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 服务大亚湾
——惠州大亚湾海事处纪实
2021-10-21沈亮
文|本刊记者 沈亮
近年来,大亚湾海事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着重抓源治本,改进监管作风,建立长效机制,提升人民群众的海事满意度,为地区经济的高速、安全发展贡献了海事力量。
大亚湾海事处党员突击队在疫情期间坚守一线为群众提供服务。
大亚湾海事处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党史学习教育与监管业务深度融合,把解决基层海事实际问题作为出发点与落脚点,发挥党建引领和桥梁纽带作用,实现安全监管与海事服务的“双融合”。以严格监管服务大亚湾石化区的安全生产,有力保障了地方经济的安全、高速发展。同时聚焦船员群体、港航企业反映集中的普遍性问题,通过优质的服务拉近与被监管对象的距离,营造良好的监管氛围,极大提高监管效率。
办实事,暖人心
2021年7月22日下午,惠州大亚湾海事处执法人员来到承建粤港澳大湾区重点项目——恒力石化码头项目的中交四航局惠州分公司,与该企业员工共同学习船舶防台知识。辖区施工船舶船长,企业相关业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交流。惠州大亚湾海事处工作人员从码头绑缆、锚泊抗台、海上抗台等方面详细讲解了船舶防台期间的规范和要求以及注意事项,并介绍了惠州海事局防台预案、大亚湾海事处防台预案,提醒企业配合海事部门做好防台工作。
这只是大亚湾海事处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服务保障惠州港与大亚湾石化区飞速发展的一个小注脚。实际上,早在2020年1月,大亚湾海事处就成立了党员突击队,专门负责处理急难险重的任务,为辖区港航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倾心尽力为船员群体解决难题,全力以赴保障辖区学生渡运安全。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惠州分公司总经理赵健告诉记者,大亚湾海事处除了将水上安全知识送进企业,还为埃克森美孚、恒力石化等大项目建设提供现场巡航和检查;对项目的审批事项优先批准;提供海事专业技术咨询;对于项目大件运输、拖带护航;持续排查辖区安全隐患,营造水上交通安全环境等服务。
据了解,大亚湾海事处以党建为引领,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与辖区港航企业开展共建活动,将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通过签署一份共建协议、交流一次业务心得、解决一个实际问题、调研一个党建课题、开展一系列主题党日活动,协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手把手指导企业工作。针对企业异地申报困难、交通成本高等问题,大亚湾海事处不断优化申报流程,通过网上微信申报,定期提交材料的方式减少相对人申报成本,进一步畅通货物运输渠道,提高进出港口效率。
大亚湾海事处精心组织行政审批工作,切实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促进企业更好地发展。通过及时、依规审批系统上危险货物船舶进出港口申报和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申报,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快捷高效的政务审批服务。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知识培训,及时对新出台的危规及相关政策进行宣贯学习,保质保量完成审批工作;组织申报员开展知识培训,提高危货申报准确率,避免因错误申报造成的靠离泊延迟。对大项目施工船舶及重点物资运输船舶进出港优先审批,保障重点船舶及大项目施工船舶进出港畅通。
惠州中海宏达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蔡钢表示,大亚湾海事处的服务意识极强,审批服务窗口可以说是“全天候在线”。由于该公司代理的大型船舶吃水深,需要乘潮水靠离泊,错过潮水将无法按时进出港口,一天将产生数十万元人民币的滞期费用。每次遇到这样的困难情况,宏达公司都会向大亚湾海事处求助,请求海事部门加快审批流程,并出面协调船舶进出港计划。无论深夜或是节假日,大亚湾海事处随时有职工值守,对企业的求助总是有求必应,及时、依规完成审批工作,为企业排忧解难。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口岸办公室(以下简称“口岸办”)副主任刁仕明告诉记者,大亚湾海事处始终倾心尽力为民办实事,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服务于口岸经济的发展,可以说是大亚湾口岸“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冠疫情肆虐的困难时期,大亚湾海事处派出党员突击队协助港航企业复工复产,帮助码头恢复运作;在口岸办的帮助下对临时下船办理行政审批的船员实施闭环管理。
疫情期间,惠州大亚湾海事处用心服务船员群体,着力保障船员合法权益,致力解决“换班难”这一远洋船舶船员的“心病”。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精准做好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配合口岸单位部门做好国际航行船舶(含港澳航线)中国籍船员换班工作,支持船员返岗,维护正常航运生产秩序。截至2021年6月,大亚湾海事处已成功协调协助国际航线船舶船员完成换班共955人次,实现零输入、零感染,助力船员平安“回家”。
在新冠疫情肆虐的困难时期,大亚湾海事处派出党员突击队协助港航企业复工复产,帮助码头恢复运作;在口岸办的帮助下对临时下船办理行政审批的船员实施闭环管理。
据统计,2020年期间,大亚湾海事处辖区共发生险情6宗,24人遇险落水,在大亚湾海事处的积极营救下,24人成功获救,获救成功率达100%。其中,2名重病船员在大亚湾海事处的救护与协助下被及时送达医院得到救治。
大亚湾海事处一直致力于提高民众的安全意识,提供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进渔村以及法律法规知识进企业等服务;开展海事开放日等活动,提高青少年对海事的认识。每逢开学前及重大节假日前,大亚湾海事处海事工作人员都会到现场为东升学生渡开展船舶安全大检查及护航工作。他们对“水上校巴”进行仔细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
