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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百年征程中民主集中制之独特优势与治理效能

2021-10-08乔贵平

人文杂志 2021年9期
关键词:民主集中制民主优势

乔贵平

〔中图分类号〕D26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 (2021)09-0001-09

近代以来,在中国社会各种政治力量先后提出了各种各样的主义、救国方案都以失败告终的大背景下,肩负特殊使命的新型政治组织——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登上中国政治舞台。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太平天国运动、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辛亥革命接连而起,各种救国方案轮番出台,但都以失败而告终。中国迫切需要新思想引领救亡运动,迫切需要新组织凝聚革命力量。”中国共产党有效地组织凝聚起最大多数民众,改变一盘散沙的状态,最终完成了中华民族救亡图存的命题,团结一心谋复兴。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在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复兴事业不断前进的百年历程中,民主集中制把党的组织和国家政权有效地组织与链接起来。“国家政权应该怎样组织?国家应该怎样治理?这是一个关系国家前途、人民命运的根本性问题。经过实践探索和理论思考,中国共产党人找到了答案。”民主集中制确立了组织内部的权力分配关系和权力运行方式,把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机粘合在一起,使党成为坚强有力地领导现代化建设的政治组织。踏上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中国共产党深入推进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探寻民主和集中有机统一起来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彰显民主集中制的显著优势。

一、百年奋斗历程书写民主集中制的发展脉络

任何政党都是按照一定的原则和秩序组织起来的有机整体。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程呈现着民主集中制在党和国家建设发展过程中的演进脉络。“在党的历史上,我们看到,民主集中制在党纠正所犯的错误、勇于自我革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重大历史转折意义的遵义会议、十一届三中全会之所以开得好、开得成功,民主集中制起了保障作用。”中国共产党极强的纠错能力的实现靠的就是成功运用民主集中制解决面临的突出问题,其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与实践经历了一个从初步探索、逐步拓展、进一步健全再到接力探索的过程,推动这项根本制度不断丰富与创新。

1.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主集中制的初步探索与应用

中国共产党自建党初始就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进行党的组织建设。此后,中国共产党通过历次革命实践的洗礼和经验总结,不断明确了民主集中制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并进行理论阐述。

建党之初,中国共产党人对民主集中制缺乏清晰的认识,更多处于借鉴与探索层面。中共二大上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部党章等决议反映出民主集中制的基本思想,主要在“集中权力”“少数服从多数”“上级服从下级”等条文规定中体现。中国共产党第五届中央政治局根据五大委托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中第一次出现“民主集中制”的表述,規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中共六大党章中第一次明确规定民主集中制为党的根本原则,并具体规定与解释了它的三条内容。之后,中国革命实践中出现了几次党领导上的错误教训,也暴露出尚处幼年的中国共产党对这一制度有效应用的缺失,反映出早期中国共产党人对民主集中制认识与实践的不充分。“从毛刘周朱开始,中国共产党才真正形成了一个稳定的成熟的领导集体。以前的领导都是很不稳定,也很不成熟的。从陈独秀起,一直到遵义会议,没有一届是真正成熟的。”遵义会议之所以能成功召开并实现重大历史转折是民主集中制发挥了重要作用。《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把“确立了毛泽东同志在中央和全党的领导”,作为“中国人民获得解放的最大保证”。遵义会议以后,中国共产党逐步确立了毛泽东的核心地位,确立了强有力的党中央权威。随着革命实践的发展,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领导中国革命前进的过程中,开始深入结合中国实际,在理论和实践上丰富着民主集中制的内涵。毛泽东在党的七大政治报告中明确将民主集中制作为新民主主义政权的组织原则。随后通过的党章将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组织机构原则,解释其涵义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领导下的民主”,并对党的各级组织关系、党员与党组织关系等具体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1948年9月党中央在总结了党内实行集体领导的成功经验基础上,扩大了在全党实行集体领导的范围,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对于加强党的集体领导起了重大的作用。中国共产党人对民主集中制有了初步的科学认识并应用于中国革命实践,为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提供了厚实的组织基础。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对民主集中制本土化的实践应用主要体现在通过民主集中制凝聚社会各个阶级的力量进行社会革命,实现对革命阵营的领导。作为联结党的建设、局部政权建设和军队建设三位一体的关键机制,民主集中制在实际运行中主要以作风建设的方式开展实践,并未成为严格的制度,但对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重要组织原则在中国革命中的必要性及内涵有了清晰明确的判断,为新中国成立后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奠定了基础。

