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拐英雄卧底网络贩婴群,揭秘盘根错节犯罪产业链
2021-10-20宝蓉
宝蓉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便利。但是有人却借助互联网做起贩卖婴儿的“中介”,还美其名曰“做好事”。
2021年8月1日,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对一个网络贩卖婴儿的团伙予以立案侦查。该案的举报人,正是本刊2016年所刊登《打拐英雄上官正义的10年》一文中的主人公。
十几年来,上官正义奔赴全国各地,与拐卖儿童的人贩子斗智斗勇,协助警方打拐,破获多起案件。近年来,他发现为了躲避公安机关侦查,一些贩婴团伙已由线下买卖转为在QQ群、论坛和微信群等线上平台进行地下交易,形成一个庞大的犯罪利益链,具有社会危害性更大、隐蔽性更强、取证更难、破案难度更大的特点。
通过上官正义一年时间的调查,一个打着医疗公司的旗号,涉嫌非法代孕、贩卖婴儿的犯罪团伙终于浮出水面……
卧底11个月按兵不动,只为取信人贩子
2020年8月,上官正义伪装成无法生育的领养人,辗转进入一个有300多名成员的“宝宝找家”微信群进行卧底调查。刚入群,他就被群主要求用规定格式标注自己的需求,如标注“S女bao”代表“送养女宝”,“L男bao”,代表“领养男宝”。
刚入群一个月,群主便通知成员移步到一个叫“圆梦家庭”的新微信群。原来,为规避封群风险,群主每个月都会组建新群进行转移。这个群的公告是:帮养不起孩子的“送养人”把孩子送走;帮生不出孩子的“领养人”领一个孩子养。从表面上看,这只是一个互帮互助群,看不出什么猫儿腻。
平时,群里成员不闲聊,只在有人发布信息时,才会有人接话。但仅限于简单地问询,如果有意向双方会私聊。从这些低调的送养人和收养人互动中,上官正义敏感地察觉出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为了取得他们的信任,他用11个月的时间在群里营造了一个无法生育、渴望領养女宝的丈夫人设。
2021年6月11日,群里有个叫“海霞”的女子发布了一条消息:S,山东女bao,需要者私聊。
上官正义随即加了海霞的微信私聊。海霞说,这是她的第二个孩子,因为家庭经济条件差,想给孩子找个好人家。上官正义当即表示想领养这个孩子。在反复确定他是真心领养孩子后,海霞给了他一个电话号码,“以后联系,你就加我这个微信号吧”。
上官正义马上查询了这个电话号码,发现该号码对应的是山东一家医疗公司和“山东佰子生殖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叫“刘敏”。
果然加上微信后,对方并不是“海霞”。“你就叫我刘姐吧。孩子是我一个朋友的,我做好事帮孩子找个家,顺便帮朋友要一些营养费。”她说。
上官正义问营养费多少,刘敏说:“不包含医学出生证明,一口价 11万元,一次性付款,只收现金。”之后,她又一再强调,自己有正规公司,主营代孕,“只是顺带做做送养(中间人)”。
2021年4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严厉打击代孕及代孕引发的一系列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收留抚养等行为。而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也已明确规定: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行为之一的,即涉嫌构成拐卖儿童罪。作为送养中间人,刘敏明显具有“贩卖”和“中转”两种非法行为,已涉嫌构成拐卖儿童罪。
为稳住刘敏,上官正义将计就计,承诺见面交易时,“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并一再嘱咐刘敏要小心行事,这使得刘敏更加信任他。
她告诉上官正义,自己做“送养”已经4年,每年成功送养10多个婴儿,从没失过手:“我在群里观察你几个月了,你是一个靠谱的买家。我跟你说实话吧,对孩子进行私下交易,卖方构成拐卖儿童罪,买方构成收买被拐儿童罪,买卖双方同犯罪,咱们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出了事谁都跑不了。所以我们这个圈子,都是好朋友之间互相帮忙,都信得过。你放心,没有太大的风险。”
