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印信
2021-10-01王春叶
王春叶
这枚新中国成立时刊铸的中央人民政府印信,边长9厘米,印体厚2.5厘米,印柄长10.9厘米,上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之印”几个大字;印章为方形,材质为铜质,印文为阳文、宋体,印章背面刻有阴文“印名”“时间”“序号”,分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之印”“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一日”“第一号”。
中央人民政府印是国家主席或中央人民政府在颁发各种法令、命令、指示和行使其他权力时钤印公文的凭证信物,是国家最高权力的象征。1949年1月31日,北平宣告和平解放,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和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条件已经成熟。6月15日,新政协筹备会在北平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为新中国铸造印信。筹备会常务委员會副主任周恩来表示,要邀请治印名家为中央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和下属机构治印。此项工作交由筹备会常务副秘书长齐燕铭负责。接到任务后,他立即邀请国内治印名家张樾丞等商议为新中国治印事宜。
张樾丞,河北新河人,擅长刻制铜印,京津地区的名人都以能拥有张氏刻印为荣。末代皇帝溥仪用的“宣统御笔”“宣统御览之宝”以及国民政府中央银行发行纸币上的“中央银行总裁印鉴”等均出自张樾丞之手。接到任务后,张樾丞立即开始翻阅资料,几天后画出了秦篆、汉篆、隶书、宋体4种字体的印文,提交给8月19日在北京饭店举行的“政府印铸问题座谈会”。会议讨论了印信的样式、字体、质料、字文等问题,明确了印铸问题的各项内容。最终,筹备会常委会研究决定采用宋体印样。得知这一消息后,张樾丞高兴地说:“宋体字好,老百姓都能看得懂,容易认。共产党的心里果真是念着百姓的。”
在中央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和下属机构法定名称确定后,1949年10月27日,齐燕铭将镌铸中央人民政府及所属(下属)各机构印信报告及铸印设计说明上报,得到批准后,首批印信交付刊铸。10月 31日,中央人民政府印镌刻完成并上交。国印印文要求排列对称,最终确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之印”,之所以加入“之”字,是为了让印文分3排,每排5字对称地铺满印面,使得印章更加美观。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通过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务院为最高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至此,中央人民政府及其所属(下属)各行政机关印信光荣完成使命,全部上交国务院。之后,国务院秘书厅将中央人民政府印信拨交给中国革命博物馆(今中国国家博物馆)珍藏,如今展陈于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
(作者单位:中国国家博物馆)(责任编辑:王碧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