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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突发公共危机事件心理干预技术及其启示*

2021-10-11江瑞辰吴云助

医学与哲学 2021年17期
关键词:受助者个体危机

江瑞辰 吴云助

1 心理干预在突发公共危机事件中的重要性

突发公共危机事件指的是突然发生的,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或者公共安全危害的事件[1]。作为重大的压力性事件,突发公共危机事件发生时,个体的内部保护性因素(如心理韧性)首先会参与抵抗压力,当个体自身资源无法应对当前的紧急情况时,就可能会引发一系列严重的心理问题[2-3],例如,2020年的“新冠肺炎事件”就是典型的突发公共危机事件,我国民众较常见的心理应激反应包括焦虑、抑郁等症状[4]。现有的危机心理研究结果表明:心理危机干预可以改善危机事件中当事人的心理健康状况[5],并有效预防和减轻应激相关症状,如急性应激障碍和创伤后应激障碍等[1]。所谓心理危机干预指的是专业的心理卫生从业人员为处于危机中的个体提供有效心理支持与帮扶的一种技术,具体而言,它主要通过帮助事件当事人发掘和调动自身的内部潜能,以减轻焦虑、抑郁等显性症状,使其重新建立或恢复危机前的心理平衡状态。当然,如果干预策略使用不当也可能会对个体的心理恢复进程造成消极影响[1]。

早在20世纪40年代,国外就有学者针对突发公共危机事件中的心理干预策略开展相关研究[6],国内的相关研究则出现得较晚,主要集中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之后,但发展迅速。目前,心理援助相关内容已经纳入《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年~2020年)》[7],《精神卫生法》亦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含心理援助内容,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拉得出,用得上”。

2 国外常用的突发公共危机事件心理干预方法

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是同恶劣环境等各种困难作斗争的过程,在不断的斗争中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样,在危机事件中进行心理干预也是从无到有并逐渐丰富的过程。通过文献梳理,笔者发现在面对突发公共危机事件时,国外精神卫生工作者常用的心理干预方法主要有以下四种。

2.1 心理急救方案

心理急救方案(psychological first aid,PFA)是由美国国家儿童创伤应激服务中心和国家创伤应激障碍中心联合开发的。从其名称就可以看出,该方案主要用于减轻危机事件带来的急性心理创伤,促使危机事件当事人尽快恢复心理平衡,该方案主要包含八个方面的核心内容:联系并承诺帮助幸存者;让受助者保持安全和舒适状态;稳定当事人的情绪;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提供实质性的帮扶;帮助受助者与他(她)的亲密者建立联系;帮助受助者克服适应不良问题;与其他服务组织取得联系[1,8],八个方面的内容相互补充,缺一不可。目前,PFA广泛应用于紧急医疗救助反应系统[9],并得到包括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红十字会等人道主义组织的大力推荐。

2.2 危机事件压力报告

危机事件压力报告(critical incident stress debriefing,CISD)是一种包括心理报告在内的结构性回顾方法[10],它的主要目的在于识别有心理问题风险的个体并减轻当事人急性应激反应的强度,降低潜在精神问题的发生风险。具体包含七个阶段,依次是导入阶段、事实阶段、思想阶段、反应阶段、症状阶段、教学阶段和再入阶段,其中教学阶段是核心版块,指导者会通过专门化训练(如减压训练、正念冥想训练等)使得受助者习得一些具体的压力应对策略[11]。一般情况下,该方法的最佳使用时间是在危机事件发生后的2天~10天内,且经常以小组活动的形式展开,每次持续时间大约为3小时~5小时。但如果面临的是大规模灾难情况,为了取得更好的效果,则需要在事件发生后的3周~4周后进行干预[1]。作为一种创伤急性期的危机干预方法,CISD操作简单,在部分群体心理危机干预实践中被证明具有良好的效果[11]。当然也有少数研究对CISD心理干预效果提出了质疑,例如,一项研究果显示,在采用CISD方法进行干预后,患者的创伤后应激障碍症状并未得到明显改善[12]。

