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个人所得税对中小企业行为决策的影响研究
2021-09-15缪丽燕
缪丽燕
新的个税改革已实施三年,目前,大家关注的重点更多的是新个税法对个人收入产生的影响。然而,现行个税政策的实施不仅对个人税负产生影响,而且对企业也产生较大的影响,尤其是对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的中小企业。本文就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情况对中小企业的影响进行研究分析,期望能为中小企业的行为决策提供参考。
一、研究主题介绍
2018年全国人大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第七次修正,在根本上改变了我国原有的个税税制基础和计税方法。现行个人所得税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执行,由原有的对所有纳税人都实行“一刀切”的税基确认方式改变为依据纳税人的实际家庭负担情况进行动态变化。其目的是为了减轻纳税人的负担,促进社会公平,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我国的个税纳税义务人为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税基的改变也是针对纳税义务人的家庭,作为履行代收代缴义务的企业,仅在每月进行申报和代缴税款,似乎对企业没有直接的影响,税款的实际缴纳人也并非企业本身。但执行三年以来,不仅对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企业有影响,还对广大的中小企业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尤其是随着金税三期系统的升级、国地税合并,税务机关加快了对企业和个人纳税信息的整合,社保由税务代扣改为税务征收,加大了对企业和个人全面涉税业务的监控,企业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和用工主体,使得个人所得税通过员工和税负转嫁传导至企业,直接影响企业行为决策。
二、研究主题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国际局势出现了新的走向,中美之间的经济贸易也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以及新冠疫情对全球经济的影响。然而,人们对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却在逐步增长,实体经济也急待更快更好地发展。现行个税抬高了起征点,新增了专项附加扣除,直接促进了减税降税,使得征税内容更加公平。毋庸置疑,现行个税带来了减税的效果,但是由于社保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原有社保的实际缴纳数低于应缴纳数的现象将被改变,而个人的可支配收入(收入-社保-个税)也将随着社保缴纳数额的增大而下滑。对于大部分按照最低下限进行社保缴纳的中小企业而言将面临大额的社保补缴压力,增加用工成本。在当前经济形势不明朗,享受相关政策不易,企业经营环境艰难的情况下,高额的社保费用对中小企业而言可能更是雪上加霜。近年来的财税政策大都致力于为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降税减负,实际却往往会产生减税和增税的双重效应。目前,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研究更多是在宏观的国家整体方面及其关于税收筹划方面。较少关注对中小企业的影响。而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必将会在用工、薪酬、投资、研发等多个方面对微观企业的行为决策产生影响,并通过研究加深对企业行为决策背后受宏观政策因素的逻辑理解,为宏观政策的制定提供微观基础。
三、研究领域
目前,我国对财税制度与微观企业的研究大多集中在企业税费,包括流转税(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与企业成本相关的其他政策等方面。作为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的个人所得税看似更多是为了社会的再分配,使社会更公平。个税的征税主体为中国公民,作为代收代缴的企业似乎仅仅是个中间人,个人所得税对其的影响也并不明显。然而个税的征税对象是以工资、薪金为主的,作为工资、薪金发放主体的企业,尤其是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工资薪酬是企业用工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甚至是部分中小企业的生产成本的主要支出内容,它的变动必然会对中小企业产生较大影响。本文希望从中小企业的切实角度出发,在现行的宏观背景下,就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透过薪酬、投资、员工雇佣等方面对中小企业的行为决策产生的影响进行初步的研究和讨论。从而更好地理解中小企业行为与产出的关系,更好地预测企业未来的行为与产出,同时也可以为以后个税改革及相关政策研究提供借鉴。
四、研究目标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从1980年首次颁布以来,虽有七次修正,但仅有2011和2018年的改革力度较为突出,且是对所有中国公民实行统一的征税方案,基本无其他方面的区别。目前我国对个税的研究多集中在收入再分配等宏观领域,对微观企业的影响关注较少。事实上,个税可以通过劳动供给与劳动需求的交互作用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和生产要素的替代。因此,研究个税对微观企业的效应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理论的现实意义。本文希望从用工成本、员工雇佣和投资决策等几个维度,对现行个税可能对中小企业的影响进行分析,为中小企业的行为决策提供参照,以便更好地应对目前复杂的市场经济形势。
五、研究问题
个税可以通过调整相关工资收入预期、用工前景预期等影响企业的决策行为(例如投资决策、雇佣行为等)改变中小企业的资本成本发挥影响,(例如影响企业的筹资决策、现金管理决策等)也可能改变企业经营的信息环境从而影响中小企业的行为(例如信息不确定性增加导致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变得谨慎等),具体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现行个税对中小企业薪酬的影响
首先,個人所得税起征点从3500元提升到5000元,并新增了加计扣除,个税缴纳级距的划分也变得更为合理,对于广大中小企业的中低收入员工的可支配收入有所增加。对于部分中高收入员工,因其自身的议价能力较强,提高的税率将转嫁给企业,其实际收入并不会减少,然而其议价的动机并不高,因为随着税率的增高,总薪酬的增加并不会使其净收益相应增长,反而会导致中小企业的用工成本增加。其次,员工收入的增加有助于中小企业留住人才,员工不容易流失,降低了企业的异动成本。再次,由于劳务报酬所得被纳入了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计算个税,降低了中小企业的临时性或季节性用工成本。个税新法对中小企业企业薪酬的影响并非是单一性的,存在此消彼长的现象。
现行个税除了对薪金产生影响,也必将对薪酬的结构甚至薪酬发放的时间产生影响。中小企业为了应对现行个税新法,其可能会由原来的固定薪酬向可变薪酬转变,发放形式也将由单一向多元转变,甚至为了减少薪酬占用的现金量以及高管的税负转嫁需求,可能会将薪酬的支付形式由现金向期权等其他支付方式转变。个税新法由单一转向多元,必将增加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的中小企业纳税风险和管理成本。大多数中小企业的财税人员需要扩充知识,部分可能对业务工作感到吃力,甚至会在短期内对中小规模企业的财务活动造成不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