2.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民主集中制的逐步拓展与完善

新中国的成立使中国共产党以执政党的身份投身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事业,民主集中制由党的组织原则通过国家的法定程序拓宽至国家政治生活的其他领域。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所处的环境由革命战争向和平建设转变,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不断拓宽民主集中制的适用场域,创造性地把其运用到新型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建设领域中。1949年第一次政治协商会议确定民主集中制作为国家的组织原则和制度,1954年宪法规定横向的国家权力组织方式,即国家行政机关由人大产生并对人大负责,以宪法的形式确立了民主集中制的政体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中共八大党章对民主集中制内涵进行了新的阐述,从集中“领导”下的民主改为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这一更为科学的表述沿用至今。总纲和第二章对民主集中制做了比较充分的规定,增加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条件、党的上下级关系以及党的中央与地方组织关系、政策问题的讨论和决议的执行等方面的内容。长期以来,由党的集体决定重大问题已经形成一个传统。

新中国成立后,从党章和宪法的高度确立了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和国家的组织原则,为当代中国的发展进步奠定了制度基础。在之后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过程中,尽管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加强对民主集中制的理论认识并强调在实践中贯彻这一制度,但从实践效果看,1957年以后,尤其是影响全局长达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时民主集中制遭到严重破坏,给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巨大灾难。

3.改革开放新时期民主集中制的进一步健全与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在理论实践中逐步恢复完善民主集中制,开始了贯彻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新阶段。邓小平在1979年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指出,民主集中制“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不可分的组成部分。”民主集中制的实施要有一套具体的制度规定才能落到实处。1980年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从制度上恢复和健全党内民主、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促进党的团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形成了组织建设的鲜明特征。1982年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继承了党的八大党章对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基本原则,同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党的百年征程中民主集中制之独特优势与治理效能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民主集中制的内容进一步扩展,包括了纵向的国家结构形式即中央与地方的组成方式,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政体内容。民主集中制在坚持和完善的过程中,开始走向由组织原则向制度机制的建设阶段。

改革开放新时期确立了民主集中制在政治生活中的根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的重要地位。为了更好地落实这一制度,民主集中制被提升到“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的高度,并向决策和执行领域进一步发展,凝结形成“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作为执行的制度机制。中国共产党根据自身实践发展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进一步明确“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组织制度、领导制度、决策制度,也是党内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并通过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改革党内选举制度等具体制度机制建设,推动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化建设。对民主集中制的建设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进程而不断前进,中国共产党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探索和完善,以与时俱进的品质继承和发展民主集中制的传统,使这一关乎党的建设的根本制度不断走向成熟。

4.新时代民主集中制的接力探索与再发展

进入新时代,民主集中制不断适应形势任务的变化,在继承的基础上再发展,开辟了党对民主集中制认识的新境界。同时,民主集中制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等问题不断显现。“民主集中制过时论”等历史虚无主义错误思潮時有出现并延伸到政治领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注重发挥民主集中制的独特优势,从举措方法上聚焦解决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民主集中制理论与实践的守正创新。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最大制度优势,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同坚持民主集中制是一致的。以党章的形式确立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条增写“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两个维护”上升为党的政治纪律,是中国共产党对民主集中制这一重要经验的升华。同时,《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保证了地方党委在本地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的发挥。“领导核心就是集中集体智慧的‘大脑和‘枢纽,因此,维护党的核心和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民主集中制的题中应有之义。”深刻的社会转型要求强有力的中央权威以有效应对赶超型现代化所面临的各种挑战。这一制度优势体现了全党和人民的利益,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

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要求以具体的制度推动民主集中制形式和内容的不断创新。“两个维护”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对民主集中制的创造性运用,并体现在党的各项制度法规中。第一,民主集中制成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武器。党的十八大通过的党章在总纲中增加了“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内容。2016年修订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将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内政治生活健康进行的重要原则规范,强调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机制,各级党委领导“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的工作作风,党委会领导下民主决议、集体决策的工作机制。第二,民主集中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2016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2018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了对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化建设,分别从强化党内监督,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和严格党内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方面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第三,民主集中制重大原则在组织工作中的贯彻与落实。党的组织体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组织工作的主要内容。2014年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将民主集中制列为培养选拔干部的原则之一,之后通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具体细则继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纪律。2021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组织工作遵循的主要原则之一,并在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组织制度体系。