惠州大亚湾海事处荃湾海巡执法大队大队长唐志明告诉记者,渡船规范运行是学生安全求学的基本保障,为创造良好的渡运通航环境,海事工作人员通过海事监管指挥系统对渡船航经水域实施全方位监控,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各类水上突发事件。
监管即服务
大亚湾海事处处长翁利先认为,通过最严格的海事监管为大亚湾石化区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其实就是海事部门为大亚湾石化区能提供的最好的服务。2021年上半年,大亚湾海事处开展高强度安全监管,截至6月30日,共实施行政处罚84宗,罚款105.65万元,现场监督检查船舶260艘次,发现问题223个,开展船旗国安全检查99艘次,发现缺陷625个,滞留船舶16艘次。燃油含硫量检查84单,船员履职检查67次。通过严格执法确保安全底线,这是海事监管中刚性的一面。
“要想加强监管力度,首先要从公司管理入手。”大亚湾海事处副处长安琪在长期的海事监管过程中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论,“加强对辖区内港航企业的检查监管,尤其是重点关注航运企业的总经理、海务、机务等关键岗位的管理活动记录,就可能可以发现船舶维修保养情况、位置动态、船员配备等多种安全隐患。”2021年上半年,大亚湾海事处实施公司检查19家,发现问题53个。
大亚湾海事处落实上级要求,积极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水上无线电专项整治、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奋战一百天 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攻砂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关注危化品船、施工船、客船、渡口渡船等动态,以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强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如果上级颁布了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或是政策,大亚湾海事处从来不会‘以罚代管’,而是第一时间整理好政策汇编与解读,下到企业进行宣贯、科普,手把手地教会企业如何做出调整以达到相关规范的要求,为企业把好安全生产关。
2020年,大亚湾海事处开展为期4个月的港作船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打击了港内作业船舶配员不足、进出港不按规定报告、不开AIS等问题,规范通航秩序。
近期,大亚湾海事处打响了水上无线电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现场检查,严厉查处水上无线电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完成行政处罚6宗,罚款3.85万元,督促辖区航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据大亚湾海事处荃湾海巡执法大队大队长唐志明介绍,由于惠州港及周边海域大型工程项目多,砂石这一基础建材用量大,载砂海船到港量极大。大亚湾海事处开展“攻砂”行动,多次召开专项会议研究载砂海船监管,落实严管严查工作部署,提前掌握预抵载砂海船情况,实施到港必查措施。今年上半年,到港砂石运输船舶20艘次,开展现场检查20艘,发现问题33个;行政处罚33宗,罚款62.75万元,消除了大量的安全隐患。
记者了解到,大亚湾海事处也是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成员单位之一。惠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安监局”)综合协调科科长钟彦锋表示,借助安委会这一平台,大亚湾海事处积极参与安委会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会议,与其他执法部门开展综合督查,协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近期,大亚湾海事处就与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大亚湾区分局签订了《关于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共建平安辖区合作备忘录》,实现监管执法信息互通、监管互动、优势互补。
据翁利先介绍,过去辖区内存在红排岸线非法货物装卸、中铁码头违法加油加气等安全隐患。由于海事部门无权对岸基设施进行安全监管,相关安全隐患一直难以消除。2020年,大亚湾海事处创新监管模式,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安全会的框架内,与安监局、交通局等多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形成执法合力,终于成功清除红排岸线非法装卸货物、中铁码头违法加油加气等8个安全隐患。
此外,大亚湾海事处认真落实季节性安全监管工作,在清明、五一、端午等节假日期间加强组织领导,节假日期间坚持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积极参加由安委会组织的辖区节前安全工作检查工作,全力完成重点时段水上安全监管任务。
温情助监管
在蔡钢眼里,大亚湾海事处的监管不但有力度,更加有温度:“如果上级颁布了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或是政策,大亚湾海事处从来不会‘以罚代管’,而是第一时间整理好政策汇编与解读,下到企业进行宣贯、科普,手把手地教会企业如何做出调整以达到相关规范的要求,为企业把好安全生产关,真的是港航企业的贴心人。”
更令蔡钢感慨的是,如果有企业因为不了解新政策而不慎违反了相关规定,大亚湾海事处不但不批评指责企业,反而第一时间开展自我批评。“他们会认真反思自己的政策宣贯工作是不是做得不到位,能形成这样‘刀刃向内’的监管态度,这就是党的建设与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吧!”
