影响Y的两条路径均为正向传导。

因变量为m的部分,WX的系数Z值为4.55,同样十分显著。这说明W对X与M之间的关系起显著的调节作用。这再次证实了图1中概念模型的正确性。

控制变量方面,基准回归结果中各控制变量的P值均接近于0。以M为因变量的部分中,E的Z值高达12.53,变量E十分显著。将地区经济E纳入图1中做H3路径上的控制变量,十分正确。以Y为因变量的部分中,l的Z值为3.21,变量l也很显著。故接受假设H2b。故将人力投入l纳入图1中做H2a路径上的控制变量,同样十分正确。

(二)调节效应分析

W对X与M之间的关系起显著的调节作用。然而,调节作用的方向还需进一步探讨。

将W取不同的值,分别测算(1)式中X对Y的条件间接效应b1(a1+a3w):W取均值减一个标准差为低;取均值为中;取均值加一个标准差为高。计算结果见表3。

表3 不同W值下的条件间接效应

表3 显示:随着调节变量W取值的增高,条件间接效应也在持续增加。同时,表3显示:这种条件间接效应十分显著:P值为0,Z值高达3.93、6.01、7.17。

接着,为了更形象地反映W调节作用的方向,这里将进一步绘制调节效应图。绘图时,将W按照高低进行三等均分,分为0、1、2三组。0代表低值,1为中间值,2代表高值。最终绘制的调节效应图,见图2。

图2 调节效应图

图2 中,横轴表示调节变量W的取值,纵轴表示X对Y的条件边际效应,反映了X对Y的边际间接影响。图2中的调节效应图显示:随着W增加,X对Y的条件间接效应递增,这与表3的结论相一致。又由于基准回归结论:财产保险直接和间接影响Y的两条路径均为正向传导,可知W的调节效应也为正向。结合图1中的概念模型,得出结论:W对X与M之间的关系起正向调节作用。因此,财政依赖度在财产保险业对研发经费投入的保障作用中起正向调节作用。换句话说:市场化程度在财产保险业和研发经费投入的关系中起负向调节作用。假设H5被证伪,故拒绝H5假设。

W的正向调节作用说明:财政依赖度越高,行业市场化程度越低,财险业对科技创新的保障作用发挥的越顺畅。这充分说明了科技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科技领域中存在市场失灵现象。只有在政府对科技创新产业提供稳定充实的经费支持前提下,作为市场化手段的财产保险业才能或直接发挥损失补偿作用,或通过保障科研经费投入的稳定这一中介机制,来对科技创新产出发挥正向促进作用。财产保险业市场化作用的充分发挥有赖于政府对科技进步产业最坚定的支持。在公共科技领域,为克服市场失灵,政府干预是必需的。只有如此,财产保险业的正向创新作用才能顺畅发挥。

(三)稳健性检验

这里,稳健性检验采用替换变量和调整样本量两种方法进行。

具体而言,一种做法是将(1)式基准回归模型中的自变量X替换为K。另一种做法是将(1)式中的因变量Y替换为Z,同时调整所有样本的时间区间,统一样本时间范围为2009—2017年,共9年。

表4 中的基准回归结果即是(1)式的参数估计结果,最右边的两列为上述两种做法的回归结果,用于稳健性检验。

表4 稳健性检验结果

表4 中,与基准回归结果比较,替换自变量之后,因变量为m的部分中,m、r和常数项的结果均相似;x和k、wx和wk的系数稍有不同,但x和k的作用方向一致,wx和wk的作用方向一致,显著性相似;系数不同源于x和k变量的差异性。替换自变量之后,因变量为y的部分中,与基准回归结果比较,主要变量m、e、l和常数项的结果同样相似;x的结果则和k的结果类似。

替换因变量和调整样本时间区间之后,与基准回归结果比较,因变量为m的部分中,所有变量和常数项均类似,见表4上半部分。替换因变量和调整样本时间区间之后,因变量为Z的部分中,与基准回归结果比较,主要变量m和e结果相似;x和l方向不同,但系数的绝对值类似。x和l作用方向的不同,其他次要变量的差异,均源自因变量y和z本身的差异性。

