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
2021-10-22刘建军
刘建军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明确提出了“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重要论断和思想,是一个重大理论创新,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和长久的研究价值。研究、阐释这“两个结合”的科学内涵和重要意义,既可以着眼于“两个结合”的整体,全面揭示其思想内涵,特别是阐明“两个结合”间的关系;也可以对其中的每个“结合”进行单独研究,特别是对第二个“结合”进行深入的研究。由于第二个“结合”是首次提出,又涉及比较复杂的理论关系,尤其需要从学理上加以阐述和说明,因而本文聚焦于此。自然,对第二个“结合”的研究,必然会涉及第一个“结合”,并需要有对“两个结合”的整体观照。
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提出的前提语境
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是思想文化领域的一对重大关系,长期以来受到国内外学者和社会政治人士的关注。之所以如此,这首先是由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传统文化各自的重要性决定的。不论是从马克思主义的世界影响力和对中国的指导意义来说,还是从中华传统文化对中国人特别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意义以及对现代世界的意义来说,都是如此。同时,这也是由二者相遇相交的必然性所决定的。马克思主义产生于近代欧洲并首先在欧美国家产生影响,而中国传统文化产生于古代中国,其影响力主要在亚洲特别是东亚,因而各自的存在时空特别是思想内容并不相同,但由于近代以来世界历史特别是中国历史的演进,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共存于现代中国的社会时空中并必然发生了实际上的联系,从而向全世界的学者提出了二者的关系问题。
这一关系对于现代中国的历史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当代中国的历史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并成为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关键性课题。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时期始终关注着这一问题,并以某种方式在自觉不自觉地处理着这一问题,特别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习近平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明确提出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文化建设重要原则,最重要的是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重大历史节点上,明确而郑重地提出了“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崭新命题,代表着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空前力度地将这一重大关系问题摆到人们面前,特别是摆到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和文化研究者面前,这本身是非同寻常的。
从习近平在庆祝建党百年大会上的讲话可以看出,他提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并不是抽象地谈论两个思想文化体系之间的问题,而是基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方位,有其明确的基本前提、主要背景和具体语境。
首先,这一命题的提出是以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为基本前提的。习近平在总结了党的百年历史的成就和经验之后,提出了“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九项基本要求,在论述第三项基本要求即“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必须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部分,明确提出了“两个结合”特别是第二个“结合”的命题。在这一部分的开头,习近平重申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我们党的灵魂和旗帜。”(1)他进一步提出:“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因为马克思主义行!”(2)确实,对中国共产党人和社会主义中国来说,马克思主义不仅是一种最初来自域外的思想文化,而且是揭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真理,更是立党立国的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依据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思想指导。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前提,也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基本前提。
其次,这一命题的提出是以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方向为主要背景的。习近平在重申了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后紧接着指出:“中国共产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持实事求是,从中国实际出发,洞察时代大势,把握历史主动,进行艰辛探索,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指导中国人民不断推进伟大社会革命。”(3)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12、13、12-1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我们党从创立起就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写在了自己的旗帜上,但在领导中国革命事业的过程中怎样实行和实现马克思主义的指导,还需要一个探索的过程。事实证明,以教条主义态度直接照搬马克思主义一般原理和经典作家个别结论来指导中国革命是行不通的,而必须结合中国实际来运用马克思主义,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之路。毛泽东早在《反对本本主义》中就明确提出了“相结合”的原则要求,指出:“马克思主义的‘本本’是要学习的,但是必须同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4)《毛泽东选集》,第1卷,111-11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后来在延安时期特别是在整风运动中,进一步明确和强调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如果没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方向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我们党就不可能在新时代进一步提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这一新命题。
最后,这一命题的提出是以新时代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为具体语境的。习近平提出:“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用马克思主义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继续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5)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1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可见,这里不是着眼于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的得失审视,而是着眼于新时代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要求。因此,我们固然可以把“两个结合”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般原则,并以此来重新梳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过程,但重点还是着眼于未来,着眼于在新时代新征程中更加突出地提出和强调第二个“结合”的问题。
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提出的理论逻辑
习近平并不是孤立地提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这一命题的,而是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或者更具体地说,是从前一个相结合中引申出后一个相结合的。这样,就有一个从“一个结合”发展成“两个结合”的问题。这其中的发展逻辑是什么呢?或者更具体地说,“一个结合”与“两个结合”是什么关系?在“两个结合”中,第一个“结合”与第二个“结合”又是什么关系?
