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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传媒规制 明确传播伦理

2021-10-08李俊海

传媒 2021年17期
关键词:舆论监督公民信息

李俊海

当前,迅猛发展的媒介技术更新了信息传递路径,扩大了信息传播范围。新媒体以互联网为依托,赋予了网民话语权。然而,部分人受利益诱导,为博人眼球故意散布虚假信息,导致信息环境乱象丛生。如何完善新媒体传播法律法规体系和伦理规范体系,对新闻传播进行动态监管,一直是学界讨论不休的热门话题。由顾理平教授所著的《新媒体传播中的法规与伦理》一书从上述问题出发,基于中国实际情况,探讨了新闻传播法规与伦理的诸多方面,兼具理论价值与实践价值。

新媒体时代公民隐私保护面临难题。该书秉持问题意识,对大数据时代公民隐私保护现状展开了分析。新媒体开拓了信息传递的渠道,却也增加了信息传输的风险,部分平台为谋取私利,未经用户同意将其信息出售给第三方。该书分析了新媒体时代公民隐私泄露的特点,认为渠道多元成为显性特征。这些年,一些社会热点事件往往是通过新媒体平台曝光,公民隐私也牵扯其中,新媒体平台成为信息发布者牟利的工具。信息发布者将个人隐私作为舆情反转的武器,甚至违法展开人肉搜索,在网络平台上直接发布搜索结果,对当事人造成心理伤害。新媒体得到广泛应用后,公民隐私保护难度进一步增大。在人人都是自媒体的大环境下,一些唯利是图的人为个人利益上传他人信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该书站在时代前沿,考察了公民隐私保护的现状,指出了当前我国法律体系存在的薄弱之处,提出将法律体系优化作为公民隐私保护的重中之重,体现了作者的远见卓识。在看到问题的同时,作者从多角度探究了导致公民隐私泄露症结并分析存在的原因。

首先,作者探讨了互联网开放性与公民隐私泄露的关系。大数据时代公民隐私数据的收集更加简单,隐私数据处理并未得到关注。技术加速了信息共享,其中包含大量的隐私数据信息,关乎公民个人隐私权益。部分公民选择与同伴共享信息,却在共享过程中出现信息窃取情况,致使隐私数据被二次使用。其次,作者分析了新媒体发展规律,讨论了新媒体的得与失。新媒体发展到今天,确实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与娱乐方式,提高了社会运转效率,促进了各行各业的革新,但同时新媒体也存在局限性,特别是容易与公民隐私保护发生冲突。在市场经济背景下,新媒体需要寻求利益获取的方式,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而利益追求容易导致个人隐私的泄露。作者还考察了新闻传播外部管理情况。当前我国基本建立了公民隐私信息保护框架,对手机应用模糊地带等进行监督管理,注重关联方信息共享,力求落实公民隐私保护。在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保护已是箭在弦上,但与网络隐私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仍然较少,关于新闻传播中的公民隐私保护研究明显不足。由于法律管控不力,一旦出现公民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的情况,责任主体很难划分,责任大小的判定存在困难,互联网的社会治理目标无法顺利达成,公民隐私保护任务仍然任重而道远。

新媒体传播需要坚守道德与法律底线。该书讨论了新媒体传播中的权利与义务问题,认为新媒体必须保护公民信息安全,保障公民隐私权。学界关于新媒体传播的论述数不胜数,该书从法律与伦理角度展开评述,体现了一种创新意识。与前人的论述相比,作者重点分析了新媒体时代虚假新闻产生的逻辑,认为虚假新闻出现与传播主体密切相关。这些年,伴随互联网规模的不断扩展,我国网络平台越来越多,其从业人员群体越来越庞大,在新闻传播主体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但与传统媒体相比,新媒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相对较低,尤其是部分网络编辑来自商业网站,其上岗要求不高。由于接受专业培训较少,专业能力不足,很容易在信息传递时出现违背职业道德的情况。

伴随互联网飞速发展,新媒体平台涌现出大量的大众传播者,然而这些大众传播者并未接受过系统培训,个人素质良莠不齐,导致新闻内容真假参半。在明确新媒体传播主体的同时,作者阐释了虚假新闻的概念。所谓的虚假新闻,是指内容本身不真实存在误导他人嫌疑的新闻。有些新媒体传播者借虚假新闻制造噱头,通过炒作等扩大信息传递范围,导致不实的新闻在网络泛滥。由于网络监管滞后,对不实新闻的追查时间较晚,导致互联网中有大量谣言存在,对社会生活产生不利影响。为稳定新媒体传播生态,作者从理论高度揭示了虚假新闻治理的必要性:大量虚假新闻充斥网络,只会模糊网民的视线,影响网民的判断,导致大众对新媒体失去信任。因此,无论是作为新媒体从业人员,还是作为新媒体监管者,都应该清楚新媒体传播的权利与义务,自觉抵制、坚决整治虚假新闻。