二、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具有的独特优势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地重视民主集中制建设,不断将其推向深入,从最大制度优势的视角进行创新发展,从巩固强化党的领导和建设、提高党治国理政效能等方面探寻民主集中制的独特优势。民主集中制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制度、领导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特点,对外展示中国制度、中国模式的丰富内涵和深厚底蕴,对内巩固执政党建设、国家治理的坚实根基和强大动力,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成熟定型的过程中发挥出独特优势。

1.密切联系群众,凝聚中国力量的鲜明政治优势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一方面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与人民群众始终保持紧密联系,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作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能够在治国理政中集中力量办大事、解难题。民主集中制以其独特鲜明的政治优势助力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凝神聚力,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迎接新的变局和挑战。

民主集中制显现了中国共产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政治优势。百年奋斗历史中,中国共产党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工作中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应用。”民主集中制为中国共产党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提供根本的方法原则和制度依靠。“民主集中制的方法,是一个群众路线的方法。先民主,后集中,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领导同群众相结合。”借助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原则,更广泛地维护好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成为党的群众工作的应有之义。“从群众中来”说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党的工作必须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广泛采集群众之声,问政于民才能施政为民,这也是“民主基础上集中”的过程;“到群众中去”表明党的工作的开展,政策的落地,决策的执行必须回归群众,而群众的意见往往带有单纯朴素分散等特点,需要在工作中提炼凝结,以更科学民主有效的成果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认可,这也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过程。对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使得党的工作有了科学正确的工作方法,使党在治国理政过程中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和谐健康的互动与紧密有效的联系。

贯彻健全民主集中制可以发扬党的领导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党在密切联系群众的基础上,团结更广泛的群众,才能凝聚集中起治国理政的强大力量。“民主的基础”正是在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中吸纳各方主体,发挥各自作用,提供各自智慧投身治国理政的事业中。而当面对重大突发事件、脱贫攻坚、生态治理等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问题,“集中的指导”可以形成党对全局的整体把握,迅速有效地集中起各方力量,实现攻坚克难,彰显民主集中制的制度效能。中国共产党百年来的革命经验和执政实践表明,以党的集中统一激发力量活力,团结联系广泛的群众,共同凝聚起办好大事、解决难题的强大合力,这也成为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最鲜明的政治优势。

2.严密的组织体系,规范权力运行的有效组织优势

组织能使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倍增。统一的有组织的整体是中国共产党的独特组织优势,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推进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和复兴事业过程中始终重视发挥和展现这一独特优势来凝聚力量。这一组织优势从“量”的方面突出表现于我国庞大的党员人数和党组织数量,且包含层次广、覆盖面高;从“质”的方面则集中表现在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严密组织架构,这是世界上任何其他政党都不具有的强大优势。组织严密和统一是党的优

党的百年征程中民主集中制之独特优势与治理效能良传统和独特优势。究其实质,正是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下,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体系才能越发严密系统,组织运行才能更加规范有效。

具体来看,民主集中制下的组织优势主要体现在对党内机构之间权力架构和权力运作方式的优化协调。民主集中制作为共产党的权力架构与运行方式,在实践中充分提升了党的组织行动能力和运作效率。中国共产党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开展强化组织建设,一方面在党员权利的维护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尊重认同等方面积极发扬党内民主,使全党智慧充分发挥出来,为党的集中统一提供正当性与合法性的民主基础。“一切发展党内民主的措施都不是为了削弱党的必需的集中,而是为了给它以强大的生气勃勃的基础。”中国共产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历史实践证明,保证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维护党中央权威至关重要;另一方面,为了更好地使全党智慧得到正确的集中,建立了以党的委员会为中枢的领导体制,形成了一个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坚强有力的中央领导集体,形成了党委的功能性与层级性集权,实现了民主集中制在組织建设基础上组织优势的充分转化。

如今,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拥有9500多万党员、46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的百年大党。数量如此庞大的队伍按照民主集中制组成统一的整体,为实现共同的目标而奋斗,这是巨大的组织优势。党的组织规模日益庞大,组织力量不断增强,同时党在组织建设中面临的问题也更加深刻复杂。民主集中制将组织体系下的党员、党组织等主体进行有效协调,将党的执政理念、组织意识、纪律精神、方针路线充分地凝聚整合,党员组织活力得到不断激发,使党团结成为一个更加伟大有力的“统一整体”。

