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沙坪坝区全面推行河长制面临的困境与对策建议
2021-09-10冯天梅甘鑫
冯天梅 甘鑫
摘要:近年来,沙坪坝区始终坚持把落实好河长制作为推进长效治水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强化措施、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在全区建立了覆盖每条河道的区、镇(街道)、村三级河长体系,扎实开展了全区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河道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本文主要分析了沙坪坝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所面临的的困境,并在此基础上多角度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河长制;困境;沙坪坝区
前言
沙坪坝区境内河流普遍属于嘉陵江水系,仅少数属于长江水系。流域面积大于等于1000km2的河流仅嘉陵江1条,流域面积50km2~1000km2的河流有3条,为梁滩河、龙凤河及跳蹬河。流域面积小于50km2的重点河流有9条。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亡之危。沙坪坝区水情复杂,河道治理难度较大,虽然沙坪坝区已经对水环境保护及治理做出了针对性、全面性的规定,但是沙坪坝区水环境问题依旧不容乐观。河长制的健康发展能有效维护河道水质要求,有效解决传统的河道中存在的黑臭脏等现象,这样也符合人民大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当前,沙坪坝区的河长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实际发展过程中依然面临着一定的不足之处。
1.沙坪坝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所面临的困境
1.1管网规划不科學
由于城市化建设过快,管网的建设速度跟不上经济社会和城镇化的发展,一方面早期管网建设雨污未分流,雨污管网共用,导致管网负荷增大,同时由于管网修建久远,管网出现了老化影响污水排放;另一方面管理部门没有预留未来可能增加的污水量,在管道布局建设过程中没有对管径、坡度和容量等进行预留。
1.2两个水质标准有矛盾
目前,沙坪坝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执行的是《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一级A标,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控制指标分别为:50mg/L、5mg/L、0.5mg/L。河库地表水执行的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其中地表水V类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控制指标分别为:40mg/L、2mg/L、0.4mg/L。一级A标控制值均大于地表水V类标准,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污水处理厂每天将直排大量污水到河流,给原本脆弱的水生态造成严重污染。
1.3河库内源有污染
目前,全区大部分河库水体水质恶化,污泥淤积严重,一方面由于长时间河库面源污染随地表径流汇入河库,经静置沉积于底泥中,向水体释放污染物;另一方面河库内现有的浮叶和挺水植物枯枝败叶会造成营养释放,腐烂植物再次成为内源污染。累积于底泥中的各种有机和无机污染物通过与上覆水体间的物理、化学、生物交换作用,重新进入到上覆水体中,成为影响水体水质的二次污染源,导致水体中的有机污染物含量增加,严重时引发黑臭。
1.4建筑工地有临污
目前,沙坪坝区存在大量的建筑工地,建筑施工中废水主要有自井点降水、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建筑材料及混凝土输送管道的清洗水、混凝土养护排水、设备水压试验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等。此外,一些工地的临时供水设施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导致施工现场污水漫流,一些施工单位将泥液、废浆、生活废水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河道,造成河库污染,同时沉淀后的原浆堵塞下水道,造成次生水环境污染问题。
1.5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问题突出
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河势与开发不适应。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防洪和河势稳定的保障能力与开发利用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愈显突出,对区内河流河势稳定、防洪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二是开发治理不协调。岸线治理保护研究不够,缺乏有效的控制措施,无序开发和过度开发问题突出,侵占河道水域的现象日益增多,部分河段由于涉河项目过多和过于集中,密集建设项目的群体累积效应已经显现,影响了河道安全行洪和河势稳定。三是河道岸线需界定。由于缺乏具有法律效力的岸线资源利用规划,河道岸线界定没有统一规范的标准,岸线界限范围尚不明确,涉河项目开发建设利用区域是否侵占岸线的性质难以确定,造成了河道审批依据不足,岸线利用管理不到位。
1.6河库治理资金缺,多元投资待加强
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河库断面水质监测、河库巡查保洁、堤防工程日常管护、“一河(库)一策”工程项目实施等均需要大量的资金。目前,各级财政困难,资金落实确有一定难度,资金缺乏极大地制约了河长制各项工作的开展。目前河长制工作资金投入较为单一,仍以政府投入为主,没有形成多元化投资机制,缺乏其他投资渠道来参与河(库)治理和保护。
2.工作对策及建议
2.1加快完善污水管网规划,推进污水管网改造升级
(1)加强科学规划
根据城市目前的发展状况以及未来的发展规划,对原有的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应用新的技术减少管网破损,科学预测未来城镇发展以满足污水管网过水能力。管网规划、布局和建设要依从针对性、实用性及经济性的处理方式。
(2)加大管理力度
要使污水管网系统更加稳定地运行,需要政府职能部门根据实际状况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出现污水爆管、溢流问题时,既要及时处理险情,也要查明原因进行根治,切勿表面整治。
(3)完善相关资料
严格规范管网资料存档工作,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管线权属单位应当按照规划主管部门规定,及时报送竣工档案资料。
2.2推进污水排放提档升级,多措并举治理内源污染
(1)提高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排水应严格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V类标准,才能确保河库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要求。建议制定并出台相应的地方标准,提高排放标准,协同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档升级,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与污水排放标准进行有效衔接,将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以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精准治污,倒逼节水与工业清洁化改造。
(2)治理内源污染
有推进河库污泥、底泥治理,建议对普照寺、工农两个水库开展水生态修复试点,通过生境营造工程、生态系统构建工程、深度活水工程和长效运营维护工程等方式治理和改善水环境,试点成功后再向全区其他河库推广。使用这种方法治理河库内源污染不仅能有效改善水环境,改善污泥、底泥、美化河库环境,而且能避免河库清淤造成污泥二次污染。
(3)监控临时污染
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施工企业将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导入事先设置的沉淀池,经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严禁直接排入周围雨水管网或直接排入河。
2.3规划治理河道堤防工程,加快完善河道岸線界定
(1)加强治理规划
积极研究部署河道治理计划,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有计划地实施河道治理,建立河道治理与开发利用相适应的投入运行机制。
(2)加强岸线界定
按照河道岸线资源功能区管控原则和《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版)对河道岸线进行界定,界定范围为100年一遇的河道范围,通过界定,明确管理范围,确保水行政主管部门法定管理、标准管理。
(3)整顿无序开发
根据河道岸线资源空间管控分析,要按照河道岸线资源功能区管控原则划定河道岸线保护区、河道岸线控制利用区和河道岸线开发利用区。
2.4大力加强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拓宽投资融资渠道
各级财政要加大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同时要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拓宽社会资本投资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河库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为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河库断面水质监测、河库管护、“一河(库)一策”工程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3.结语
在当前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背景下,全面推行河长制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能实现产业结构优化,水环境质量的提升以及河道的长期有效治理,可以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但是河长制管理工作任务艰巨,事情繁琐,在进行贯彻落实河长制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之处,因此不仅需要水利、环保、城建等各主体部门积极履行职责,更需要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要从各方面充分重视对河长制实施的投入力度,全方位落实好相应的综合治理工作,以符合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发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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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璧山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重庆 璧山 402760
2.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 沙坪坝 4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