我们要注意,“一个结合”与“两个结合”的关系是两个整体之间的关系,是从“一个结合”的整体具体展开为“两个结合”的整体的过程。在习近平提出“两个结合”之前,我们党的原有表述是“一个结合”,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这一表述当然在具体行文中还有一些多样性呈现,但总体上都是用一句话来表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国情相结合的原则。尽管这一表述与现在“两个结合”中的第一个“结合”表述相同,但它并不是一个不完整的表述。事实上,这一表述所表达的仍然是一个整体性的原则,它内在地包含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要求。随着历史的发展,当“一个结合”的表述在新时代条件下具体展开为“两个结合”表述的时候,是从一个抽象性整体走向了一个具体性总体。这是一个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而不是一个从片面到全面的过程,因而不能简单地认为,原来的一个“结合”只是后来“两个结合”的一半,我们党原来的表述是错误的或不全面的。
其实,理论的具体化和抽象化是一个双向的思维过程。从笼统的“一个结合”变为“两个结合”是一个抽象原则具体化的过程,有其理论上特别是实践上的重要意义,但同时不能排除还有另一个过程,即具体原则抽象化的过程。这同样也有其实践上特别是理论上的意义。当一个原理或原则因为包含着两层意思而需要用两句话来表达的时候,就说明它的概括性和抽象性还没有达到最高的程度。而从理论表述及其发展来说,一个原则如果能用一句话来精确地做出概括,那就是更经典性的表达。就“两个结合”来讲,虽然它作为一种简称可以表述为一句话甚至一个短语,但其正式表述则还是两句话,因而也可以并应该在理论上做进一步升华,重新用一句话来对其做出概括。这样,我们就不必在每次谈到这个问题时都讲两句话了。
在“两个结合”中,第一个“结合”与第二个“结合”之间的关系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可以从逻辑上区分为三个方面的关系,即从属关系、并列关系、递进关系。
首先,二者之间是从属关系。第二个“结合”从属于第一个“结合”,它曾包含于第一个“结合”之中,后来才从中分化出来,并且此后在有的情况下仍可以回归到第一个“结合”中。可以从三个环节上把握这种从属关系:一是包含。第二个“结合”本来是包含于第一个“结合”之中的,是其中的应有之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本来是一个独立而完整的命题,本身就包含着第二个相结合的内容在内。因为这里的“具体实际”即指“实际国情”或“国情实际”,而“国情”本身就包含社会现实国情和历史文化国情两个基本方面。只是由于革命斗争时期和建设事业初期的现实需要,我们更多地把注意力放在社会现实国情方面,而未能将历史文化国情独立地加以表述和强调罢了。二是派生。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迫切的现实任务要求我们把历史文化国情的方面独立出来并加以强调,于是第二个“结合”才从第一个“结合”中分化派生出来,并获得与原有的“结合”相并列的地位。三是归总。尽管第二个“结合”已经具有自身的独立身份,但在两种特定的情况下,仍然有必要把它包含和归总到第一个“结合”之中。一种情况是:当我们回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时,特别是在表述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认识史时,没有必要把原来的“一个结合”表述都置换成“两个结合”的表述。比如,毛泽东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开创者,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国情相结合原则的提出者,他的论述中历来都是讲“一个结合”,这在当时已经是充分而精确的表述,我们现在既没有必要、更没有权力更改他的论述,或批评他的论述不够全面。另一种情况是:当我们将目光投向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在涉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必须与各国国情相结合的时候,特别是与某一个其他国家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时候,也既没有必要、更没有权力去改动其他国家共产党人的表述,或强行套用我们最新的“两个结合”的表述。
其次,二者之间是并列关系。当第二个“结合”从第一个“结合”中分化独立出来并与原有的“结合”相提并论时,二者之间的从属关系就变成了并列关系。随之,原来的唯一的“结合”就变成了第一个“结合”,它与第二个“结合”是并列关系。于是,第一个“结合”在内涵外延上就从广义变成了狭义,单指我国的社会现实国情。而我国的历史文化国情则由第二个“结合”独自表述。那么,这种并列关系是否必要或重要呢?回答应该是肯定的。我们固然可以在“一个结合”的框架内更加突出地强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我国历史文化国情的结合,但这总不如把它单独提出来更能起到突出强调的作用。“中国具体实际”虽然可以在广义上理解为包括社会现实国情和历史文化国情两个方面,但由于长期以来我们关注的侧重点的原因,已经习惯于在狭义上使用“中国具体实际”的概念,用它特指我国的社会现实国情。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完全可以也应该把历史文化国情独立出来,形成第二个“结合”。这样才有利于大家高度重视这个问题。从近年来的实际情况看,尽管习近平一直强调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调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但工作效果并不明显和令人满意。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更有力地推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工作,也需要把第二个“结合”单独提出来并加以强调。当第二个“结合”提出来并与第一个“结合”形成并列关系的时候,也就是形成了一种“两个结合”的新格局,这将是当前和今后需要坚持和强调的一个整体性要求。
最后,二者之间是递进关系。从属关系和并列关系当然不是一回事,而且是两种很不相同的逻辑关系,但它们并不是两种静态的、毫不相关的关系,而是从前者到后者表现为一种演进过程。更具体地说,是一个递进的过程,并进一步凝结为递进关系。这两个并列的相结合有一种递进的关系,是从第一个相结合递进到第二个相结合。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在不同时期的结合的着重点是不同的。在革命战争年代以及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阶段,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着重与中国的社会现实国情相结合,而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来,结合的着重点就转向了历史文化国情,表现为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了。这是逐步递进的过程,也是相结合由浅入深的过程。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一定发展阶段上才提出来的。这并不是说第一个“结合”就不重要了,而是说以往我们在第二个“结合”上做得不够,现在应该更加强调。
