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财务舞弊的动因
2021-09-29陈淑颖
摘要:近年来各大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屡见不鲜,不仅导致投资者损失惨重,投资信心降低,干扰了市场正常运行,同時也导致资源无法有效配置等一系列严重后果,其危害性已影响到政府、企业、公司等各个社会层面。因此,规范我国证券市场,深入研究舞弊企业案例,对该类行为防范和治理措施具有积极意义。本文引入万福生科的案例并运用运用舞弊四因素理论,对万福生科财务舞弊的动因进行识别、分析。以期通过本文对舞弊进行防范和有效治理提供借鉴。
关键词:财务舞弊、万福生科、动因
一、万福生科财务舞弊案例回顾
2012年9月18日,万福生科被举报疑似存在造假行为。随后其被湖南省证券管理局调查,并从第二天开始停牌。此时距其上市仅一年左右。
随着调查进展,万福生科的所作所为逐渐为世人所知晓。由万福生科披露报告显示其2008年至2011年四年的总净利润为1.81亿元。然而据实际情况仅约2000万元,由此观之有1.6亿元的净利润是虚构的,存在近九成“假”收入。其中,以2012年上半年的造假最为离奇,据报表与实际情况调查所得其半年营业收入比实际增加了近1.9亿元,营业成本比实际增加了近1.5亿元,净利润比实际增加了近0.4亿元。
二、舞弊四因子分析
(一)贪婪因素
贪婪因素不仅指过分追求利益,在现实中,它反映为个体的价值观,道德水平低下,由价值观引导行为。在万福生科舞弊案例中,多方因贪婪违背职业道德。
首先,公司上市之后,股市募资将为企业在短时间内迅速累积大量财富,同时可降低融资的成本。万福生科在高额利益的驱动下,违背良知,粉饰财务报表,虚增大量资产、利润、收入以获取上市资格。之后为维持资格,获取高额投资,同时掩饰前期舞弊,万福生科再次采用相同手法,掩盖经营不善的事实,伪造出资金实力雄厚,运营能力优秀、发展前景光明的财务报表,向投资者发出虚假信号。
其次,平安证券,中磊会计事务所以及博鳌律师事务所仅考虑追求经济利益缺乏长远考虑,在提供相关服务时,未能勤勉尽责,为万福生科虚构财务报表开通“绿色通道”。在此次事件中,平安证券获2555万元,中磊会计事务所获取196万元,博鳌律师事务所获70万元。这些中介机构缺乏长远考虑,被短期利益诱惑蒙蔽双眼,罔顾自己的职业道德,忽视诚信守则,丧失应有的独立性,发现问题不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无视甚至协助其行为。
最后,企业上市对当地也能起到经济推动左右,提高当地政府的税收,解决就业问题,这对地方政府来说是其政绩的提高。万福生科所处的湖南省常德市仅有3家上市公司(包括万福生科),而与当地政府竞争的株洲市、岳阳市各有10家左右上市公司。在此竞争背景下,常德市对万福生科“寄予厚望”,给与各种免税诱惑补贴政策鼓励上市。据原董事长说公司当时并无上市打算,但政府却一直鼓吹其上市。由下图可看出万福生科在2010-2011年接受的政府补助金额巨大,增长幅度高达224%。
(二)机会因素
1、万福生科股权集中、治理结构不合理
企业领导权集中于一人会增加财务舞弊的风险,导致管理层凌驾于内控之上。公司出现一权独大现象。龚永福和杨荣华两者实则为利益共同体,集中后成为最大的股东,占比59.98%。而随后的盛桥投资管理仅占比4.78%。此类股权分配比例使公司的董事会形同虚设,无法实现相互监督制约。董事长龚永福兼任总经理,集所有权、经营权于一体,拥有绝对的领导决定权,内部控制无法发挥作用,无法预防甚至解决运营决策上的出现的问题,增加舞弊行为的风险。此外万福生科的监事会的任职人员与杨荣华有裙带关系,监事不能有效履行其职责,给财务舞弊可乘之机。
2、管理层学历偏低
公司存在会计造假的风险随管理层文化程度升高而降低。万福生科上层管理层普遍存在学历偏低的情况,其中财务总监覃学军、监事会主席刘炎溪等重要管理人员均只有大专、中专的学历。在万福生科高级管理层中本科以上学位人数仅占40%。
3、内控制度近乎无效
独立董事可监督约束管理层行为,帮助其做出符合情况的决策。在万福生科上市后的一年,公司仅有的三名董事,但其中有两名是由最大股东控制的董事会提名任职。独立董事单杨和程云辉是专长其他领域不具有财务方面的专业知识,仅邹丽娟具备财会方面的教育背景。其次,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仅3人,与同规模上市公司相比偏少。此外,公司设置的监事会中有两名是与大股东杨荣华有裙带关系。介于以上原因,万福生科的内控形式存在,实则无效。
4、中介机构失职
据调查,平安证券作为保荐机构,未检查公司销售客户、供应商、交易合同是否真实存在。在其实际工作中,平安证券未对公司各报告期销售额实施检查。同时也未检查公司08年和09年的银行对账单。