从和刘敏的微信、电话来往中,上官正义了解到,群里的海霞等人都是刘敏的上线,他们先是以领养者身份,用补偿一定数额营养费为诱饵,混迹于各大平台论坛,寻找因各种原因不想要孩子的人。然后再以送养者的身份,在群里发布送养信息。群主是刘敏的下线,负责在各网络平台寻找买家拉入群;而刘敏则是主导,在群里穿着领养者的马甲,观察和甄选靠谱买家,用“送养中间人”的身份,和买家进一步接触,私下进行贩婴交易。
这是一个分工明确、组织严密的网络贩婴团伙。然而在取证过程中,上官正义又有一个新发现。
人、证分开卖,贩婴赚取暴利
“网上聊不清楚孩子健康的问题,咱们见个面详聊吧。”网上联络一个月后,上官正义提出和刘敏见面。她爽快答应,见面地点约在山东省潍坊市的一家茶楼。
刘敏40岁左右,中等身材,妆容精致。她慢条斯理地解释,送养的孩子绝对健康,产妇都是安排在潍坊的大医院孕检和生产。通过她的介绍,产妇分娩和交易的流程逐渐清晰:产妇入院分娩,由刘敏的助理专门陪同;分娩后的三天里,婴儿由刘敏安排的月嫂照看,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和体检;体检通过后,即可办理出院手续。出院当天,月嫂将婴儿交给刘敏;刘敏把婴儿以及产妇亲笔所写的“弃养孩子保证书”一起转交给买家,同步收款完成交易。
据刘敏介绍,想要送养婴儿的大多是未婚妈妈,“你不用担心小孩父母会反悔,我为他们解决了后顾之忧,他们感谢我还来不及”。
有的年轻女孩和男友分手后,才发现自己怀孕了。她们不敢跟父母说,也不知怎么办,就上网寻找解决办法,成为刘敏上线的猎物。他们总会“好心”地劝女孩:“你做人流的最佳时机已过,现在流掉孩子太伤身体,万一将来不孕,你一辈子的幸福就毁了。不如生下孩子给我表妹吧,她不能生育,一直想要个孩子,我还可以让她给你点儿营养费……”
既可以解决麻烦,还可以得到一笔钱,涉世未深的女孩往往认为这是两全其美的办法。见女孩被说动,他们又“提醒”道:“如果你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分娩,医院里就有你的信息档案了。将来结婚后,你去医院生孩子,你的丈夫、婆婆就会知道你曾生过小孩,会影响你的生活。我可以让你用别人的身份信息分娩,这样就不会出现那些麻烦了。”
于是,女孩在他们的安排下,用别人的身份信息孕检、分娩,拿到几千至一万元不等的营养费。对这些卖掉自己孩子和出生证明的黑中介还感激涕零。
“对于未婚先孕的女孩来说,孩子的到来不是她们所期待的。在她们心里,孩子是讨厌的麻烦和累赘,肯定不会要回孩子。所以,这个网络贩婴团伙就盯上未婚先孕的女孩,既好控制又安全。”上官正义对记者解释。
上官正义刚接触刘敏时,她就多次表示,不建议人、证同时打包购买。因为“孩子紧俏,出生证明稍后可以弄到”。人、证同时打包购买,意味着产妇要用买方的身份信息登记孕检、分娩。虽然相对方便,但容易留下隐患。因此,交错安排办理出生证明,能避免买方个人信息流出,降低未知风险。
所谓“交错安排出生证明”,是指A孕妇的孩子谈好卖给B买家,C买家之前买的孩子还没有出生证明,他们就安排A孕妇用C买家的身份信息孕检、分娩,把A孕妇孩子的出生证明卖给C买家。之后再用B买家的身份信息安排D孕妇孕检、分娩,以此类推。一个婴儿售价11万~15万元,一份出生证明售价6万~8万元,刘敏等人贩卖一个婴儿最高可收入23万元,可谓是暴利。
“人、证分开卖,既可以让他们获得最大收益,卖家和买主还感激他们帮自己规避风险。一石二鸟地两头骗,两头还都感激他们。而且这种新型网络贩婴模式,给公安机关的打击和侦查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难度。”上官正义说。
网络贩婴现象,为何屡禁不止
7月25日,刘敏忽然给上官正义发来消息:“看来,你跟这孩子没缘分。孩子出生了,但是有健康问题,不能出售,等机会安排下一个孩子。”
上官正义原本的计划是:交易时配合警方当场抓捕刘敏,一举端掉这个网络贩婴团伙。现在计划生变,他以购买代孕服务为诱饵,要求跟刘敏再次见面详谈。