另外,在这里的多层次逻辑关系中,除了“一个结合”与“两个结合”的关系、“两个结合”中第一个“结合”与第二个“结合”的关系之外,还有一层关系是“一个结合”与“第一个结合”的关系。这一关系实际上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两层含义的关系,当这一表述作为“一个结合”时是广义表述,涵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我国社会现实国情、历史文化国情的结合;而当这一表述作为“第一个结合”时则是狭义表述,仅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的社会现实国情相结合。这种同一个命题表述兼具广狭两种不同语义的情况虽然在社会生活中难以避免甚至比较常见,但毕竟易于造成误解和混乱,特别给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宣传教育带来表达困难。鉴于此,如果我们在需要用一句话来概括“相结合”原则的情况下,不宜完全重复原来的表述,而可以改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国情相结合”。这里的“中国国情”当然把我国历史文化国情和社会现实国情都包括在内了。
三、“马克思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语义分析
为了把握这个命题的含义和内容,需要对这个命题进行较详细的语义分析。从这个命题的表述方式和语句顺序可以看出,它并不是抽象地讲对等双方相结合的问题,并不是站在局外看待双方的关系,而是站在局内、站在双方之中的一方来谈论问题的。这里的双方也不是平起平坐的关系,而是有主次之分(通过前后之分表现出来)的。就是说,有一个“谁相结合谁”的问题,谁是主动者,谁是被动者的问题。显然,在这个正式表述中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前,是主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后,是宾词。这表明我们是在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去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而不是站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立场上去结合马克思主义。
如果对这一命题进行更具体的分析,可以看到它有四个环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这些都需要分别进行考察。
首先,这个命题强调的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而不是一般地讲马克思主义或马克思主义理论,也不是强调马克思主义体系。这是值得注意的。无疑,在日常叙述特别是简明叙述中,我们可以省去“基本原理”四个字,径直称“马克思主义”。但这一命题的正式表述中强调的是“基本原理”,这是一种更为具体而精准的表述。之所以如此,是有历史传承和现实性针对性的。从党的历史上看,毛泽东在讲这一问题时通常用的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一是强调马克思主义作为客观真理的普遍适用性,二是为了避免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个别论断绝对化。这两个方面都有其现实意义:一方面我们必须坚信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另一方面又要反对以教条主义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
现在讲的“基本原理”,就是相当于以往讲的“普遍真理”,都是指马克思主义中最基本、最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内容。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博大精深的思想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述浩如烟海,并不是其中的每一个论述或论断都属于“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作为一个理论体系包含着不同层次,除了基本原理的层次外,还有基本经验、个别结论的层次。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但他们的论述中也有许多是关于某国(比如德国、法国)的经验性论述。列宁的论述中既有属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容,也有关于俄国经验的论述。他国经验可以借鉴,但不能当作基本原理起指导作用,至于个别结论及提法就更是如此了。
其次,这个命题中另一个环节或重点项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种表述也是有讲究的。关于我们的传统文化通常有多种称呼,比如“中国传统文化”“中华传统文化”“中华文化”“中华文明”等,虽然这些表述不尽相同,但大体是等值的,不必刻意区别。而习近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用法,由于突出了“优秀”二字而与上面诸多用法不同。习近平继承了毛泽东关于“精华—糟粕”的分析框架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价值取向,并以此来分析和评价中华传统文化。当我们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候,指的是其中“优秀”的部分即“精华”,而不包括“糟粕”。
由此可见,不论是强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还是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都表明我们党不是笼统地、抽象地谈论问题,而是以十分严谨的态度和方式来谈论问题。同时也要注意,这里的“基本”与“优秀”有其特定语义,不能随意调换使用。正如我们在谈到马克思主义吸取了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基本内核”和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合理内核”时的区别一样。这两个“内核”是有很大区别的。其实,这里包含有两种不同的分析框架:一种是“基本原理—个别结论”的分析框架,另一种是“精华—糟粕”的分析框架。前者是面向指导思想的,后者是面向思想资源的。对于指导思想,我们强调的是“坚持和指导”,当然也可以说“坚持和发展”;而对于思想资源,强调的则是“吸取与借鉴”,至多是“转化和发展”。因此,当我们用前者来分析考察马克思主义时,意味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盘”是正确而不过时的,至于“个别结论”当然可以过时。因而,我们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当我们用后者来分析考察中国传统文化时,意味着我们所着眼的是吸取其中的“优秀”成分或“精华”部分。
再次,还要考察一下命题中作为连词的“同”的含义与特色。在现代汉语中,用来表达双方关系的连词有三个:与、和、同。这三个连词的功能都是一样的,但在感情色彩上有所不同。“与”体现一种纯粹的连接表述功能,它所联系起来的双方通常是疏远的,甚至是相互对立的,比如“战争与和平”、《雇佣劳动与资本》;“和”也是连接双方,但具有较强的“亲和”色彩,因而通常是用在连接两个有一定亲和关系的事项中,比如“我和你”“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而“同”则比“和”又前进一步,体现着前后双方之间的更加亲密性的关系,通常是用于双方具有相当共同性的事物之间。可见,从“与”到“和”再到“同”,是一个亲和色彩逐步加浓的过程。当习近平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时候,体现出中国共产党人的一种情感倾向。
