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溶咖啡与咖啡粉商品归类化验分析
2021-10-23董建蕊宋悦谦吴森垚
董建蕊 常 亮 宋悦谦* 万 鹏 高 扬 吴森垚 刘 鑫 王 强
(1.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北京 100026;海关总署税收管理局(京津),北京 100176)
咖啡作为世界“三大饮料”之一,因其品种繁多、风味独特,深受现代人喜爱。咖啡制品有丰富的商品形态,其中最为常见的是咖啡粉和速溶咖啡。咖啡粉为焙炒咖啡豆磨碎后的产品;速溶咖啡是采用物理方法,以水为唯一载体,从焙炒咖啡粉中提取的干的水溶性产品,或是以咖啡豆和(或)咖啡制品(研磨咖啡粉、咖啡的提取液或其浓缩液)为原料,不添加其他食品原辅料,可添加食品添加剂,经加工制成的固体饮料[1,2]。速溶咖啡因其特殊的加工工艺可直接溶解于热水或冷水且无沉淀物产生,相较于咖啡粉更为方便、卫生,因此得到快速发展和普及[3,4]。
海关归类化验是贯穿海关实施监管、征税、缉私、统计及其他执法活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与相关进出口贸易密切相关。归类化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进出口税则及商品及品目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等有关规定,对进出口货物的属性、成分、含量、结构等内容进行检测分析并作出鉴定结论,为海关归类工作、确定原产地、估价等关税条线业务提供技术支持和执法依据。商品归类化验主要研究商品的定性、定量、结构分析、微观分析等方法,为商品化验时效性、归类准确性提供有效方法[5,6]。
速溶咖啡和咖啡粉二者外观相近、成分相似,但依照《进出口税则》、《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二者税号和税率差异较大,且涉及税号较多。在第九章涉及咖啡的税号09.01中包含咖啡,不论是否焙炒或浸除咖啡碱;咖啡豆荚及咖啡豆皮;含咖啡的咖啡代用品。其中涉及未焙炒的咖啡(进口关税8%)、已焙炒的咖啡(进口关税15%)、咖啡豆荚及咖啡豆皮(进口关税10%)、含咖啡的咖啡代用品(进口关税30%)四大类商品进口关税有很大差异。对于速溶咖啡而言,在第二十一章杂项食品21.01有所体现,咖啡浓缩精汁及以其为基本成分或以咖啡为基本成分的制品(进口关税12%)。
可见,咖啡粉和速溶咖啡涉及的关税税号税率有较大差异,现在市场上出现混有速溶咖啡的袋装“咖啡粉”,在进口时瞒报为税率较低的产品,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对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冲击。因此准确对商品进行归类需要研究和总结有效的归类化验方法,准确有效的鉴别方法不仅可以快速鉴定商品种类,还能规范海关申报审价流程,避免造成税款流失[7]。 作为进出口大宗商品,不同产品形态咖啡的税则归类对于海关税收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咖啡广受国内外市场欢迎,其进出口数量十分巨大,因此选取简便、高效、适用的鉴定方法对商品归类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针对速溶咖啡和焙炒咖啡粉的归类判定,进行实验分析研究。
1 材料与方法
1.1 材料
样品:供试速溶咖啡为市售3种进口咖啡:A、B、C;咖啡粉为市售进口焙炒咖啡粉。样品于常温保存。
主要试剂:冰水(0℃),使用实验室二级水(GB/T 6682-2008)与其制备的冰块混合静置5min后使用液体部分。