3.传承治理密码,优化国家治理的强大制度优势

民主集中制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组织活动的基本原则,这就从治国的角度明确了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地位。现有国家机构运行中,由人民产生并赋予权力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其他国家行政、司法、监察等机关都由其产生并对其负责,受其监督,确保全体人民更好地行使国家权力。民主集中制也是决策过程的一般原则,实现了形式与过程的统一,在动态的运行中发扬了既有民主又有集中的优势,实现了国家权力的健康运作,这是其他现代政体所不具有的强大优势。“民主集中制也是我们的优越性。这种制度更利于团结人民,比西方的民主好得多。我们做某一项决定,可以立即实施。”作为政体的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中彰显的制度效能有目共睹。

发挥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优势也成为中国进行大国治理的秘诀之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以民主集中制的有效模式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一方面,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化建设促进了国家治理实现更有效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部署,使各项制度相互结合、互动完善,将制度效能发挥于国家发展的各个领域内。“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和国家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另一方面,在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原则下,以政党作为一个强有力的政治组织能够更为有效地动员与整合资源,从而在国家的政治变革与社会治理的关键环节中发挥核心作用,形成中国模式下的有效治理机制。中国共产党充分发挥在国家治理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在强化纪律建设、严格党内监督、规范党内政治生态等举措下,党的建设质量显著提升,进而将党的政治力量与民主集中制有机结合,凝聚形成国家、政党、人民的强大整体力量,为高效的国家治理打下坚实基础。在展现制度特点和优势的过程中,民主集中制已成为我国国家制度的重要特征和治国理政的强大制度支撑与保障。

4.民主与集中动态均衡,协调各方的显著工作优势

民主集中制既是中国共产党生存发展的制度和原则,也是在实际工作中科学有效的方法和机制。中国共产党在用人、决策、执行、监督等各项环节中形成了一套集中与民主相结合的高效工作机制。民主与集中相互依存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体现了上级与下级、部分与整体、组织与个体的有机统一,保持了执政团队、施政方针和政策的连续性。“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重要经验,是一个成熟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最大建党原则。”民主集中制以其民主决策的正当性与集中执行的有效性成为执政党加强内部团结统一、提升工作成效的显著工作优势。

从工作作风来看,中国共产党以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规范党在实际工作中的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其中既有以调查研究求真务实、联系群众倾听呼声的民主原则体现,又有从严治党、严格自律等加强自身建设保证党的科学领导、长期执政的集中原则体现。从工作方法来看,中国共产党形成了一套党委会为核心的有效领导体制,将党的领导作为最高原则贯穿其中,在实现党委集中领导的同时注重避免少数人的专断,以民主集中制作为基本的决策原则和方法,以集体讨论、会议决定、个人分工负责等方式保证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层层落实。从工作机制来看,民主与集中的有机统一贯穿于党的各项工作之中。在用人机制上,规范选人用人的机制与过程,以党管干部的原则机制推动选人用人过程的公平民主、公开公正。在决策机制上,以民主基础上的决策促进集中领导下的政策执行,强调少数服从多数等具体决策方法,同时注重广开言路、团结协调,在高效决策的同时努力做到凝聚共识、民主决策。在执行机制上,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有效结合,上级党委领导与一把手的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在具体执行中强调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避免执行不力以及责任不明等现象妨碍正常的工作进度和效率。在监督机制上,一方面有党内专门的纪律检查组织及机制进行自我监督,通过民主与集中的有效结合“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充分调动起来,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另一方面以党务公开、基层评议、人大问责等方式完善党内外民主保障下的监督机制,更为有效地规范权力运行。

中国共产党运用民主集中制的工作方法实现了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自身建设的有机结合,将权力集中于党委的统一领导;在权力运行中以民主方式协调各个主体与环节,保障着工作主体的团结统一、工作内容的高效执行、工作成效的长久保持。民主集中制下各工作主体组成一个“既合理分工,又密切协作,既充分发扬民主,又有效进行集中”的统一整体,“克服了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等不良现象,避免了相互掣肘、效率低下的弊端”,充分体现出民主集中制科学合理有效的显著工作优势。

三、把民主集中制的优势转化为治国执政的强大合力

正是坚持和发挥民主集中制这一最大优势,使中国共产党成为长期战略规划能力、决策执行的效率、社会整合能力、培养选拔执政团队的能力、自我革新能力超强的政党。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运行机制,实现制度优势向治国执政的合力效能的持续转化。

1.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中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