从当前来看,我国新媒体生态秩序局部波动,整体稳定。除虚假新闻外,舆论暴力、舆论绑架、极端舆论等行为也时有出现,使网络舆论监督长路漫漫。作者始终怀揣着问题眼光,试图寻找解决问题的答案。该书对网络舆论监督失范的原因展开分析,认为舆论监督主体过多、舆论监督范围有限、舆论监督力度较小等是导致网络舆论监督失范的直接原因,而新媒体传播法律与伦理体系存在漏洞是导致舆论监督失范出现的深层原因。在问题梳理的过程中,作者始终思考对监督失范的化解对策:主张完善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突出新媒体传播中法律的规范作用,通过法治建设推动新媒体的可持续发展;主张加强媒体自律,通过倡导行业自律规范媒体从业人员的个人行为,加大对新闻传播主体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新闻传播主体的综合素质,打造一支道德水平高、学术素养高的专业队伍;主张增强监督意识,使道德教育与社会监督密切配合,在全社会范围内构建监督机制,并让人民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使新媒体从业人员发挥监督作用,在出现失范行为时立刻纠正改进。此外,该书还强调发挥传统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弥补新媒体的不足之处,使新旧媒体水乳交融,最终坚守道德与法律底线,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使新媒体走向更远的未来。作者将着眼点放在新媒体传播上,集中讨论了新媒体传播的得与失,从道德与法律两个社会治理的维度论述了传递真实信息与解决监督失范行为的必要性,提出了可行性较强的实践举措,体现了作者独特的研究视角与前瞻性的研究视野。

新媒体传播应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该书立足我国的新媒体环境,探讨了新媒体传播对社会责任的担当。一是弘扬社会主旋律。新媒体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用正面报道引导社会舆论。新媒体应该自觉担当政府的“传声筒”,第一时间传播最新政策文件,在全社会范围内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期以来,各大主流媒体积极落实社会责任,以正面报道弘扬主旋律,使社会呈现奋发向上的风貌。二是创新舆论引导模式。单一事件很难吸引受众的注意力,作为新媒体从业人员需要创新新闻采编模式,对新闻信息进行故事化包装,增强新闻内容的可读性和趣味性,让新媒体新闻变成吸引眼球的“万花筒”。三是更新传播理念。现代社会飞速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相应改变,信息传播也应该关注百姓民生,让大众感受到新闻就在自己身边。记者编辑应该深入到群众中,让新闻内容更加“接地气”。四是打造现代化新闻传播“新高地”。新媒体如今已经渗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过去单一文字类的新闻逐渐被取代。当前宜融入多元化的音频、视频和图片材料,利用新媒体扩大新闻传播影响力,提高新闻制作的精度,不断打造现代化传播“新高地”。

本书还探讨了新媒体传播的社会价值与意义:一是有助于在信息时代培养公民的理性精神,体现了作者对新媒体发展的长远思考;二是发挥新媒体传播在爱心培育方面的积极作用。当前社会各种思想激烈碰撞,新媒体也存在媚俗化倾向。部分平台为迎合市场需求,投送媚俗信息,使新媒体形象大打折扣。少數媒体从业者忽视了新闻传播的根本目的,故意传播低俗信息吸引受众注意,媒体之间互相成为信息源,与社会责任渐行渐远。除媚俗化倾向外,新媒体还存在越位与缺位问题,无法在媒体监督时把握尺度。监督过严会限制新媒体的发展步伐,监督过松会导致舆论监督沦为形式化的产物。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新媒体从业人员很难保持客观性,应用理性思维寻找新闻线索,做到监督有度。要解决好上述问题,新媒体必须与传统媒体融合,加强行业自律,落实社会责任,在互联网中开创一片净土,安放属于公众的个人隐私。纵观整本书可以发现,该书集中探讨了新媒体传播中的法律与伦理问题,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构思全文,使全书脉络清晰条理性强。

该书从当前我国新闻传播的现状出发,在问题意识的引领下找到了大数据时代公民隐私保护的症结,并科学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内容条理清晰、层次性强。无论是对于现状的论述,还是对于问题的剖析均结合实情,皆深入透彻、鞭辟入里,体现了作者严谨的逻辑思维与扎实的学术功底。

作者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本文系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大数据视野下社会治理法治建设评估方法及其应用研究”(项目编号:18CFX0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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