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内无小卖部是健康校园的标配
2021-10-01张小军
张小军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体育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其中提出的“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引发公众热议和舆论关注。
此前,中小学校园小卖部频频拍出天价惹争议,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这些学校一般实行封闭式管理,商家可以垄断经营。而商家为赚回高昂的承租费用,便不断在商品的范围、价格、质量上打主意,于是售卖零食成为盈利最大的项目之一。很多中小学生由于认知和自制力不足,容易形成零食依赖,导致营养不良或营养过剩,损害身体健康。当前,“小胖墩”“小豆芽”已成为社会隐忧,关闭中小学校园小卖部成为社会共识。
近年来,国家曾多次对校园小卖部的设置提出要求。2019年3月,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三部门联合印发《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其中提出,“中小學、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2019年12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其中要求,“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寄宿制中小学确需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的,应依法取得许可,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食品”。但是,由于上述相关规定具有一定弹性,并未起到理想的规范管理效果。
此次国家有关部委印发《指南》,将“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作为中小学创建“营养与健康学校”的硬性条件,为小卖部退出中小学校园定下了基调。拟创建“营养与健康学校”的中小学校,必须树立健康第一的办学理念,主动关闭校园小卖部,帮助学生摆脱零食依赖,养成健康饮食、健康生活的习惯;暂缓创建“健康与营养学校”的中小学校,则要进一步加强食堂管理和健康教育,努力朝着“健康与营养学校”的方向靠拢,逐步取消校内小卖部。
虽然中小学校园内不再设小卖部,但学校食堂必须正常运转,保障学生吃得饱、吃得香、吃得干净卫生,营养搭配科学合理。学校要经常开展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养成不偏食不挑食、珍惜食物、按时用餐的良好饮食习惯。同时,要进一步汇聚学校、家庭、政府、社会多方合力,在把“垃圾食品”挡在中小学校门外的同时,帮助学生科学认识食品标签,引导学生尽量不在校外购买各种零食。此外,还应深入推进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工作,为落实《指南》各项要求提供科学支撑。
健康中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的重要根基,“营养与健康学校”则是健康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相信,随着教育治理和教育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中小学校将成为营养与健康学校,为学生营造更好的健康生活与成长的环境。
(责编 欧金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