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促每件审议意见落地有声——昌乐县人大常委会提升审议意见落实成效侧记
2021-10-15王永超宋吉香
□王永超 宋吉香
近年来,昌乐县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规范形成审议意见和提高审议意见督办质量上作了一些有益探索,建立了审议意见“提、办、督、审、评”全链条闭环监督机制,有力地提升了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实效。
提高审议环节的质量和效果
为了提升组成人员审议报告的专业能力,增强监督的针对性,昌乐县人大常委会确立了审议工作会前“三部曲”:一是会前调研,聚焦审议议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有关代表参加会前调研活动,深入了解被监督单位的专项工作情况;二是会前培训,召开常委会会议前,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会前专题学习,提高审议议题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三是会前预习,为了有更充裕的时间来审查报告,常委会办公室对拟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经主任会议原则通过后,在常委会会议召开前三个工作日发至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手中,方便他们提前了解报告内容,充分准备审议发言。
县人大常委会大力改进会风、提高审议发言质量,一改先前“表扬多、批评少”的审议发言模式,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发言质量的意见》,要求参会人员审议发言时紧扣议题,只谈问题和建议,不做穿靴戴帽的表扬,提出具体、务实、可操作性强的建议意见。为此,常委会还建立了审议发言带头人制度,选定作风硬朗、履职能力强的委员为小组审议发言带头人,调动审议现场的积极主动情绪,为其他发言人作好表率。通过这些审议环节的优化提升,昌乐县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现场气氛活跃,参会人员发言积极,发言内容客观深入,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的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形成审议意见办理落实规范
常委会会议结束后,常委会办公室及时归纳整理会上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内容,并收集其他书面审议意见,聚焦审议问题,列出清单式、项目管理式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清单列出了核心问题的具体整改清单,分类、定责、量化,设计了条目式表格式的项目整改任务书,措施更具体,目标更明确,表达更清晰,力求审议意见具体可行,确保意见既符合本意,又具有全面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为完善审议意见的办理操作程序规范,县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审议意见交办、督办和结果反馈的工作闭环。
一是及时交办。由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召开交办会,将审议意见交“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处理,明确办理时间、承办单位和责任追究;同时,办公室负责将交办的审议意见登记在册,以备跟踪督查。
二是主动督办。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担负日常督办审议意见的主体责任,及时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调查了解审议意见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整改,所提出的建议是否得到实施。
三是结果反馈。常委会要求被监督单位自收到审议意见30日内,向常委会提交书面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且报告内容必须详细、具体、真实,必须针对审议意见逐条汇报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不得弄虚作假、应付了事。去年以来,常委会审查“一府一委两院”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报告28个,因不符合要求被退回重新提报的5个。常委会建立的审议意见整改反馈机制,增强了被监督单位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和履职为民的工作责任感。
完善跟踪监督和问效评议机制
为确保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有效落实,常委会出台了《昌乐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督促落实暂行办法》,对常委会督查落实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有关事宜做出明确规范,并建立完善跟踪监督和评议问责机制,规范了审议意见督查落实“五环节”,实现了审议意见整改落实的监督闭环。
一是监督检查。常委会接收并受理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报告后,成立分管领导牵头的监督检查组,通过座谈调研、实地检查、观摩点评等方式,对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所涉及内容进行逐条逐项调查核实。
二是审议评议。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将审议意见整改落实的调查核实情况向主任会议报告,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会议表决,对于达到提交标准的,在接下来的常委会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上次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议表决,被审议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听取意见并接受询问。
三是问效问责。对审议意见整改不力、报告内容不实、整改超过时限、会议表决未通过的,由县人大常委会向县委汇报,同时向人大代表和社会通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和决定的撤职案所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县人大常委会依法提出撤职案。
四是长效管理。对专项工作审议意见,特别是民生实事项目等具有广泛性、长期性社会效应的审议意见办理结果,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持续关注,纳入日常工作进行盘点,根据情况邀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相关人大代表开展“回头看”,对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再跟踪督办,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整改落实,使每件审议意见落地有声。
五是公示公开。将调查核实过程和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人大代表公开,向群众公开,向社会公开,让全社会都参与到监督审议意见的落实工作上来,不断增加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透明度,从而增强监督实效,真正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审议意见督查落实机制建立以来,昌乐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对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教育为主、处罚为辅”道路交通执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的33项具体审议意见进行了督查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提升了人大监督实效,进一步推动了群众关心关注问题的解决,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图片新闻○
8月17日,昌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并发放“爱心头盔”。活动现场,志愿者们协助交警宣传普及安全出行、文明骑行知识,引导驾乘人员自觉佩戴头盔。此次活动增强了群众的安全出行意识,有利于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陈 颖 翟亚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