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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刊《三国志演义》中的少数民族收继婚风俗

2021-09-22

关键词:孙策演义三国志

杨 波

(广州体育学院 体育传媒学院,广州510500)

明代刊行的《三国志演义》①明代刊印的《三国志演义》各版本名称并不相同,今以《三国志演义》总称其名。陈翔华先生在《〈三国志演义〉古版汇集》序文中也是如此统一不同版本的名称的。文中涉及的版本包括:西班牙藏叶逢春刊本《三国志史传》、日本藏夏振宇刊本《三国志传通俗演义》、黄正甫刊本《三国志传》、汤宾尹校本《通俗三国志传》、双峰堂刊《批评三国志传》、刘龙田乔山堂刊《三国志传》、朱鼎臣辑本《三国志史传》、万历周曰校《新刊校正古本大字音释三国志通俗演义》、熊清波诚德堂刊《新刻京本补遗通俗演义三国全传》、熊佛贵忠正堂刊《新锲音释评林演义合相三国志史传》、南京藏《李卓吾评本三国志传》、桂云馆余文台《新绣按鑑批点演义全像三国评林》、嘉靖本《三国志通俗演义》等,限于篇幅,此不一一列举。在文学史上具有重要的影响。作为世代累积型的作品,其传播形态先后经过史书、平话,到庸愚子蒋大器所谓“士君子之好事者,争相誊录,以便观览”[1]5的传抄阶段,和始于嘉靖元年(1522)的刊刻出版阶段。现存明代刊行的《三国志通俗演义》有近八十种之多,从古本《三国志演义》到抄本、再到刻本,在流传的过程中,不同民族的文化元素汇入其中。今存明刊本的《三国志演义》就包含了少数民族收继婚风俗,这其中最为显著的例子就是:大乔嫁给小叔子孙权。

所谓收继婚,有多种称呼:续婚、转房、挽亲。收继婚的形式一般分为两种:一是平辈的收继婚:小叔娶寡嫂,大伯娶寡弟媳等形式;二是长辈的收继婚:子娶庶母,侄娶婶母 ,孙娶继祖母等形式。中原地区在汉代以前就存在这种风俗。到了汉代,中国北方少数民族中仍然广泛流行收继婚,匈奴、乌桓以及西域诸国均有收继婚的风俗。而汉地则在“叔嫂不通问”、“嫂不抚叔,叔不抚嫂”等儒家礼制规范下[2],汉族收继婚的情况逐渐消弭,但少数民族依然保留此婚俗。

与宋同时的辽金两朝,收继婚广泛存在于北方少数民族地区。辽道宗之女糺里下嫁萧挞不也,“驸马都尉挞不也坐昭怀太子事被害,其弟讹都斡欲逼尚公主,公主以讹都斡党乙辛,恶之。未几,讹都斡以事伏诛”[3]。金代也有收继婚例子,《金史·世宗纪》:“丙戌,制汉人、渤海兄弟之妻,服阕归宗。以礼续婚者听。”[4]元代的情况也同样如此,甚至一部分汉人也模仿蒙古人的收继婚“国俗”。《元典章》明令禁止汉人和诸色目人“勿妻其叔母”,“汉儿、渤海不在接续有服兄弟之限”[5]。 但蒙古上层依然沿袭既有国俗,允许收继婚的形式。辽金元三朝先后统治近五百年,契丹、女真、蒙古的婚俗都包含收继婚。明刊《三国志演义》吸收了这一风俗,大乔被孙权收继的情节正是少数民族风俗文化对中华文学影响的又一具体体现。

一、黄正甫刊本中的孙权娶大乔

众所周知,《三国志演义》是男性英雄的天下,小说中出现的女性并不多,大乔、小乔姐妹出现的次数非常有限。不过,大乔和孙权在现存明刊本《三国志演义》中的婚姻关系,其本质却是少数民族收继婚风俗的反映。