有理有据有温度的海事监管,在监管的过程中办了实事,解了难题,不但能减少行政对象的恐慌与抵触心理,更能促进监管执法决定被及时顺畅地执行,极大地提高监管执法的效力。而大亚湾海事处近年来开展的“小飞艇”专项整治行动,就是温情监管的一个典范。
据大亚湾海事处副处长肖丛林介绍,由于大亚湾海域渔业、旅游资源丰富,辖区内曾活跃着3000余艘从事捕鱼、旅游客运的小型船舶,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有效渔业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捕捞许可证)、无船籍港的“三无”船舶,其中航行速度较快的小型船舶俗称为“小飞艇”。这些“三无”船舶适航状况差、船员素质较低、航行速度极快,造成大量安全事故。由此,大亚湾海事处加大与地方各有关部门的合作,共同开展“三无”船整治。
由于涉及当地数量众多的居民生计,大亚湾海事处没有选择一刀切的监管政策,而是采取了有温度的监管策略。大亚湾海事处首先与地方职能部门一同对辖区内“三无”船舶进行彻底摸排,分类进行整治。向地方政府建议对涉渔“三无”船舶要求限期上缴并给与一定补助,同时允许渔民保留一艘用于维持基本生活的“生计船”,除“生计船”外,超期拒不上缴的坚决予以取缔。
大亚湾海事处与地方职能部门共同查处的“三无”船舶。
针对涉客“三无”船舶,大亚湾海事处则创造性地对其实施“公司化”管理,推动霞涌、澳头街道办成立客运公司,要求涉客“小飞艇”接受客运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对纳入公司化治理的“小飞艇”设置过渡期逐步进行淘汰,同时通过建造新的合乎安全规范的客运船舶代替。换旧船、买新船的相关费用由船厂根据旧船剩余的折旧价值支付一部分、政府出资补贴一部分、船主自付一部分来共同解决。对暂时尚未被淘汰的“三无”船舶,购买第三方服务对其进行船舶检测与船员培训。2021年,大亚湾海事处又向地方政府建议对纳入公司管理的“小飞艇”延长1年过渡期,为船主提供充分的缓冲期进行进行整改,有效避免出现渔民、船主因突然失去生计来源而返贫的情况。
唐志明告诉记者,对未纳入公司管理的“三无”船艇,大亚湾海事处携手地方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打击。大亚湾海事处创新监管模式,利用港口出海航道较为狭窄的地理特点,设置闸口对小型船艇实施每船必查,与其他职能部门联合对相关海域实施封闭管理,实施常态化联合执勤,今年以来,共查获“三无”船舶184艘。
通过打出一系列“温情”的“组合拳”,大亚湾海事处在清退数千艘“三无”船舶的过程中没有引起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保证了辖区内渔民、船东的基本生计,实现了平稳转型过渡;辖区“三无”船舶问题也得到了极大地缓解,辖区涉渔、涉客船舶管理逐步实现了正规化。据估计,经过数轮的整治行动,目前辖区内“三无”船艇仅剩百余艘,安全形势得到了极大的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