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入职当天放鸽子行为
2021-09-26
妇女之友 2021年9期
对HR来说,终于有一个合适的,薪资也谈妥了,offer也发完了,入职当天鸽鸽鸽了!那心情,别提了!
人在职场,还是要有点契约精神。
找工作,约好面试,提前几分钟到;遇意外情况可能迟到了,提前告知对方,这都是基本的职业素养。确认了offer之后,如果有更好的高枝,可以理解,但要尽早和HR讲,并诚恳地表达歉意,不能到了当天放鸽子。
从事一个职位,在一个行业里,圈子没有想象的那么大,万一江湖路窄他日再见,尴不尴尬?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尊重他人人格,树立良好形象!买卖不成,争取仁义还在。
退一步講,offer虽然不适用于劳动法,因为没有建立用工关系,劳动合同没有最终确立,但offer属于要约,也具有法律效力。招聘公司为履约做了准备工作,如拒绝了其他候选人,offer是不可撤销的。被违约方可以通过面试记录、通讯往来记录、发放offer证明等,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获得赔偿。赔偿金额一般会根据实际的损失来考量,不过因为赔偿金额相比浪费的时间有点得不偿失,所以,很少有HR或公司去较真。
总之,入职当天放鸽子这事,于法违约,于情于理不合。出来工作,要像经营公司一样经营个人品牌,多一点换位思考,少一点自私自利,你在职场能走得远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