今存黄正甫刊本①关于黄正甫刊本与嘉靖本的前后关系,学界尚有争论。本文以黄正甫本为例,仅以说明不同版本中的收继婚问题,因嘉靖本此处 和黄正甫本等其他二十卷本相比有所改动,故以黄正甫刊本为先导,而非学界普遍认为早出的嘉靖本。《三国志演义》第五卷“孙权领众聚江东”,大乔首次出场。孙策因斩杀了被众人称为神仙的于吉,故而殒命。在临死之前,孙策将印信托付给弟弟孙权后,唤妻乔氏曰:“自幼结发,不幸中途相别,可托汝妹转嘱周郎,用意辅佐吾弟,休负平生升堂拜母,通家之义。”[6]262-264在亡故之前,孙策叮嘱妻子以亲戚关系拉拢周瑜,以为孙权所用。这里写得非常清楚,大乔是孙策之妻。孙策死后,曹操本意起兵下江南,但被张紘谏止,后封孙权为讨虏将军,领会稽太守。②乔公、大乔、小乔《三国志》中均作“桥”,小说乔、桥均有,为行文方便,统一为“乔”。据《三国志》所记,孙权被曹操封为“讨虏将军”,事在建安四年(公元199),此封号属孙权确定无疑[7]1116。

大乔再次出现,在该刊本第八卷“诸葛亮说周瑜”。面对曹操的百万雄师,为了和东吴结盟,刘备派遣诸葛亮赴江东游说孙权等人。是战是和,东吴内部并不一致,此段描写的正是诸葛亮说服东吴的关键人物周瑜,让他把江东美女二乔送给曹操以避免战火的情节:

孔明曰:亮居隆中,有人自邺郡来,言操在漳河边新造铜雀台,限一千日而功成。操平生酒色之徒,酷爱妇人。久闻江东乔公有二女,甚有恣(姿)色。操誓曰:一愿得汉天下以为帝王,二愿得江东二乔置于铜雀台,以为晚年之乐。今操领百万之众,虎视江东,实为此二女也。都督何不以千金,买此二女,差人送去?曹公得此,称心满意,必星夜回兵。此范蠡进西施之计也,都督何不速为之?瑜曰:有何证验?孔明曰:曹公命弟(第)三子曹子建作一赋,名《铜雀赋》。单道他家合为天子,誓取二乔。……瑜听罢大骂曰:老贼欺吾太甚!孔明止之曰:昔匈奴屡侵疆界,汉天子许以公主和亲,元帝曾以明妃嫁之,今都督何惜民间二女乎?瑜曰:二乔非民间之女,大乔孙讨虏主母,小乔乃吾之妻。孔明佯惊曰:亮实不知,死罪死罪。瑜曰:吾与老贼,誓不两立。孔明曰:事要三思,勿令后悔。瑜曰:吾承伯符之顾托,岂肯辱身屈主降操?[6]378-380

第五卷和大乔生离死别的明明是孙策,得到“讨虏将军”封号的分明是孙权。但在第八卷,大乔变成了孙“讨虏”主母。主母的词意为:婢妾、仆役对女主人之称[8]。周瑜口中的孙讨虏主母,就是讨虏将军孙权的夫人。即,大乔变成了小叔子孙权的夫人。而后周瑜又说自己受“伯符之顾托”。孙策字伯符,去世之时,嘱托妻子大乔转告周瑜,尽心辅佐孙权。由此构成了第五卷和第八卷所写的大乔身事二夫的文本内在“矛盾”。

在同书卷十“曹孟德横槊赋诗”,曹操在庞统献连环计之后,自以为无敌,遂于江上赋诗:“操指夏口曰:刘备、诸葛不度蝼蚁之力,欲撼吾泰山之众,早晚必擒之。吾今年五十四岁,如得江南,必有所喜。昔日乔公与吾至契,将二女以侍吾。吾视之皆有国色。不料被孙权、周瑜所娶,吾新构铜雀台于漳水之上,若得江南,置酒共二乔于台上,以足吾平生之愿。”[6]407这里顺承第八卷周瑜所言大乔为孙讨虏主母,借曹操之口彻底将大乔的身份转为孙权夫人。实际上此段情节所写,将第五卷和第八卷出现的大乔嫁二夫的文本内在矛盾明晰化。

