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做好金融数据治理与信息保护工作
2021-09-16
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提出要“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更是强调“要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这些会议精神为金融业全面做好数据工作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数字经济兴起重新定义数据价值、改变数据管理方式,数据已成为驱动创新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金融是数据密集型行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了海量数据金矿。数据在逐步释放价值、赋能服务提质增效的同时,依然面临一些难点和痛点。一是数据质量不高。由于数据采集标准不一、统计口径各异,加之金融机构数量众多、业务类型多样,导致金融数据格式、属性、含义大相径庭,数据准确性、一致性难以保障。二是数据使用不当。部分机构通过霸王条款过度采集数据,肆意开展用户画像,将大数据作为杀熟、过度营销、诱导消费的工具,严重侵犯金融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三是数据保护不周。在开放互联的数字时代,数据节点更多、传输链条更长,加之不法分子窃取数据手段也不断翻新,任何环节防护措施不当均可威胁数据安全,由此引发的隐私泄露问题已成为“社会公害”。四是数据流转不畅。当前数据共享面临所有权难以界定、权属不易分离、价值难以计量等痛点难点,海量数据资源未能有效盘活、潜力尚未得到充分释放。
“十四五”期间,金融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将数据治理好、应用好、保护好,“展智慧之翼、扬数据之帆”,推动金融数字化转型行稳致远。一是加强数据伦理建设。树立守正向善、惠民利企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构建导向明确、协调一致的伦理规范体系,严防数据异化引发数字鸿沟、数据滥用造成消费绑架等伦理道德风险。二是健全数据治理体系。加强数据战略统筹规划,建立健全数据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建设数据标准规则体系,明确数据权属关系、权责界定与权利义务,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数据治理新格局。三是规范数据融合应用。建立科学高效的数据架构,加强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基于多方安全计算、同态加密等技术健全数据交换机制,在不归集、不共享原始数据前提下推动数据要素有序流转与融合应用。四是强化数据安全管控。秉持“用户授权、最小够用、专事专用、全程防护”原则,通过技术手段与管理措施双管齐下,实现数据全生命周期的信息脱敏、安全隔离、权限管控,严防用户数据泄露、篡改和濫用,确保数据安全和消费者隐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