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寻婚姻制度
2021-10-11斯蒂芬妮·孔茨刘君宇编译
杂文选刊 2021年10期
[美]斯蒂芬妮·孔茨 刘君宇 编译
萧伯纳将婚姻描述为一种制度,将“被暴力之极、疯癫之极、虚妄之极也倏忽之极的激情所影响”的两个人结合在一起。“他们被要求发誓,会维持那激动的、反常的、筋疲力尽的状态,直到死亡将他们分开。”
萧伯纳的评论仍然会令我们会心一笑,因为它嘲弄了从人们深信不疑的文化理想中发源出来的不切实际的期望——婚姻应该以热烈、深刻的爱情为基础,夫妻应当保持激情,直到被死亡分离。在历史上,爱情很少被视为步入婚姻的主要原因,甚至被看成对社会秩序的严重威胁。
在古印度,在结婚之前相爱被视为一种反社会的行为。希腊人认为相思病是精神病的一种,这个观点也被中世纪欧洲的评论家们采纳。在欧洲的十二世纪和十三世纪,婚外情被推崇为上流社会中至高无上的爱情形式。欧洲的农民中流行的歌谣和故事,有很多都是嘲笑婚姻之爱的。
几百年来,贵族与国王们爱上的都是他們的情妇,而非为了政治目的娶来的正妻。皇后与贵妇们必须比丈夫更谨言慎行,但她们同样在婚姻之外寻找爱情与亲密关系。这种爱情与婚姻的截然分野,即便在中下层阶级中也很常见。
列夫·托尔斯泰曾说过,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则各有各的不幸。但当我越深入研究婚姻的历史,我就越不认同这句话。在历史上,大部分不幸福的婚姻都有着共同的特征,在时间长河中留下斑斑泪痕甚至血迹。然而,每一桩幸福成功的婚姻似乎都各有各的幸福。
【原载《报刊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