新时代更好实现民主集中制的优势转化必须从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开启,从党组织的权力运作到党内法规建设,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中持续推动制度优势的效能转化。

推进党委会制度的完善创新,在强化党组织权力运作过程中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委会工作体制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核心保障,要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推进党委会工作体制的创新完善。一方面,要继续保持党委会体制下强有力的集体领导。各级党委在党章和相关纪律法规的指导下形成统一指挥、团结有力的领导集体,确保中央或上级组织的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另一方面,要不断推进党委会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创新党委会的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工作机制,增强领导集体活力。在常委会集中统一领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党委全体成员的决策代表作用、纪委的监督規范作用,形成权力合理搭配、明确分工的工作机制,防止个人或者少数人专权、包办现象的发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修订印发为代表,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党委会的工作,在推进完善党委会工作机制的同时规范着民主集中制的落实,保障发挥其执政治党的自身优势。

完善民主监督制度体系,补齐民主集中制在执行中缺乏监督保障机制的短板。民主监督作为党内民主集中制执行落实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实际运行中容易缺失或明显弱化于决策、执行过程。完善民主监督制度体系既是发扬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的要求,也是规范权力运行,实现更好集中领导的保障。从自身的制度建设上,党员民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基本方式,要进一步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党务公开透明的程序方式不断丰富拓宽,鼓励党员有根据地提出意见、反映事实、展开批评。从外部保障上,以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为路径建立起有效的问责机制。党委领导成员的权力职责要相匹配,对于实际工作中产生的失误及时问责追责,合理落实改错纠错机制,对独断专行、搞“一言堂”等严重破坏党内民主生活、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行为建立起具体的惩戒制度和处分标准。明确权力执行主体,在具体决策执行过程中更好地落实责任主体,以规范权力运行为目的督促相关主体履职担责。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制度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得到不断完善。通过对巡视对象执行党章党纪党规、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全面的政治体检,在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的过程中实现有效监督,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方式。

2.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贯彻和发展民主集中制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拓展了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制度载体和发展空间,关系到治国理政的成效。制度体系和治理能力之间的内在逻辑实质上是政治过程中的组织原则问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领导制度、组织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的问题。作为政治过程的民主集中制将制度体系转化为治理能力,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新发展。“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就是必须通过民主集中制的办法,广开言路,博采众谋,动员大家一起来想、一起来干。”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通过对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化构建与法治化保障实现制度优势向治理优势的有效转化。

以制度化的方式呈现民主集中制的优势。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化建设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创新和发展民主集中制的基本方向,也是新时代党的制度建设的核心内容。通过党内民主的制度体系、民主决策体系的程序化和民主监督机制的完善化构建起民主集中制下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在国家治理体系构建并发挥优势的过程中,决策监督等环节的程序化、机制化尤为重要。在决策环节,要进一步健全党集中领导下的议事机制和提议表决的程序,发挥好党代会、党委会等制度的优势和作用;国家治理模式下充分发挥好人大、政协等组织机构的决策作用,健全相关公共利益的下情上达机制、沟通协商机制等程序和制度,提升各级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在监督环节,在加强党的监督体系建设的同时,要继续创新和完善对国家权力的制约监督机制,不断形成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的司法监督机制、审计监督机制、执行监督机制以及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等,实现不同职能机构部门的统筹协调与相互制衡,将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效配合。

以法治化保障民主集中制的落实。党中央把民主集中制纳入全面依法治国范畴,通过完善和充实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和规定来增强可操作性,以发挥其治理绩效的整体优势,同时从体制、机制上把防错纠错的法治短板补上去。“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一方面,既要在民主集中制的指导下完善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体系,又要通过健全党内法规进一步规范党内生活、党内秩序、党内关系、党内行为,保障民主集中制在党的各个主体、不同环节的执行;另一方面,以宪法为原则细化民主集中制的相关规定,以立法的形式保障规范民主和集中的各自落实,对一把手行为职责、群众有序政治参与、集体领导的决策执行程序等一些具体内容进行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通过一系列法治化的建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补齐民主集中制的法治短板,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不断提升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以及国家社会整体公信力。

3.抓住領导干部这一关键主体完善和健全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执行的问题关系着一把手怎样当、怎样实行集体领导的重要问题。“领导工作不仅要决定方针政策,还要制定正确的工作方法。有了正确的方针政策,如果在工作方法上疏忽了,还是要发生问题。党委要完成自己的领导任务,就必须依靠党委这‘一班人,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发挥展示好各级领导干部这一关键主体的典范带头作用,将民主集中制优势转化为领导统筹新时代政治实践和工作实际的有效力量。

