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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业银行开展警示教育防范金融案件风险的研究

2021-10-08张红亮

锦绣·上旬刊 2021年11期
关键词:通报违纪案件

近年来,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取得显著成 绩,但同时金融案件依然易发,银行内部特别是基层机构案件频发的问题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这些案件的发生,不仅给商业银行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对经济社会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从商业银行防范案件风险的实践来看,除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强化合规管理外,对员工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员工遵章守规意识,切实防范操作风险也是一项重要措施。从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到对员工的严格教育管理,二者相互结合才能够充分实现案件防控从治标到治本、从刚性约束到思想自觉的转变。本文研究了目前商业银行开展警示教育的主要方式,总结存在的问题,在深入分析问题成因的基础上,就商业银行进一步开展好警示教育,发挥案件风险防范作用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一、商业银行目前开展警示教育工作主要方式

多年来,商业银行针对本单位员工开展警示教育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在防范金融案件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例如,有的将银行内外部发生的典型案例编制成册,建立案例库、编印警示教育汇编等,供员工学习借鉴。有的经常性的开展警示教育培训,特别是针对新入职员工开展警示教育,为新员工系好“第一粒扣子”。有的针对商业银行发生的各类案件,从员工思想、责任落实、合规建设等方面分析原因、进行通报,促使广大干部员工自警自醒,强化责任落实的自觉;同时,从经营理念、管理方式、业务流程等方面查找缺陷和风险点,为相关业务部门完善流程、改进管理、优化系统提供依据。有的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营业网点晨会夕会,通报各类金融案件典型案例,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二、商业银行当前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当前,各商业银行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中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警示教育针对性不强。部分单位没有收集有针对性的案例开展教育,警示教育“一锅煮”“大杂烩”问题突出,教育对象与警示案例层级错位,大大削弱了教育效果。有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捡进篮子都是菜”,对案例素材拿来就用,对受教育对象不论层级、不分岗位、不按偏好,上来就讲。

二是警示教育深度不够、浮在表面。有的单位通报案例遮遮掩掩,动辄“某行”“某员工”,让广大干部员工看了、听了不知所以然;有的案例通报剖析问题千篇一律、不痛不痒,简单就事论事,没有剖析深层次思想根源和体制机制根源,难以让人触动。有的警示教育浮在表面、浅尝辄止,导致被教育对象被动接受多,主动吸收少,难以做到入脑入心。

三是警示教育存在看客心态。部分受教育对象对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還存在着模糊认识,学习心态不端正。有的走马观花看热闹,把案件当“故事”讲、当“电影”看。一些员工抱着“看戏”心态,把自己当“吃瓜群众”,只关注案件事实,对剖析反思和工作要求快速略过,甚至把警示教育案例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品头论足。

四是警示教育脱离实际,增加员工负担。有的单位不结合实际,要求受教育对象一律撰写心得体会,给员工增加了负担,导致员工的排斥心理,没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警示教育在银行基层网点大多会安排在班后进行,有的甚至每周都要开展,过于频繁地开展警示教育占用了员工休息时间。

三、问题原因分析

针对上述问题,认真分析问题的根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仍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错误观念。有的单位“家丑不可外扬”的错误观念根深蒂固,不愿意主动揭示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行动上表现为习惯对辖内发生的案件捂着盖着,秉承“低调处理”的原则,能不通报就不通报。

二是在组织实施上,准备不足、质量不高。部分单位不主动挖掘警示教育案例素材,发生了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没有及时进行警示通报,过度依赖上级或外部单位通报的案例。有的警示教育宣讲人员能力不够,自身知识储备不足、应变能力不强,对反面案例深入剖析不够,宣讲案例简单宣读文件,警示教育质量大打折扣。

三是在具体落实上,仍存在形式主义问题。有的单位或个人工作主动性不足,应付了事。抱着完成任务的想法,行动上表现为仅仅是在会议、报告等“纸上说教”,或是拍照片、做签到表、撰写心得体会等过度“痕迹”行为。导致警示教育仅满足形式不注重实质,做完“规定动作”就草草收场,久而久之让广大干部员工认为警示教育就是走个形式、搞个过场,不仅没有起到正面效应,反而产生了一些副面作用。

四是在体制机制上,尚未形成合力。从商业银行开展警示教育主体来看,既有纪检监察部门对职务违法犯罪和腐败类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也有内控合规部门对业内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如果从机构层面缺乏对警示教育的系统性安排,对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的职责分工不明确,就会存在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现象,难以形成合力。

四、加强和改进商业银行警示教育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在深入分析问题原因的基础上,总结各商业银行好的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工作,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警示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是建立警示教育责任制。商业银行纪检、法律、合规、宣传等部门在开展廉洁意识教育、法律意识教育、合规意识教育和正面典型教育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使反面警示和正面引导深度融合、形成合力。另一方面要压实经营管理部门抓条线、抓层级的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化警示教育工作格局。

二是把握警示教育侧重点。聚焦重点领域,以权力集中、资源富集和资金密集的领域为重点,围绕信贷经营、授信审批、集中采购、选人用人、投行资管、普惠金融等重点业务领域开展警示教育。紧盯员工违规违纪违法易发多发行为。督促各单位及时梳理总结本单位近年来案件类型,分析员工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较为集中的类型,以易发多发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为重点开展警示教育。

三是加强警示教育针对性。系统总结各类型、各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案件类型、案件实施者特征两个维度出发,对案件成因进行全面体检、综合会诊,以多样本分析探寻其中的病灶机理,实现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从案件类型出发,将案件类型与员工所属机构层级、员工级别、所属条线和岗位进行相关性分析,以分析结果为依据,精准区分警示教育对象,量身定制教育内容,实现同病共治。

四是提升警示教育便利性。开展“互联网+警示教育”,用好线上教育平台,让所有员工随时随地都可以在“指尖上”接受教育,既扩大警示教育辐射面,又提升学习的便利性。定期通过后台调取数据,对各机构组织学习情况、人均学习时长和次数、案例点击量排名等指标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通报,为评估和改进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提供依据。

张红亮(1987-),男,山西临汾人,中国建设银行党务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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