就这个特殊现象,陈翔华先生在《北京藏黄正甫刊本〈三国志传〉纪略》一文中指出:“考《三国志·周瑜传》载:大乔本为孙策所纳。而说是孙权之妻并非史实,但是传说已久。元代初期杂剧家高文秀有《周瑜谒鲁肃》,贾本《录鬼簿》著录其题目作《孙权娶大乔》。元明间无名氏杂剧《周公瑾得志娶小乔》头折还演孙权‘下财礼娶大乔做夫人。’(剧中鲁肃及其他人物,曾多次说及‘大乔嫁与吴侯孙权’。)今存许多民间说唱旧本,也以大乔为孙权妇。如所见古皖畅乐轩新镌《小乔自叹》,称大乔是吴王孙权的‘朝阳掌印’娘娘;周瑜死后,孙权、大乔夫妇一起到周家帅府吊丧。又见重庆旧刊曲本《新刻芦花荡》写小乔对孙权说:‘开言尊声大姐翁,姨妹言话放心中’等等。此说在民间流传久远,故而习相成诵。可见黄正甫刊本两处记叙大乔为孙权之妻,当非偶尔刊误,而必为来源有自。三国故事曾在民间野史评话流传阶段,罗贯中在前人基础上重新编撰时不免要羼入些传说,故疑此说乃为旧本文字。”[6]4

陈先生此言可谓的论,但未揭示出此现象背后的收继婚实质。根据上文所列黄正甫刊本的情况可以看出,大乔的确存在一女嫁二夫的现象:第五卷孙策临终与夫人大乔话别,回末交代曹操封孙权为讨虏将军;第八卷大乔为讨虏将军孙权之夫人,可偏偏讨虏后面跟着孙策表字伯符;第十卷借曹操之口言明大乔为孙权所娶。

那么,到底大乔是谁的夫人?这得从小说本身和历史文献记载两个方面寻找答案。史书所载和小说所写完全不同。有关大乔,《三国志》卷五十四曰:“顷之,策欲取荆州,以瑜为中护军,领江夏太守,从攻皖,拔之。时得乔公两女,皆国色也。策自纳大乔,瑜纳小乔。”[7]1260孙权先后有谢夫人、徐夫人、步夫人、两位王夫人、潘夫人,并没有大乔[7]1196-1199。

笔者认为,大乔从孙策之妻变为孙权之妇,确实不是黄正甫刊本刊刻的偶尔失误。因为不仅黄正甫刊本如此,其他现存明代《三国志演义》刊本均存在此收继婚现象。这应是《三国志演义》在流传过程中,受到少数民族收继婚风俗影响所致,也当是陈先生所称的比嘉靖本更早的古本《三国志演义》文字的遗留。

二、明刊二十卷本及二十四卷本系统中的孙权娶大乔

据日本学者中川谕研究,现存《三国志演义》的不同版本可以分为三个系统:一是二十四卷本系统诸本,包括嘉靖本、周曰校本、夏振宇本、李卓吾评本、毛宗岗评本。二是二十卷本繁本系统诸本,包括余象斗本、种德堂本、杨闽斋本、汤宾尹本等。三是二十卷本简本系统诸本,包括刘龙田本、朱鼎臣本、诚德堂本、黄正甫刊本、忠正堂本、刘荣吾本等。这三个系统,均源自比抄本和嘉靖本更早的古本《三国志演义》[9]。故本文采用其说,按照三个版本系统加以分析。①《三国志演义》各版本在叙述涉及大乔的三回故事情节时,所用题目文字并不相同,为行文方便,表格中加以统一。另,囿于篇幅,其他二十卷本简本和繁本系统所呈现出来的大乔被孙权收继的情况,在表格中不能全数罗列。属于二十卷本繁本系统的,除了文字详略不同,明代各本均保留了大乔和孙权收继婚的关系;二十卷本简本系除了部分文字不同外,孙权和大乔收继婚的关系,各本亦均有保留。比较特殊的是叶逢春刊本,涉及“孙权领众据江东”孙策和大乔死别的情节原书缺。“曹孟德横槊赋诗”的情节叶逢春刊本原书亦缺,故文中表格未将叶本纳入其中。

