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环境效益研究
2021-10-09张芙嘉张雯玮黄奇奇
张芙嘉 张雯玮 黄奇奇
作者简介:张芙嘉(2000—),女,汉族,河南安阳人。主要研究方向:经济基础理论。
摘 要: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重点任务。碳排放权交易作为促使企业碳减排的重要手段之一,自2013年起陆续于我国试点地区实施。针对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环境效益进行实证分析,并针对性地提出关于建立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政策建议。文章选取2000年-2017年中国30个省市的相关数据,基于PSM-DID方法进行环境效益评估,得出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在试点地区有效促进了碳效率提高的结论。
关键词:碳排放权交易;PSM-DID;碳效率
目前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世界第一,治理碳排放问题迫在眉睫。碳排放权交易作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重要路径之一,应当在减少碳排放任务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本文针对中国2013年开始在试点地区实行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进行环境效益实证分析,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排放权交易机制简述
随着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和市场的建立与逐步完善,目前已有较多学者构建碳排放交易指标体系对试点地区进行研究,但鲜有文献对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环境效益进行深入实证研究。王文军等通过数据包络分析模型评价和比较了中国七个碳排放交易试点地区的碳交易体系的管理效率。孙欣等构建了由法律法规、交易体系、政府监管和交易制度执行性效果这四个维度组成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评价指标体系,并对欧盟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进行有效性评价。吴力波等通过模拟分析中国各省市的边际减排成本曲线的动态特征,提出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更适用于中国实际。杨越等通过构建由分配制度、灵活机制、控排范围、交易规则、报告与核查制度和法律制度这六个维度组成的碳交易市场投入产出效率评价指标体系,对中国七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进行评价。王勇等通过三阶段DEA模型对我国碳交易市场建立前后的碳排放效率进行评价,并分析了区域碳排放效率的差异。
基于以上已有结论,本文采用PSM-DID方法,通过对碳交易市场试点地区与其他地区在碳排放效率方面的比较来说明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对于环境效益的正向影响作用。
二、外部性理论
外部性效应是指经济主体A对另一经济主体B产生外部影响,而这种影响没有办法通过交易来实现报酬或索取补偿。外部性效应分为正外部性效应和负外部性效应,而碳排放会导致气温升高、氣候异常、冰川融化等后果,属于典型的负外部性效应经济行为。
在企业二氧化碳排放的规定情形下,上述经济主体A代指企业,经济主体B即受到二氧化碳排放影响的其他人群。现设行为主体B的预算约束为:
其中,代表经济主体B的收入,指代某个消费品,指消费品的价格,是主体B购买消费品的数量。设碳排放对于主体B 来说是一种消费品,用来表示。消费品存在负外部效应,因此边际效用为负。
根据经济效率理论,当消费品的边际替代率相等,并等于价格之比时,即,可以实现消费的高效率条件。由于普通消费品的边际效用为正,其价格为正;而碳排放的边际效用为负,但企业不存在排放成本,价格为0。因此,由于外部性效应的影响,市场无法实现高效率状态。此时,需要一定的环境规制手段,为经济个体A的碳排放制定负价格,增加其经济活动成本,并使经济个体B获得补偿,达到消费的高效率条件。
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是一种为碳排放制定负价格的环境规制手段,通过定量的碳排放权和市场交易机制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既可以约束企业总体碳排放量,也可以为技术改进和转型较慢的企业提供空间,不必为到达减排要求而大幅缩减生产量。因此,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是一种兼具强制性和灵活性、命令性和市场性的环境规制手段。
三、碳排放权交易理论
根据科斯定理,市场交易可以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优化。Coase认为污染权作为一种权利,可以类比成商品进行交易,从而优化资源配置效率。Dales则在科斯定理的基础上,利用排污权交易研究水污染问题,首次提出排污权交易的思想。本文引用排污权基本理论探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环境效益,即对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政策作用。
如图1所示,当不存在碳排放权交易时,短期内企业碳排放量可以达到Q0,此时边际外部成本达到P0,碳排放行为表现为无节制、无成本,严重影响自然生态环境。当碳排放权交易实施时,政府定量下放碳排放权Q,当企业碳排放量大于Q时,边际治理成本小于碳排放权价格,企业会选择进行减排治理;当企业碳排放量小于Q时,边际治理成本大于碳排放权价格,企业会选择购买碳排放权。当碳排放量为Q时,边际治理成本等于边际外部成本,外部性完全内部化,达到效率最优水平。对比两种情况,在碳排放权交易实施情况下,碳排放量从Q0缩减到Q,实现了环境效益的提升。
目前中国环境规制手段大体可以分为三类:命令控制型、市场激励型和自愿参与型。自愿参与型主要依靠企业的自主性,与企业碳减排的隐性收益有关,不涉及政府强制干预。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也可以起到减少碳排放,提升环境效益的作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作为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手段,是政府命令与市场交易相结合的产物,较于纯粹的命令型环境规制具有灵活性和激励性的特点。
首先,对于边际治理成本较高的企业来说,命令型环境规制给予企业必须完成减排要求的硬约束,需要企业花费大量成本治理碳排放或通过缩减生产达到碳排标准,造成企业利润减少,投入下一次生产和技术改进的资金减少,不利于企业长期持续发展和转型升级。企业没有充足资金进行技术升级又面临利润缩减风险,导致部分企业退市。高边际治理成本企业退出市场会造成大量沉没成本,降低社会资源配置效率。而碳排放权交易给边际治理成本较高的企业较大的生产调整空间,企业可以通过低于边际治理成本的价格购买碳排放权,企业花费成本相对较低,也不用通过缩减产量来到达碳排要求,企业利润调整幅度较小。并且在碳减排的社会环境下,企业有充足资金进行生产技术改进和生产结构的转型升级,发展节能减排生产技术和绿色产业,从根本上缓解碳排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