主要仪器: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HPG-9145,北京东联哈尔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1.2 方法
1.2.1实验条件
将称重后的两种咖啡制品浸于冰水(0℃),咖啡粉与冰水的用量比例一致,咖啡∶冰水=1∶10,充分振摇30s。观察速溶咖啡和咖啡粉在规定时间内的溶解效果,并设置两种咖啡制品在不同比例的混合物对照组,选取5种比例进行组间实验结果比对,见表1。
表1 速溶咖啡、咖啡粉混合物比例
1.2.2烘干称重
将速溶咖啡、咖啡粉及二者的混合物分别与冰水混合充分振摇后,过滤,滤液于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110℃烘干。
2 结果与分析
2.1 速溶咖啡与咖啡粉冲泡效果分析
图1为5g速溶咖啡和 5g咖啡粉分别与50mL冰水混合,充分震荡30s后的溶解程度。
由图1(a) 可见,速溶咖啡,即可溶性咖啡粉在冰水中的溶解效果远优于咖啡粉。在同一温度、同一溶解时间内,咖啡粉(图1 (b))与水完全不混合,静置后产生分层现象,速溶咖啡(图1 (c))则完全溶解并产生泡沫,且泡沫在10分钟内不消失。速溶咖啡的制作工艺复杂,是经烘焙且研磨后的咖啡豆过滤后生成浓缩咖啡的萃取物,之后将萃取物烘干致其多余水分烘干,得到干燥的咖啡提取物,并最终获得可溶性咖啡粉[8]。速溶咖啡是以水为载体的水溶性固体,因此在冰水中分散性、溶解性更好,同时震荡后速溶咖啡产生一定量的泡沫,以上实验结论可作为区分速溶咖啡和咖啡粉的快速判别方法。
图1 速溶咖啡(A品牌)及咖啡粉在冰水中溶解效果对比
2.2 不同品牌速溶咖啡冲泡前后过膜回收率
图2所示为5g A、B、C品牌速溶咖啡与50mL冰水混合,充分震荡30s的溶解效果。
图2 3种品牌速溶咖啡与冰水混合效果从左至右:A、B、C三品牌
如图2所示,不同品牌咖啡在冰水中均能溶解,在本实验条件下其溶解效果无明显差别。3种速溶咖啡在震荡处理后,都产生一定量且持久的泡沫。实验中对不同品牌速溶咖啡进行烘干处理,分析其烘干前后质量差别及回收率。结果见表2。
表2 不同品牌速溶咖啡烘干前后回收率
不同品牌的速溶咖啡在水中溶解效果并未受到咖啡原材料、生产咖啡工艺流程的影响。从表2可以看出,3种品牌烘干前后质量差异并不显著,回收率均可达到95%以上,无明显差异。
速溶咖啡的品质取决于生产过程中的干燥技术,目前应用于加工生产的工艺技术包括:喷雾干燥技术,冷冻干燥技术以及喷雾冷冻干燥技术。不同的干燥技术优点及适用范围不同,但均可生产出溶解性较好的速溶咖啡产品[9,10]。
2.3 不同比例速溶咖啡与咖啡粉的混合物中速溶咖啡含量的测定
表3为不同比例5g的速溶咖啡(A品牌)与咖啡粉混合物,充分震荡后进行过滤烘干处理。分别对比冲泡前速溶咖啡含量与滤液烘干重量,确定其测定一致性。由表3可见,各混合物在烘干前后质量比例并无明显区别。咖啡粉在冰水中充分振荡后不溶解,速溶咖啡则完全溶解。故两种咖啡制品,可依据加入冰水后的溶解程度、混合过程是否产生泡沫,判断该物质是为单一类型的咖啡粉,可根据滤液烘干后的质量,计算出混合物中速溶咖啡的含量。
表3 不同咖啡制品混合物中速溶咖啡含量的测定
3 结论
速溶咖啡和咖啡粉的外观和成分无明显差异,但二者涉及的税则税号相差较大,对此类商品准确归类化验对海关进出口税收有重要意义。归类方法需结合税则描述、标准和相关化验方法,参考文献和随附商品资料,综合确定实验分析方案,并最终达到精准鉴定的目的。
速溶咖啡和咖啡粉在冰水中的溶解程度不同,可作为区分二者的实验依据。从定性角度,速溶咖啡及咖啡粉的混合物在震荡溶解后会产生丰富的泡沫;定量角度,滤液烘干后的质量可准确推算速溶咖啡粉的含量,可作为商品归类特征性描述的依据。本实验建立的方法可准确、有效、便捷的将二者准确归入税则,为海关税收工作提供执法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