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仆贷款——19世纪中国的信任辅助贷款
2021-09-16苗萌
本文研究了19世纪中国清末银行发展的一种新颖且普遍的融资机制——荐仆贷款,并试图分析荐仆官债中荐仆的配备及其对贷款偿还的影响,以解释在制度不健全的条件下,荐仆机制是如何有效且低成本实现荐仆官债这一大型信贷市场均衡的。这一历史视角,提供了思考融资机制的新思路。
在清朝的官员委任制度下,被任命的官员要接受他的任命,就必须支付他和其助手前往其辖区的旅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而其辖区可能远在千里之外。针对这种情况,就出现了19世纪中国的大型金融市场——荐仆官债市场。
荐仆官债是由账局等当时民间金融机构给那些新选官员提供的贷款,用以支付其首次离京就任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但规定借款官员必须雇佣一个特定的“被推荐的仆人”(通常是账局雇员)作为其助手。
荐仆贷款的运行机制
这种19世纪的融资机制在完全缺乏契约理论所提出的合同执行的情况下,有效且灵活地保证了贷款的偿还。契约理论表明,声誉机制可能会帮助贷款的偿还:未能偿还一笔贷款可能会取消借款人未来向贷款人借款的机会。然而,一旦候补官员就职成功,他们对未来债权人资金的需求将大大减少。根据历史资料研究估计,由于额外税收和腐败带来的灰色收入,会使官员的平均收入增加600倍。因此,如果考取功名的读书人第一次被任命成功,他是否需要为未来的任命而进行借贷是值得怀疑的。同时,对候补官员的政治生涯来说,在其当地辖区的好名声远比在银行里的好名声重要。而无法偿还先前的贷款往往是其廉洁的象征,这可能会给官员在当地带来更好的声誉和晋升可能。
笔者的论文考虑了在缺乏所有标准机制和合同执行的环境中,如何维持一个繁荣的可信赖助理贷款市场。基于官方日记、银行账簿和其他资料,研究发现了一种新颖的“以行政资源作为抓手”的机制,利用候补官员的行政经验不足作为要挟来保证贷款的偿还。为了通过当时的科举考试,候补官员们大部分时间都用于背诵儒家经典和写八股文,他们没有相关地方治理和征收税收的实践知识。因此,他们最初会依赖于助手的帮助。但同时,他们又很少或完全不了解潜在助手的素质,即忠诚度和能力。相比之下,荐仆在财务和行政事务方面经验丰富。因此,至少在一开始,荐仆可以为官员提供一种关于治理和收税的专业知识,这对官员来说至关重要。由于荐仆可以威胁官员他们将不提供这种专业知识,这种威胁被用于强迫官员还清贷款。
管理经验所带来的威胁虽然是执行贷款的必要条件,但本身并不充分。首先,荐仆的筹码是暂时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官员变得熟悉当地的情况以及管理机制。为了偿还贷款,官员们往往会在不引发社会动荡(很可能因此遭到弹劾)的情况下收取额外的税金或者其他腐败收入。这样做很危险,因为只有在当地经济状况好的时候,多收取税金才不会引发民变。因此,荐仆必须根据当地情况,提供一定的还款灵活性。其次,账局在催还贷款方面对荐仆的行为具有依赖性,而由于账局与官员辖区的距离,以及19世纪中国信息技术的局限,账局无法观察到这些情况,也无法监控荐仆的决定和行为,导致了荐仆与账局之间的代理冲突。荐仆可以利用他的议价能力来强制偿还贷款,也可以用它来为自己谋利。
当时的账局通过一种独特的机制克服了这些障碍,这是一种传统的基于声誉的机制。当时,账局会只雇佣出身特定省份(如山西),并得到现有员工推荐的员工,而且还会采用非常“现代”的强大财务激励:被授予“人身股”作为成功收账的奖励。人身股份额如此之多,以至于在许多情况下,人身股的红利总额超过了账局所有人获得的红利。成功收账的人将获得巨额奖金,而对账局不忠的人将受到名誉制裁,包括让荐仆的家人蒙羞,以及不让他的后代获得银行职位。这两者结合在一起,通常会增加荐仆的忠诚度。
荐仆官债市场均衡的实现
强烈的贷款催收动机可能会导致过度催收——即使在经济状况下滑,可能引发动荡的情况下,渴望获得红利股份的荐仆可能会诱使官员们积极寻租。针对这种情况,研究的理论分析表明,在经济困难时期,诱使官员进行高风险的寻租来还债以保证荐仆的分红,这就要求荐仆给予官员巨额的当期补偿。而一般情况下,荐仆是没有财力提供这些补偿的。
笔者及其合作者的论文通过构建无限期离散纳什谈判模型来分析账局、荐仆和官员之间的双层代理关系,研究荐仆官债的执行情况。利用贷款官员的日记和账局贷款账簿中的数据,文章试图分析荐仆官债中荐仆的配备及其对贷款偿还的影响,以解释在制度不健全的条件下,荐仆机制是如何有效且低成本实现荐仆官债这一大型信贷市场均衡的。
分析表明,信任辅助贷款可以强制执行灵活的贷款偿还。论文的数据也支持了这一结论。荐仆贷款的期限(平均约4年)比非荐仆贷款期限(大约1年)更长,回收率也更高。一般来说,荐仆贷款的规定年化利率为20%,实际贷出的本金不超过贷款名义本金的70%。因此,这些贷款的有效到期收益率相当高。鉴于贷款的高实际利率,较高的回收率让荐仆贷款对账局来说是一项非常有利可图的业务。因此,许多账局,尤其是当时的山西有大量专门从事这种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就不足为奇了。
(苗萌为中国人民大学汉青经济与金融高级研究院助理教授。原论文《没有承包制度的承包:19世纪中国的可信助理贷款》(Contracting without contracting institutions: The trusted assistant loan in 19th century China)由作者與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牛贯杰以及牛津大学赛德商学院教授托马斯·诺伊(Thomas Noe)合作完成,刊发于《金融经济学期刊》(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2021年6月刊。本文编辑/谢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