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部放射治疗致肺癌患者急性放射性肺炎的影响因素分析
2021-09-14郭振江郑力豪么志军任振泰巴楠
郭振江,郑力豪,么志军,任振泰,巴楠
(1.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放疗科,河南 郑州 450000;2.郑州大学 基础医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0)
肺癌是全球范围内对人们生命威胁最大的恶性肿瘤之一,除手术治疗外,放射治疗是肺癌的重要治疗手段,具有重要的临床价值。高剂量射线在杀灭病变区域肿瘤细胞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对肿瘤周围的正常组织、器官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其中以肺组织损伤最为常见,临床主要表现为急性放射性肺炎,其主要是由于肺部充血及肺泡纤维蛋白渗出等炎症病变所致患者出现干咳、发热、胸痛、呼吸困难等症状,随着病情进展,肺组织会发生广泛纤维化,引起患者呼吸功能严重损害和呼吸衰竭,严重影响放射治疗效果和患者生存质量[1-2],因此急性放射性肺炎的防治一直以来都是放疗科医生研究的重点内容。研究表明,胸部放射治疗后急性放射性肺炎的发生与多种因素有关,例如患者自身因素、疾病因素以及放射物理因素等[3]。本研究通过了解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298例肺癌患者接受胸部放射治疗后发生急性放射性肺炎的情况,并分析相关影响因素,为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提供临床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选取2018年1月至2021年3月在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放疗科接受治疗的298例肺癌患者作为研究对象,298例患者均经病理检查确诊,排除无法耐受放疗、放疗前已有肺炎症状、既往有放疗史、预期生存时间≤6个月以及中途放弃治疗的患者。研究对象包括男192例,女106例,年龄30~85岁,平均(58.89±9.18)岁,按照组织学分为非小细胞癌226例(鳞癌109例、腺癌96例、鳞腺癌21例)和小细胞癌72例,按照解剖学部位分为中央型163例、周围型135例,临床分期包括T1期19例、T2期105例、T3期120例和T4期54例,放疗方式包括三维适形放疗87例、调强放疗211例。本研究经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批通过。研究对象或家属签署本研究知情同意书。
1.2 调查方法回顾性调查所有研究对象的自身因素(包括性别、年龄、吸烟史、慢性肺部疾病史、肺外慢性疾病史)、疾病因素(组织学类型、解剖学类型、临床分期、肿瘤大小、肿瘤位置)以及放疗因素(包括放疗方法、放化疗同期、放疗总剂量)等相关信息。
1.3 放射性肺炎诊断标准参考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急性放射性肺炎诊断标准》(GBZ110-2002)[4],根据患者肺部照射剂量(≥8 Gy)、发生时间(受照后1~6个月之内)、临床表现、X线检查以及实验室检查结果对放射性肺炎进行诊断。
1.4 统计学方法所涉及的数据采用SPSS 24.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以例数和构成比(%)或率(%)表示,采用χ2检验进行各指标的单因素分析,采用logistic回归进行多因素分析,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放射性肺炎发生情况本研究所纳入的298例肺癌患者中,在接受放疗6个月内发生急性放射性肺炎71例,发生率为23.83%。所有患者均根据病情严重程度给予抗感染、吸氧、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对症治疗以及增加营养、提高免疫力等支持治疗。
2.2 肺癌放疗后发生急性放射性肺炎的单因素分析急性放射性肺炎组患者年龄≥60 岁、有吸烟史、有慢性肺部疾病史、有肺外慢性疾病史、肿瘤直径≥5 cm、放化疗同期以及放疗总剂量≥60 Gy等因素者占比高于非急性放射性肺炎组(P<0.05),两组患者性别、组织学类型、解剖学类型、临床分期、肿瘤位置、放疗方法等因素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肺癌放疗后发生急性放射性肺炎的单因素分析
2.3 肺癌放疗后发生放射性肺炎的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以是否发生急性放射性肺炎为因变量,将上段有统计学意义的指标作为自变量,进行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具体赋值方法见表2。结果显示,有慢性肺部疾病史(OR=2.770,95% CI:1.154~6.653)、肿瘤直径≥5 cm(OR=1.966,95% CI:1.040~3.717)、放化疗同期(OR=2.010,95% CI:1.032~3.913)以及放疗总剂量≥60 Gy(OR=1.495,95% CI:1.044~2.140)为肺癌放疗后发生急性放射性肺炎的独立危险因素(P<0.05)。见表3。
表2 因变量和自变量的赋值情况
表3 肺癌放疗后发生急性放射性肺炎的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
3 讨论
随着医学影像技术、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三维适形放疗和调强放疗等精确放疗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肺癌等胸部恶性肿瘤的临床治疗中,但是患者肺组织仍不可避免地受到放射性照射,其中急性放射性肺炎是胸部放疗后十分常见且严重的一种不良反应[5]。本研究通过回顾性研究发现,298例肺癌放疗患者中71例发生急性放射性肺炎,发生率为23.83%,这与程俊钰[6]、方妍[7]的研究结果相似,二者报告的胸部放疗致放射性肺炎发生率分别为21.42%、23.94%,由此可见放射性肺炎的发生风险较高,且重症患者可发生广泛的肺纤维化病变,表现出有明显的呼吸道功能障碍症状和肺功能检查指标恶化,因此积极防治急性放射性肺炎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
本研究显示,急性放射性肺炎组患者年龄≥60 岁、有吸烟史、有慢性肺部疾病史、有肺外慢性疾病史、肿瘤≥5 cm、放化疗同期以及放疗总剂量≥60 Gy等患者占比高于非急性放射性肺炎组,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肺癌放疗后发生急性放射性肺炎的独立危险因素包括有慢性肺部疾病史、肿瘤直径≥5 cm、放化疗同期以及放疗总剂量≥60 Gy,说明急性放射性肺炎的发生与多种因素存在相关性。对于以上几项独立危险因素的分析如下。(1)有慢性肺部疾病史:马晓洁等[8]研究表明,基础肺部疾病是老年食管癌放疗致放射性肺炎的独立危险因素,这可能是由于有慢性肺部疾病史的患者一般肺顺应性较低,肺功能存在一定异常,对放射线的耐受性降低,放疗后更容易发生放射性肺炎。(2)肿瘤大小:肿瘤过大,会增加患者肺部受照射体积,且肿瘤细胞对放疗的敏感性存在一定程度的降低,可能会增大放疗剂量,进而引起周围正常肺组织和细胞的放射损伤,提高急性放射性肺炎的发生率[9]。(3)放化疗同期:谢强[10]研究表明,同期放化疗是放射性肺炎的独立危险因素,这可能是由于肺癌化疗药物会使白细胞数量减少,患者抗感染能力降低,并且吉西他滨、紫杉醇等药物还可能引起肺部毒性反应,导致限制性通气功能障碍和弥散功能降低,因而放化疗同期治疗时患者放射性肺损伤发生风险升高。(4)放疗总剂量:王宏英等[11]研究显示,放疗剂量>50 Gy是放疗致肺癌患者发生放射性肺炎的独立危险因素,说明放疗剂量增多会损伤患者正常的肺组织和细胞,导致炎症反应,因此在放疗前临床医生和物理师应精确制定放疗计划,在保证肺癌得到治疗的同时,尽可能控制肺组织的受照量。
综上所述,肺癌患者胸部放疗致急性放射性肺炎的发生率较高,其发生与慢性肺部疾病史、肿瘤直径、放化疗同期以及放疗总剂量有关,应根据肺癌患者自身病情和放疗情况,制定针对性预防与管理措施,以降低急性放射性肺炎的发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