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生猪产地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21-09-18唐建国湖南省衡南县三塘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文│唐建国(湖南省衡南县三塘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生猪产地检疫是指生猪离开饲养场户前,必须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检疫,经检疫合格的,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才可出售或运输。生猪产地检疫工作是防止患病猪只进入流通环节的关键性措施,也是及时发现动物疫病的重要手段之一。
湖南省是我国生猪养殖和调出大省,2018年,湖南省生猪出栏量5034万头,全国排名第二,所产生猪除满足湖南省需要外,还大量供给周边省。作为全国重要的生猪流出地,如何落实好生猪产地检疫工作,确保不流出一头问题猪,成为湖南省基层动物防疫检验的一项重点和难点工作。笔者结合自身从事基层生猪产地检疫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关于落实基层生猪产地检疫工作的几点建议,以期完善基层生猪产地检疫工作。
一、落实生猪产地检疫工作的重要性
落实好生猪产地检疫能及时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有效防止动物疫病传播和蔓延,是一项维护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工作。
二、现阶段生猪产地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
1.基层检疫兽医素质良莠不齐,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根据《生猪产地检疫规程》规定, 生猪产地检疫工作主要由生猪产地注册官方兽医进行操作。湖南省中小型养殖场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生猪产地检疫工作主要由乡镇基层兽医站注册兽医实施。生猪产地检疫工作要求检疫兽医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才能做到及时发现和上报动物疫病。近年来,虽然我国不断强化对基层兽医站和基层兽医的管理,但是基层兽医素质仍然参差不齐,部分基层兽医长期从事行政事务性工作,缺少临床经验。由于基层兽医站缺乏监管,有的兽医只要养殖场户有需求就开证,甚至出现倒卖票证、标识等行为,严重损害执法人员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2.基层检疫设备不足,缺乏有效检疫手段。以湖南省衡南县三塘镇畜牧水产站为例,目前主要采取的检疫手段有观察生猪体态及生活状态,测量体温,对生猪尿液进行试剂检测等。对已经暴发疫病的生猪,这些方法可及时发现病猪,但是处于疫病潜伏期的已被传染的生猪,这些方法不能及时发现病猪,一旦病猪进入流通环节,将造成生猪疫情大面积传播,对生猪养殖产业造成巨大的影响和损失。
3.生猪养殖分散,产地检疫难度大。衡南县三塘镇共下辖43个自然村,2020年全镇注册兽医共11名,辖区内有中小型家庭养殖场356家,平均1名兽医负责32家中小型养殖场。有的养殖场地处山区,交通不便,给兽医到户检疫工作增大了难度,影响兽医到户检疫工作的积极性。另外人力、资金不充足,生猪产地检疫宣传工作不到位,养殖户主动申报检疫意识不强,造成兽医日常到户检疫工作成为生猪产地检疫工作的短板。
4.经费不足,影响生猪产地检疫工作的全覆盖展开。根据《生猪产地检疫规程》规定,生猪产地检疫工作应做到全覆盖,有一头猪检疫一头猪。但是现实情况是人少事多,又因为经费不足,无法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基层兽医站编制以外的兽医进行生猪产地检疫工作。基层兽医仅能做生猪启运前的检疫工作。2020年衡南县三塘镇镇畜牧水产站在岗兽医11名,辖区内存栏生猪18万头,1名在岗兽医负责1.64万头生猪日常检疫工作,工作量大,难以做到全覆盖,只能做外运生猪启运前的检疫工作。人少事多矛盾本就突出,在防疫、检疫收费取消后,基层兽医站在岗兽医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降低,直接影响了产地检疫工作的覆盖率。
三、意见建议
1.强化监督,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检疫队伍。产地检疫工作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道有力屏障,基层兽医站检疫人员从事产地检疫工作是行使自己作为国家执法人员的权力,是我国农业农村部门在群众中的一个重要形象展示。因此,提高检疫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势在必行。上级主管部门首先应该定期组织基层兽医站检疫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更新知识、促进沟通交流,提高检疫业务水平;其次应该加强基层检疫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组织专门的监督检查小组对基层检疫人员的现场执法进行监督,杜绝倒卖票证、标识等违法行为。
2.加强检疫人员的培训,加大检疫设备投入。现阶段,我国的基层产地检疫主要靠检疫人员的临床经验进行判断。对于新暴发的流行性疫病,检疫人员可能因为经验不足而无法判断。上级主管部门在日常业务能力培训之余,应在某些流行性疫病出现暴发苗头时,及时组织本地区的基层检疫人员进行培训,丰富检疫人员的知识储备,以做好产地检疫工作。加大对基层兽医站的检疫设备投入,丰富基层检疫人员的检疫手段,提高检疫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意识,强化日常生猪产地检疫工作。通过培训会、广播、电视、报刊等方式把动物产地检疫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宣传到每个村组。通过宣传使养殖场户充分认识到主动申报产地检疫,配合检疫人员从事产地检疫工作是养殖户应尽的法律义务。提高养殖人员自觉报检意识能一定程度上减少基层检疫人员的工作量,有效提高产地检疫工作的覆盖率和检疫效率。
4.加大工作经费投入,为产地检疫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县级动物防疫部门应为基层检疫人员配备防疫监督交通工具,这样才能对辖区内防疫、检疫巡查等工作提供及时性保障;二是提高基层防疫员待遇水平;三是增加基层防疫人员编制,缓解人少事多的矛盾;四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非基层兽医站在编兽医进行产地检疫工作,以提高生猪产地检疫工作的覆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