2.3 认知行为疗法

认知行为疗法(cognitive behavior therapy,CBT)是开展个体心理咨询或治疗时经常采用的一种方法,因为操作简单并且效果显著,在我国心理咨询实践中应用较多。通常用于帮助那些在创伤后最初几周症状没有获得减轻的个体,干预措施也通常在危机事件发生两周后进行[13]。该方法专注于改变当事人错误的认知(如信念和态度)或行为,在危机心理干预中其主要用于帮助受助者恢复有意义的生活目标,获得希望感。相关研究表明,CBT对治疗急性心理创伤具有比较好的效果,并能保持相对较长的时间[14],但在具体干预活动过程中,该方法需要受助者的全身心参与,因此其成效也容易受参与者专注力的影响。相关专家建议只有在环境中的压力得到充分控制并且当事人能够专注于活动内容时,才能实施结构化的CBT[15]。另外,有工作者尝试了非现场化的CBT干预措施,例如借助现有的新兴信息传输手段,实施简短的远程电话[16]或互联网干预[17],结果表明这些措施也能够对个体的心理重建带来积极影响。

2.4 危机事件压力管理方案

危机事件压力管理方案(critical incident stress management,CISM)是一个更加综合的危机干预方案,它囊括了危机前至危机后的整个危机反应阶段[18],CISM干预的最终目标是使受助人员能够形成对生活合理的掌控。完整的CISM包含七个核心要素,分别是:(1)危机前的准备(个人和组织层面);(2)危机后使用的大规模动员程序;(3)个体快速危机咨询;(4)简短的小组讨论;(5)较长时间的小组讨论,也被称为“关键事件压力报告”;(6)家庭内危机干预技术;(7)后续的跟进程序(例如转诊进行心理评估或治疗)[19]。CISM是从早期的危机干预和小组心理咨询程序发展而来的,专业性较强,需要由受过训练的精神科临床医生或心理工作从业人员实施。CISM提供的服务范围相对较广,可以针对不同个体的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干预措施,目前CISM已在世界各地广泛得到使用,具有较强的可靠性,日益成为一种标准的心理干预方案[18]。

以上四种心理干预方案各有所长,适合的对象和情形也有所差异,且在干预实践中得到了很好的检验,这为我们国内业界制定危机应对方案提供了参考与借鉴。

3 联合应对模型的提出

综合而言,在国内公共危机事件应对过程中,心理干预的整体成效受到政府决策单位、基层服务组织和个人等因素的影响,在具体的行动中应该强调多因素整体协作的重要性,使政府、基层服务机构以及个人参与规划,建立自上而下的系统性危机应对体系,并且心理危机干预过程应包括准备、应对和恢复三个阶段,三个阶段各有侧重,在整体危机应对过程中都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本研究依据我们特定的国情,并参照国外发达国家的现有经验,提出了危机事件心理干预的新的理论框架——联合应对模型,见图1。该框架涉及的主体有以下几点。

图1 联合应对模型

3.1 政府决策部门

政府决策机构提供有效的心理干预的能力是减少危机事件造成精神卫生后遗症的关键因素[20]。首先,决策机构是危机干预组织体系的“大脑”,能够在整个应对战略架构中提供指导和协调,在危机发生后的援助行动中,需要严明的组织和纪律,而部门之间指挥混乱、职责不清等也是救援过程中引发压力的重要因素,例如,研究者在美国2005年卡特里娜飓风事件过后的评估中发现,当地政府的应急疏散程序存在漏洞,这会无形地增加现场人员的压力,给整体救援过程带来消极影响,我国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来自全国各地的心理救援人员纷纷进入灾区开展援助行动,但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各组织之间分工不明,且缺乏沟通与协调,这会导致部分灾区群众反复受到心理干预,而另一部分人则可能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干预,进而直接影响心理援助的整体成效[21]。其次,政府决策机构的权威性与公信力较高,在危机事件中拥有发布信息并引导舆论的职能,发布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危机事件的最新进展、潜在的风险等具体信息,其发布信息的及时有效性也会影响公众的危机心理反应[22]。