尽管财务报告本身存在财务舞弊,然而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对此熟视无睹,均给出无保留审计意见类型。同时在提供IPO审计过程中没有对2008、2009年末的银行存款实施必要的函证程序。且没有据此采取恰当程序来替代函证。在对在建工程实施程序时,为减少费用开支事务所没有聘请相关专家。
博鳌律师事务所在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时,未验证文件的真实可靠,导致其工作底稿中出现虚假合同。同时,傻牛食品、樟木头华源粮油经营部、中山市民生粮食、佳美食品工业均不承认曾经与万福生科签订过销售合同。
上述中介机构收了业务费用却未履行其职责,甚至默许放纵其舞弊行为。
5、地方政府的纵容
万福生科位于经济欠发达地区。上市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可以增加当地财政收入,提升当地的知名度,吸引更多投资者。在利益与名声的驱动下,政府盲目鼓吹上市。为了使万福生科成功上市,当地政府不仅提供巨额的资金支持并出台了相关文件,要求各方全力支持公司上市。不仅如此对于其违规操作,当地政府也仅对公司做出相对力度较小的处罚,未起到威慑作用。政府的职能部门约束和监督的作用失去效力。
6、相关制度的不完善
万福生科的财务造假行为利用了会计制度上的一些漏洞,比如通过预付账款、在建工程科目实施财务舞弊行为,具有极强的隐蔽性,不易被发现。此外公司伪造了部分银行单据,而企业的银行账户是会计师无法查阅的。
万福生科连续多年进行金额重大的舞弊行为,但却长期得以隐瞒,甚至上市后仍继续财务舞弊。直到有人举报,造假事件才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开始着手调查。由此可见,我国相关监管机构对此类事件无法及时识别,认识见地较浅,不具有足够的敏锐度。此外因監管资源不足故不能对所有即将上市的公司实施严格检查,仅依赖保荐机构,违法行为察觉的概率降低。该公司舞弊持续时间较长,涉及高额资金,然而在行为暴露之前,没有任何部门或机构能够站出来揭发其行为,也可能是因为利益的一致性导致相互包庇纵容。
(三)需要因素
1、获得上市资格
企业上市后能够扩大声誉,获得低成本融资。造假行为也因眼红于IPO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然而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条件较高,万福生科与之相差甚远,因此万福生科在2008-2011年伪造了大量收入利润,虚增收入1.2亿、1.5亿、1.9亿、2.8亿,虚增净利润0.25亿、0.36亿、0.42亿、0.57亿。
2、维持上市资格和股票价格
为了隐瞒之前的舞弊行为,避免由于财务状况突变引发监管机构的怀疑,万福生科不得不采用以往的惯用手法,易演变成恶性循环。此外,上市公司还需要保持良好的经营以免因亏损暂停上市甚至退市。另一方面,公司首次公开募股的股票的价格主要取决于公司的市盈率,而市盈率与公司的财务指标有很大的关系,财报指标越理想,市盈率越高。因此在IPO时募集更高额的资金也是万福生科财务舞弊的目的之一。当公司上市后,公司股票的价格与投资者的预期有很大的关系,而投资者的预期与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有相当大的联系。有了以上前提,万福生科继续粉饰财务报表的行为也成了意料之中的事。
(四)暴露因素
1、惩罚力度不足
万福生科仅被罚款30万元,而其募集的资金高达4.25亿,是其罚款金额的1400多倍,这个处罚力度可以说是“点到为止”。此外,公司并未因此被禁止上市,反而在2012年整改后继续上市。其对投资者所造成的伤害与付出的代价相差甚远,这难道不是变相的鼓励相关企业模仿万福生科为了利益以身试法的行为吗?对相关负责人的惩罚与其敛集的资金来说也是不痛不痒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向人们传达如此行为是有利可图的信息。追逐利益是人们的本性,加之违法成本过低,人们易被本性驱使做出“不仁”的行为。由此可见,相关法律的惩罚不够严厉,不能形成威慑力。
由上述分析可见,财务舞弊的动因主要集中在各方利益追逐、制度缺乏、内控无效等方面,可对此制定相关政策遏制该形成的再次发生。
作者简介:
陈淑颖(1998-),女,汉族,浙江绍兴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在读,审计学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