大乔为孙权收继的情节,除了黄正甫刊本外,与黄正甫刊本同属二十卷本简本系统的熊清波诚德堂本、朱鼎臣本,以及属于二十卷本繁本系统的余象斗本、汤宾尹校本,也均出现了大乔夫君前后不一的情况。详见下页表1:

通过表1我们可以看到,二十卷本的简本系统和繁本系统,均出现了和黄正甫刊本同样的问题,即大乔在孙策临终之际尚为孙策夫人,到诸葛亮说服周瑜的故事单元转而变成了被讨虏将军孙权和孙伯符两人先后所娶,再到曹操横槊赋诗直接写为孙权夫人。简言之,大乔的夫君在《三国志演义》二十卷本系统的归属先后分别为:孙策,讨虏将军(孙权)和孙策(伯符)兄弟二人,孙权。大乔先嫁孙策、后被小叔子孙权收继的线索,在二十卷本系统中是清晰、明确的。

表1 大乔与孙策、孙权关系的文本内矛盾各版本对照表

作为现存最早的二十四卷本,嘉靖本和以上所列二十卷简本和繁本的情况大致相同。嘉靖本在“孙权领众据江东”一段,同样写孙策将亡之际,召唤妻子乔氏嘱咐一番。曹操听闻孙策亡故,想要起兵征讨江东,被张纮劝止,转而封孙权为讨虏将军。到“诸葛亮智说周瑜”一段,周瑜说大乔是讨虏将军孙伯符主妇。这和二十卷本相同,实则说明大乔的夫君是讨虏将军孙权和孙伯符兄弟两个人。

但嘉靖本的不同之处在于:二十卷本在“曹孟德横槊赋诗”写大乔为孙权夫人,而二十四卷嘉靖本卷十“曹孟德横槊赋诗”则写曹操于江上慨叹,大乔、小乔分别为孙策和周瑜所娶。显然,嘉靖本注意到了大乔先后嫁给兄弟二人的矛盾,所以借曹操之口,重新确定大乔作为孙策夫人的身份。即,二十四卷本中大乔夫君的归属先后分别为:孙策,讨虏将军(孙权)和孙策(伯符),孙策。

尽管二十卷本系统和二十四卷本系统在“曹孟德横槊赋诗”一段关于大乔归属的表述存在差异,但二十卷本和二十四卷本的《三国志演义》均出现了前文写大乔的夫君是孙策,而后将讨虏将军(孙权)和伯符(孙策)合体的现象,这应该来自二十卷本和二十四卷本共同的祖本。对照二十卷本, 二十四卷嘉靖本的“曹孟德横槊赋诗”一段将大乔重归孙策,不仅与前文孙策去世之前,召唤乔氏临终托孤的情节保持一致,并且更为符合汉人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但作者没有把嘉靖本“诸葛亮说周瑜”中所显露出来的大乔属讨虏将军(孙权)和伯符(孙策)共同所有之事实改正,故而不经意间又制造了文本的内在矛盾。嘉靖本之后的其他二十四卷本,如周曰校本、李卓吾评本等,都继承了嘉靖本在大乔归属上的写法。

续表1

那么嘉靖本为何修订此处收继婚现象呢?嘉靖本作为官刻本[10],“文不甚深,言不甚俗,事纪其实,亦庶几乎史”[1]5,其故事取材更倾向于史书,在保留孙权收继嫂子情节的同时,又通过曹操之口对孙权娶嫂子的收继婚行为进行了部分反正,让大乔重归孙策,这是对其“亦庶几乎史”性质的体现。

嘉靖本不彻底地修改,直到毛宗岗本才将嘉靖本保留的文本矛盾消除。毛宗岗本将嘉靖本以来,曹操封孙权为讨虏将军的写法,略去“讨虏”、直接改为“将军”,并在第四十四回“诸葛亮智激周瑜”,诸葛亮让周瑜献上二乔,毛氏评点曰:“方说出要他妻子及其主人之嫂”[11],这里的“主人之嫂”,所知即是孙权的嫂子大乔。毛宗岗删掉将军前面“讨虏”二字的用意,应该是为了避免前后文的矛盾和叔嫂成婚的尴尬,从而变得更加符合儒家的伦理道德规范。

综上所述,二十卷本和二十四卷本或显或隐的孙权收继嫂子大乔的现象,恰恰说明两者有共同的祖本,即古本《三国志演义》。那么大乔本为孙策之妻,后又为孙权收继的现象始于何时呢?

