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设施验收工作要点
2021-10-21李浩宏
李浩宏
高速公路项目是线型项目中典型的公路行业生产建设项目,具有地域跨度大、线路长、临时占地比重大、土石方量大等特点,在施工过程中水土流失现象比较严重,项目完工后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环节较薄弱,为了更好地防治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与生态环境,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保证水土保持“三同时”,需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此文就高速公路水土保持监测及设施验收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工作要点,为其他类似项目提供借鉴。
1.水土保持监测、验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定期上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2.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要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等相关标准文件中明确建设项目的水保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施工全过程各阶段扰动地表面积情况、水土流失状况、防治成效及水土流失危害等方面。
2.1 扰动地表面积情况监测
高速公路的永久占地面积需满足《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指标,在前期阶段应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在施工阶段应取得自然资源部关于高速公路建设用地的批复,因此高速公路的永久占地红线在施工过程中是可控的。但高速公路的临时占地在水保方案阶段与水保监测阶段对比,其变化较大,面积上也不可控,如河北省平原区某高速公路,其批复的水保方案中借方全部来自取土场,设置了42处取土场,占地面积28640亩,水保监测工作核查发现借方来自外购和自设取土场,取土场设置了37处,取土场面积15022亩。施工过程中存在施工单位根据现场调查自主选择施工项目部、临建场地、取土场、弃渣场的位置并调整用地面积的问题,因此,在扰动面积监测中应以临时占地的扰动面积为主,并更要侧重取土场、弃渣场的扰动面积和弃渣场弃渣量及变化情况的监测。
2.2 水土流失状况监测
在高速公路建设中,由于原地表下垫面遭到人为扰动和破坏,形成路基边坡再塑地貌,再塑地貌的岩土结构较原下垫面松散,边坡稳定性差,施工期又没有植被防护,抗蚀能力明显降低,特别是深挖高填段的边坡,易发生土壤流失。取土场取土过程中破坏地表植被,使地表裸露,土方开挖翻松土壤,加大了土壤松散性,抗蚀能力降低。弃渣和临时堆土的堆积体结构不稳定、边坡土壤松散,堆土量较大,扰动和破坏原地貌,降雨会引发土体坡面冲刷,在水力、重力综合作用下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影响周边基础设施、生命财产、行洪等安全。施工道路修建一般为土质路面或泥结碎石路面,平原区的施工道路一般紧邻主体路基设置纵向道路,但山区丘陵区的施工道路很多设置在缓坡周围,需要将开挖山坡或半挖半填施工,这就导致施工道路边坡稳定性差,结构松散,抗蚀能力明显降低,扰动范围内易产生面蚀、沟蚀等土壤侵蚀。
综上所述,在水土流失状况监测方面,应以深挖高填段的边坡、取土场、弃渣场、施工道路、临时堆土区域等监测分区为主,重点监测开挖面、边坡、堆积体等部位的水土流失范围、位置、土壤流失量与动态状况等。
2.3 水土流失防治成效监测
水土流失防治成效监测是对批复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数量、效果等进行监测。以河北省平原区某高速公路为例,批复水土保持方案中水土保持措施分两类,一是主体设计中界定为具有水土保持效果的措施,二是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措施。主体设计中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包括主体工程永久红线内的表土剥离、表土回填、预制格网防护、边沟、泄水槽、踏步泄水槽、排水沟、景观绿化、撒播灌草籽等,以上措施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实施,在水土保持监测过程中其工程量、进度、效果有所保证。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措施有路基临时拦水埂、路基边坡临时苫盖、表土临时防护(临时苫盖、临时拦挡、临时排水、临时沉砂池)、临时堆土的临时防护(临时苫盖、临时拦挡)、泥浆沉淀池、临时占地范围内的表土剥离及回填、复耕、植被恢复等,以上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容易被施工单位忽略,可能落实不及时、不到位。因此,监测工作应对临时措施、临时占地使用结束后的复耕或植被恢复进行重点关注。若项目设置取土场、弃渣场,关于取土场、弃渣场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位置、数量以及防治效果更是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重点。
2.4 水土流失危害情况监测
高速公路施工中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危害体现在对当地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周边生产生活、下游河(沟、渠)道及排水管网淤积和防洪安全、工程本身等的影响及危害。容易出现水土流失危害的部位包括深挖高填边坡、临时堆土、取土场、弃渣场、施工道路等区域,以上区域在开展监测工作中应重点关注。
2.5 水土流失监测成果及报告
监测方法和频次针对不同监测重点,综合采取卫星遥感、无人机遥感、视频监控、地面观测、实地调查量测等方式,依据标准文件要求频次因地制宜地制定实施方案;在监测期间做好监测记录和数据整编,按照季度编制监测报告,在季度报告中明确“绿黄红”3色评价结论,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上一季度的监测季报;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前编制监测总结报告,作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重要依据。
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要点
3.1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流程
《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中提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变为建设单位按照要求自主验收,并明确了建设单位应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程序详见图1。
图1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程序
3.2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不通过情况总结
《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近年水利部的一系列相关文件,为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作出了明确指示,总结了以上文件关于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不通过的情况,详见表1。
表1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不通过情况表
3.3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要点
结合本人实际参与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单位一般在水土保持管理上较为完善,对项目水土保持较重视,在开工前依法依规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按规定要求及时委托具有相应技术条件的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总结高速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侧重点详见表2。
表2 高速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侧重点情况表
重点调查废弃土石渣在施工过程中的堆放地点变化情况,若在批复水土保持方案以外地点堆放弃渣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整改建议,要求将弃渣运至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指定的弃渣场。根据实际施工条件,无法使用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指定的弃渣场,需要新设弃渣场的,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可在征得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先行使用,同步做好弃土弃渣防护措施,“先拦后弃”,保证不发生水土流失危害,并及时向原审批部门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重点调查批复水土保持措施体系、等级和标准落实情况,复核水土保持措施后续设计。通过现场调查、遥感影像调查,查阅设计资料,并结合监理报告等相关资料,核实水土保持措施体系、等级和标准的落实情况,尤其是表土剥离及保护措施、护坡工程、截水沟、排水沟、拦渣挡渣措施、林草绿化等。临时措施通过查阅监测报告、监理报告、以及相关影像资料来核实落实情况。
重要防护对象的安全稳定情况需依据安全稳定评估报告的结论,现场核查4级(包括4级)以上弃渣场或其他易发生水土流失危害及隐患的工程部位的技术指标和安全稳定性。
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验收结论是验收单位在收到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后,依据《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336—2006)的要求,结合现场调查,复核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结论。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应按照相关文件中的示范文本要求进行编制,作出水土保持设施是否符合验收合格条件的结论,并对结论负责。验收单位应通过现场调查,结合查阅设计资料、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记录文件和建设单位提供的审批文件、主体工程监理材料、建设单位竣工决算资料,核查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和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的真实性,并依据监测、监理相关文件要求,核查监测、监理总结报告是否存在重大技术问题。
弃渣场等重要防护对象的点对点勘查与设计应通过查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资料,核实弃渣场等重要防护对象要逐一设计水土保持措施及投资,并复核其设计是否符合《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的要求,满足施工要求。
4.结语
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主要集中于深挖高填边坡、取土场、弃渣场、施工道路、临时堆土区域,重点监测以上区域的扰动面积、水土流失状况、防治成效及水土流失危害等,监测工作中应结合实际施工情况,调整重点监测分区,做到“重点关注、全面覆盖”的监测方式,有利于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以及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顺利通过打下基础。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要点在于满足自主验收通过的条件,调查、核实并评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监理单位等各方提供的资料,作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通过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