两人约好7月30日下午2点见面。刘敏解释说,这几年代孕需求很高,代孕妈妈相当抢手。她当天上午要去青岛接待代孕客户,下午2点才能赶回潍坊。
一见面,她就向上官正义表示,自己有大把“优质资源”,反复强调代孕妈妈均来自山东省内高校,而且是学信网能查到的正规大学学生。她会定期面试代孕妈妈,筛选“漂亮、身体健康、学历高”的。客户可以根据要求匹配,“包成功,零风险,保证满意”。
交谈过程中,刘敏的电话一直响个不停。挂断电话后,为彰显自己的实力,她说,自己虽主营代孕,但做送养(中介)4年,已形成一定的人脉圈,代孕和送养已经是分不开的业务了。
原来,一些把自己孩子送养的女性在尝到甜头后开始堕落,有的主动再孕甚至多次怀孕,然后把孩子交给刘敏送养赚钱;有的干脆做起专业代孕妈妈。找刘敏代孕、收养婴儿的客户,有的也会给她介绍其他买家,并且收取一定中介费。
刘敏话锋一转,又把话题转到代孕上:“正值暑假期间,不少省内女大学生在潍坊旅游,我手上刚好有一个。我去做做功课,尽量8月底开始(代孕)。”
上官正义当即与刘敏签署了代孕合同。这份合同封面上写着“山东佰子生殖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字样。刘敏说,双方用个人名义签字并按下手印,合同即可生效。上官正义告诉记者:“这份不正规的合同更说明,她是借着这个生殖公司的壳从事非法代孕。”
上官正义签完合同,已掌握充分证据,随即表明“打拐志愿者”身份,劝刘敏自首。刘敏先是一怔,继而全身颤抖,哭道:“求你放过我吧,我的孩子才11个月,还没有叫我一声‘妈妈……”
原来,刘敏是一名硕士,学的是艺术,还曾当过老师。和现任丈夫再婚后,因无法受孕开始了长达10年的求子路,偶然进入代孕、送养(中介)这一行,就连自己的孩子也是她找人代孕得来的,“你给我一个机会,我一定不会再做违法的事情,好吗?”
见上官正义不为所动,狡猾的刘敏又开始想方设法地拖延时间,声称等她安排完家中事务后就去自首。上官正义根據多年打拐经验判断,刘敏没有自首的意愿。为了避免她潜逃,他当即向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报案,刘敏被警方带至公安机关协助调查。
8月1日,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刑警大队组成工作专班,开始侦查此案。8月3日,犯罪嫌疑人刘敏被正式批捕。相信这个以刘敏为首的网络贩婴团伙,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上官正义说,近几年,网络贩婴已成为一种盘根错节的地下交易链组织,社会危害性极大。记者上网搜索“网络贩婴”,对应的新闻多达76页,几乎全国各省市都破获过多起网络贩婴案:2019年8月26日,临沂市警方成功打掉一个网络贩婴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解救被拐卖儿童3名;2020年9月,重庆侦破一起特大网络贩婴案,12名犯罪嫌疑人落网,成功解救11名被拐儿童;2021年4月,厦门警方侦破一起由7人组成的网络贩婴案,解救6名被拐儿童……
网络贩婴现象为什么一直屡禁不止,频频发生?上官正义认为,除了网络犯罪特有的隐蔽性和便利性以外,没有买卖就没有拐卖。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原第六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2015年8月29日刑法修正案(九)通过,该条款修改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意味着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将一律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刑罚设置得不重,震慑效果有限。
另外,不完善的收养制度,促使买方市场活跃,让贩卖行为有暴利可图,是贩婴犯罪屡禁不绝的原因之一。或许,完善收养制度,严惩买卖双方,加重对人贩的刑罚,才能从根本上打破供需关系,提高犯罪成本,从源头上减少此类犯罪的发生。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