三、南北文化交融影响下的三国故事

二十卷本和二十四卷本所写的孙权收继嫂子大乔的风俗,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渊源有自的。根据《录鬼簿》[12]记载,元初高文秀所撰杂剧《周瑜谒鲁肃》的题目就是:孙权娶大乔。元明间无名氏杂剧《周公瑾得志娶小乔》头折,冲末扮孙权领卒子上场道:“某姓孙名权,字仲谋,乃吴郡富春人也。孙武之后,祖乃孙锺。……闻知乔公所生二女,乃是大乔小乔。此二女子,皆有国色,善晓兵书战策,通达文理,美貌过人。某下彩礼娶大乔做夫人。今选吉日良辰,娶亲过门,排宴庆会,岂不乐乎?”[13]此处孙权备彩礼娶的就是大乔,这样的写法和元末产生于建阳的《三国志平话》类似,平话也没有出现大乔分侍孙策、孙权兄弟二人的情况。

在《三国志平话》中,诸葛亮前往托(讨)虏将军孙权营中劝说一同抗曹,孙权下令宣召豫章太守周瑜,周瑜不来。此处诸葛亮提到二乔:闻有乔公二女,大乔、小乔。大乔嫁公子(孙权)为妻,小乔与周瑜为妇。年幼,颜色甚盛。周瑜每日伴小乔作乐,怎肯来为帅?诸葛亮和鲁肃二人奉孙权之命,带着一船金珠段匹来到豫章城,敦请周瑜出马。听闻孙权赏赐财物的消息,小乔甚喜。但是,当诸葛亮和鲁肃说明来意之后,周瑜不语。文中写道:“……孔明振威而喝曰:今曹操动军远收江吴,非为皇叔之过也。尔须知曹操长安见铜雀宫,拘刷天下美色妇人,进曹相取江吴,虏乔公二女,岂不辱元帅清名?周瑜推衣而起,喝夫人归后堂。我为大丈夫,岂受人辱,即见托虏为帅,当杀曹公。”[14]

由此可以看出,现存的两部元代的作品,无一例外都写了大乔嫁给了孙权。这和陈寿《三国志》所载的历史事实相悖。《三国志演义》所写虽然是汉人故事,但是在流传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少数民族收继婚风俗的影响。大致元代初年,孙权娶大乔就已经成为杂剧题材,并广泛地在北方地区演出传播,而元代《三国志平话》《周公瑾娶小乔》等作品更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通过上文分析,我们可以判定,今存明刊《三国志演义》的大乔故事受到少数民族收继婚风俗的影响,元代初年就有此故事流传。那么,明刊本《三国志演义》所依赖的古本,为何能够吸收少数民族收继婚风俗?并且此风俗得以在明刊本中保留的原因又何在呢?

首先,从时代因素来看,元代统一南北统治将近百年,收继婚风俗流布国中,甚至律法都要禁止汉人施行收继婚,足见此风俗之影响力。受此风波及,包含少数民族收继婚风俗的故事情节就融入了《三国志演义》的古本之中。换言之,二十卷本和二十四卷的祖本在创作之前,已经有大乔被小叔子孙权收继的故事蓝本,到了元末明初罗贯中编次《三国志演义》之时被采择加入其中。因此现存以嘉靖本为首的二十四卷本系统和福建建阳所出的二十卷本简本、繁本系统,都不同程度地保留了孙权收继嫂子大乔这个少数民族收继婚风俗。