如果不考虑自变量x和k本身的差异性,剔除因变量y和z自身的差异性,稳健性检验结果均会十分类似。尽管次要指标略存差异,稳健性检验结果依然显示:表4中的主要回归结果相似,主要回归结论一致。因此,本研究基准模型的结论准确,通过了稳健性检验。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一)研究结论

本研究创新性地考虑了市场化程度的调节效应,提出五个假设,建立了以研发经费投入为中介变量的理论概念模型。通过建立因果概念模型,厘清了因果逻辑关系,阐明了因果链条,理论模型充分揭示了财产保险业影响科技创新产出的因果作用机制。然后,采用2009—2018年中国31个省份面板数据,使用有调节的中介效应模型,专门对财产保险业的创新绩效加以实证研究,实证探索财产保险业影响科技创新产出的作用机制,对概念模型中的五个理论假设H1、H2、H3、H4和H5进行假设检验,获得了新的发现。

最终,研究接受了H1、H2、H3和H4假设,拒绝了H5假设。研究主要发现:财产保险业能够直接和间接地正向影响创新产出;研发经费投入在财产保险业和创新产出之间起部分中介作用。另外,与原先设想作为市场化手段的财产保险作用发挥将得益于市场化改革不同,本研究发现:过度推进市场化改革会阻碍财产保险业促进科技创新作用的发挥,市场化程度在财产保险业和研发经费投入的关系中起负向调节作用。本研究的结论揭示了财产保险业影响科技创新产出的因果作用机制,不仅丰富和深化了学者们对财产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所起作用的认识,也为改善创新产出绩效提供了启示,为创新产业中政府和市场的合理分工提供了清晰的思路。

(二)政策启示

本研究的结论具有以下政策含义:第一,财产保险业能够直接和间接地正向促进创新产出提升。过去,公众往往更关注风险投资、创业板和银行信贷之类的科技金融政策工具,忽视了保险业的创新作用。本研究证明了财产保险业的科技创新绩效,政府、企业和科技工作者应当破除旧有观念,与财产保险公司展开合作,提供扶持政策,帮助保险公司改善现有的具备创新支持作用的财产保险,开发更多面向科技创新领域的保险产品,真正将财产保险业的创新作用发挥出来。

第二,财产保险业影响科技创新产出的作用机制也显示了多管齐下提升创新产出绩效的可能。因此,增加研发经费和研发人力投入;扶持财产保险业发展;财产保险公司优化支持科技创新产业的产品;政府提供充足的研发经费支持,克服科技领域中的市场失灵等,这些都有助于改善科技创新产出绩效。鉴于研发经费投入在财产保险业和创新产出之间起部分中介作用,地位十分重要。因此应当采取多种措施保障研发经费的持续投入。通过政府扶持和财产保险等市场力量的保障作用,对科技创新产业给予稳定充足的研发经费支持,畅通科技创新机制中研发经费投入路径,保障研发经费投入这一中介机制顺畅运行,推动科技创新机制良性运转。

第三,与原先设想作为市场化手段的财产保险作用发挥将得益于市场化改革不同,本研究发现:过度推进市场化改革会阻碍财产保险业促进科技创新作用的发挥。这一结论与预想设想不同,是创新性的。在各种经济理论中,市场失灵这一常规经济理论能够对该结论做出最合常理和最自然的可能解释,对该创新性结论的因果关系阐释直观清晰且自然合理。用这一的理论使该创新性结论具备说服力,可信度更高,因果关系具备逻辑自洽性。具体地,市场化程度的负向调节作用表明:市场化程度过高,财政支持不足,财产保险业对科技创新的正向保障作用会受到极大的抑制。财政依赖度高,行业市场化程度低,财产保险业对科技创新的保障作用会得到更好的发挥。这充分说明了科技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科技领域中存在市场失灵现象。过度和盲目推行市场化改革会最终损害科技创新产业。只有在政府对科技创新产业提供稳定充实的经费支持前提下,作为市场化手段的财产保险业才能或直接发挥损失补偿作用,或通过保障科研经费投入的稳定这一中介机制,对科技创新产出起到正向促进作用。财产保险业市场化作用的充分发挥有赖于政府对科技进步产业最坚定的支持。在公共科技领域中,为克服市场失灵,政府干预是必需的,只有这样,财产保险业的正向创新作用才能顺畅发挥。政府部门应该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坚定地扶持科技创新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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