3.2 基层服务组织

一般而言,在心理危机干预体系中,基层服务组织主要包括社区(或行政村)和心理服务组织等。社区(或行政村)和心理服务组织是对受危机影响人员进行心理干预的基本单元,在心理干预的组织体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中坚作用,在具体的工作中需要密切配合。在危机事件发生后,社区(或行政村)和心理服务组织的主要任务有:(1) 坚决执行上级决策部门的指令,及时准确地向辖区群众宣传政府政策和事件发展的最新信息,例如,在面对传染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时,在事件前期、流行期和末期,向公众开展卫生教育并通报最新进展非常重要[23];(2) 精准识别高风险人员并制定个性化的干预方案。根据已有的文献,笔者发现影响危机后心理反应的个体因素主要有:童年早期的生活经历[24]、精神疾病史[25]以及累积的压力源[26],因此有必要根据受助者的具体情况,采取个性化的干预策略对当事人的思维、情绪等内容施加积极影响;(3) 提供社会支持。社会支持一般包括物质支持和心理支持,其通过增加个体的内部心理资源来减少负性情绪体验,在维持个体心理健康方面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4) 短期与长期干预相结合。研究表明即时性的心理干预对于受助人员很重要,能够消除或缓解当事人的急性心理问题,另外危机事件的负面心理影响在疫情结束后仍会持续存在[27],因此有必要将提供心理急救与中长期的跟踪干预相结合,这些举措将能够影响到受助者较长时间内的生活质量;(5) 干预的过程中不可忽视一线应急处置人员。有研究使用“第二受害者”来称呼一线的救援人员或者医生[10],因为突发事件不仅给“第一当事人”(即受灾群体)带来心理损害,还会给危机事件的相关人群(如救援部队官兵、消防队员、医护人员和新闻记者等)带来较大的心理压力,例如,在埃博拉病毒疫情期间的研究发现医护人员存在着较大的心理压力,可能的原因包括自身和家人的生命受到威胁、同事的死亡、过长的工作时间等[28]。目前心理援助工作更多关注的是受灾群众,针对危机响应人员的心理援助工作还有所不足,因此,在现有心理援助工作框架基础上,我们试图将危机响应人员的心理干预也纳入整体的援助计划中。

3.3 个体层面

突发公共危机事件中,受助者个体是事件“第一当事人”,是整个危机心理干预体系中首要的直接作用对象。总体而言,在突发危机事件心理干预过程中受助者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有:(1) 配合相关人员的工作。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所有的工作需要不同角色的个体相互协调配合,受危机影响的群众需要配合指挥和救援人员的工作,当然,一线救援人员也需要服从统一安排,并接受其他帮扶人员的援助;(2) 危机中的自助活动。在突发公共危机事件中,除了寻求获得外界的支持之外,受助者个体也可以通过提升自我效能感等来增强自身的“心理免疫力”,主要通过认知、情感和行为的自我调节来增强对自身能力的信念,重新找回自己对环境的控制感,以积极应对危机事件所带来的心理冲击[29];(3) 生存信念与希望感的获得。帮助受助者获得生存信念与希望感是很多危机干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历重大公共危机事件之后,个体保持较强的生存信念和希望感是非常重要的[30],只有这样才能有生活与前行的动力,因此,在进行危机事件心理干预时,应该将生存信念与希望感的获得作为自我心理恢复或重建的重要内容。

4 结语

综上所述,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的心理干预活动是一项长期工作,未来的工作可以从联合应对模型中三个主要环节入手,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基层组织负责、社会个体广泛参与的心理危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事件前做好充分准备工作,要有详实的危机干预预案和充足的人员及物资储备,事件过程中由政府决策部门统一指挥,协调各级部门按照前期预案内容开展具体工作,积极利用网络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信息并引导社会舆论,避免引发公众恐慌情绪,社区(或行政村)和心理服务机构作为一线服务组织,相互之间紧密配合,在政府决策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利用现有的比较成熟的心理干预方案对受助人员进行及时干预和疏导,例如可以按照时间顺序依次使用PFA、CISD以及CBT,也可以使用横跨整个危机阶段的CISM,为受助者提供心理支持,同时,在干预过程中也要关注一线危机处置人员,事件后期要定期安排回访,了解干预成效并进行工作总结,为后续可能出现的新的危机事件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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