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模式创新变革之探索
2021-10-22秦凤君
秦凤君
摘要:近年来我国建筑业进入最为活跃的发展时期,为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1983年,原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家标准局,下发了关于试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条例》的通知,提出强化政府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1984年,国务院制定了《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建立有权威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多年过去了,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发展理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改革适应新形势的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笔者总结工作以来的经验体会,从自身对质监工作的思考,认为我国的质量监督工作应当进行适当的创新与变革,以适应当前建筑业的发展需要。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模式创新;变革
1质量监督管理的内容
1.1材料的质量监督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跟建筑业有关的原材料的价格也随之上涨,导致采购原材料的支出增加。再加上,存在施工單位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谎报、虚报材料的价格,使用价格低质量差的材料进行施工,这就可能会导致完工的建筑在质量上存在问题。所以需要加强对材料质量的监督管理。
1.2进行质量监督注册
进行注册是必要的。只有将施工企业的基本信息提交给质量监督部门,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施工。提交的内容包括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地质勘察报告等,如若发现问题要让施工企业进行限期整改,达到标准后方可动工。
1.3建筑图纸的监督
在施工的时候,往往会出现临时变更图纸的情况。根据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及时添加或减少施工所需材料跟设备,这就使得原先的造价跟最终造价出现不一致的现象,所以有必要加强对图纸的监督,设计人员对临时修改的内容在图纸上进行标注,使得监督人员可以对图纸进行监督,同时也方便现场作业人员施工。以防出现较大的纰漏,给施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4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
施工过程涉及到大量的财力、人力、物力的使用。施工过程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建筑的建设质量以及建设安全。所以有必要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
2现状分析
近年来,我国的建设工程有了长足发展,在发展的背后,却隐藏着一些质量隐患,使质量出现问题,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大影响。因此,就需要相关的部门引起注意增强责任感,注重加强质量监督,提升建设工程质量。
2.1交流方面
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所涉及的范围非常广。当出现质量问题的时候,所涉及到的部门之间相互交流不够,有时候,一些部门为了自身利益,而相互推卸责任,而不是积极的交流,把问题处理掉。这样,就使质量问题变得更加突出,得不到有效解决。另外,在工程建设中,由于质量和标准不一致,这样就使工程难以开展下去,使工程拖延下去。因此,部门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就显得尤为重要。
2.2人员素质不高
建筑工程发展迅速,也越来越趋于现代化,这就需要监管人员,跟上时代步伐,无论是思想上,还是工作能力上,都应该及时转变和提升,才能符合建设工程管理的要求。但是,在现实中,有些管理人员,缺乏管理意识,思想上不重视管理,没有认识到管理的重要性,在管理上,思想意识松懈,不能按照管理要求,实施有效管理。同时,有些管理人员,自身能力不足,不具备管理的素质,管理工作效率低下,对于各种情况,不能灵活应对,管理效果不佳,对监管工作不到位。
2.3监管制度不健全
建设工程涉及材料、人员、设备等,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大工程。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任何环节,任何物力、人力、财力的使用,都需要加强管理,才能保障施工顺利进行,缺乏有效管理,施工可能会出现各种问题。而管理的实施,需要制度保障,在管理过程中,应当遵循一定的规则,制定相应制度,管理工作才能更加规范。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土木工程施工,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在管理上,没有规章可以遵循,大部分管理的实施,以管理人员主观意识为主,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导致管理工作,不能发挥真正作用。
3新形势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建议
3.1完善工程质量监督法律法规
随着社会的进步,各领域的法制也越来越完善,然而法制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永远没有终点,总是随着各行业形势的变化而不断地在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也同样如此。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程建设领域颁布了《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也在制定颁布、修改补充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从实际情况看,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还存在着一些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问题。首先,要在法规的可操作性、与现行建筑市场的适应性等方面下工夫,逐步改变目前我国质量法规中存在的笼统、实施依据模糊和跟不上时代发展等状况,其次,对现行建设工程技术标准体制进行改革,不断创新,改变技术标准制定中存在编制周期长、审查周期长、出版周期长、修订周期长的弊端。再次,要使法律修订过程中质量技术环节与法律专业相适应。
3.2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力度,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意识
对于建筑领域的挂靠和违法分包,要加大处罚力度,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建设程序的,例如未完成基础分部验收进入主体施工的,要对施工企业进行严厉处罚,降低其在招投标市场的某些加分值;对于在工程中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不但要对施工企业进行处罚,还要对监理单位、供货单位进行处罚,限制供货单位在该区域的市场准入;加强对工程资料的审查力度,发现资料造假的情况,即在诚信评价体系对企业进行扣分方式进行处罚。
3.3强化监理的权利和责任
监理制度的实行是工程建设领域的一大进步,监理可以从客观的第三方角度来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对提高工程质量起了相当大的作用。因此,监理在我国的地位应该提高,并加强与监理制相配套的法规政策建设。规范监理市场,避免监理行业步入低价恶性竞争的误区,引导监理市场进入良性运行轨道,以使监理人员待遇得到提高,吸引更多素质较高的人才进入监理行业。国家可以通过制定政策对监理行业进行规范和约束,加大对违规违纪人员的处罚,使监理人员尽职尽责。加强监理工作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减少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的干预,使其职能得以充分发挥。
3.4提高工程监督的信息化程度
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目前普遍都已实现了基本的信息化,包括:基于互联网数据库技术的应用,对质量监督过程中产生的海量监督执法信息,包括图文和声音、视频资料实现有效存储和快速查询;运用先进检测系统,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整个检测环节和施工现场的覆盖,实时监督施工现场的质量情况。不仅如此,在当今技术进步日新月异的形势下,质量监督必须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开发出能实现标准化的质量监督执法系统,并制定出与之相匹配的质量监督执法模式,以信息化的手段提高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4我国工程质量监督方式的变化
4.1“三到位”模式
在核验制阶段,质量监督工作内容主要是核查相关企业的资质及营业范围,检查其工程质量或产品质量,核验核定工程质量等级和建筑构件质量等工作。质量监督大都体现在微观上、具体的工作,如对工程重要隐蔽部位和工序进行检查检验,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并核定质量等级等。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三到位”。
4.2“三抽查一到位”方式
在备案制阶段,质量监督工作开始由原来的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方面,质量监督工作开始注重对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2010年以前,质量监督主要依据《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监督工作主要内容是检查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检查建设工程的实體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质量监督报告等。对于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工作主要仍体现在对重要隐蔽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竣工验收活动进行监督。2010年,住建部制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质量监督工作主要内容是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等。这时的监督工作不再强调“三到位”,而是“三抽查一到位”。
结语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对工程建设质量有着十分显著的影响。为了有效提高建设工程施工水平,质量监督部门的相关人员就需不断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解决以往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减少因为监督管理不到位带来的安全隐患,还要加强科技创新,提高利用先进的监督体系进行项目质量的监督管理,以此推进建筑行业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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