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战略的提出和启动
2021-09-18郭洪云
□ 郭洪云
黄河三角洲经济区,位于渤海南部黄河入海口沿岸地区,包括山东省的东营、滨州和潍坊、德州、淄博、烟台的部分地区,共涉及19个县(市、区),总面积约占全省1/6。该区域地理区位条件优越,自然资源较为丰富,生态系统独具特色,开发潜力巨大。黄河三角洲作为我国最后一个待开发的大河三角洲,山东省十分重视其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黄河三角洲开发逐步被提上省级决策的议程。1984年11 月,山东组织召开了第一次黄河三角洲规划工作会议,开始对黄河三角洲有计划地组织开发建设。20 世纪90年代初,黄河三角洲开发被省委、省政府列为两大跨世纪工程之一。为推动黄河三角洲的开发,1999年5 月,中国工程院等7 家单位在东营召开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研讨会。会后,40 多位院士联名向国务院提出“关于建立黄河三角洲国家高效生态经济区的建议”,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2001年3 月,在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发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被列入“十五”计划纲要,标志着黄河三角洲发展高效生态经济的定位正式进入国家决策。
进入21 世纪,山东启动了新一轮的黄河三角洲开发。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成为山东党代会确定的重要目标任务。2002年6 月,山东省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继续加大力度,抓好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2007年6 月,山东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大力推进山东环渤海地区综合开发,加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规划建设。其间,国家发改委先后多次组织到山东省调研,向国务院呈报专题报告。2008年6 月,省政府编制了《山东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接着在9 月又出台《关于支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大了对黄河三角洲地区开发建设的力度。为推动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尽快上升为国家战略,2008年11月,省政府向国务院上报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批准〈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的请示》。由于黄河三角洲不仅是山东省内区域协调发展的问题,还关系到全国沿海经济布局完善的问题,所以国务院决定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对规划进行完善。2009年3 月,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务院25 个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到黄河三角洲地区进行实地调研。经多方征求意见并多次修改完善,10 月,国家发改委以《关于报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送审稿)的请示》上报国务院。2009年11 月23日,国务院正式批复《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标志着黄河三角洲地区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规划》确定了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的战略定位:建设全国重要的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全国重要的特色产业基地,全国重要的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区,环渤海地区重要的增长区域。《规划》确定了“四点”“四区”“一带”的布局框架。“四点”是指东营、滨州、潍坊港和莱州港区;“四区”是指东营、滨州、潍坊北部、莱州四大临港产业区;“一带”是指以四个港口为支撑,以四大临港产业区为核心,以经济技术开发区、特色工业园区和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为节点,形成环渤海南岸经济集聚带。《规划》明确了发展的近期和远期目标。
黄河三角洲地区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之后,山东省委、省政府着力打造高效生态黄河三角洲经济区。2010年5 月,出台落实《规划》的实施意见;6 月,召开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工作会议,确定了黄河三角洲建设的实施重点。自此,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建设工作全面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