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的颜色(外一篇)
2021-09-10黄亚洲
黄亚洲
前些年,经常听人打这样的比方:楼上不慎泼下一盆水,打湿了三个行人,这三人中必有一个是诗人。这比方还有各种变体:比如不是泼下水来,是砸下石头来、倒下竹竿来等等。三分之一也有变异:有说是十分之三,有说是十分之九。
话虽夸张,道理是有的。也许我们国家是诗国之故,历朝历代,以诗为荣、以诗作冠,诗人实在太多。尤其是国家走上了改革开放之途,各种主义思潮蜂起,目不暇接,大街上磕磕绊绊的到处都是。
诗是类似象牙之塔的东西,塔不是船,可以一船一船地把渡口弄得不剩一人。佛之塔与佛之船是两个概念,前者体现成就,后者象征善行。塔不是通道,可以随便进入。如若钻进塔的人太多,“塔里的女人”就自然成了大超市里的马大嫂们。那份兴高采烈,那份嘈嘈杂杂,是让人怕的,是会让不懂诗和不怎么热爱诗的人对诗歌惟恐避之不及的。
不能睁开眼睛。什么都是诗。
呓语是诗,梦话是诗,五更天的磨牙是诗,看见女人眼皮子打结巴也是诗,一个字是诗,两个字是诗,三个字更是诗,一把词汇撒在桌子上叉叉麻将就是诗,骂人放屁也是诗,而且是好诗。诗歌泛化的必然结果就是—诗歌失踪了,没有了,到处寻也寻不见了,要动用国际刑警组织满世界搜了。
我现在出言粗鲁而沙哑,并非对众位诗友不恭,委实是在劣质商品之海里游得筋疲力尽了,呛坏了喉咙,所以满口血丝,其实相信诸位也有同感。
有人不同意把诗歌与象牙放在同一只柜子里。我不能同意。那是你听着像诗,是你的“接受美学”。口号就是口号,诗就是诗。历朝历代,把口号当诗的人都不叫诗人,叫号衣者。
我本人写诗也有好几个阶段很臭,虽未曾以屁入诗,但也是那味儿。好在自己鼻子还灵,或者事后鼻子还灵,嗅一嗅,能知道档次。
现在情况有点转机,诗人队伍开始减员,诗歌刊物卖不动了、送不动了,乃至打烊了几家,这应该算是好事,并不是文化不繁荣。诗界慢慢像个地方了,露出一些塔形了,或者像倒坍的雷峰塔那样能见一截塔基了,这都是叫人嘘出一口气的事。
而我,并不是自然而然的塔中之人。我的诗龄也不短了,有许多时候诗写得还不如人家的歌词。衙役没有少当,轿子也没有少抬。我对自己的定位是:我是拉一拉能拉进去,推一推能推出来的人。第一批和第二批被清除出塔的诗人堆里,我估计,不会有我,但是我口袋里也没有门票,有幸混迹其中,自始至终都是战战兢兢的。
写诗是应当战战兢兢的,起码在战术上是应当战战兢兢的。就那么几粒字,能不一粒粒悬在嗓子眼上吗?
如果由于我的离开而使象牙之塔更加剔透,我愿意立即跳窗坠塔。
诗是象牙色的。诗没有第二种光泽。就是这样。
关于主旋律诗歌的琢磨
不少人称我为主旋律诗人,答对了。因为我确实写过不少主旋律诗歌,而且,写作过程,还觉得蛮享受的。
关于主旋律诗歌,好像也能划两类,一类是窄义的—祖国啊,革命啊,迎风飘扬啊,改革开放啊,这样一类。
这样的诗我写过不少。记得我1970年发表于正式报刊上的第一首诗,最开头的两句就是“十月的山河十月的旗,十月的阳光洒万里”,那是为纪念国庆,发表在十月一日。
正式发表诗歌啦,正式成为一名业余作者啦,当时那种开心劲儿是没法形容的,尽管那年头还根本没稿费一说。
另一类主旋律诗歌,据说是概念宽泛的—生活啊,阳光啊,人生啊,青春啊,历史啊,山河啊,爱情啊—健康向上,心态积极,那就可以了。
但是一到五一、七一、十一這些重大节庆关头,报刊杂志约稿所要求的“主旋律作品”,往往又是窄义的理解。
所以这么一来,不少诗人对“主旋律诗歌”就缺乏好感了,明确表示自己的感情与此不对路,并且,有时候,指着我的背影以及一些诗人的背影说:“看他们这些主旋律诗人!”