最后,“相结合”。什么是“相结合”呢?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应该从党的历史、从我们党在此问题上不断深化的认识中去把握。在党活动的初期,我们强调的是马克思主义对中国革命实际的指导。这当然是没有问题的,但这只是政治立场和基本原则,还需要具体化为操作性原则。毛泽东明确提出并强调了“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相结合”是比“指导”更具体而深入的概念,也更加凸显了中国的主体性,凸显了“中国革命实际”的地位。因为在以往对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认识中,“中国革命具体实际”是没有资格与马克思主义相提并论从而能够相结合的,而马克思主义也没有必要在中国具体化。但是,“相结合”的观念打破了这种思想束缚,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同样,当我们谈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时候,也是提升了我国传统文化的地位。因为在以往关于马克思主义叙述中,在以往关于传统文化的观念中,中国传统文化是没有资格与马克思主义相提并论的,更谈不上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相结合。从哲学上看,这里的“相结合”是双方的统一,但它是有差别的统一,它是有差别的双方间的接合关系,而不是等同的关系;同时,它们又不是作为一种“对立”的关系而存在,也不是停留在双方的差异上,而是求同存异,彼此接近,并逐步融合发展。“相结合”有多种具体方式和路径,是一个开放的过程。
总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我们党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经过长期实践和理论积淀而提出来的命题,并采取了郑重而严谨的表达方式以确保这一命题在思想范围上的精准性,它体现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新时代的进一步的扩展和深化,揭示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国情相结合的文化文明维度,预示着新时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进程的目标和任务。
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必要性
首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我们党提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前提,在这一前提中内在地包含着这一新命题的要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普遍真理,而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各国具体国情相结合也是一个普遍真理。对于中国共产党人来说,就是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国情相结合,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道路。从一定意义上说,所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或“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其实就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国情相结合。而这里的国情既包括社会现实国情,也包括历史文化国情。所谓“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是中国历史文化国情的具体表达。只要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方向,就必然要求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集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所以具有“中国特色”,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它来源于中华文明五千年的历史发展,继承和弘扬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习近平指出:“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一定要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如果没有中华五千年文明,哪里有什么中国特色?如果不是中国特色,哪有我们今天这么成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我们要特别重视挖掘中华五千年文明中的精华,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同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结合起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6)本报记者杜尚泽等:《“这里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我深有感情”——记“十四五”开局之际习近平总书记赴福建考察调研》,载《人民日报》,2021-03-27。因此,“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特别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迫切要求。
其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得到广泛传播并深入扎根中华大地的必然要求。理论在一个国家的实现程度,取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也取决于理论与这个国家的国情相结合的程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必须与中国国情相结合,而且这种结合必然有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也就是说,不能仅仅停留于与中国社会现实的相结合上,还要进一步深入到与民族文化传统的结合上。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能否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关系到马克思主义在中国能否生根、能否得到中国人民的心理认同。如果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能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脱离了中国人的文化传统和中国人的民族文化心理,就不可能使马克思主义扎根于中国文化土壤,也就不可能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的马克思主义。
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接受方式来说,也需要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离不开民族语言这一载体,而中华民族的语言是我们民族历史文化发展的产物。马克思主义产生于欧洲,要想使之在中国广泛传播并发挥指导作用,就必须让马克思主义说中国话,运用中国人特别是普通群众的语言来表达。要让马克思主义说中国话,就必须研究和熟悉中国传统文化,借鉴传统文化中有生命力的表达方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极为浓厚的文化积淀,其中有极为丰富而生动的语言,充满着富有智慧的表达方式。要使马克思主义真正为中国人民所喜闻乐见,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就必须认真学习和运用中华民族传统的表达方式。