其次,就文中收继婚的版本渊源关系而论,大乔和孙权的收继婚关系,都来自《三国志演义》的古本。具体言之,在明代的建阳本中保存的较为广泛,二十卷本的诸本则比较完整地保留了孙权收继大乔的少数民族风俗。而嘉靖本虽经过更改和弥补,还是留下了大乔夫君同时为讨虏将军孙权和孙策两人的破绽。嘉靖本和二十卷诸本所体现的收继婚风俗当来自更为古老的旧本。而此古本显然产生于元末明初罗贯中编次之时,文本受到少数民族风气熏染,自然不在话下。

再次,以俗文学各文体之间的互文关系观之,《三国志演义》无疑是汉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交融影响下,各文本相互融合的产物。大乔和孙权之间的收继婚关系,在元代初年的北方杂剧作家笔下业已出现。即现存《三国志演义》关于大乔被孙权所收继的情节,在元代初年已经进入了嘉靖本和二十卷本所依托的古本更为久远的祖本,后来被罗贯中采纳。与不同地域有不同版本的孟姜女故事类似,元代北方有杂剧孙权娶大乔故事,南方有平话孙权娶大乔故事流传,于元末明初在罗贯中笔下最终融为一体。

复次,相对官方而言,福建建阳本身地域文化的封闭性,致使出自建阳的二十卷本相对完整地保留了异族的收继婚风俗,“作品的产生主要取决于时代精神和周围的风俗”[15]。前文提及《元典章》禁止汉人收继婚,明朝建立之后,作为明朝基本律法的《大明律》也规定:“若收父祖妾及伯叔母者,各斩。若兄亡收嫂,弟亡收弟妇者,各绞。”[16]元明两朝严刑峻法之下,但收继婚却屡禁不止[17]。与律法执行效果类似,嘉靖本对大乔被孙权收继加以修改,但删改并不彻底。嘉靖本出现之时恰是晚明民族矛盾上升的时期,对孙权收继大乔的修改某种程度上是官方“夷夏之防”意志的体现。出版地距离政治中心的距离,也会导致版本的差异,偏居一隅的建阳本因之得以保留古本的原貌。

最后,明刊《三国志演义》中大乔被孙权收继的现象,在文学史上并不是孤立的存在。《元曲选》当中就有许多丈夫称呼妻子为“大嫂”的收继婚案例[18],这应该不是臧懋循的创造。这一被朱元璋屡禁不绝的胡俗,在文学领域有相当数量的保存。文学创作中所蕴含的胡俗,实则就是明人或者前代士庶日常生活的体现,“蒙元婚姻之俗,同样广泛地渗透于明代的婚姻生活中”[19]。明代的政治制度、服饰、饮食、语言、社交礼仪、宗教、音乐等诸方面都有受到蒙元影响的痕迹。故而,明刊本《三国志演义》中的收继婚现象才得以保留。

总之,《三国志演义》从宋代①叶逢春本在写玉泉山关公显圣故事单元时,在关羽身后有圣朝赠号义勇武安王,故前贤有诗曰……。迨至圣朝(“圣朝”换行抬头)赠号义勇武安王,故前贤有诗赠云……。关羽在宋徽宗宣和五年(1123),被封为义勇武安王。一般当朝才称之为圣朝。汤宾尹本、宝华楼《绣像三国志传》也写作圣朝。其余诸本,有的写作故宋,有的略去此段。叶逢春本与嘉靖本几乎同时且同源,“圣朝”二字,或说明北宋末年,《三国志演义》故事蓝本已经形成,后因地域之不同,而不断分化为不同的版本。“说三分”蓝本[20]到明嘉靖本刊行,历经宋、辽、金、元四朝,是中国南北文化交流的高峰时期,不同民族、不同的风俗文化都融入了三国故事,形成了不同的版本体系。《三国志演义》中的少数民族收继婚风俗,丰富了三国故事体系的文化内涵。此风俗不断被继承、修改的变化,体现出少数民族风俗文化影响文学创作并逐渐融入文本而消失的过程。明刊《三国志演义》中的收继婚风俗源于早于嘉靖本的古本,此风俗是少数民族风俗文化影响汉族文学的又一显证,自有其独特的价值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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