他们说这话,有他们的底气。我听了呢,也从来不动气。说实话,我也挺喜欢从来不写主旋律作品的诗人的那些高歌低吟,他们表达的也是真感情,有的感情拿捏得挺叫人动容。我读罢,常掩卷长叹:才华啊!
不过,我前面说过,我在写作“主旋律”的时候,也是觉得蛮享受的。譬如我2005年“重访长征路”,一路走,一路触摸当年的艰苦卓绝,心头豪气常是如鹿冲撞,联想到民族、出路、历史、国民性,一行行不请自来的诗句便会从我的这些联想中侧身而过,夺门而出,拦都拦不住。那种“行吟诗人”的感觉,委实享受。记得当时在一路颠簸的汽车上。我一路朗读给我的同行者听,他们就表现出惊喜,给我鼓掌。我相信那些表情也不全是装出来的,掌声也不全是礼貌与客气。
在2009年2月爬上积雪皑皑的黔南山头,为正在铁塔上架线的抗冰灾勇士朗读“致敬”之诗,我也觉得是一种享受;5月,在都江堰采访时我以诗文呼吁重建一所幼儿园,随之见到那些读了诗文的人飞赴灾区捐款捐板房,新建的“爱心亲子园”仅震后80余天就落成开园,更觉得是无上享受:喔,一首小诗真有如此的作用呢!从这个角度说,主旋律诗歌并非百无一用,里面也隐含着银元和一些“大爱无疆”,有干货。
譬如描绘一个人,有人喜描发肤,甚至更空灵的,描绘眼里的秋波、转身的娇羞,描绘顾盼流连、欲说还休、欲拒还迎、情发礼止,都是好手笔;我呢,兴之所至,好描写骨头,肩胛骨、腰椎、腿骨、膝盖骨,这也是一种喜好。有时候自己也会觉得硬邦邦,“大词”过多,过于理性,甚至狰狞,应该趁早揖别,但就是揖别不了,唯大词中埋伏的力量,仍然对我有相当的吸引,磁铁一样。
这可能与我的年岁与阅历有关。
有人说你这并不是入木三分,也不是刀刀见骨,唯有写好了发肤与表情,才是骨头的真表现,而你这叫直奔主题,你拿出的骨头不是力量而是骷髅,这不是真艺术,或者说,不是青春永葆的艺术。
这就没有办法,唯有见仁见智了。在我,只习惯于这样直起喉咙歌唱,唱得脖上青筋爆起。青筋也算是骨头的变种。
我愿意我的歌声里出点主旋律,也不在意一些好朋友脸露不屑。当然,同时,我的阅历也告诉我,作为一个诗人还要做很多呐喊,甚至抱怨、牢骚和愤怒,因为看看周遭,许多该做的事情没做。
这样的抱怨与呐喊,说起来,也可以是“刀刀见骨”的,也应该是主旋律,这又是主旋律的一解了,可谓之“第二种忠诚”,一种褒贬不一的定义。文艺前辈就此都有论述与悲壮的实践,在此不敷细述了。
我在我的“行吟”里,见什么表达什么,有时候把梅花唱绿了,有时候把柳叶唱红了,有时候一不小心把骨头朗诵成了骷髅。这种情形都有,也不少见。自然这很有些扫兴,但是,我想,真性情就好,不必“吾日三省”,不然做人就太累了。
抑或,真性情就是主旋律?