一是,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责任担当。民主集中制建设是领导班子建设的永恒主题,执行力是衡量一个领导班子建设水平尤其是一把手领导能力的重要标志。领导干部要正确处理好实际工作中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既要防止出现主要领导发扬民主不足、团结包容不力、过分专权揽权的行为,又须避免出现集体领导下名义上负责而实际责任主体不明确、不落实的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应当主动担负起领头羊的角色,既要做到广泛参与、集中智慧,又要有勇气拍板子、做决断,对于集体决策中的失误问题明确责任,不逃避、不推诿、不扯皮,依法依规落实追究责任,保障全体成员的民主权利和统筹协调好集体领导下的全局部署。

二是,提升领导干部的民主集中制素养,真正发挥班子集体的领导作用。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最基本的规矩,是领导班子的根本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认真遵守和模范执行民主集中制是对每一名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一方面,民主素养是领导干部能力培养与提升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主动接纳听取民意,严格遵循制度、履行程序、开诚布公、直面问题;另一方面,领导干部要善于集中,集中经验智慧、集中资源要素,在集中各方力量、统筹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反映和实现更广大群众的呼声诉求,进行科学合理的决策。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民主集中制的专题教育和学习,提升对民主集中制重大原则的认同度,提高领导干部践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行动力。

三是,通过公布“权力清单”和“权力流程”把一把手置身于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之下。“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要着力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日常管理监督,以提升对领导干部群体内部的有效监督。以更公开透明的形式向公众和其他监督主体展示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过程以及权力职责的有效范围,以更广泛有力的监督规范领导干部行为,督促其在贯彻民主集中制过程中主动推动、以身作则,实现干部个人与制度体系的良性配合、优势转换。

4.在深化改革中全面推进民主集中制的中国方案

制度是国家实现治理的基本工具,决定着国家发展的空间与活力。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最大的制度优势,包含着中国共产党建党、执政与治国的组织逻辑的统一。扩展到国家制度层面,民主集中制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蕴含着区别于西方分权模式的强大政治制度生命力。“我们采用民主集中制,而不采用资产阶级议会制。”“不必搞资产阶级的议会制和三权鼎立等。”有效、管用的好制度是硬道理。民主集中制既是权力结构的组织原则,又是这一权力结构的运行原则,充分体现了组织形式与组织过程的统一性,体现为治理绩效上的强大优势。民主集中制的制度特性与功能集中体现在国家治理的有效性,在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防止软弱涣散、一盘散沙的弊端中凸显其科学、合理、有效的现实优势。

在完善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中增强和扩大民主集中制的功效。“我们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和原则,促使各类国家机关提高能力和效率、增进协调和配合,形成治国理政的强大合力,切实防止出现相互掣肘、内耗严重的现象。”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民主性,以代表制民主保证国家组织的人民性,保障人民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当家作主的地位与权力。正确高效的集中确保民主走向有效实践。我国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形式避免了西方民主国家的权力分散与牵扯,在于其议行合一的集中优势。在党的领导下确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效落实,在不断加强人大立法监督职权、保障人大最高权力地位的进程中更好地发挥民主集中制原则下这一“中国制度”的优越性。

在丰富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国家结构形式中发扬民主集中制的优势和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以宪法确定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下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也就是国家整体与局部单一制的结构形式。新时代要在不断丰富地方治理的民主性和政治集中性的过程中,更好地发挥民主集中制的新型特征和优势。从集中的角度继续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政治领导、集中管理,发挥好中央统筹大局、下好全国一盘棋的能力和优势。从民主的层面应进一步规范保障地方所享有的自治权力和治理责任,从省市到基层调动起各级政府和群众的主动性、能动性,实现更有效的民主治理。

在改革权力运行机制中推进民主集中制。完善健全以充分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正确集中领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权力运行机制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一方面要发挥好制度的权力、效力,加强法律对权力运行的规定限制,强化制度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尤其保障发挥好社会多元主体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推进政府管理、国家治理以及反腐败斗争的进程;另一方面要在以民主的形式对权力运行加以规范的基础上,注重发挥制度的优势效能.增进社会各主体对党和国家在治国理政中政治权威的认同,在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础上形成民主而有效的权力集中运行的制度格局。

责任编辑:秦开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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