最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还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自身现代化的需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形成于古代并在近现代传承下来,它是否应该现代化?能否实现和怎样实现自身的现代化?这是摆在现代中国人面前的重大问题。毫无疑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应该且必须现代化,而不能仅仅留在古代的发展阶段或作为古董而保存下来。我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不只是像保护和传承某件历史文物那样原封不动,而是要在时代和实践中激活它,让它焕发出新的生机活力。现在中华民族正在逐步实现伟大复兴,而这个过程也可以说是中华文明的复兴,其中就包含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化。习近平揭示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现代化的根本途径,即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做多方面的工作。其中有一个根本性的工作,就是正确处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关系,实现二者的结合。这一结合体现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基本方向。要跳出就传统文化来谈论传统文化的局限,要站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制高点上,用科学性、人民性、实践性、发展性的要求去审视中华传统文化,并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造性新实践中,促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化和未来发展。离开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引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就会失去正确的前进方向。
五、“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可能性
不可否认,无论是从思想文化体系来说,还是从其时代性、阶级性及其社会功能来说,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都是不相同的。但我们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仅必须相结合,而且是能够相结合的。这种结合的可能性取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各自的特质以及所处的社会条件。
首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科学性和普遍性决定了它能够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马克思主义是世界性的科学理论,它是在继承和改造人类优秀文化成果的基础上产生的,并服务于全人类解放的使命和目标,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德国人,但他们创立的马克思主义却并不仅仅属于德国,甚至也不仅仅属于欧洲,而是属于全世界和全人类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无疑会使用本民族的语言以及思维方式,但他们所创立和发展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内容上则是超越民族界限的。当我们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或“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的时候,强调的不是马克思主义的表达形式方面,而是它的理论内容方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普遍适用性,因而能够在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文化土壤中生根并得到认同。也正因为如此,马克思主义在全世界得到了广泛传播。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既然可以用德国的或俄国的民族形式来呈现,那么同样也应该可以用中国的民族形式来呈现,只是需要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的努力罢了。
其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包容性决定了它能够与马克思主义相结合。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形成并不断发展壮大,很重要的原因是它具有极大的包容性。这种包容性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得到集中的体现,体现为我们民族文化和而不同的理念和海纳百川的气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根本上说是人本文化,而不是宗教性文化,不具有宗教排他性的色彩。在中国文化史上,既有东学西渐,也有西学东渐,宗教从来没有在中国文化中处于完全主导和支配地位。作为一种崇尚理性和智慧的道德伦理型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很大的包容性,从而有助于实现与马克思主义新文化的结合。当然,这里并不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单方面地包容马克思主义,而是一种相互的包容性。马克思主义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学说,它具有开放性,而开放性就是包容性,它能够包容不同民族在不同时期创造的文化成果,并从中吸取有益的滋养。
再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视域、内容和方法上的契合性,决定了二者能够相结合。马克思主义和中国传统文化都是包罗万象的思想体系,但其思想聚焦领域是相同的,都是聚焦于人类社会历史领域。正因为如此,二者在内容和方法上有许多契合之处,比如都关注社会生活和追求社会目标、都反对自我中心和个人主义、都讲求辩证思维等。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大同思想、民本思想、和谐思想、国家治理思想以及素朴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等,都与马克思主义有某种程度的兼容性,可以说对马克思主义有亲和力。应该肯定,这些相契合的内容并不是个别的、偶然的,而是丰富多样的。正是由于有这些共性和契合之处,才使二者各自的差异性方面能够互补而不是完全排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许许多多内容都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独有特色,能够为马克思主义所吸收并起滋养作用。
最后,生机勃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为二者相结合的实现提供了基础和平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可能性,不仅在于这二者自身以及二者的相互关系,还在于它们并存和结合的共同基础。相结合当然是双方的事情,但也不只是双方的事情,因为这种结合需要相应的基础和条件。正是由于有了这种现实的条件和平台,再加上人们的共同努力,才能把相结合的可能性变为现实性。在当代中国,生机勃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提供了基础和平台,并推进着二者的结合不断深化。
