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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早期初创企业的政府事务管理方法论

2021-09-14吕岸

中国市场 2021年27期

吕岸

[摘 要]企业政府事务管理是企业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资本参政的主要实践手段。初创企业开展政府关系管理应当遵循的原则是对公共政策始终保持审慎、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放到首要位置、高瞻远瞩、系统性地规划企业政府事务管理。在实践中,应当早建立团队,培养一支全能型的政府事务管理团队;早开展工作,把风险消灭在方案和代码中;抓好落实,有的放矢抓重点。

[关键词]互联网监管;初创企业;政企关系

[DOI]10.13939/j.cnki.zgsc.2021.27.180

1 引言

自全球信息技术革命以来,互联网企业在短短三十年的时间内从无到有,优胜劣汰,几经波折终于走到了今天一个相对平和的环境中来。但纵观整个互联网产业发展的历史,对于每一代互联网初创企业而言,唯有危机似乎从未缺席——从技术到开发、从产品到市场、从融资到营销,当代互联网企业似乎在每一个生产环节中都有着属于自己的“巴塞尔协议”。

2017年11月,据中国企业家杂志报道,一家名为“小蓝单车”的共享出行品牌,在错误的时间参与了一次不恰当的游戏策划活动,引发网友热议并导致警方进入小蓝单车内部进行调查,极大影响了这家本就脆弱的初创公司的融资进程;2018年至今,以“音遇”“Soul”“Uki”“即刻”等为代表的新型社交软件,因隐私条款、数据安全不合规或被发现藏有有害内容而遭到监管机构处罚,其中不乏下架、停服,更有甚者被迫离开中国市场。

由此观之,从生产到销售或许是互联网企业的重要关注环节,但对于广大未成体量的互联网初创企业而言,诸如“如何更好地主动接受和参与监管”“如何与监管当局保持积极紧密沟通”等政策相关的重要管理课题,才是提高互联网企业生存周期和存活率的“七寸”所在。

因此,针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互联网市场实际境况,如何将上述诸项问题上升到理论高度进行研究并参与实践指导,已形成迫在眉睫之势。

2 中国互联网监管与企业政府事务管理

2.1 企业政府事务管理

企业的政府事务管理滥觞于西方政体下的游说集团,是企业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资本参政的主要实践手段,其理论的形成最早可追溯至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利益集团”理论,并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渐成为一个融合了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的跨学科研究领域。

在中国,如张建君、高勇强等国内学者提出的“企业政治行为是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试图影响政策的制定或实施的行为”相关理论,则更加符合特定历史时期的中国语境,但总体而言,由于中国市场的高速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进化,一般而言,学界认为当前的管理学和政治学尚欠缺对这一事务的基础性更新研究。

2.2 政府事务管理的根本目标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不断加快,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对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尽管监管机构与企业在具体目标上必然存在明显差异,但在不断开放和越发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下,两者不可避免地形成了相互依存的客观现实。针对这一现实,学界一部分人将其总结为“利益一致性”原则,即政府依赖企业实现充分就业、经济增长,监管机构依赖企业实现管治目标,企业则依赖政府和监管机构提供政策指导。

总而言之,监管方和企业必须尽力寻找并努力创造共赢点,在合理的协调机制下,通过对话与协商达成一致的发展和工作方向,努力营造监管方对企业健康发展服务和负责,企业对市场健康发展服务和负责的良好环境。

3 初创企业开展政府关系管理的原则

在调研中发现,初创企业对政府事务关系管理关注较少,其主要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初创企业规模偏小,人员资金都吃紧,多处于保持各个板块最小化运营的状态,针对本企业的政府事务管理无暇顾及;二是创业团队大多虽熟练业务,但其业务与政府唯一存在同一话语体系中时,存在不了解、不熟悉的情况;三是对政策监管漠视,认为规模小、影响弱的产品可以侥幸逃脱监管。凡此三种,都可能引发与监管的不同步、不协调,甚至触犯法律法规的严重后果。因此,对于初创企业的早期创业者,与其事发之后被动应对,不如尽早着手化解风险。

3.1 对公共政策始终保持审慎

互联网初创企业应具备系统性、全局性观察外部公共政策与内在业务运营之间的紧密联系的能力,加强团队成员的政策学习,使其保持清晰的政策视野和高度的警惕。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公共政策的实际表象是一种强制性措施,一旦启动实施,遭处置的互联网初创企业几乎不存在回旋的余地。

宏观上看,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政机关对互联网的监管措施不断加强,尤其以内容为主要业务的互联网行业,更是面临前所未有的强监管。这种监管的现状和趋势基本可以总结为:空窗期更短、天花板更低、监管力度更大。对于这个认知,可以从两个方面去看。

第一,监管体系和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健全。2017年5月,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网信管理体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等作出新的规定。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安全法》,被普遍认为是建立严格网络治理指导方针的一个重要里程碑。随后,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等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与此配套的法规,大多涵盖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国家网络安全事件等领域。2020年3月1日,《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正式施行,旨在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有利于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落实互联网企业信息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提高网络治理能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第二,监管对象和处置措施的逐步下沉。从2018年起频繁公布的典型监管案例来看,遭遇政策“灰犀牛”影响不再仅仅只有耳熟能详的大型企业,也包括诸如音遇、Uki、Soul等处于B、C轮次甚至是A轮的早期初创企业。所以,创业者们应清晰地认识到:法律法规与政策监管是一视同仁的,并不会对初创企业网开一面。2018年4月10日,《新京报》报道称:今日头条旗下“内涵段子”客户端软件及公众号因存在导向不正、格调低俗等突出问题已于今日被广电总局永久关停,这已经是今日头条近两周之内,第五次被监管部门“处罚”。2018年5月16日,中国青年网在报道中批评“暴走漫画”,称其5月8日在“今日头条”等平台发布的一段短视频含有戏谑侮辱烈士叶挺、董存瑞的内容,违反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的《英雄烈士保护法》,今日头条随后宣布封禁涉事账号“暴走漫画”。2018年5月17日,澎湃新闻称,新浪微博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微博为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正确导向引领,近日集中对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有害信息进行了集中清理,其中就包括“暴走漫画”相关账号。2019年4月16日,中国网信网称,国家网信办近日启动即时通信工具专项整治工作,从应用展现、服务导向、商业模式、注册机制、信息内容、群组管理等方面,对各类即时通信工具进行深入巡查和测试。首批清理关停“比邻”“聊聊”“密语”等9款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或为招嫖卖淫、售卖淫秽色情音视频等提供推广和平台服务的即时通信工具。2019年4月20日,騰讯网称,主打“音乐+社交”的音遇在APP Store再次下架,距离上次下架还不到两个月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