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工作实际 解决治理难题广东韶关建立镇街消防所
2021-10-09罗银娟
罗银娟
“大伯,按照规定,您这属于违规住人,如果发生火灾很危险,您得让住户搬离。”近日,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白土镇消防安全管理员李志辉在开展消防监管时,排查辖区小作坊违规住人现象,下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在过去,李志辉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后只能向韶关市曲江区消防救援大队上报网格排查信息,大队在收到信息后派出消防监督员前往现场调查取证,整个处理过程时间长、效率低。
“之前,镇街没有专门管理机构行使消防监督管理职权,因此,镇街一级开展基层火灾防控工作只能依靠说理与教育,治理效果不明显,‘看得见管不着’的治理难题一直存在。”韶关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制与社会工作科干部龙一鸣介绍。为此,该支队将目光转向镇街综合执法力量,思考实现委托执法的可能。该支队主动走访多个部门,详细了解委托执法事项、程序,结合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职责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部分消防行政执法职能委托各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赋予其消防行政执法职能,以权责清单化、职权条块化、管理制度化、人员专业化的标准建立镇街消防所,将其作为专门行使消防监督委托执法权的机构,落实火灾防控措施。镇街消防所的建立,切实加大了基层消防行政执法力度,提高了整改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延伸了基层火灾防控触角。
龙一鸣介绍,镇街消防所执法小组以镇街综合执法队员为主、政府专职消防员为辅,对于疏散通道不畅通、灭火器配备不符合标准、消防产品过期等一般事件,由镇街综合执法队员执法处理;对于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等严重违法行为,由检查人员上报,县(市、区)级消防救援机构介入处理,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分类防范、分类监管。“开展消防监督委托执法工作,是完善镇街消防监督闭环管理的重要环节,能够快速消除火灾隐患。”龙一鸣说,随着消防行政执法职能下沉,在震慑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同时,增强了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目前,该支队已在曲江区、仁化县、乐昌市建立镇街消防所,兼备垂直监督调控和属地灵活管理。已建立消防所的镇街在“三合一”“三小场所”等专项整治工作中,做到台账底数清、监管效果好,以白土镇为例,在综合执法力量的监管协助下,全镇已建立“三小场所”底数台账161 本,整改隐患76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