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忠诚、不负人民:伟大建党精神的实践品格
2021-09-14袁芳
袁芳
一百年来,无数中国共产党人立志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勇于担苦、担难、担重、担险,坚持以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彰显了“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实践品格。对党忠诚就是要以忠诚于党、严以律己、清正廉洁,不负人民是为民造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坚持“为了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的政治价值和精神追求。这是中国共产党对于国家和人民的责任担当和庄严承诺,更是百年砥砺奋进的实践行为。
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同时是马克思主义革命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九十多年的奋斗历程中,我们党为什么能够在各种政治力量反复较量中脱颖而出?为什么能够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主心骨?根本原因在于我们党始终保持了自我革命精神,保持了承认并改正错误的勇气,一次次拿起手术刀来革除自身病症,一次次靠自己解决了自身问题。”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保持“冲决历史之桎梏,涤荡历史之积秽,新造民族之生命,挽回民族之青春”的气魄,秉持以自我革命推动社会革命的清醒,在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的历程中,始终做到刀刃向内,勇于以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锤炼自己。这一自我革命能力,赋予中国共产党无比强大的力量,使中国共产党把自己建成了一个“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伟大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引领了中国历史上最广泛、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
对党忠诚体现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規矩。对党忠诚,严明纲纪,是中国共产党人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早期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根本问题上,展现出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建设原则的深刻认识和自觉遵从。1922年在上海召开二大的时候,尽管全国只有195名党员,但在大会通过的党章中专门列出了“纪律”一章,明确申请入党必须“承认本党宣言及章程并愿忠实为本党服务”,并详细规定了党员应遵守的政治纪律。党的二大、三大、四大通过的党章,也均设有“纪律”专章,对严明纪律的重要性作了明确阐述,强调党的内部必须有严密的、高度集中的、有纪律的组织和训练,要求党员“须牺牲个人的感情意见以及利益关系,以拥护党的一致”。我们党一路走来,经历了无数艰险和磨难,但任何困难都没有压垮我们,任何敌人都没能打倒我们,靠的就是千千万万党员的忠诚。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在逆境中奋发、在奋斗中自强,对党忠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革命精神,已融入中国共产党人的血脉之中,成为中国共产党制胜的根本之道和继续前进的精神动力。
不负人民,将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党的一大纲领明确规定党员的条件是:“凡承认本党纲领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党员的人。”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党的二大决议案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为无产群众奋斗的政党”“既然要组成一个做革命运动的并且一个大的群众党”“就不能忘了两个重大的律:(一)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二)党的内部必须有适应于革命的组织与训练”。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扎根于中国传统政治和社会现实,通过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有效路径,使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性”的政治特性体现为无产阶级政党的历史使命和根本宗旨,为中国民族的伟大复兴注入了强大的精神力量和文化支撑。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这是中国共产党能够摆脱以往一切政治力量追求自身特殊利益的局限,真正成为一个代表绝大多数人利益的先进政党的关键,更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为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而奋斗的关键所在。
走在第二个百年的新征程上,我们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肩负的任务更为艰巨。我们要始终牢记对党忠诚的政治责任和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自我革命推向深入,坚决清除一切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因素,坚决防范一切违背初心和使命、动摇党的根基的危险,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先进性、纯洁性,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作者系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哲学教研部讲师
(专题责任编辑 王 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