六、“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原则要求
实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和原则,并探索多样化的实施途径。
首先,要自觉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方向,特别是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这是相结合的政治前提和政治方向,如果离开了这个正确方向,相结合就可能走向否定马克思主义、同化马克思主义的邪路。这一政治方向上的要求不是一句可有可无的空话,而是具有实实在在的内容。因为在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的理论成果中,有一套完整的指导文化事业的思想理论和工作方针。马克思主义科学地揭示了文化的生存基础和发展规律,揭示了文化与经济、政治的关系,为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观察和处理文化问题、发展和繁荣文化事业指明了正确方向。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为指导,在领导革命、建设、改革事业的过程中,始终关注文化工作,特别是如何对待中国传统文化问题,形成了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做了极为丰富的论述,为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指明了方向。只要始终处在正确的方向和轨道上,我们就一定能实现最快的前进速度。
其次,反对文化虚无主义和文化复古主义错误倾向。文化虚无主义极力夸大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矛盾,认为它们不可共存、更不能相合,只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就必须彻底否定中国传统文化。这是一种幼稚而错误的思想。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过程中,我们必须时时注意不能犯否定传统、与传统彻底决裂的错误。与此同时,也要防止文化复古主义,不能把弘扬中华优秀民族文化与尊孔读经简单等同起来。中国传统文化内容丰富多彩,虽然儒家学说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长期处于主导地位,但其他各家各有所长、各有贡献;同时,我国传统文化不限于汉族主体和中原中心的文化,还包括各少数民族在其历史发展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优秀文化,这些还有待我们去广泛深入地发掘。我们应全面研究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重视研究儒家学说,因为它是重要的文化遗产,其中包含许多宝贵的思想财富,但不能把重视中国传统文化变为复兴儒家的文化复古。中国传统文化是建立在农业生产方式基础上的以血缘为纽带、以宗法制度为依托的文化,具有历史和时代的局限性。我们应当立足当代,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重新诠释传统文化,对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合理吸收,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再次,以时代问题为中心,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不断推进相结合的进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工作,并不是两种思想体系的拼接和组合的理论游戏,而是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以实践为导向,以问题为中心,在分析和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面临的新课题过程中,发挥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作用,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借鉴和滋养作用,并使二者相互促进和彼此结合。因此,真正体现二者结合的,并不是各种可能的理论嫁接方案或拼图,而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产生出来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从毛泽东思想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些理论成果本身既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也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产物。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它作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更鲜明、更充分地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和风采。这就深刻启示我们,不能离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来抽象地讨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问题。
最后,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和传统文化研究者共同努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的结合不是自发实现的,而应该是人们积极努力和创造性工作的结果。这其中既有实践工作又有理论工作,既有经济、政治方向的工作,也有文化方面的工作。从文化理论研究角度来说,涉及两个学术共同体,一是致力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宣传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群体,二是致力于中华传统文化研究和弘扬的文化研究者群体。这两个群体虽然在许多方面有所不同,但应该携起手来,共同促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事业。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要认识到,马克思主义不会也不能取代中国传统文化,而应发挥自身特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作用,推进中国传统文化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使其既保持民族性又体现时代性。而中国传统文化的研究者应该重视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并运用于对传统文化的研究。这样,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都可以在相结合中得到丰富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由于马克思主义的指导而实现符合时代需要的现代性转化,马克思主义则由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而更具中国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